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科目中往来科目的革新探析
[摘要] 会计科目中的往来类科目,在实际业务务中,一些会计人员由于对科目的理解和使用习惯的不同,加之会计人员的更换,存在着多个往来科目核算一个业务单位的情形,给日常的账务查询和核对带来很大的不便。本文旨在寻求更好的会计科目名称,以便于账务处理和会计报表的编制。
[关键词] 会计科目;往来科目;科目名称;会计报表
新企业会计制度中使用的有关业务往来的科目有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收账款,非业务往来科目有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在实际的账务处理中,会出现一个单位挂两个科目,甚至三个科目的现象,给会计人员的查询和对账以及编制报表都会带来不少麻烦。具体表现如下:
1、同一供应商在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两个科目中都有发生额和余额;
2、同一客户在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两个科目中都有发生额和余额;
3、非业务往来的单位在其他应付款和其他应收款都有发生额和余额;
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因为各人对会计科目的理解和使用习惯不同。比如,对于供应商往来,有些会计人员习惯用预付账款科目,有些会计人员习惯用应付账款科目,更有甚者,还会使用其他应收款或是其他应付款科目。在会计人员发生变动后,由于会计科目的使用习惯不同,往往会造成一个单位在同一账套里使用多个科目,在结算时,往往会遗漏,给会计人员带来风险的同时也给企业带来损失。另一方面,是因为会计人员的疏忽造成的,比如,对于供应商往来,在第一次付款时,使用预付账款科目,收到货物和发票后却使用应付账款科目。
虽然说造成以上局面有人为的因素,但会计科目的设置也有其弊端所在,因为对于采购业务来说,可用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两个科目来核算,加之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良莠不齐,这样就会形成一个供应商单位采用两个科目来核算的可能。如果将预付账款和应付账款两个科目合并,变更为只使用一个会计科目,那就可以从根本上避免同一供应商同时使用两个会计科目的核算的情况发生。同样,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如此,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也如此。
一个公司的款项往来无非三种形式,供应商往来、客户往来、非业务往来,所谓非业务往来,就是指既不是因为采购发生的款项往来,也不是销售发生的业务往来。非业务往来的情形比较多,主要表现为企业职工借款,采购备用金,集团公司内部的资金拆借等。
既然一个单位的业务是三种形式,单位往来科目就完全可以用三个科目就要以核算清楚,完全没有必要采用六个会计科目来核算。笔认为完全可以采用“供应商往来款”、“客户往来款”,“非业务往来款”三个科目来对企业的往来业务进行核算。“供应商往来款”科目可定义为负债类科目,用于核算采购和接受劳务时发生的预付或应付款项,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为企业的预付款项,贷方余额反映为企业的应付款项。“客户往来款”科目可定义为资产类科目,用于核算销售和提供劳务时发生的预收或应收款项,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为企业的应收款项,贷方反映为企业的预收款项。“非业务往来款”用于核算除供应商往来款和客户往来款两个科目核算之外的业务,可定义为两性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为企业的应收款项,贷方余额反映为企业的应付款项。这样便于会计人员对会计科目的理解,尤其是初涉会计业务的人员,同时也避免了一个单位采用两个科目进行核算的情形。
笔者所提倡使用的三个科目是指在编制会计分录时采用这三个科目,但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对于往来科目的余额需要分析填列。预付账款填列“供应商往来款”科目下供应商的借方余额,应付账款填列“供应商往来款”科目下供应商的贷方余额。预收账款填列“客户往来款”科目下客户的贷方余额,应收账款填列“客户往来款”科目下客户的借方余额。其他应收款填列“非业务往来款”科目下单位的借方余额,其他应付款填列“非业务往来款”科目下单位的贷方余额。
通过以上往来科目的变更,避免了一个单位在多个科目挂账的可能性,同时也方便了会计报表的编制。
参考文献:
1.《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11月第一版;
2.《企业会计准则讲解》,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2007年4月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