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沉淀知识;在这里积蓄力量;在这里思考创新!
  原创投稿栏目是广大财经工作者及爱好者发表个人原创专业文章、展示新颖学术观点的天地。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征集原创,期待您的原创!

原创投稿首页 原创天地 投稿说明 我要投稿

原创文章

企业纳税筹划案例分析——给企业当好参谋

作者:张洁  上传时间:2012-4-13 0:0

    筹划者如何在不违背税法规定和税收立法宗旨的情况下,以企业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合理地节约税收支出、降低税负,进而做出对企业最有利的决策?

    一、增值税的筹划

  企业采购时需要考虑进项税能否抵扣、抵扣多少、哪种抵扣方式获取的收益会更大?如何利用增大“进项税额”或减少“销项税额”等方式进行纳税筹划,达到节约税款、延迟纳税、以获取货币的时间价值?

    1、购货对象不同选择下的纳税筹划:按照会计核算和经营规模不同,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货,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由税务机关代开的除外),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货,进项税额能抵扣。

    案例一: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预计每年可实现不含税销售收入100万元,同时需要外购货物10吨。现有甲、乙两个企业提供货源,其中甲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据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17%,乙为小规模纳税人(2009年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率3%),能够委托主管税局代开增值税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甲、乙两个企业提供的货物质量相同,不含税价格均为每吨1万元。从甲企业购进:应纳增值税额15.30万元(100×17%-10×1×17%);从乙企业购进:应纳增值税额16.70万元(100×17%-10×1×3%),由于采购对象不同,从而生产企业在抵税环节可节约增值税1.40万元(16.70-15.30)。

    2、购货运输方式不同选择下的纳税筹划:购进或销售货物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购进免税产品除外)。

    案例二: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农产品时面临两种运输方式:直接由销货方运输和自行选择运输公司运输。若自行选择运输公司运输,则货物采购价格为100万元,运费10万元,若由销货方运输,则货物采购价格和运费合计110万元(收购单位向个人支付款项时开具在一张货物销售发票上),增值税税率13%, 由销货方运输,企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为14.30万元(110×13%)。由运输公司运输,企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为13.70万元(100×13%+10×7%),某生产企业在抵税环节可少缴纳增值税0.60万元(14.30-13.70)。

    如上所述案例所节约的增值税,在采购货物支付货款时会先前垫付出去,筹划者可以依据企业自身对资金时间价值的需求合理安排、充分利用确保企业资金良性循环。

    二、消费税的筹划

  应税消费品自营与委托加工(外包)方式不同的纳税筹划:委托加工时,受托方(个体工商户除外)代收代缴税款,税基为组成计税价格或同类产品销售价格;自行加工时,计税的税基为产品销售价格。 针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与自行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的税基不同,如何运作和筹划,从而使企业利益得到保障?

    案例三:某化妆品生产企业2011年打算将购进的100万元的化妆品原材料加工成化妆品销售,产品对外销不含税售价为260万元,据测算自行生产需花费的人工费及分摊费用为50万元,应缴的消费税为78万元(260×30%),企业利润为32万元(260-100-50-78)。若化妆品生产企业外包给另一长期合作的企业加工生产(假设委托加工费与自营加工成本相同),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费为:64.28万元[(100+50)/(1-30%)×30%],企业利润为45.72万元(260-100-50-64.28),化妆品生产企业节约消费税13.72万元(78-64.28),利润也相应增加13.72万元。与此同时,由于消费税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筹划者在纳税设计时要特别注意,如果委托加工费用低于或等于纳税人自营加工成本时,企业税负就会降低,反之,就会加重。

  三、其他税种的筹划

  不同经营模式下其他税种的纳税筹划:案例四:某市租赁企业拥有大量房产,专门用于出租,以取得租赁收入。2012年1月某工厂拟租用租赁企业的库房数间,用以存储产品及原料。库房原值为1600万元,残值率5%,税法规定按20年折旧,假设企业适用所得税率25%.当地政府规定,房产的减除比例为原值的30%.双方协商后,提出两个方案:方案一:租赁企业仅将库房租赁给某工厂,不提供其他服务,所储产品及原料由该厂自行派人进行管理。年租金收入为300万元。双方签订房产租赁合同。计算方法如下应纳印花税=300×1‰=0.3(万元)

    应纳营业税=300×5%=15(万元)

    应纳房产税=300×12%=36(万元)

    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5×(7%+3%)=1.5(万元)

    房产折旧额=1600×(1-5%)÷20=76(万元)

    应纳所得税=(300-0.3-15-36-1.5-76)×25%=42.8(万元)

    租金收入净收益=300-0.3-15-36-1.5-76-42.8=128.4(万元)

    方案二:租赁企业代某工厂存储并管理所储产品及原料,因此而专门配备的保管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其他管理费用每年20万元由租赁企业承担。双方签订仓储合同,年仓储费300万元。计算方法如下应纳印花税=300×1‰=0.3(万元)

    应纳营业税=300×5%=15(万元)

    应纳房产税=1600×(1-30%)×1.2%=13.44(万元)

    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15×(7%+3%)=1.5(万元)

    房产折旧额=1600×(1-5%)÷20=76(万元)

    应纳所得税=(300-0.3―15-13.44-1.5-76-20)×25%=43.44(万元)

    租金收入净收益=300-0.3―15-13.44-1.5-76-20-43.44=130.32(万元)

    税法规定,房产自用的,其房产税依照房产余值1.2%计算缴纳,房产用于租赁的,其房产税依照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若以净收益及交纳的房产税为判断标准,方案二净收益高于方案一,少交纳的房产税22.56万元(36-13.44),企业应签定仓储合同。

    案例五:某小规模纳税人,目前处于所得税免税期间,拥有闲置房屋十间,原值100万元,已提折旧80万元, 当地政府规定,房产的减除比例为原值的30%,公司拟利用此房屋,有以下三种方案:方案一是自行用于经商,装修需花费10万元,年销售额估计为200万元。应纳增值税为5.83万元(200/1.03×3%),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为0.58万元(5.83×(7%+3%),应纳房产税为0.84万元[100×(1-30%)×1.2%],综合税负率3.63%[(5.83+0.58+0.84)/200×100%];方案二是出租给某单位用于经商,双方协议由企业提供装修,装修需花费10万元,年租金20万元,租期5年。 应纳营业税为1万元(20×5%),应纳房产税为2.4万元(20×12%),应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为0.1万元[1×(7%+3%)],综合税负率17.5%[(1+2.4+0.1)/20×100%];方案三是向甲单位投资,估计有20万元的分红。因为投资分红不纳营业税,共担风险的投资不由投资单位缴纳房产税,所以综合税负率为零。

    采取不同经营模式会对税收产生不同影响,筹划者应权衡如上各方面的因素,选择最大限度降低税负的筹划方案,作出对企业最有利的决策,给企业当好参谋!

1、您的稿件须是财经类的、健康向上的财会论文或探讨类文章。
2、您可以在网上直接投稿或选择附件上传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投稿。
3、我们会定期将原创文章刊登在《会计文苑》栏目,优秀文章推荐发表在《财会学习》并给作者邮寄当期样刊。
4、在本栏目发表原创文章5篇以上,且至少一篇被《财会学习》选用的,我们会为作者建立专栏。
5、发稿时请务必留下您的真实姓名、QQ、联系地址或联系方法,以便我们能及时与您联系。
6、如果是还未公开发表的稿件,您还要另投他处不希望在网上公开请点击“暂不公开”或在文中注明。
7、文章均需经过我们的审核,通过审核的文章将会刊登在相应栏目中,未通过审核的文章有可能是决定采纳发表,发表的文章我们会电话通知。
8、一般情况下,稿件审核将在收到作者投稿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您未接到发表电话且未审核,您可另投他处,所收稿件恕不退回。
9、本栏目是广大网友展示优秀作品的平台,作者在此发表作品视为作者同意不必支付稿酬。
10、投稿网友文责自负,本站将不对您所投稿件承担任何法律上和道义上的责任!
11、咨询电话:82319999-2021 张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