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补助收入与专项应付款的会计处理
2005年1月1日起施行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设有为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的“补助收入”会计科目,同时,该制度在会计科目设置的附注中说明:有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的,可增设“专项应付款”科目。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地方在取得上级拨入的资金进行会计核算时,不分资金性质,一律作为村集体的补助收入进行会计核算,这样年终将上级拨入的所有资金全部由“补助收入”科目转入“本年收益”,虚增了村集体的收益。这是不符合《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的。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增设“专项应付款”科目
专项应付款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财政、其他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拨入的具有特定用途的各项专项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在会计科目附注中提到,有接受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的,可增设“专项应付款”科目。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各级财政以项目资金的形式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力度越来越大。项目资金涉及到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村庄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和产业化建设等方面,已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要资金来源,初步实现了党和各级政府提出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工作方略和目标,对推进新农村建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若要正确核算就应当增设“专项应付款”科目。本科目应按专项应付款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二、村集体补助收入与专项应付款的区别和联系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补助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财政、其他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各项补助资金。专项应付款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财政、其他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拨入的具有特定用途的各项专项资金。虽说补助收入和专项应付款都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的财政、其他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拨入的资金。二者的共性就是无需偿还,但仍存在诸多差异:
(一)拨款界定内容不同。专项应付款一般在拨款时,就明确为某某项目资金,如“能源村建设资金”、“示范村建设资金”和“水利建设资金”等;而且其拨款部门不仅包括国家财政部门,同时也包括其他部门,如农业部门、水利部门、林业部门等,还包括国有企业。而补助收入一般由财政等部门拨入,不明确限定专门用途,一般以“某某补助款”的形式出现。
(二)拨款时间顺序不同。专项应付款的拨款时间一般是先拨款后建设。这里的“先拨款”包含两种意思:一是在实施项目前资金已拨付到村;二是虽未拨付村但已列入财政预算或列入拨付计划。这是因为,专项应付款同时也是国家的专项资金,如无特殊情况,该资金不得改变用途,对该资金的拨付,国家有明确的规定,财政等部门无权决定资金的去向,只能加强管理。而“补助收入”基本上都是村集体先完成某个项目,后由财政等部门根据该村的实际情况适当地予以补助,是否补助完全取决于财政等有关部门。由于其性质完全属于补偿性质,是财政等部门的自有资金。
(三)拨款资金性质不同。从性质上讲,补助收入属于收益性收支,专项应付款属于资本性收支。所谓收益性收支是指该项收支的发生为了取得本期收益,即仅仅与本期收益有关。收益性收支计入当期收益,列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表,以正确计算会主体的当期的收益成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政方面的开支,只涉及一个会计年度,属于收益性支出,其上级拨入的款项是收益性补助;所谓资产性收支是指该项收支的发生不仅与本期收益有关,而且与后续会计期间的收益有关,或者主要是与以后各会计期间有关。资产性收支列入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表,作为所有者权益或资产,以真实反映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购建资产、公益事业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开支,将涉及多个会计年度,是资产性支出。其上级拨入的款项是资产性补助。
(四)会计科目性质不同。“专项应付款”科目,从性质讲,他是负债类的一个过渡性科目,属于负债类的会计要素,不进入当年的收支决算,最终结果是直接影响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者权益:“补助收入”科目,从性质上讲,他是标准的收入类的科目,属于收入类的会计要素,主要核算财政等部门的补助资金,一般不带有项目“帽子”或不形成资产,年终要进入当年的决算,收入与当年支出科目相关或配比。最终结果是转入“本年收益”,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分配。
在实际会计核算工作中,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上级拨入的各项资金,应分清拨入资金的性质,分门别类的选用“补助收入”科目或“专项应付款”科目进行会计处理。以确保村集体的“本年收益”及“会计报表”的真实准确。
三、村集体补助收入与专项应付款的会计处理
专项应付款的会计核算实际收到专项拨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专项应付款”科目;支付专项资金时,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拨款项目完成后,形成资产的部分,应按实际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同时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未形成资产的部分,报经批准后,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拨款项目完成后,如有拨款结余需要上交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拨款结余不需要上交的,借记“专项应付款”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本科目应按专项应付款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每一拨款项目完成后,该明细科目无余额。
“补助收入”科目是反映和核算村级组织收到财政等有关部门补助资金的,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的一部分,属于损益类科目。借方登记村级补助款的使用情况,贷方登记财政拨人的各项补助款项。使用后如有结余不需要上交,年终将“补助收入”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贷方,结转后本帐户应无余额,
四、村集体补助收入与专项应付款的应用举例
[例1]上级拨入ABC村硬化村级道路资金750000.00元,款项收到存入银行。
1、收到硬化村级道路资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750000.00
贷:专项应付款——村级道路 750000.00
2、通过招投标后,按照合同要求给施工方预付一定比例的启动资金(假如为20%)150000.00元。根据工程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施工单位出据的预收款凭据,记入予付工程款:
借:应收款——某某施工单位(人) 1500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00
3、村集体按合同和施工进度预付工程款350000.00元时,除根据合同复印件外,还应根据建设单位出据的工程施工进度报告单及施工单位出据的预收款凭据,记入予付工程款:
借:应收款——某某施工单位(人) 350000.00
贷:银行存款 350000.00
4、工程竣工后,村集体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办理工程竣工决算和工程资金结算。决算总成本755000.00元。拨付剩余资金的同时,应根据竣工决算单、工程资金结算单、施工单位按竣工决算单反映的工程总成本开据的税务发票、村集体根据资金结算单的情况出据的下欠工程款的欠据凭证,作反映工程成本的会计处理:
借:在建工程——村级道路 755000.00
贷:应收款——某某施工单位 500000.00
应付款——某某施工单位 5000.00
银行存款 250000.00
5、工程验收交付使用时,应根据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结转工程成本:
借:固定资产——村级道路 755000.00
贷:在建工程——村级道路 755000.00
6、按拨付资金作结转,这项补助是用于形成固定资产的补助,应转入所有者权益中的公积公益金,会计分录为:
借:专项应付款——村级道路 750000.00
贷:公积公益金 750000.00
[例2]为维护村级道路的安全,确保村级道路的正常运转,ABC村收到上级财政部门按每公里1000.00元的标准拨入的村级道路维护补助资金5000.00元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5000.00
贷:补助收入——村道维护 5000.00
期末结转时,会计分录为:
借:补助收入——村道维护 5000.00
贷:本年收益 5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