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基 本 条 件 |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初 级 |
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
中 级 |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
说 明 |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