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沉淀知识;在这里积蓄力量;在这里思考创新!
  原创投稿栏目是广大财经工作者及爱好者发表个人原创专业文章、展示新颖学术观点的天地。我们将一如既往的征集原创,期待您的原创!

原创投稿首页 原创天地 投稿说明 我要投稿

原创文章

财产清查及清查后资产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

作者:马明月  上传时间:2009-9-29 0:0

  财产清查是指通过对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和往来款项的盘点或核对,确定其实存数,查明账存数和实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法。加强财产清查工作,对于加强企业管理,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财产清查的关键是要解决账实不符的问题。造成账存数与实存数产生不符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归纳起来,一般有以下几种:

1. 财产物资在保管过程中发生的自然损溢;

2. 在收发财产、物资时,由于计量、计算、检验不准确而发生的品种、数量、质量上的差错;

3. 在财产物资增减变动时,由于没有及时办理手续或在计算、登记上发生了差错;

4. 由于管理不善、制度不严造成财产物资的损坏、丢失、被盗;

5. 在账簿记录中发生的重记、漏记、错记;

6. 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非常损失;

7. 未达账项引起的账账、账实不符。

  对于财产清查中所发现的财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调整账面记录,以保证账实相符。现分别介绍现金、银行存款、存货、固定资产、往来款项的盘盈盘亏的会计处理。

一、现金的盘盈或盘亏

①现金盘盈时: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②待批准后,视情况作如下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有确定的支付对象时)

   营业外收入(不能查明原因时)

③现金盘亏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④待批准后,视情况作如下分录:

借:管理费用(不能查明原因时)

  其他应收款(有确定的赔偿对象时)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银行存款的盘亏

  对于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已经部分或者全部不能收回的,应当查明原因进行处理,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应当根据企业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三、往来账款的盘盈或盘亏

①财产清查中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②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作为坏账损失冲减“坏账准备”账户,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四:存货的盘盈盘亏

① 存货盘盈时,作如下分录:

借:原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批准后,冲减管理费用,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② 存货盘亏时,作如下分录: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原材料

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计量、收发错误或定额内损耗)

  营业外支出(非正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五、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

①对于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同类或类似固定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前期会计差错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②固定资产盘亏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批准后,根据具体情况,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过失人造成的损失及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

  营业外支出(原值扣除累计折旧和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差额)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以上就是作者对财产清查及清查盘盈盘亏后会计处理的总结,希望能给同行们的学习和工作带来一些方便。

参考材料:

 ①会计从业资格培训教材《会计基础》

 ②2009年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教材《财务与会计


1、您的稿件须是财经类的、健康向上的财会论文或探讨类文章。
2、您可以在网上直接投稿或选择附件上传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投稿。
3、我们会定期将原创文章刊登在《会计文苑》栏目,优秀文章推荐发表在《财会学习》并给作者邮寄当期样刊。
4、在本栏目发表原创文章5篇以上,且至少一篇被《财会学习》选用的,我们会为作者建立专栏。
5、发稿时请务必留下您的真实姓名、QQ、联系地址或联系方法,以便我们能及时与您联系。
6、如果是还未公开发表的稿件,您还要另投他处不希望在网上公开请点击“暂不公开”或在文中注明。
7、文章均需经过我们的审核,通过审核的文章将会刊登在相应栏目中,未通过审核的文章有可能是决定采纳发表,发表的文章我们会电话通知。
8、一般情况下,稿件审核将在收到作者投稿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您未接到发表电话且未审核,您可另投他处,所收稿件恕不退回。
9、本栏目是广大网友展示优秀作品的平台,作者在此发表作品视为作者同意不必支付稿酬。
10、投稿网友文责自负,本站将不对您所投稿件承担任何法律上和道义上的责任!
11、最终解释权归正保会计网校所有。
12、咨询电话:82319999-2021 王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