对抓好乡镇财政资金属地监管的建议思考
乡镇财政是我国整个财政体系的最基层,财政预算执行和国家政策落实的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表现在基层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2010年3月,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3号),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乡镇财政的职能作用,把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确立为乡镇财政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乡镇财政如何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这是当前乡镇财政工作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必要性
1、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落实财政部“两基”建设的重要举措。“两基”建设即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财政建设,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就是对“两基”建设六大内容的融汇贯通和具体实施,是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提高基层财政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农村公共财政体系,贯彻落实财政“三农”政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两基“建设的最终落脚点。
2、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推进乡镇财政职能转型的有力推手。财政部谢部长每到一地都要下乡镇调研,关注并强调乡镇财政的职能作用问题。在他的亲自领导和指导下,财政部相继出台了两个关于乡镇财政管理改革的指导性的文件:《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财预[2008]406号)和《关于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3号)。明确了乡镇财政干什么的问题,即职能问题,在界定乡镇财政职能中就明确了资金监管的职责,突出乡镇财政层级,全面具体明确其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弥补了乡财政在涉农资金监管工作中无“位置”、无职责的制度缺陷,要求将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作为新形势下乡镇财政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重点来大力推进。
3、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落实各项涉农惠农政策的迫切需求。近几年来,随着统筹城乡发展和农村公共财政的建立,财政涉农投入逐年大幅增加。据统计,2006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是3397亿元,2007年是4318亿元,2008年是5625亿元,2009年是7253亿元,2010年上升至8183.4亿元。而这一巨量资金的使用效果如何呢?实际情况并不十分理想,各种各样的挤占挪用支农资金现象五花八门,乡镇财政参与监管的程度严重不够。现实要求乡镇财政必须发挥职能作用,发挥就近、就地优势,加强各种涉农惠农资金的监管。谢部长曾形象地说:田里有稻草人,鸟儿就不敢来吃食,我们有20多万人在乡镇财政所,这20多万人就是稻草人也能发挥一定的作用。
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现实问题
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开展一年多来,工作中映射出了很多的困难和问题,有碍于资金监管工作的开展,必须要在监管过程中不断完善和渐进。
1、工作职能上的缺位。乡镇财政所定性不明确,在资金监管过程中说话分量不大,特别是在上划资金和协作监管资金上,乡镇财政所不能拿出具体的监管措施,仅靠向上级反馈意见,缺乏真正意义上的资金监管,监管工作过于形式化。
2、监管能力上的缺位。一是乡镇财政人员缺乏系统的业务培训,财政干部业务技能、培训学习逐渐被淡化,与新形势下的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不相适应。二是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专项经费没有纳入乡镇财政预算,现行体制下,乡镇财政所只有人员经费,在实际工作中仅靠上级财政部门的专项补助是远远不够的。三是资金监管平台需要上下各个部门联合建立。
3、管理体制上的虚位。农村税费改革后,财政所下放到乡镇政府管理,乡镇财政所陷入了“都管都不管”的两难境地,乡镇财政干部与行政干部一样包村驻点抓中心工作,从一定程度上分散了财政干部的人员和精力,给资金监管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同时,改革后的乡镇财政所不再具备执法职能,工作人员没有执法资格证,不便于入户调查核实、取证和查处工作。
三、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应注意的问题
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一项综合系统的工作,是落实各项财政资金一线监管的基础性工作,必须要实事求是,做到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切忌走过场、流形式。
一是切忌监管制度贴在墙上存在柜中。制度是先导,是约束行为规范管理的依据。制定规章制度就是为了让工作有章可循。从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实际情况看,仍然存在有制度而无行动的现象,将制度张贴在墙上,将资料保存在档案柜中,监管工作并没有按制度来操作,依然是随意性强。
二是切忌监管过程流于形式。资金监管的过程就是紧扣资金的走向规范操作,资金走到哪里,监管就做到哪里。切不可走过场、流于形式。
三是切忌监管工作有始无终。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是推进乡镇财政职能定位、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的长期性业务工作;是新形势下乡镇财政的主要工作,必须要长期有效的坚持,切不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轰轰烈烈进行,冷冷清清收场,只把资金监管工作当作一项任务在完成。
四、把握关键、突出重点、全力做好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
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新形势下做好财政管理工作、确保乡镇财政资金高效运行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三农”政策、规避财政资金风险的必然要求和有效途径。作为最基层的乡镇财政所,要结合实际,找准力点,细化办法,强化措施,逐步建立“职责明确、保障有效、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的财政监管机制,不断在规范化、日常化、实效化、最优化上下功夫,努力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完善制度 细化办法 力求监管行为规范化
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是落实好党的各项惠农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政资金风险的必由之路。必须从完善制度、细化办法入手,促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程序规范。一是建立专管员制度。结合资金监管工作实际,设立农业、商贸、教科文、社保和农村财务等五个专管员岗位,并相应制定专管员岗位职责。二是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按照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要求,不断更新和完善财政资金安全管理、重大资金审批、资金使用公示、项目验收结算、资金监管绩效考评等制度。三是细化资金监管程序和办法。围绕财政部《指导意见》制定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把所有惠农资金细分农业、商贸、教科文、社保和农村财务等五类资金,并细化监管程序和办法,作为实施监管的依据和措施,保证监管工作有章可循。
(二)强化措施 把握关键 力求监管工作日常化
做好资金监管工作是一项常年系统的工程,非一朝一夕能做好的,要不断在实际工作中寻求力点,把资金监管的关键措施融汇到财政业务工作中,推动资金监管日常化。
1、建立资金监管台账。按照资金监管的要求,对所有财政性资金进行清理,分类整理,分别建立资金监管台帐,对每项资金的“收、拨、用”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同时,对跨区域的项目资金,由项目主管单位告知市农村财政管理局及相关财政所,按照有关要求,协调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2、建立信息通达机制。保证上下通达,市直部门在下达资金和指标文件时,明确乡镇财政所及相关单位的监管职责,并抄送农村财政管理局。市农村财政局确定专人,负责财政和市直各部门之间资金信息的沟通和传递工作,将各类政策、资金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及时告知财政所。保证镇内横向通达,以财政所专管员、乡镇农业、民政、教育、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组建财政资金监管QQ群,传递资金监管往来信息,并及时向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反馈监管意见。
3、创新公开公示形式。公开公示是资金监管工作的关键环节,要不断从形式和内容上进行创新,增强财政资金透明度。一是明确公示主体。把监管资金按不同的主体进行分类,镇集中公示的有:转移支付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退耕还林补贴资金、移民后扶资金、项目招投标情况;村级公示的有:五保金、粮食直补、综合直补、良种补贴、村级财务收支;相关单位公示的有: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等;二是细化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各项资金的补助政策、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资金拨付的文件、资金监督电话、资金查询的方式等,每下发一笔资金公开一次,公开时间至少不少于7天;三是规范公示形式,以“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为平台实行网上公开,以会议宣讲、发放《公开信》、张贴宣传标语为形式实行阶段性公开,以镇、村公开栏为固定场所常年公开,切实提高乡镇财政资金透明度和知晓率。
4、强化监督检查。为了把各项资金的监管落到实处,适时开展抽检督办。基础数据核实查、使用情况问效查、项目进度跟踪查、款项拨付上门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整改。
(三)结合实际 突出重点 力求资金监管实效化
1、强化补助资金监管。一是严把基础数据调查核实关,由专管员分两季对粮食作物种植面积进行调查核实,经农户签字后上报归档,同时将村组干部和种粮大户作为重点,进行抽查核实,确保补贴面积的真实性。二是填发《农村政策监督卡》,认真填写农户补贴的面积、标准和金额,作为农户查看补贴资金依据。三是实行“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严格按照各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减少资金发放的中转环节,以“一卡通”形式直达农户个人账户。
2、强化项目资金监管。项目资金监管是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重点,也是监管工作的热点、难点之一。紧扣财政部《指导意见》主旨,按照签订合同、审立项目、跟踪检查、考核验收、凭据拨款的原则,按程序申报、按进度拨款。严格实行报账制,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程序;严格实行项目法人、招投标、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四制”责任制,调动乡村实施项目的积极性;严格实行绩效评价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保证资金使用安全;严格实行跟踪审计制,提高资金的监控能力;严格实行项目公示制,对项目的立项批文、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的决算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和所务公开栏中予以公示。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在农村公益事业的建设上、体现在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上、落实在项目资金财政监管的过程中。
3、规范镇、村资金行为。一是规范本级预算资金管理。按照“乡财县管”的要求,实行精细化管理,预算统编、帐户统设、资金统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市乡联网,规范流程,严格作业。切实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二是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按照村级财务“双代理”的要求,村级所有收入统一使用财政局监制的收据收款,由财政所统一开具收据,将款项全部存入财政“农村代理资金专户”,实行用款按程序申请。严格实行民主理财“六字合章”,审核村级各项开支条据。推行农村财务电算化,规范村级“三资”监管代理,建立村级债务动态监控制度,逐年化解村级债务。
(四)建设队伍 提升素质 力求监管能力最优化
加强队伍建设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的强有力保证。要在业务素质、窗口形象、网络平台、信息调研等四个方面下功夫,全面优化乡镇财政新形象。
一是提升业务素质。积极选派干部参加上级财政部门组织的业务知识培训,特别是对乡镇资金监管人员(专管员)要进行较细致、较实用的业务培训,重点培训政策执行力、培训资金监管的业务技能、培训实际操作程序。全面提高财政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
二是提升窗口形象。为适应新形势下的资金监管要求,以建设窗口形象为载体,改善了办公环境、服务大厅环境、活动场所环境。设立惠农资金补贴窗口、家电摩托车汽车下乡补贴窗口、“三资”监管代理窗口、农村财务“双代管”窗口及群众来访窗口。并在各窗口进行评选“服务之星”活动,有效提升各窗口的服务质量。
三是提升网络平台。充分利用电子网络平台和办公设备,建立和完善财政与编制信息网,启用和更新用友财政管理软件、农村“三资”管理太阳软件及惠农资金补贴系统。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信息通达、情况反馈提供快捷、便利的电子网络办公平台。
四是加强信息交流。对上做好汇报,坚持进展情况一月一汇报、典型经验专项汇报、专题调研总结汇报。横向做好交流,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的做法,多与兄弟单位联系,多向先进单位学习。学习先进经验,引进先进做法,深化监管措施,促进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向更高的要求、更新的走向、更有力的突破上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