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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新政亮点

作者:颜复勇  上传时间:2012-6-26 0:0

  为了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财政部对1996年10月22日发布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号)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已于2012年2月7日公布,从2012年4月1日起施行。新的财务规则在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等方面增添了很多亮点。

    一、在单位预算管理上强调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

    1、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改变了结余留用的方式,结转和结余的资金单位不能自行处理。

    2、事业单位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财政部门,下同)。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一是强调了事业单位提出预算建议数时,必须依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预算编制的规定,二是预算的审核批准必须经法定程序。

    3、增加决算方面的内容。一是事业单位决算的含义是指事业单位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二是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三是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二、强调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管理,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1、在收入方面,事业单位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2、在支出方面,将事业支出进行了分类和细化。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3、在支出管理上,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事业单位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事业单位的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4、在票据管理上,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三、加强结转、结余管理,简化专用基金核算。

    1、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2、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3、事业单位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4、在专用基金管理上,一是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二是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取消了医疗基金的提取;三是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中央级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核定。以上两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加强资产、负债管理,规范资产投资、处置、出租、出借行为。

    1、要求事业单位建立健全单位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2、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3、提高固定资产标准,固定资产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原标准为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同时对固定资产分类中的其他予以细化,增加了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4、规范在建工程,它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

    5、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

    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事业单位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产共享、共用。

    五、按照规定提交财务报告,实施绩效分析。

    1、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增加说明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绩效考评的情况。

    2、调整财务分析指标。增加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人均基本支出等财务分析指标,取消了经费自给率的计算分析。

    (1)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衡量事业单位收入和支出总预算及分项预算完成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预算收入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数

    预算支出完成率=年终执行数÷(年初预算数±年中预算调整数)×100%

    年终执行数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支出数

    (2)人均基本支出,衡量事业单位按照实际在编人数平均的基本支出水平。计算公式为:

    人均基本支出=(基本支出-离退休人员支出)÷实际在编人数

    六、强化财务监督

    1、事业单位财务监督主要包括对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结转和结余管理、专用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等的监督。

    2、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

    3、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同时,在附则中明确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适用,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另行规定;部分行业根据成本核算和绩效管理的需要,可以在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中引入权责发生制。

    总之,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事业单位的社会服务职能、经济活动形式、资金来源和事业发展的需求,随着时间的推移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此次对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的修订是一次与时俱进的改革,在严格预算执行、加强事业单位收支和资产投资、出租出借管理、强化财务监督等方面体现了极其鲜明的特色,它的贯彻实施,将有效地促进我国事业单位可持续健康的发展,更进一步发挥事业单位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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