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 产 费 用 表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度______月份____ 单位________元 ━━━━━━━━━━━━━━━━━┳━━━┳━━━━━┳━━━━━┳━━━━━━━ 生 产 费 用 要 素 ┃ 行次 ┃ 本月计划 ┃ 本月实际 ┃ 本月累计实际 ━━━━━━━━━━━━━━━━━╋━━━╋━━━━━╋━━━━━╋━━━━━━━ 外购材料 ┃ 1 ┃ ┃ ┃ ━━━━━━━━━━━━━━━━━╋━━━╋━━━━━╋━━━━━╋━━━━━━━ 外够燃料 ┃ 2 ┃ ┃ ┃ ━━━━━━━━━━━━━━━━━╋━━━╋━━━━━╋━━━━━╋━━━━━━━ 其中:烧油特别税 ┃ 3 ┃ ┃ ┃ ━━━━━━━━━━━━━━━━━╋━━━╋━━━━━╋━━━━━╋━━━━━━━ 外购动力 ┃ 4 ┃ ┃ ┃ ━━━━━━━━━━━━━━━━━╋━━━╋━━━━━╋━━━━━╋━━━━━━━ 工 资 ┃ 5 ┃ ┃ ┃ ━━━━━━━━━━━━━━━━━╋━━━╋━━━━━╋━━━━━╋━━━━━━━ 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 6 ┃ ┃ ┃ ━━━━━━━━━━━━━━━━━╋━━━╋━━━━━╋━━━━━╋━━━━━━━ 折旧费 ┃ 7 ┃ ┃ ┃ ━━━━━━━━━━━━━━━━━╋━━━╋━━━━━╋━━━━━╋━━━━━━━ 提取的大修理基金 ┃ 8 ┃ ┃ ┃ ━━━━━━━━━━━━━━━━━┻━━━┻━━━━━┻━━━━━┻━━━━━━━ 续表 ━━━━━━━━━━━━━━━━━┳━━━┳━━━━━┳━━━━━┳━━━━━━━ 生 产 费 用 要 素 ┃ 行次 ┃ 本月计划 ┃ 本月实际 ┃ 本月累计实际 ━━━━━━━━━━━━━━━━━╋━━━╋━━━━━╋━━━━━╋━━━━━━━ 利息支出 ┃ 9 ┃ ┃ ┃ ━━━━━━━━━━━━━━━━━╋━━━╋━━━━━╋━━━━━╋━━━━━━━ 其它支出: ┃ ┃ ┃ ┃ ━━━━━━━━━━━━━━━━━╋━━━╋━━━━━╋━━━━━╋━━━━━━━ 1.物质消耗 ┃ 10 ┃ ┃ ┃ ━━━━━━━━━━━━━━━━━╋━━━╋━━━━━╋━━━━━╋━━━━━━━ 2.非物质消耗 ┃ 11 ┃ ┃ ┃ ━━━━━━━━━━━━━━━━━╋━━━╋━━━━━╋━━━━━╋━━━━━━━ 生产费用合计 ┃ 12 ┃ ┃ ┃ ━━━━━━━━━━━━━━━━━╋━━━╋━━━━━╋━━━━━╋━━━━━━━ 加: 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期初余额 ┃ 13 ┃ X ┃ ┃ ━━━━━━━━━━━━━━━━━╋━━━╋━━━━━╋━━━━━╋━━━━━━━ 减: 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期末余额 ┃ 14 ┃ ┃ ┃ ━━━━━━━━━━━━━━━━━╋━━━╋━━━━━╋━━━━━╋━━━━━━━ 减: 自制设备 ┃ 15 ┃ X ┃ ┃ ━━━━━━━━━━━━━━━━━╋━━━╋━━━━━╋━━━━━╋━━━━━━━ 减: 其它不包括在商品产品工厂 ┃ ┃ X ┃ ┃ 成本内的生产费用 ┃ ┃ ┃ ┃ ━━━━━━━━━━━━━━━━━╋━━━╋━━━━━╋━━━━━╋━━━━━━━ 其中: 转作损失的生产费用 ┃ 17 ┃ X ┃ ┃ ━━━━━━━━━━━━━━━━━╋━━━╋━━━━━╋━━━━━╋━━━━━━━ 商品产品工厂成本 ┃ 18 ┃ ┃ ┃ ━━━━━━━━━━━━━━━━━┻━━━┻━━━━━┻━━━━━┻━━━━━━━ 续表 ━━━━━━━━━━━━━━━━━┳━━━┳━━━━━┳━━━━━┳━━━━━━━ 生 产 费 用 要 素 ┃ 行次 ┃ 本月计划 ┃ 本月实际 ┃ 本月累计实际 ━━━━━━━━━━━━━━━━━╋━━━╋━━━━━╋━━━━━╋━━━━━━━ 补充资料: ┃ ┃ ┃ ┃ ━━━━━━━━━━━━━━━━━╋━━━╋━━━━━╋━━━━━╋━━━━━━━ 1.本期销售费用 ┃ 19 ┃ X ┃ ┃ ━━━━━━━━━━━━━━━━━╋━━━╋━━━━━╋━━━━━╋━━━━━━━ 其中: 物质消耗 ┃ 20 ┃ X ┃ ┃ ━━━━━━━━━━━━━━━━━╋━━━╋━━━━━╋━━━━━╋━━━━━━━ 工 资 ┃ 21 ┃ ┃ ┃ ━━━━━━━━━━━━━━━━━╋━━━╋━━━━━╋━━━━━╋━━━━━━━ 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 22 ┃ X ┃ ┃ ━━━━━━━━━━━━━━━━━╋━━━╋━━━━━╋━━━━━╋━━━━━━━ 2.本期技术转让费 ┃ 23 ┃ X ┃ ┃ ━━━━━━━━━━━━━━━━━╋━━━╋━━━━━╋━━━━━╋━━━━━━━ 3.包括在商品产值中的来 ┃ ┃ ┃ ┃ 料加工产品的加工费收入 ┃ ┃ ┃ ┃ ━━━━━━━━━━━━━━━━━┻━━━┻━━━━━┻━━━━━┻━━━━━━━ 编制说明 一、本表反映工业企业在年度内进行工业生产所发生的全部生产费用。编制本表是 为了分析各项生产费用要素的比重,考核生产费用计划(预算)的执行结果,并为计算 工业净产值提供数据。 二、生产费用的范围,应包括企业为进行工业生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企业应根据 生产费用各科目(包括基本生产、辅助生产、自制半成品、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等, 下同)所汇集的各项费用,分别计算填列。工业企业的基本建设单位,专项工程,生活 福利部门,附属农场以及其他非工业生产部门所发生的费用,都不包括在内。但企业的 生产车间为这些部门提供产品,劳务作业所发生的费用若与企业进行工业生产所发生的 费用不能直接划分,在会计上需要通过基本生产、辅助生产等生产费用科目核算的,仍 应包括在本表所列的生产费用范围在内。企业为生产自制设备所发生各项费用也应包括 在内。 依据生产费用中资料,可以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物质消耗价值合计:外购材料+外购 燃料-烧油特别税+外购动力+折旧费+提取的大修理基金+其他支出中的物质消耗+ 产品销售费用中的物质消耗。如果企业在生产中有定货者来料且这部分产品在计算工业 总产值时又符合按全价计算的规定(详见工业总产值部分的有关规定),物质消耗价值 合计中还应包括定货者来料价值。一般情况下,据此计算的物质消耗合计与现行工业总 产值的口径范围是一致或基本一致,不需要作调整。如果需要调整,只调整物质消耗价 值,不调整工业总产值。需要调整物质消耗价值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按照工业总产值计算方法的规定,某些加工作业是按加工价值计算工业总产 值的,不包括效加工材料的价值(如用已成材的稀有金属等进行加工或改制,修复;未 经漂白、染色、印花的精炼丝织品;用外来酒精兑制成白酒等),如果这些被加工的材 料是企业自备的,这一笔费用已计入企业的生产费用。这些企业在计算工业生产物质消 耗时,应将这笔自备原材料的价值从“物质消耗价值合计”数中减去。 用进口原材料、散装零件、组装件(包括外贸进口、商业进口、地方外汇进口、企 业外汇进口)进行加工,按规定只能按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的,如果这部分进口原材 料、散装零件、组装件的价值已计入企业的生产费用,这部分价值也应从“物质消耗价 值合计”数中减去。 (2)生产周期不长(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计算工业总产值时,一般不计算自 制半成品、在制品的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严格地说,这些企业的工业总产值与生产费用 表中的物质消耗价值的口径是不一致的。但是在多数企业和多数情况下,差额价值并不 大,为简化计算起见,一般可以不作调整。不少差额价值较大的企业,应对物质消耗价 值的口径进行调整,其方法是:“物质消耗价值合计”数中减去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未 期初差额成本的物耗。 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成本的物耗=(期末自制半成 品、在制品成本-期初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成本)×物耗系数 生产费用要素中的物耗 物耗系数=─────────── 生产费用合计 上式中“生产费用要素中的物耗”,即《生产费用表》中的1、2、4、7、8、 10行之和,减去3行求得。 按产品生产进度计算工业总产值的化工机械制造等企业,由于物质消耗与生产进度 不同步,则需根据实际情况将工业总产值与物质消耗的口径一致后,才能求得净产值。 (3)生产费用中“转作损失的生产费用”、工业总产值中不包括这部分价值,而 “物质消耗价值合计”中却包括了这部分生产费用中的物耗,这也是工业总产值与物质 消耗价值口径不一致的一个因素。“转作损失的生产费用”一般数字都不大,为简化计 算手续,可以略而不计。个别情况数字较大的,要从“物质消耗价值合计”中减去“转 作损失的生产费用”中的物耗。 转作损失的生产费用中的物耗=转作损失的生产费用×物耗系数 2.分配法 按分配法计算的工业净产值,是根据工业生产新创造价值中属于国民 收入初次分配的各项要素相加求得的净产值。其计算公式为 工业净产值=应得产品销售利润+应缴纳的产品销售税金+工资+提取的职工福利 基金+利息支出+其他 上列公式中各项目包括的内容如下。 (1)应得产品销售利润和应缴纳的产品销售税金 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产 品应得的销售利润和应缴纳的销售税金。应得产品销售利润不是会计报表中报告期实际 销售产品已实现的销售利润,也不是利润总额。因为在利润总额中还包括了一部分同工 业生产无关的营业外损益和其他销售利润。应缴纳的产品销售税金也不是会计报表中报 告期实际销售产品已缴纳的销售税金,因实际销售的产品包括上期生产本期销售的产品 ,不包括本期生产转入下期销售的产品。因此报告期企业应得产品销售利润和应缴纳的 产品销售税金都不能直接从会计报表中取得。 其计算方法如下 ①应得产品销售利润+应缴纳的产品销售税金=现价工业总产值-(生产费用合计 +产品销售费用+定货者来料价值) 本公式适用于工业总产值计算期末期初半成品、在制品差额价值的企业。 ②应得产品销售利润+应缴纳的产品销售税金+现价工业总产值-(商品产品工厂 成本+产品销售费用+定货者来料价值) 本公式适用于工业总产值不计算期末期初自制半成品、在制品差额价值的企业。 上述公式如果企业总产值中包括有不计利润的自制设备和自行完成的设备大修理价 值,还应从两式的工业总产值中扣除。按规定只按加工价值计算总产值的产品,如果原 材料由企业自备,则将部分自备原材料价值从生产费用或商品产品成本中减去。 定货者来料价值可以从加工后成品全价中减去加工费求得。 乡镇工业、街道工业及其他某些规模很小的企业,报告期生产的产品产量和实际销 售的产品产量,基本上是一致的,可以直接用产品销售利润和销售税金代替。 (2)工资 可以从劳动统计报表的“工资总额”中扣除:①由职工福利基金开支 的福利设施人员的工资;②由企业营业外开支支付的工资;③用企业基金或利润留成开 支的各种奖金;④用专用基金开支的工资;⑤用福利基金开支的各种津贴和副食补贴。 如果工会人员的工资由工会经费开支,也应扣除。 如果企业利用劳动统计报表的工资总额进行调整有困难时,也可根据会计“应付工 资”科目的明细帐填列。凡月本结帐,进行工资分配时,借方科目为生产费用(“基本 生产”、“辅助生产”、“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和销售费用科目的就计算在 内,借方专用基金、营业外支出等科目就不要计算在内。 以上两种计算方法所得的数字原则上是一致的。 劳改劳教工业企业在填报按分配法计算工业净产值的工资时,不应包括提取的犯人 假定工资(原为生活费)、没有就业权利的就业人员工资(或生活费)。因为犯人、劳 教人员和没有政治权利的就业人员不是职工,其假定工资是作为劳改、劳教业务费的经 费来源处理的,这部分提取的犯人假定工资、附加费、没有政治权利的就业人员的工资 和劳教人员的工资,应列入工业净产值中的“其他”项内。 (3)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是指在成本中按工资的一定比例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不包括由企业留利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这个项目还应包括销售费中提取的职工福 利基金。 (4)利息支出 是指报告期内企业利息支出与利息收入冲抵后的支出净额,收入 大于支出者,按会计上的规定处理,其差额应在利息支出项以负数表示。 (5)其他 指除上述以外的属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性质的支出,包括以下几个部 分。 ①计入生产费用“其他支出”中的非物质消耗部分。编制生产费用表的企业,此数 已在生产费用表上列出;不编制生产费用表的企业,要从有关的会计明细帐中查出。一 般包括:旅差费、探亲旅费、上下班交通补贴、房租补贴、出差补贴等,支付给在家中 为本企业工作的居民的劳动报酬、退休职工留用补差费、会议费、招待费、上交主管机 关的管理费、提取的工会经费、由管理费开支的技术转让费、民兵活动费、企业教育费 、保险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排污费、城市清洁卫生费、绿化费等。 由于这个项目内容多,占净产值比重不大,计算较复杂平时也可以根据历史资料确 定一个常数或一个固定比例进行计算,年末填报全年数字时,再按全年实际数进行调整。 ②销售费用中的其他非物质消耗。编制生产费用表的企业,可从销售费用合计中扣 除其中的物质消耗、工资、职工福利基金等三项数字后求得;不编制生产费用表的企业 ,要从销售费用明细帐中查找,如广告费、驻外销售机构工作人员的旅差费等。 ③从外购燃料费用中扣除的烧油特别税,应加入“其他”项内。 在“其他”项中,不包括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和医药费、职工退职金、职工死亡丧葬 费、抚恤费等劳保支出及编外人员生活费等。罚金支出和滞纳金,如从企业留利中开支 的,也不应包括。 附:劳务费 利用工业净产值计算工业增加值时,需要扣除劳务费。因此有必要把 劳务费单列。劳务费是指工业生产的全部中间投入减去物质消耗后的余下部分,也就是 工业生产和销售费用中,支付给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各项开支。在净产值的“其他”项中 ,旅差费、由管理费开支的技术转让费、排污费、城市清洁卫生费、保险费、广告费等 均属劳务费。 利息支出也属劳务费,在净产值构成项目中已经单列,在计算劳务费时还应把利息 支出包括在内。 (三)工业净产值计算中几项具体规定 1.国家补贴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不论补贴收入在会计上如何处理(如冲减成本 、价外补贴等),都不应计算净产值。 2.亏损企业的工业净产值如果出现负数,仍应按实际情况填列统计报表。上级机 关进行综合时,应将正数与负数相互抵消。 3.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关闭和停产的企业,应只统计关闭和停产以前所创造的工 业净产值。因为这些企业自关闭和停产的时候起,已不是一个工业生产单位,其留厂人 员从国家所领取的工资,属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不能算作企业创造的净产值。如果某 些关闭和停产的企业,在主要产品停产以后,尚进行一些小商品生产,则这部分小商品 生产的净产值仍应计算。 4.季节性生产的工业企业,在不生产产品的停工月份,不计算工业净产值。 5.技术转让费是非物质消耗,应该包括在净产值中。按照现行成本核算的规定, 技术转让费有的允许计入产品成本,有的不允许计入产品成本。后者主要是指按产量或 产品利润提取的技术转让费。但是现行成本核算又规定它不包括在产品销售利润中,而 是作为一个独立项目,从产品销售收入中减去。按照这个规定,在计算分配法净产值时 ,应当从应得产品销售利润和应缴纳的产品销售税金这一项中减去不计入产品成本的技 术转让费,再把这笔费用加入“其他”一项中。对于净产值总额来讲,等于不加不减, 为了简化计算,可以采用不减不加的办法。 (四)工业品价格变动差额 工业品价格变动,包括工业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和为生产这些产品所消耗的原材料、 燃料、动力等购进价格变动两个方面。计算工业品价格变动差额,主要是为了消除现价 工业净产值中不可比的因素。价格变动差额可以分为下列四项: (1)由于产品销售价格提高而增加的收入额; (2)由于产品销售价格降低而减少的收入额; (3)由于原材料、燃料、动力等价格提高而增加的支出额; (4)由于原材料、燃料、动力等价格降低而减少的支出额; 上列四项价格变动,是指报告年份与基期年份相比而言的。 报告年现价净产值调整为与基期年净产值可比的公式是: 报告年现价净产值调整为与基期年可比的净产值=报告年现价净产值-(由于产品 销售价格提高而增加的收入额-由于产品销售价格降低而减少的收入额)+(由于原材 料、燃料、动力价格提高而增加的支出项-由于原材料、燃料、动力价格降低而减少的 支出额) 1.计算价格变动影响的原则 (1)凡是报告期和基期都有生产量的产品,或者报告期和基期都有消耗量的原材 料,只要其价格有变动,都要计算价格变动影响的差额。如果报告期有生产量的产品或 报告期有消耗量的原材料等,而基期没有该种产品生产或没有该项原材料消耗,只要其 价格有变动,原则上也要计算价格变动影响差额;只有当这些产品和原材料等基期价格 确实无法查找时,才可以不计算这部分价格变动的影响。 (2)生产多品种产品的企业和使用多种原材料的企业,净产值的变动还要受产品 品种结构变动和原材料品种结构变动的影响,消除价格变动影响时不应把品种结构变动 的影响计算在内。考虑产品价格或原材料价格是否有变动时,原则上应按同一品种(牌 号、材质、型号、规格、质量标准相同)的产品或原材料来对比,不能在不同品种的产 品或原材料之间进行对比。在实际工作中,对于生产产品或消耗原材料品种、规格、型 号较多的企业,要完全按这样要求难以办到的。但为了较准确地反映价格水平的实际变 化情况,在计算价格变动影响额时,要尽可能地把品种结构变动因素的影响限制在最小 范围内。 有些企业(例如化工设备厂)是按照订货者的要求实行单个或小批生产,每次订货 的产品在型号、规格、性能、质量标准等方面都可能有不同,因而每次合同所确定的产 品价格也可能不同。这种情况应视为品种变动,不应计算产品销售价格变动的影响。 有的产品经过重大改进,质量有显著提高,根据优质优价的原则,经有关部门批准 提高产品价格,这时提价后的产品和提价前的产品、质量等级已经不同,这种质量差价 的变化,包括次品降价出售,都不属于产品销售价格变动的影响。 有些原材料用不同的品种互相代替,也属于品种变动。例如磷肥厂报告期使用的是 价格较高的精品磷矿,基期使用的是价格较低的质量较差的磷矿,两种磷矿的质量不同 ,不能计算为材料价格变动的影响。 (3)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和原材料价格变动,有的是客观原因造成的,有的是主观 原因造成的。不论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凡是价格有变动的都应计算。 根据这个原则,各企业对积压产品实行降价处理,完成国家计划之外的超产加价、 实行浮动价格、按议价购进原材料、季节性产品在不同季节实行不同价格等,都应计算 价格变动影响。 (4)净产值是按生产量计算的,计算价格变动对净产值的影响额也要按产品生产 量计算,财务上计算价格变动对利润的影响是按销售量计算的,所以两者的数字不一定 相同。同样,计算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影响也应按消耗量计算,不能按购入量计算。 2.计算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影响的方法 (1)计算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影响的基本公式是 由于产品销售价格变动而增加或减少的收入额=报告期生产量×报告期销售单价- 基期销售单价) 如果企业的产品在基期都是按一个统一的价格出售的,在报告期也是按一个统一的 价格销售的,可以直接按上述基本公式计算。如果企业的某产品,在基期内有多种销售 价格或报告期有多种销售价格,就要先计算基期或报告期的平均价格,然后进行比较。 其计算公式是 某产品由于产品销售价格变动的影响额=报告期产品生产量×(报告期平均销售单 价-基期平均销售单价) (2)有些企业的产品品种繁多,每个品种规格的销售价格又各有不同,可以不必 把企业全部品种规格的平均销售价格都计算出来,只计算销售价格有变动的品种规格即 可。计算时可以根据其他资料(如调价通知单等),事先掌握哪些品种规格的销售价格 有变动,然后进行计算。通常,销售价格有变动的品种规格不会很多,仍可按上述公式 计算。 (3)如果产品销售价格的调整是在报告期中某一时点开始执行,而调整前的价格 是和基期一致的,也可以不计算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而用下式来计算 产品销售价格变动的影响额=执行新价格之日起至报告期末止某产品的产量×(调 整后的销售价格-调整前的销售价格) (4)有些产品根据销售对象的不同而有不同的销售价格。这些企业各个时期的产 品平均销售单价受销售对象的构成变动影响,如果国家或主管单位规定出售给各销售对 象的价格没有变动,但各销售对象所占的比重发生变化,也要计算产品销售价格变动的 影响。 3.计算原材料变动影响的方法 (1)计算原材料等价格变动影响的基本公式是 由于原材料等价格变动而增加或减少的支出额=报告期消耗量×(报告期实际消耗 量单价-基期实际消耗量单价) 如果某种原材料在基期都是按一个统一的价格购进的,在报告期也是按一个统一的 价格购进,可以直接按上述基本公式计算。如果企业的某种原材料,在基期内有多种购 进价格,或在报告期内有多种购进价格,就要先计算基期或报告期实际消耗量的平均价 格,然后进行比较。这时也可以按下式推导的结果计算 某种原材料价格变动的影响额=报告期消耗某种原材料的实物量 ×(报告期实际消耗量的平均单价-基期实际消耗量的平均单价) =报告期消耗某种原材料的实物量× 报告期消耗某种原材料的金额 基期消耗某种原材料的金额 (─────────────── - ─────────────) 报告期消耗某种原材料的实物量 基期消耗某种原材料的实物量 =报告期消耗某种原材料的金额-报告期消耗某种原材料的实物量 基期消耗某种原材料的金额 ×───────────── 基期消耗某种原材料的实物量 (2)工业企业消耗的原材料品种很多, 不可能把每种原材料的价格变动都一一 加以计算,可以选择用量较大、价值较高的主要原材料进行计算。一般地,可以选择计 入成本项目中的“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动力”等项目中的 一部分品种来计算。计入“车间经费”、“企业管理”中的材料强以略而不计。 (3)有些企业在成本核算中,不分原材料品种核算其消耗的金额和实物量,只有 全部原材料的消耗金额:有些企业按计划价格核算材料成本,价格差异只有一个总数。 分不出各个原材料品种的价格差异。这些企业都难以利用现成的成本核算资料来计算原 材料价格变动的影响额。必须另行建立计算表或台帐,根据领料单或材料会计帐的数字 按第(1)项所述公式计算。 (五)工业增加值 工业增加值是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活动创造的价值。是国民生产总值的组成部分。工 业增加值和工业净产值的区别:工业增加值包括折旧,工业净产值则不包括;由于国民 生产总值包括物质生产部门的创造价值和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务费,为了扣除计算上的 重复。工业增加值不包括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务费。而工业净产值是包括的。 工业行业生产的国民经济最终产品产值也称工业增加值,它是工业净产值加折旧。 包括了非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务费。和前面工业增加值的内容是有区别的。 五、工业产品价格 工业产品价格统计的目的是反映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包括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的出厂价格和企业消耗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的购进价格的价格水平、价格结构及价格 变动趋势,研究价格变化对工业生产及社会经济的影响,反映价格体系改革的进程、效 果和问题,为了解工业产品的价格状况,制订工业产品的价格政策,以及发挥价格这一 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提供可靠的依据。 工业产品价格统计的主要任务是:搜集、整理主要工业产品、主要原材料和燃料、 动力的基础价格资料,以观察和研究工业产品的价格水平及结构的变化情况,以及价格 同成本、利润和税金、工资之间的比例关系;编制工业产品的出厂价格指数和原材料、 燃料、动力的购进价格指数,反映各类产品和原材料价格的变化趋势;根据价格变动资 料来消除价值量指标的价格变动影响,使其前后时期的资料可以对比。 (一)工业产品价格 工业产品价格包括工业产品出厂价格和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自从实行价 格放调结合的改革方针以来,工业产品的流通市场出现了多种价格形式并存的局面,归 纳起来,工业产品出厂价可主要有国家定价、指导价、其他价格三种形式;原材料、燃 料、动力购进价格主要有调拨价和自行采购价两种形式。同种产品(原材料等)可能按 其中一种价格形式销售(购进),也可能同时按几种不同的价格形式销售(购进)。产 品(原材料等)的销售(购进)结构变化,直接影响到产品(原材料等)价格的平均水 平和变动趋势。因此,在报表中除填报平均价格外,还要填报不同价格形式的平均价格 的和销售(购进)量。 1.工业产品出厂价格的三种主要形式 (1)国家定价 是由国家物价部门严格管理的价格。国家定价有两种,一是由国 家物价局和国务院各部、局、公司的物价管理机构制订或批准的产品统一出厂价格,也 称国拨价;二是根据物价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国家赋予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物价管理 部门的权限,由地方制订或批准的产品价格,或在一定范围内可以由各地物价管理部门 根据国家赋予的权力批准调整的、在本地区执行的价格。 国家定价也包括按价格管理制度规定可以增收的费用,如钢材的定尺费、特殊要求 费(但产品一定要达到规定的要求,否则不算国家定价)。如果企业额外收取了制度中 没有规定的费用,如设备费、技措费等,则不应计入国家定价,而应计入其他价格。 (2)指导价 是指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由生产、经营自行确定商品具体价格的计 划价格形式,包括浮动价、最高限价和最低保护价等形式。 实行浮动价办法的产品(包括获得国家颁发的金牌、银牌和部优、省优证书的优质 产品,实行高于国家定价一定幅度的浮动价的产品),其浮动方案一般都应经过当地物 价部门批准或备案。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而由企业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自行定价(上浮 或下浮)的产品,其价格不能作为指导价格,应列为其他价格。 (3)其他价格 是指市场调节的价格,包括国家规定某些由企业随行就市、自行 定价销售的产品价格;通过生产资料交易中心(或类似组织)按市场价销售的产品价格 ;高价购买原材料、高价出售产品的价格以及除国家定价、指导价以外的产品销售价格。 2.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的两种主要形式 (1)调拨价 是指企业按国家规定的调拨价格从物资部门或其他企业购进原材料 、燃料、动力的价格,不包括虽属计划调拨,但以高价购进原材料、燃料、动力的价格。 (2)自行采购价格 是指企业按调拨价以外的价格自行采购的原材料、燃料、动 力价格,包括按高价购进的计划调拨原材料、燃料、动力价格。 (二)平均价格 1.工业产品价格一般用平均价格表示,平均价格是指同一产品(规格品)在一定 时期内的不同价格的平均数,代表工业产品在一定时期内的平均价格水平。因此,它只 能反映纯价格因素的变动情况,而不应包括产品(规格品)结构变化对价格的影响。为 保证真实、准确地反映工业产品价格变动,平均价格就应分别按产品品种和规格计算。 但在价格统计初建阶段,规格品种一时不能规定得过细,很多产品规格中的等级品和价 差不大的细规格,也只能综合计算其平均价格。 2.平均价格的计算。某种规格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的平均价格是根据企 业报告期内按各种价格形式实际销售(购进)该种规格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的 销售(购进)总金额除以销售(购进)总数量计算求得。基本计算公式为 某规格产品(原材料)报告期平均价格 该规格产品(原材料等)报告期实际销售(购进)总金额 =—————————————————————————— 该规格产品(原材料等)报告期实际销售(购进)总数量 为了观察分析不同产品价格形式的结构变化,我们还要分别计算国家定价、指导价 、其他价等不同形式的平均价格,计算公式同上。计算时要注意分子分母的口径必须一 致。 3.计算平均价格,除了反映工业产品在一定时期内的平均价格水平以外,还可以 研究各类产品之间的价格比例,同类产品有成本与价格之间的比例等情况,为国家制订 合理的价格政策提供依据。 (三)工业产品价格指数 1.工业产品价格指数包括工业产品出厂价格指数和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 指数。 2.编制工业产品价格指数的基本公式 编制工业产品价格指数采用的是拉斯贝公式。基本公式为: 工业产品价格指数 _ ∑P1q0 ∑P1/P0 ×P0、q0 K=—————=——————————— ∑P0q0 ∑P0q0 _ ∑KW =————— ∑W 上式中:P1、P0分别为报告期、基期工业品平均价格; q1、q0分别为报告期、基期工业品销售量; _ K为个体价格指数:K为综合价格指数; W为权数; ∑表示相加之和。 3.编制工业产品出厂价格指数的具体步骤 第一步 计算各类代表产品的个体价格指数。计算时,要分两种情况: (1)对于没有分列规格的产品,其价格指数可直接用该产品的报告期平均单价与 基期平均单价相比求得。计算公式为 P1 K=—— P0 (2)对于分列若干代表规格品的产品,则应先计算代表规格品的个体价格指数( 计算公式同上),然后按简单算术平均法,计算该产品的平均价格指数。计算公式为 _ K1 +K2 +……+Kn K=————————————— N 第二步 计算权数。 现行工业产品价格指数是以1985年作为基期年度的。编制权数的资料,取自第 二次全国工业普查表中的1985年按行业分类、按产品分类和全部工业产品的销售价 值量。 编制工业产品出厂价格指数用权数一般分为四层:第一层,计算代表行业大类的权 数,即代表行业大类销售价值量占销售价值总量的比重;第二层,计算代表行业中类的 权数;第三层,计算代表行业小类或产品集团的权数;第四层,计算产品的权数。各代 表行业小类或产品集团内所有代表产品权数之和,应等于该行业小类或产品集团的权数 ;各代表行业中类内,所有代表行业小类或产品集团的权数之和,应等于该代表行业中 类的权数;各代表行业大类内,所有代表行业中类的权数之和应先进于该行业大类的权 数;全部代表产品或行业大类的权数之和应等于1000‰。 编制工业产品价格指数使用的权数一经确定,要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但随 着经济发展,一段时间以后, 权数就要统一进行调整或重新计算。 第三步 计算工业产品出厂价格指数。 编制工业产品出厂价格总指数,采用的是产品直接计算法。就是在产品个体价格指 数的基础上,把目录中所有代表产品的个体价格指数分别乘以相应的权数,然后加总, 再除以权数之和,就可求得工业产品出厂价格总指数。计算公式为 _ ∑KW K=——————— ∑W 这种方法比较简单便于计算。计算分类价格指数时, 也可采用上述方法。 4.编制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的具体步骤 第一步 计算代表原材料(燃料等)的个体价格指数。计算时,要分两种情况。 (1)对于没有分别规格的原材料(燃料等),其价格指数,可直接用该原材料( 燃料等)报告期平均单价与基期平均单价相比求得。计算公式为 P1 K=———— P0 (2)对于分列若干规格的原材料(燃料等),则应先计算代表规格品的个体价格 指数(公式同上),然后再按简单算术平均法,计算该种原材料的价格指数。计算公式 为 _ K1+K2+……+Kn K=———————————— N 第二步 计算权数。 现行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同样以1985年为基期年度。编制权数的 资料,取自第二次全国工业普查表中的主要原材料、燃料、动力的消耗价值总量及其分 类消耗价值量。 编制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用权数一般只分为两层:第一层,计算代表 类的权数,即代表类的原材料消耗价值量占原材料消耗价值总量的比重;第二层,计算 代表原材料、燃料、动力的权数。计算结果,同样也要求,各代表原材料、燃料、动力 的权数之和,应等于该类的权数;全部代表原材料、燃料、动力或原材料分类的权数之 和应等于1000‰。 第三步 计算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总指数。 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总指数的计算,也采用直接计算法,就是在个体价格 指数的基础上,把目录中所有原材料、燃料、动力的个体价格指数分别乘以相应的权数 ,然后加总,再除以权数之和,即得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总指数。 (四)工业产品价格统计中的几项具体规定 1.企业填报工业产品价格统计报表时,应按规定的代码、名称、分类、规格型号 和计算单位进行填报。凡目录中列出的产品(原材料等),企业一般可按生产(消耗) 的主要产品(原材料等)进行填报。但对国家指定的企业必报产品(原材料等),不论 是本企业的主要产品(原材料等),还是次要产品(原材料等),均应按目录要求列出。 2.凡目录中列出品种、规格、型号的产品(原材料等),在报表中应分别填报产 品(原材料等)总数和各规格、型号的各项资料,不能只填总数,漏填规格;也不能只 填规格不填总数。 3.对于生产周期很长(一般在6个月以上)的产品,企业可用上年平均价格作为 基期月度价格(指在计算可变基期的价格指数时使用,在计算固定基期的价格指数时, 仍以1985年平均价格为准);用产品实际销售月度的平均价格作为报告月价格。 4.在权数的基期确定之后,对选定的代表企业、代表产品和代表规格品应力求相 对稳定,以便于资料可比。如果某种代表产品(原材料等)、代表规格因型号落后或其 他原因而停产,可以改换用途相同的新规格品代替。如果新规格品没有基期价格,而新 、旧产品(规格品)的质量性能变化不大,可采用以下计算公式 新规格品基期平均价格 旧规格品基期平均价格 =新规格品报告期平均价格×————————————— 旧规格品报告期平均价格 新规格品的质量性能比旧规格品有较大变化,同时企业调整了产品新规格品价格, 而调价的幅度与质量性能变化并不相适应时,为了能够反映出价格调整这个升降因素, 则可用新旧规格品比利,计算新规格品的基期价格,计算公式为 新规格品基期平均价格 新规格品单位成本 =旧规格品基期平均价格×——————————— 旧规格品单位成本 5.如果企业本年报告期(或去年同期)未销售(购进)目录中规定的规格品,企 业可按本年报告期(或去年同期)前一个月的价格资料(或去年月平均价格资料)填报。 6.按折合量计算其标准量的产品,如果企业是按实物量积累资料,填报时,先要 把实物销售量换算为折合量。例如尿素实物销售1000吨,填报时先用1000吨乘 以46%(即把含氮为46%的尿素折算为含氮100%)。即销售量填460吨,然 后用实际销售收入除以460吨,就得出折合为含氮100%的尿素平均单价。 六、产品产量 工业企业生产的基本任务是向社会提供有使用价值的工业产品。以实物量计算的工 业产品产量,反映工业生产的发展水平,是制定和检查产量计划完成情况,分析各种工 业产品之间比例关系和进行产品平衡分配的依据。因此,准确、及时地统计产品产量具 有重要意义。 (一)化工产品产量统计范围 1.化工产品产量应当包括本企来生产的全部产品产量 (1)企业各车间(主要车间、辅助车间、附属品车间及副产品车间)生产的计划 内和计划外的全部产品产量,不论是要销售的商品量或本企业的自用量,也不论是自备 原材料生产的或用定货者来料生产的,均应统计。 有些产品, 除统计其生产量外,还要统计商品量或运出量。商品量是指本企业产 品产量中已经销售和准备销售给企业以外和本企业非工业生产部门使用的产品数量(如 经营管理部门、附属农场、基建部门及生活福利部门等使用的数量)。运出量指实际运 离本企业矿仓、贮矿场或车站、码头等交货地点(包括陆、水运交货地点),已经发往 用户的商品矿量。 (2)经正式鉴定合格的新产品、生产设备,未正式投入生产以前试生产的合格品 ,以及基本建设附产的合格品,都应包括在产品产量中。 (3)在我国国土范围内的中外合营企业、外资经营企业生产的产品,其产品产量 全部统计在国内同类产品产量中。 (4)用进口整套散装零件及用进口组装件加工、装配的产品,产量统计在国内同 种产品产量中,另列出“其中:进口散装零件(或组装件)生产的产量”,以便计算该 产品生产量与库存量,进口与出口之间的平衡关系和计算国内保有量。 (5)用进口原材料或关键零件生产的产品,无论在国内或国外销售,产量均应统 计在国内同种产品产量中。 2.化工产品产量不应包括的内容 (1)在生产工业产品的同时,产生的下脚余料和废料,如硫酸焙烧炉的矿渣、合 成氨造气炉的炉渣、纯碱蒸馏塔的废液、化机厂的切屑等,虽可出售利用,不应统计为 产品产量。 (2)投入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没有完全消耗掉,而加以回收、提浓,再供本企业 生产自用或作商品出售时,均不应统计其产量。因为该物料的化学本质并未变化,也不 构成化工产品的生产过程,故不作产品生产量统计。 (3)企业外购的工业品,未经本企业任何加工的,不得作为本企业的产品产量统 计。 (4)外购的产品未经主要生产工序,不改变来料的外形与性能,只进行简单加工 作业的,不应计算产品产量。 (5)某些产品在检验产品质量时,要作破坏性试验(如试验轮胎的使用寿命等) ,这些用作试验的产品不应计算在产品产量中。 (6)由发包企业提供原材料、设计图纸,并负责产品检验、销售,而承包企业只 进行加工,并在财务上以加工费作为结算形式的,为了和计划上一致并避免数字重复, 产量由发包企业统计,承包企业不统计。 (7)用外商(包括港、澳、台工商业者)来料、来件加工装配生产,企业内收取 加工费,产成品交由外商经销的,其产品产量不包括在国内生产的产品产量内。这类“ 外商来料、来件加工、装配生产的产量”可以另列。 (二)一切产品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或定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方可统计产 量 产品的质量标准一律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产品 ,应按照企业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或定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执行;各部门、各地区 、各企业不得擅自更改或降低标准。 为消除污染而用三废(废气、废液、废渣)和工厂下脚料生产的化工产品,由于其 原料和工艺与国家标准、部标准规定的适用范围区别较大,可由企业另订标准检验,合 格者可以计算产量。 本企业自产自用的化工产品,质量标准亦按上述规定执行;但可本着经济合理的精 神,在不影响下一工序产品质量的情况下,企业可另订标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达到企业标准亦可计算产量。 农村工业生产的产品也必须执行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只有经检验符合质量标准的产 品方可统计其产品产量,否则一律不许统计产品产量。 (三)报告期产品产量,应为报告期截止最后 一天为止,检验合格并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产量 规定要求包装的产品,必须包装好,才能计算产品产量。至于报告期最后一天以哪 一个班作为截止计算产量的班次,则由个企业主管机关规定,并应与会计核算的结算时 间一致。结算时间一经确定以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提前或移后。 (四)企业填报产量报表时应按产品目录规定的 产品分类、产品名称、排列顺序、包括范围、计算单位填报 凡是列入目录内的产品,不论是本企业的主要产品或次要产品,成批生产或少量生 产,本系统归口产品或非归口产品,均应填报。未列入产品目录的其他产品,企业在填 报统计年报时,也要列出。 凡目录中列示品种分组的产品,在报表中应分列出产品产量总数和品种细数,不能 只填总数,漏填细数;也不能只填细数而不填总数。如填报化肥、农药、塑料、染料、 油漆等产品产量时,都应注意这一点。 按产品实物形态统计产量是基本的要求,它是折算标准产量的基础。凡规定填报折 算产量的产品,企业必须同时填报其实物量,并分别注明产品的规格、型号及其折算用 的主要成分含量;质量标准中规定有等级品时,还应分列其等级品产量。 某些化工产品按规定需要折算标准品或纯品产量时,必须按规定的折算标准和折算 方法进行折算,并注明折算标准(如化肥折100%,电石折300L/kg等),以 免与实物量相混。 凡是目录中规定填列商品量或运出量的产品,应按规定填列。商品量应包括准备销 售给本企业以外和本企业非工业部门使用的数量(如经营管理部门、附属农场、基建部 门和生活福利部门等使用的数量)。有出口任务的产品,还应列示出口量。 有些化工产品需按大类计算总计或合计数,如农药、塑料、油漆、染料等往往是几 十种,甚至更多种产品相加的总数。在计算这些大类产品的总数时,应注意扣除重复因 素,以免合计数虚高。如农药中的敌百虫可以直接用于杀虫,也可以进一步制造敌敌畏 再用于杀虫。因此,在计算农药总数时,就应扣除用于制造敌敌畏的敌百虫数量,只将 敌百虫商品量计入农药合计数中。类似的情况,均见有关产品产量的规定。 (五)产品产量的计算 1.一般应按实际过磅或者仪表计量后的数时计算。 2.某些企业由于缺少计量设备,必须对产品产量进行估算时,应尽量使估算数接 近实际。测算一定要有根据,对被测算的产品产量要定期进行测定。在选择测定标准时 ,要注意样口代表性。如硫铁矿用矿车计算产量时,应按每车平均实际装载量计算,而 不应按满车或亏车时的装载量计算。期末应用盘库数进行调整。 (六)关于调整产品产量统计数字的规定 1.本年已上报的产品产量,如发现数字不实(多报或漏报等),应于发现当月在 “本年本月累计”数中调整,并加以说明。去年生产的产品,本年发现统计数字不实, 在年报报出一个月内,应尽可能更正年报数字;如在年报报出一个月之后才发现,则由 于上级统计部门年报数字已经定案,一般不作更正。 2.企业出厂的产品如因本企业的责任而发生退货时,应分别情况处理。凡可修复 的产品,修复后不得重复计算产量;凡不能修复的产品,应在报告期本年本月止累计数 中扣除,并加以说明。跨年度的退货,调整办法同1。 由于自然灾害、自然损耗等属于非企业原因而造成的产品损失,均不必调整已报的 统计数字,但应加以说明。 七、关于部分化工产品产量计算的具体规定 (一)化学矿 1.化学矿包括回采出矿量和掘进(掘剥)出矿量。掘进(掘剥)出矿量指矿井的 生产开拓延深、采准、切割、其他巷道掘进附产的出矿量及露天剥离、掘沟附产的出矿 量,也包括基建附产的矿石。但不包括从外单位收购的矿石和家属工厂生产的矿石,这 些矿石量应单列。 化学矿以产品形态分,包括:①不需选矿或破碎加工而符合质量标准或订货合同要 求的原矿石;②经选矿或破碎加工后符合质量标准或订货合同要求的精矿粉和成品矿石 ,但不包括:①应选而未选的原矿;②应破碎加工而未加工直接出售的原矿;③选矿过 程中回收的中矿(即未达到精矿质量标准的选矿中间产物)。 2.化学矿产品应包括:硫铁矿、磷矿、硼矿、天然硫黄矿、天然钾盐、天然碱、 天然芒硝、天然硝石、蛇纹石、明矾石、重晶石以及砷矿等,和由化工系统生产的石灰 石、钾长石、白去石等非金属矿,以及这些矿石经富集加工后的产品,如硫精矿、磷精 矿等,这些化学矿产品,不论是本系统内或系统外企业生产的,各级化工部门都应归口 统计。但不包括非化工系统生产的石灰石、钾长石、白去石以及石膏、白土、瓷土、硅 石、萤石、滑石等非金属矿。 3.生产量是指矿石在本企业生产过程完毕已运入矿仓或贮矿场,符合规定的质量 标准或订货合同要求的成品矿量。 运出量是指已经运离本企业的矿仓或贮矿场等交货地点发往用户有成品矿量,不论 货款是否已收回,只要装上发往用户的火车、汽车或船等运输工具皆计入运出量中。企 业自产自用的矿石量也应计入运出量中。如自产硫铁矿加工硫酸,自产磷矿加工磷肥、 黄磷,自产硼矿加工硼酸、硼砂等。 库存量是指报告期末存放在本企业和销售单位的矿仓或贮矿场等交货地点可供出售 的成品矿量,不包括存放在井硐或露天采场内的矿石量。由本企业负责短途运输,则应 包括短途运输终点的矿仓或贮矿场的成品矿量。用户已预付了货款而成品矿尚未运离本 企业的矿仓或贮矿场的,仍计入库存量中。 4.化学矿的生产量和运出量,应分别按实物量和标准量填报。实物量由企业填报 ,并注明实际品位。标准量应以实际加权平均品位计算,其标准品位是:硫铁矿折S3 5%,磷矿折P2O530%,硼矿折B2O312%,折算公式为 实物量×(1-水分%)×干基加权平均品位% 标准矿量=———————————————————————— 标准品位% 实物量×湿基加权平均品位% 或: 标准矿量=——————————————— 标准品位% 5.部分矿产品具体规定 (1)硫铁矿按生产量和运出量分别统计。不论是生产量或运出量均按实物量和折 合含硫35%分别计算。 企业自产自用的矿石除计算其生产量外,也应计入运出量。但自产并自行加工硫黄 用的硫铁矿量,既不统计生产量,也不统计其运出量。 (2)磷矿按生产量和运出量分别统计。不论是生产量或运出量,均按实物量和含 五氧化二磷30%的折合量分别计算。生产量和运出量中均包括自产并自行加工的磷肥 或其他产品的磷矿石。 统配矿生产的磷矿石,其五氧化二磷含量在24%及以上的,应统计其生产量和运 出量;低于24%的,不应统计其生产量和运出量。 地方矿生产的磷矿石含量在20%到24%之间,但可用以生产含五氧化二磷在1 2%及以上的磷肥;以及高氧化镁含(MgO在4.5%左右)在硅镁质半自溶性磷矿 ,可用以生产合格的钙镁磷肥;而且确有销路,签订供货合同的,可统计其生产量和运 出量。 (3)化工用石灰石是指制碱和电石等式业用的石灰石。按实物量分别统计生产量 和运出量。 制碱用石灰石要同时符合下列指标,即CaO≥50%, SiO2+Al2O3+Fl 2O3≤7%,其中SlO2≤5%、MgO≤2.5%时,可以统计石灰石量。制电石用石 灰石也要符合下列指标,即CaO≥54%、SiO2≤1%、Al2O3+Fl2O3≤1%时 ,可以统计石灰石量。不符合上述指标要求的,为不合格品,不应统计其生产量和运出 量。 (二)硫酸 硫酸是用各种含硫(或SO2 )原料(硫铁矿、硫黄、含硫气体等)经焙烧、净化 、转化、吸收等工艺过程制得的硫酸。 按其浓度分,有发烟硫酸[游离硫酸酐(SO3 )含量≥20%]、浓硫酸(硫酸 含量92.5%或98.0%)和稀硫酸(硫酸含量75.0%)按其使用原料分,有 硫铁矿制酸、硫黄制酸(掺烧硫黄制酸时,应按实际掺烧数量计算硫黄制酸的产量)和 冶炼烟气制酸。 各种工业硫酸应分别按国家标准(GB534-82)的规定进行检验,合格者可 以统计产量,企业应按标准规定的浓度折100%计算产量。高于标准浓度部分,作为 质量损失。如浓硫酸标准中规定硫酸含量为92.5%,实际生产100吨,硫酸实际 含量为93%,则折成100%硫酸产量应为100×92.5%=92.5吨,而不 是93吨,实际多出的0.5吨,视为质量损失,不统计在硫酸产量中。 硫酸产量包括合格的商品量和自用量,也包括用于分解尾气吸收溶液的合格硫酸。 但不包括:①使用硫酸过程中回收的稀硫酸,即使进一步浓缩也不计算;②外购工业硫 酸加工的蓄电池硫酸和试剂硫酸;③从硫酸生产过程中引出的SO2和SO3(不论气体 或液体),以及酸化焙烧的烧渣,均不得折算硫酸产量。 (三)盐酸 盐酸包括合成盐酸和副产盐酸。 合成盐酸是电解食盐所得氯气和氢氯在合成炉中燃烧生成氯化氢气体,被水吠收而 制得的盐酸。副产盐酸是制造氯化苯或汽缸油等副产的氯化氢气被水吸收而制得的盐酸 ,经检验分别符合国家标准(GB320-82)和部颁标准(重化2001-55) ,合格者可以统计盐酸产量。 (四)浓硝酸 包括由稀硝酸浓缩法和由氨直接合成法所制得的浓硝酸。经检验符合国家标准(G B337-84)规定的全部技术条件者方可统计浓硝酸产量。浓硝酸产量除按实物量 填报外,并应同时按标准中规定的的硝酸(HNO3 )含量折成100%计算填报。 (五)磷酸(热法磷酸) 磷酸仅指热法生产的磷酸,不包括萃取法生产的磷酸。 热法磷酸是用熔融黄磷,经燃烧、吸收、浓缩等工艺过程制得的含量为85%的磷 酸。各企业应按国家标准(GB2091-80)检验,合格者可以统计产量。磷酸产 量应按实物量计算。 (六)烧碱(氢氧化钠) 烧碱包括由盐水电解法或由纯碱(或天然碱)苛化法生产的固体和液体的氢氧化钠 。不同方法生产和各种烧碱,经检验符合国家标准(GB209-84),方可统计产 量。在使用烧碱过程中回收的烧碱和生产烧碱过程中自用的电解碱液、浓缩碱液;回收 盐液含碱,均不统计烧碱产量。但氢气干燥和本企业其他产品自用的合格烧碱可以统计 在烧碱产量中。 企业填报烧碱产量时,应按不同的生产方法(水银法、隔膜法、离子膜法、苛化法 )分列固碱和液碱标准中规定的各种等级品实物产量,并应折成氢氧化钠100%的烧 碱产量。折算时按国家质量标准规定的氢氧化钠含量(如99.5%,99%,98% ,97%,96% 95%,45%,42%,30%)进行,超过标准规定含量的部分 不得折算产量;多出的部分视为碱损失、如水银固碱一级品标准中规定碱含量为99. 5%,实际生产100吨,碱含量为99.6%,则折成100%的烧碱产量应为10 0×99.5%=99.5吨,而不是99.6吨(100×99.6%),实际多的 0.1吨视为碱损失,不统计在烧碱产量中。 (七)纯碱(无水碳酸钠) 纯碱是指氨碱法和联碱法生产的无水碳酸钠,及以天然碱为原料加工的精制碱。各 企业生产的纯碱均按国家标准(GB210-80)检验,合格者可以统计产量。未经 锻烧的重碱和清扫设备、场地收集的不合格纯碱,均不统计纯碱产量,纯碱产量应按实 物量计算,并分列一级、二级品产量。 (八)合成氨 合成氨产量按实物量计算,不折100%的纯品。合成氨产量包括:①厂内各用氨 单位的使用量;②出厂的商品液氨量;③合成氨生产过程中的自用量(铜洗与脱硫用) ;④自氨罐弛放气,合成塔吹出气中回收的氨量(按回收产品含氨折100%计);但 不包括:①冰机自用氨(损失)量;②铜洗、氨水脱硫回收的氨水含量;③碳化清洗塔 及回收塔出来的氨水含氨量。 合成氨产量应以仪表计量为准,企业暂没有安装液氨计量表时,合成氨产量一律以 最终含氮产品的产量进行核算。取消氨罐液面计计量法和按氨加工产品耗氨定额核算法 计算合成氨产量。 1.仪表计算 用仪表计量液氨产量时,液氨必须经过中间槽减压解析液氨中溶解 的气体,并要进行温度压力补偿,以保证计量准确。当企业既有总氨表,又有各用户的 分表时,氨产量必须与其使用量相平衡,不允许存在产量大而用量小的人为差额。 (1)总氨表装在氨库前 合成氨产量(吨)=总氨表的表记值+吹出、解析、弛放气回收氨量 (2)总氨表装在氨库后 合成氨产量(吨)=总氨表的表记值+自用氨量+商品液氨量吹出、解析、弛放气 回收氨量+(氨罐期末库存一氨罐期初库存) (3)当以各用户的氨计量分表之和作为氨产量时 合成氨产量(吨)=各用户氨计量分表之和(包括自用氨和商品液氨的表记值,吹 出、解析、弛放气回收氨量) 吹出、解析、弛放气回收氨量是指合成塔吹出气、中间槽解析气、氨罐弛放气回收 到系统内加以利用并销售的氨量。 2.以最终含氮产品核算合成氨产量 以最终含氮产品核算液氨产量时,碳酸氢铵 、硝酸铵、硫酸铵、氯化铵、尿素等各种固体化肥,以及浓硝酸的氨利用率规定为90 %,氨水的氨利用率为95%。 合成氨产量(吨)=商品液氨量(吨)+[折含氮100%的合格固体化肥(吨) +折含氮100%的不合格固体化肥(吨)]×1.35098+[折含氨100%的 合格氨水(吨)+折含氨100%的不合格氨水(吨)]×1.05263+自用氨量 (吨)+[氨罐期库为存(吨)-氨罐期初库存(吨)] 式中:1.35098=1/0.82245×90%,0.82245是氨的理 论含氮量; 1.05263=1/95%。 (1)商品液氨量以装瓶或装车量为准。 (2)氨水折氨量包括直接用合成塔吹出气、中间槽解析气、氨罐弛放气回收生 产的合格农业氨水和工业氨水,还包括含氨10%以上而且已销售的不合格氨水;但不 包括铜洗,脱硫回收的氨水。碳化清洗塔及回收塔出来的氨水,也不包括铜洗和脱硫自 用氨水,及排放掉的合格或不合格的氨水。 (3)自用氨量。当各用户均有氨计量表时,自用氨量以表记值为准;当各用户无 表计量时,对自用氨规定及计算公式如下。 ① 铜洗法自用氨量为总氨量的0.5%。 铜洗自用氨量(吨)=合成氨产量×0.5%。 ② 铜洗后碱洗改氨洗的自用氨量为总氨量的0.5%。 碱洗改氨洗自用氨量(吨)=合成氨产量×0.5% ③ 脱硫工艺自用氨为总氨量的1%。 脱硫自用氨量(吨)=合成氨产量×1%。 上述三项自用氨有哪项就计算哪项,没有的均不得计算自用氨,同时也不得将其他 形式的耗氨计在自用氨中。 (4)各液氨贮罐期初期末结存量差额(正或负)及各氨水槽、母液槽(不包括铜 洗、脱硫回收氨水槽)期初期末结存量与浓度折氨量的差额(正或负):差额为正数即 期末大于期初计入本期合成氨产量内;差额为负数即期末小于期初应从本期合成氨产量 中扣除差额数。 3.用多种原料生产合成氨时氨产量的确定 企业填报合成氨产量时,在总产量下 应分列按原料分的产量。当用多种原料生产合成氨时,各种不同原料生产的合成氨产量 的确定,应在总氨量中按各种原料产气量及其有效气体成分来划定,计算公式为 某种原料生产的合成氨产量=合成氨总产量 某种原料产气量×有效气体成分(%) ×=—————————————————————— 各种(原料产气总量×有效气体成分%)之和 (九)化学肥料 化学肥料是指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并供给农业用的氮肥、磷肥和钾肥;已经或准 备销售给工业用的和不合格的氮、磷、钾肥均不包括在化肥产量中。复混肥料、磷矿粉 肥和腐植酸类肥料、微量元素肥料应单独列示,也不包括在化肥产量中。 化肥产量统计必须严格按照产品产量计算的基本规定执行。不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 技术条件和指标项目,以及不按质量标准规定的检验规则和方法进行检验的化肥产品, 也不能计算化肥不量。如碳酸氢铵(农业用)的技术条件,除外观为白色或微灰色结晶 外,还应同时符合氮含量和水分含量的指标要求,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标准(如水 分含量大于5%),则被检验的该批产品,就是不合格品,不检验水分指标的也不能算 合格品。 因停车清理设备或清扫场地收集的在制品和不合格品,不能计算化肥产量,也不能 按其含量折算化肥产量。例如,尿素溶液;碳酸氢铵母液、硫酸铵母液;硝酸铵母液等 均不能折算氮肥产量,因为未完成整个生产过程,不是成品。 为消除污染而利用三废(废气、废液、废渣)生产的化肥产品,因其生产工艺原料 路线,不属于国家或部标准的适用范围,可不按已有的国家或部标准检验,应由企业的 主管机关另订标准,检验合格者,可以计算化肥产量和产值。如回收硫酸、硝酸尾气生 产的液体氮肥。 企业报送化肥产量时,应分品种填报实物量的折纯量,并废止过去采用折合为标准 化肥的计算方法。 化肥折纯量的计算方法如下: 化肥(折有效成分100%)=氮肥(折氮100%)+磷肥(折有效磷100% )+钾肥(折氧化钾100%) 1.氮肥 氮肥是用化学方法制成的含有作物营养元素氮的化肥。氮肥的生产过程 是氨的加工过程。如用无机酸与氨反应制成铵盐;二氧化碳与氨合成尿素;氨氧化制成 硝酸再加工成硝酸盐等。 氮肥的主要品种有硫酸铵、硝酸铵、尿素、碳酸氢铵、氯化铵、石灰氮、氨水等以 及含有氮素的复合肥料如硝酸磷肥和磷酸铵肥。其产量应按实际含氮量折成100%计 算各品种产量。 氮肥产量(折氮100%)是由各氮肥品种合格的实物量乘其实际含氮量(%), 相加之和。凡以干基分析表示有效成分含量的,计算时应从实物量中扣掉水分,再乘实 际分析的干基含量。 氮肥主要品种计算方法列举如下。 ① 硫酸铵[(NH4)2SO4]折纯氮产量 硫酸铵(折氮100%)=各批[合格硫酸铵实物量(1-水分含量%]×实际氮 含量%(以干基计)]之和 ② 硝酸铵(NH4NO3)折纯氮产量 硝酸铵(折氮100%)=各批[合格硝酸铵实物量(1-水分含量%)×实际氮 含量%(以干基计)]之和 ③ 尿素(学名碳酰二胺,NH3CONH2)折纯氮产量 尿素(折氮100%)=各批[合格尿素实物量(1-水分含量%)×实际氮含量 (以干基计)]之和 ④ 碳酸氢铵(NH4HCO3)折纯氮产量 碳酸氢铵(折氮100%)=各批[合格碳酸氢铵实物量×实际氮含量%(以湿基 计算)]之和 ⑤ 氯化铵(NH4CL)折纯氮产量 氯化铵(折氮2100%)=各批[氯化铵实物量(1-水分和氯化钠含量%)× 实际氮含量(以干基计)]之和 ⑥ 石灰氮(学名氰氨化钙,CaCN2)折纯氮产量 石灰氮(折氮100%)=各批[石灰氮实物量(1-水分含量%)×实际氮含量 (以干基计)]之和 ⑦ 氨水(NH4OH)折纯氮产量 氨水(折氮100%)=各批[(合格农业氨水实物量×实际氨含量%)×0.8 2245]之和 2.磷肥 磷肥是以磷矿为原料制成的含有作物营养元素磷的化肥。其主要品种有 普通过磷酸钙、重过磷酸钙、磷酸二钙、钙镁磷肥等,以及含有磷素的钙镁磷钾肥、磷 酸铵肥、硝酸磷肥、磷酸二氢钾肥等复合肥料。 磷肥产量是由各磷肥品种合格的实物量乘其实际有效P2O5(%)含量,相加之和 。有效P2O5只包括水溶性(即可溶于水的P2O5)和枸溶性(即可溶于2%的柠檬酸 溶液中的P2O5)的五氧化二磷。 磷肥主要品种计算方法列举如下。 ① 普通过磷酸钙[Ca(H2PO4)2·H2O]折100%有效磷产量 普通过磷酸钙(折100%P2O5)=各批[合格普通过磷酸钙实物量×实际有效 磷含量%]之和 普通过磷酸钙产量应按完成熟化过程的产品计算,不能按鲜肥计算产量,但大中型 磷肥厂的日产量允许暂按硫酸(100%)的净耗量除以鲜肥中硫酸含量(扣除磷矿粉 中含的硫酸根)计算之,月末改按熟化产品计算调整。 ② 钙镁磷肥(折100%P2O5)=各批[合格钙镁磷肥实物量×实际有效磷含 量%]之和 钙镁磷肥产量应按磨细后其细度(通过80目筛)≥80%的产品计算,未经磨细 的是半成品,不能计算磷肥产量。因掺入钾矿使合格的钙镁磷肥中含有少量氧化钾时, 应将其折成100%的氧化钾计入钾肥中,而不能按所谓“一钾顶二磷”的方法计算磷 肥产量。 3.钾肥 钾肥是用天然钾盐矿经富集精制加工制成的含有作物营养元素钾的化肥 。主要品种是氯化钾,其次是硫酸钾。目前钾肥尚无国家和部标准,可由企业主管机关 暂订标准执行。钾肥各品种含钾形态不同,计算钾肥产量,应统一折算成100%的氧 化钾。有关品种的折算系数和方法如下。 ① 氧化钾(折100%)=氯化钾(折100%)×0.63 K2O 94.2 式中:0.63=————=———————— 2KCl 149.114 ② 氧化钾(折100%)=硫酸钾(折100%)×0.54 K2O 94.2 式中:0.54=—————=————————— K2SO4 174.266 4.合成复合肥料 合成复合肥料是包含有化学反应加工制成的含有作物主要营养 元素氮磷钾两种以上的化肥。它的规格和品级都以N-P2O5-K2O的含量百分数进行 标记,如磷酸一铵(12-52-0)。主要的复合肥料有磷酸铵类肥料、硝酸磷肥、 硝酸钾等,其产量除按实物量填报外,还应按其所含营养元素折成100%分别计入氮 、磷、钾化肥产量中。 5.复混肥料 复混肥料(原称混配复肥是由成品氮、磷、钾肥为原料经计量混配 、造粒、干燥筛分等工序制成。其产品符合复混肥料国家专业标准(ZBG21002 -87)的要求及规定。不符合质量标准不得计算产量。其产量只填报实物量,不折纯 计入化肥产量中。 6.微量元素肥料 微量元素肥料是含有作物营养元素硼、铜、铁、锰、锌和钼等 化合物的肥料。其产量只填报实物量,不将其产量计入化肥产量中。 7.磷矿粉肥 磷矿粉是将磷矿石进行粉碎,使其粒度合乎要求(90%通过10 0目筛子)的肥料。磷矿粉可用于加工普通过磷酸钙和其他磷肥之用,也可直接施用, 是一种难溶性的迟效肥料。其产量只填报实物量,不计在化肥产量中。 8.腐植酸类肥料 腐植酸类肥料是一种有机矿物肥料。草炭、泥煤、褐煤和风化 煤等含有腐植质,用化学方法加工处理腐植质类物料,提高其中腐植酸的含量,然后用 氮中和加工成腐植酸类肥料。腐植酸类肥料除含有氮素可供植物吸收外,在农业上还广 泛用作土壤调理剂。其产量只填报实物量,不计在化肥产量中。 (十)化学农药 化学农药包括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的杀虫剂、杀茵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等, 杀鼠剂和熏蒸剂列在杀虫剂中。 化学农药产量应分品种按实物量和折纯量计算。折纯量即把化学农药的实物量按其 实际分析化验的有效成分含量折成100%计算。其计算公式如下 化学农药(折100%)(吨)=各批[合格化学农药实物量(吨)×实际有效成 分含量%〕 以折纯法计算化学农药产量是目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方法。我国过去按农药原药 及有机磷农药折50%的计算方法停止使用。 (十一)电石 电石是用炭素材料和生石灰在高温电电炉中化合而制得的碳化钙(CaC2)。符合 部标准(HG2-737-75)规定技术条件1(电石粒度)和2(电石质量)要求的 电石,均可统计产量。 电石产量应按实物量(分等级品)与折合标准发气量(300L/kg分别计算填 报。电石发气量是指每1公斤电石在20℃,760毫米汞柱压力下与水作用,所发生 的干乙炔气体积,以升计。 标准电石产量(吨) 各批〔合格电石实物量(kg)×实际发气量〕之和 =————————————————————————— 300×1000 粒度在50mm以下的电石发气量,应将测定值加7L后再按指标考核等级,折算 标准产量。 电石产量包括商品量与自用量。商品量应在包装好以后计算产量;自用量以输送到 使用车间头道工序的数量计算产量。破碎过程中损失的发气量不得折算产量。 (十二)乙烯、丙烯、丁二烯 乙烯是指用油(轻油、柴油、重油、原油)、气(乙烷、丙烷、炼厂气)经裂解、 分离过程制得的精乙烯,不包括用酒精脱水制得的乙烯,也不包括直接利用未经分离的 裂解气体或其他气体中的乙烯馏分。各种未用尽的乙烯,返回乙烯生产装置时,不得再 计算乙烯产量。 丙烯包括油、气裂解、分离制得的精丙烯(与乙烯联产)和从炼厂气中经粗分离或 不分离直接使用的粗丙烯,也包括购进碳三馏分(液态烃)经分离后使用的丙烯。但不 包括非生产用和燃料用,也不包括送火炬烧掉的精、粗丙烯。粗丙烯应折成100%计 算产量。 丁二烯包括碳四馏份抽提和丁烯氧化(催化)脱氢制取的丁二烯,也包括酒精法生 产的丁二烯。 由于事故或其他原因放空、烧掉或混入另一产品的“三烯”均不得计算“三烯”产 量。 (十三)十种主要有机原料 纯苯:包括由煤焦化回收的粗苯,经精馏制得的纯苯和石油催化重整生产的纯苯, 也包括从裂解汽油中萃取或加氢脱烷基制取的纯苯。焦化苯按冶金部标准YB289- 64检验,石油苯按石油部标准SY1910-73检验,合格者统计纯苯产量。 萘包括工业萘精萘。主要来自煤焦油回收精制和重芳烃脱烷基制成的萘。工业萘是 指煤焦油经蒸馏切取的萘油,再经脱酚、脱喹啉后,进一步蒸馏制得的成品萘,但不包 括萘饼等粗萘。 甲醇:指由合成气单产或与氨联产的合成粗甲醇经精馏制得的精甲醇,不包括未精 馏的粗甲醇。 合成酒精:指以乙烯为原料经合成反应制得的乙醇产品, 不包括发酵法生产的酒 精。 丁醇:仅指正丁醇,不包括异丁醇。正丁醇包括发酵法和羰基合成法生产的合格正 丁醇,辛醇生产过程中副产的合格正丁醇亦应包括在内,但不包括未经精制的粗丁醇。 辛醇:目前指2-乙基己醇,不包括仲辛醇(辛醇-2)。不论乙醛缩合法或羰基 合成法制得的合格辛醇均应包括在内。 冰醋酸:亦称乙酸。目前主要是乙醛氧化法生产(包括乙炔水合法乙醛,酒精氧化 法乙醛或乙烯液相氧化法乙醛),也包括轻油液相氧化法制得的合格醋酸,但不包括稀 醋酸。 苯酚:仅指合成苯酚,包括磺化法、异丙苯法、氯苯水解法和甲苯氧化法等合成方 法生产的合格苯酚,但不包括焦化副产的苯酚。 丙酮:包括发酵法和合成法(如异丙苯法、乙炔水合法、丙烯氧化法)生产的合格 丙酮。 苯酐:全称邻苯二甲酸酐,目前主要是萘氧化和邻二甲苯氧化法生产。 (十四)塑料合成树脂 塑料树脂是高分子聚合物。它是合成树脂为基本成分并含有辅助物料如填料、增塑 剂、颜料、稳定剂等。塑料树脂按其化学结构及特点可分为:(1)聚烯烃树脂;(2 )含氟聚合物;(3)有机玻璃;(4)聚酰胺塑料;(5)线型聚酯、聚醚;(6) 纤维素树脂;(7)酚醛塑料;(8)氨基塑料;(9)环氧树脂;(10)不饱和聚 酯树脂;(11)聚氨酯塑料;(12)呋喃树脂;(13)有机硅树脂;(14)聚 砜树脂等。 塑料树脂中不包括酚醛树脂、脲醛树脂、醇酸树脂、甘油松香树脂以及层压品、模 压品、石棉酚醛制品,也不包括离子交换树脂、羧甲基纤维素、聚醋酸乙烯乳液、油脂 类高分子聚合物、失水苹果酸树脂以及丙烯酸树脂等。 1.聚烯烃树脂 包括聚氯乙烯树脂、氯醋共聚树脂、过氯乙烯树脂(包括纺丝和 油漆用)、氯化聚乙烯树脂、聚乙烯树脂、聚丙烯树脂、聚苯乙烯树脂以及ABS树脂 和AAS树脂。 聚氯乙烯树脂 包括符合质量标准的悬浮法和乳液法生产的聚氯乙烯树脂,也包括 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转型品和同一型号的混合料,但不包括次品和废品。次品是指有任 何一项指标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的不合格产品和不同型号的混合料。废品是指粘计不合 格者,爆炸性聚合产生的大块树脂,以及扫地料、掏塔料、筛头料等。用于制造过氯乙 烯的聚氯乙烯,在计算聚氯乙烯树指时要扣除。氯醋共聚树脂和氯偏共聚树脂应单列计 入塑料总计内,而不计入聚氯乙烯中。 聚乙烯树脂 由乙烯聚合而成,包括高压法和低压法生产的全部合格品。 聚丙烯树脂 由丙烯聚合而成。包括无规聚丙烯、等规聚丙烯和间规聚丙烯三种。 但不包括纺丝用的聚丙烯树脂。 聚苯乙烯树脂 包括本体法与悬浮法的全部合格品,也包括改性聚苯乙烯树脂。 2.含氟聚合物 包括聚四氟乙烯、氟46、聚三氟氯乙烯等。 3.有机玻璃 包括航空用和工业用的各种规格的无色或有色板、管、棒状合格品 及颗粒产品,不包括次品和边角块。牙托粉应计入其他塑料中。 4.聚酰胺树脂 包括尼龙6、尼龙66、尼龙1010等。 5.线型聚酯、聚醚 包括聚碳酸酯、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二甲基 甲醛树脂、聚甲醛、氯化聚醚、聚醚树酯、阻火聚醚、甘露醇环氧丙烷聚醚等。 6.纤维素树脂 包括醋酸纤维素塑料、赛璐珞等。 7.酚醛塑料 包括普通酚醛压塑粉(俗称电木粉),以及改性酚醛压塑粉、酚醛 石棉压塑粉等。 8.氨基塑料 包括电玉粉(又称脲甲醛压塑粉)和氨基泡沫塑料等。 9.环氧树脂 包括各种型号的环氧树脂、也包括油漆用的环氧树脂。 10.不饱和聚酯树脂 包括通用型、耐化学性、耐高温、耐燃不息、韧性、柔性 不饱和聚酯树脂以及光稳定不饱和聚酯树脂等。 11.聚氨酯塑料 包括聚氨酯泡沫塑料、三聚氰胺树脂、甲苯二异氰酸酯(TD I)、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和多苯基多次甲基异氰酸酯(PAPI)等。 不包括用于加工三聚氰胺塑料粉的三聚氰胺树脂,也不包括用于加工聚氨酯泡沫塑料的 TDI、MDI和PAPI。 12.呋喃树脂 是具有呋喃环的糠醇或糠醛制成的热固性树脂的总称,包括糠醛 树脂、糠酮树脂、糠酮醛树脂等。 13.有机硅树脂 包括油漆用。但不包括硅油、硅橡胶。 (十五)合成橡胶 1.合成橡胶应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订货合同的要求。根据用户对产品质量的特 殊要示生产的各种未定型的新品种橡胶,可按用户的要求,合格者计算产量。清扫设备 、场地收集的不合格胶料不统计产量。 2.根据需要生产的各种胶乳,应按其实际含胶量折合100%纯胶计算产量。合 成橡胶产量中包括氯磺化聚乙烯、聚氨酯弹性体、聚硫橡胶、硅橡胶、氟橡胶等。 (十六)合成纤维单体和合成纤维聚合物 合成纤维单体包括精对苯二甲酸(PTA)、对苯二甲酸二甲酯(PMT)、丙烯 腈、己内酰胺、尼龙66盐、丙纶单体(纤维聚丙烯)等。 1.精对苯二甲酸、对苯二甲酸二甲酯 只包括用于制造合成纤维的产量。 2.丙烯腈 包括用于纺丝和合成橡胶及其他工业用的全部丙烯腈单体。 3.已内酰按和尼龙66盐 包括本厂自用加工缩聚体和共聚体的单体产量。 4.丙纶单体 指用于纺丝的纤维级聚丙烯。 合成纤维聚合物包括聚酯、聚乙烯醇、聚酰胺等。 1.聚酯 指聚酯纤维。不包括聚酯树脂和聚酯橡胶。 2.聚乙烯醇 包括合格的纤维品和工业品,不包括次品和废品。 3.聚酰胺 只包括用于制造合成纤维的产量。 合成纤维单体和合成纤维聚合物的产量,为便于历史资料的对比,目前只统计化工 系统和石化总公司系统的企业。 (十七)染料 1.一切染料均按最终成品(指商品化拼混后的成品染料)计算产量,而不按原染 料计算产量。为避免染料总计数量重复,对企业外购染料进行拼混的混合染料,一律不 计算产量,生产企业只统计自产的单一商品染料产量,不包括本企业拼混用的外购染料 数量。 2.凡按强度表示质量的染料,均按强度折合100分计算产量。在强度指标幅度 以内的(如强度为100±3时,不超出±3的范围者)不必折算。强度为200分、 300的染料,均折100分计算。 染料产量具体包括以下11类:1.硫化染料;2.直接染料;3.酸性染料;4 .碱性染料;5.冰染染料;6.还原染料;7.活性染料;8.分散染料;9.中性 染料;10.阳离子染料;11.其他染料。 皮革用染料、食品用染料、电影胶片用染料列在其他染料中。 (十八)涂料(油漆) 涂料是指在天然树脂或合成树脂中加入催干剂等辅料,经加工后制成的喷涂覆盖材 料,也包括涂料施工过程所用的稀释剂(亦称辅料)。但不包括生漆及虫胶片,也不包 括原一机系统企业生产的列入绝缘材料中的涂料。涂料产量具体包括以下18类,即: 1.油脂漆类;2.天然树脂漆类;3.酚醛树脂漆类;4.;沥青漆类;5.醇酸树 脂漆类;6.氨基树脂漆类;7.硝基纤维漆类;8.纤维素漆类;9.过氯乙烯漆类 ;10.乙烯树脂漆类;11.丙烯酸树脂漆类;12.聚酯树脂漆类;13.环氧树 脂漆类;14.聚氨基甲酸酯漆类;15.有机硅树脂漆类;16.橡胶漆类;17. 其他漆类;18.辅助材料。 现在的油漆已不仅是油和漆,而且用合成树脂、塑料、橡胶、石油化工原料来制造 ,所以称为“涂料”比较恰当,但是由于油漆二字,沿用已久,现在还习惯地使用。 (十九)感光胶片 感光胶片包括电影胶片、照相胶片、技术胶片、特种胶片和其他胶片。在计算产量 时,除按实际规格填报外,还要折合35mm宽度计算标准总产量。折算公式如下 产品实际宽(mm) 产品标准量(10000m)=——————————×产品实际长(10000m) 35(mm) 或:产品标准量(10000m)=折算系数×产品实际长(10000m) 1.电影胶片 电影胶片按彩色和黑白电影胶片分别统计。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电 影胶片,包括能销售的副品、自行洗印电影拷贝使用的次品等,均不得计算电影胶片产 量。 2.照相胶片 照相胶片主要包括照相胶卷和人像软片,其产量按彩色和黑白折算 成标准米、卷、盒计算。 1(135)标卷=0.0578平方米=1.6500m(折35mm) 1(120)标卷=0.0501平方米=1.4314m(折35mm) 1〔(6″×7″×12)×2标盒(人橡软片〕 =0.4752平方米=13.5771m(折35mm) 3.技术胶片、特种胶片及其他胶片 技术胶片包括工业和医用X光胶片、印刷胶 片等产品。特种胶片主要指各种航空航天和遥感胶片。其他胶片包括幻灯胶片和抗蚀膜 等产品。其产量均要折成35mm计算。 (二十)磁带 磁带总产量折合成6.30mm计算。包括电影磁带、盒式、盘式录音磁带、地质 磁带,计算机磁带及录像带等。但不包括外购空白磁带生产的有声有像磁带。 (二十一)橡胶制品 橡胶制品应按有关的国家标准或部标准中规定的外观质量标准和化学、物理机械性 能指标检验(用户对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订货合同规定的指标检验),其中任何一 项指标不符合规定,即为不合格品。一切不合格和等外品均不统计产量。用于物理机械 性能抽查、解剖部试验的橡胶制品,不统计产量;但用于试用试穿(如轮胎、力车胎里 程试验、胶带、胶管、胶鞋试用试穿)和展览的合格产品,可以统计产量。 军事专用的橡胶制品,另行统计,不计入同名的一般产品产量中。总后勤部系统所 属工厂生产的橡胶制品一律不归口统计,但劳改企业生产的橡胶制品则应归口统计其产 量。 各类橡胶制品的包括范围与计算方法分述如下。 1.轮胎 轮胎根据国家标准总局批准的国家标准(GB轮胎系列标准)规定,轮 胎包括载重汽轮胎、轿车轮胎、工程机械轮胎(装载机、挖掘机、铲运机、重型自卸车 胎等)工业车辆轮胎(电瓶车、叉车等)、农业轮胎(拖拉机、马车等)、摩托车轮胎 及小轮径轮胎。但不包括飞机轮胎、炮车胎等,也不包括翻新、修补的轮胎和实心轮胎。 各种轮胎统计产量时,均按不同轮胎分规格的实物量计量,不折算标准规格的产量 。轮胎产量应按外胎、内胎、垫带分别统计填报。有关单位需要时再按套计算。 大型轮胎的标准:汽车轮胎为,轮胎横断面宽度在254mm及以上、轮胎内径在 508mm及以上;拖拉机轮胎为,轮胎横断面宽度在241.3mm及以上、轮胎内 径在609.6mm及以上。 2.力车胎 力车胎包括手推车胎和自行车胎,人力三轮车胎列入手推车胎内,不 包括实心胎。各种力车胎统计产量时,均按不同规格的内外胎实物量计算。 3.输送带和传动带 输送带和传动带按平方米计算产量,其方法是 输送带(平方米)=长×宽×层 式中 (上胶厚度+下胶厚宽)(mm) 层数=布层数+———————————————— 1.5(mm) 整芯输送带(平方米)=长×宽×层数 式中 层数=整芯厚度(mm)÷1.5(mm) 注:1.5mm是覆盖胶标准层的厚度。 传动带(平方米)=长×宽×布层数 4.三角带 三角带不包括活络三角带。各种号的三角带均折A型计算产量,其折 算系数如下: A型1m=1Am O型1m=0.58Am B型1m=1.7Am C型1m=2.84Am D型1m=5.88Am E型1m=8.54Am F型1m=14.55Am 5.胶管 胶管包括夹布胶管、排吸胶管、编织胶管,但不包括纯胶管。各种规格 的胶管均按大类折成标准米计算。 内径(mm) 胶管(标准米)=———————×长度(m) 25.4(mm) 6.胶鞋 胶鞋包括胶面胶鞋、布面胶鞋和化学鞋,如橡胶拖鞋、橡胶凉鞋、橡塑 拖鞋、橡塑凉鞋、橡塑底便鞋及旅游鞋等。 化工系统企业生产的塑料鞋列在化学鞋内。胶鞋中,不包括总后系统所属工厂生产 的胶鞋,但劳改企业生产的胶鞋应当归口统计在内。胶鞋产量不论大小型号均分品种按 双计算。 八、新产品 进行新产品统计的目的,是为了反映我国工业产品的技术发展水平。 1.新产品 是指在产品结构、性能、材质、技术特征、化学成分等某一方面或几 方面比现有产品有重大改进和提高的产品,或是从未生产过的新创产品。它是利用本国 或国外的新设计进行试制、投产并经鉴定合格的产品,或直接技术引进的新产品,必须 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和推广价值。 用简易办法或采用代用原材料生产的简易产品,其性能和用途不超过原有的同类产 品,不应作为新产品。用途基本相同,只是形状不同,性能稍有差异,也不算新产品。 新产品,就全国范围来就,是指我国第一次试制成功的新产品,就一个部门、地区 或企业来就,是指本部门、本地区或本企业第一次试制成功的新产品。 新产品的时间范围:除个别产品有特殊规定以外,原则上按5年为一个统计周期, 凡在5年期间投产的新产品,都属于报告的新产品。 2.新产品产量 是指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正式投产或试投产,以及由其他企业移 植的某种新产品在报告期生产的全部产量。 3.新产品价值量(即现价产值)是按某种新产品全年产量乘现行价格求得。 4.主要技术性能和经济用途 新产品的技术性能,是指企业生产的新产品主要技 术经济参数,如产品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精度、效率、速度、使用寿命、耐高温、 耐高压、耐腐蚀等。 新产品的经济用途,是指企业生产的新产品的实际经济用途,并包括使用的范围、 使用的经济效益等。 5.投产的年份 是指某种新产品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正式投产的年、月。 6.鉴定定机关名称 是指某种新产品试制成功后,对新产品通过正式鉴定的有关 机关的名称。 九、工业设备 工业设备包括专业生产设备、金属切削机库及锻压设备、动力设备等。工业设备的 统计范围是列入《工业设备目录》的工业生产用设备(即工业企业生产车间、试验室等 部门的设备),不包括非工业生产设备(即工业企业附属基建、文教、福利等部门的设 备)。工业设备统计应以使用权为依据,而不是以所有权为依据,即包括本企业从外单 位租(借)入的设备,不包括租(借)出的设备。工业设备统计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反映 和分析研究工业设备的拥有量、新旧程度、技术结构、地区分布及其使用等情况。 1.设备原值 是指购买和安装各类设备时所付出的金额以及以后进行技术改造时 所增加的价值的合计。工业设备原值应包括设备的购置费、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费。 有偿调入的设备,以调拨价格或双方协议价格,加上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费后的价值 为原值。无偿调入的设备按调出单位的帐面原价减去原来的安装成本,加上调入单位发 生的安装成本后的价值为原值。 2.年末实有数 是指企业在年末实有的设备数量。它包括企业自有及租(或借) 入的,已安装及未安装的设备。不包括已经批准报废的设备,订购未运抵本企业的设备 以及租(或借)出给其他企业的设备。 3.已安装设备 指已安装在一定地点的或移动式使用的设备和运输车辆。包括: (1)已安装完毕,并经正式验收投入生产的设备,包括正常开动的设备和备用设 备; (2)正常开动的或由于临时故障不能开动和待修的设备; (3)正在修理和改装的设备; (4)生产车间(场地)已安装封存保管的设备; (5)不需要安装在一定地点的移动使用的设备。 4.已安装设备的出厂年限 是指每一台(部、套)设备在原生产厂完成生产过程 并验收合格的年份,一般在设备的铭牌上都已标明。有的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已进行技术 改造,原设备性能有了根本性改变或提高的,经企业技术部门正式鉴定后,对这类设备 可按完成技术改造的年份作为其出厂年份。 5.已安装设备使用数 是指在报告期已开动过一天(一班)以上的设备都算使用 设备,包括由于季节性生产、大修理等原因而停止使用的设备,也包括正常备用或替换 使用的设备。 6.已安装设备未使用数 是指报告期未使用的设备,包括已经停止使用的设备、 正在进行技术改造中的设备、不使用的封存设备、企业不需要并经正式确定处理的设备。 7.待报废数 是指经本企业或经主管部门确定的待报废设备,包括长期磨损而不 能使用的设备,以及由于设备结构和工艺陈旧落后,确定淘汰的设备等。 8.进口设备 是指经我国海关进口的设备。 9.未安装设备 包括: (1)虽已安装,但未正式验收投产的设备; (2)仓库中储存的多余设备; (3)因不需用已拆除或正在拆除的设备; (4)已调入的未安装设备。 10.完好设备 单项设备完好标准如下: (1)设备性能良好,如动力设备的出力能够达到原设计标准(或领导机关批准的 标准),机械设备精度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运转无超温超压现象; (2)设备运转正常,零部件齐全,没有较大的缺陷,磨损腐蚀程度不超过规定的 技术标准,主要的计量仪器、仪表和润滑系统正常; (3)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消耗正常,基本没有漏油、漏水、漏气、漏电现象。 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不得称为完好设备。正在检修的设备应按检修前的技术状 况计算。在计算设备完好台数时,不得用抽查折合的方法推算,而必须反映每台设备的 实际情况。 11.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 是指企业拥有已安装主要生产设备中的完好台数,占 已安装主要生产设备的比重。它是反映企业设备技术状况的指标,其计算公如下 主要生产设备完好台数 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100% 已安装主要生产设备台数 12.工业设备的计算单位 一般有数量和能力两种单位。如造气炉的数量为台数 和有效容积立方米数,能力单位为每日生产合成氨的能力吨数。企业填报时,以填报目 录为准。能力一般按设计能力填报。 (一)专业生产设备 专业生产设备是指从事某一特定工业生产的专用设备(如合成氨的造气炉、电石的 电石炉等),它和国民经济各部门的通用设备(如机床、锻压设备等)不同。凡是目录 中所列示的专用设备,不论哪个部门的企业拥有,都应进行统计。 化学工业主要专业生产设备(均按规格、型号分别填列)。 1.硫酸设备 只包括年产4万吨及以上的企业的设备,硫酸设备只填报培烧炉( 分列沸腾炉、机械炉、硫黄炉等)、二氧化硫鼓风机、转化器。除二氧化硫鼓风机的能 力单位按立方米/h填报外,其他设备均按每昼夜产硫酸(100%)吨数计算。 2.烧碱设备 只包括年产能力0.3万吨及以上的企业的设备。烧碱设备只填报 整流器(不包括直流电机,但分列汞整和硅整)、电解槽(包括轮修槽数,分列隔膜槽 和水银槽,在隔膜槽中列出金属阳极槽)、蒸发器(不包括平锅,分列标准式、列文式 等)和固碱锅。除整流器能力单位按安培(A)填报外,其他设备均按每昼夜产烧碱( 100%)吨数计算。 3.纯碱设备 只包括年产能力4万吨及以上的企业的设备。纯碱设备只填报碳化 塔(包括清洗塔)和锻烧炉(分列外热式和内热式),其能力单位均按每昼夜产纯碱吨 数计算。 4.合成氨设备 不包括小合成氨设备,但包括中型装置的设备(如岳化、剑江、 银川、自贡等厂合成氨能力不够中型,但设备应填报)。合成氨设备只填报空分装置( 包括甲醇用,按套及产氧气立方米/h填报)、造气炉(分列固定层、沸腾层、油气化 和气体转化炉等)、原料气压缩机(分列卧式、对称平衡式、立式等)和合成塔。后三 种设备按昼夜产氨吨数计算。 5.电石设备 只填报电炉变压器和电石炉(分列密闭炉)。能力单位:变压器按 千伏安(kVA)计算,电石炉按昼夜产电石(300L/kg)吨数计算。 6.乙烯设备 只包括有分离装置的企业的设备。乙烯设备只填报裂解炉〔分列砂 子炉、管式炉、蓄热炉等,能力按小时投油量(吨)计算〕、裂解气压缩机(能力单位 按立方米/h计算)、分离装置〔能力单位按年处理进料量(吨)计算〕。 (二)金属切削机床及锻压设备 金属切削机床及锻压设备是金属加工工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同时也是国民经济各部 门的通用设备,因此,有必要对金属切削机床及锻压设备进行全面观察,以便了解其数 量、构成及其分布情况。 金属切削机床不包括台钻、砂轮及抛光机,也不包括简易机床。这几种设备单独统 计。金属切削机床、锻压设备的包括范围及分类按《工业设备目录》填报。 大型机床、高精度机床、数控机床和大型锻压设备要严格按照划分标准填报。 1.大型机床的划分标准 (1)凡符合下列标准的金属切削机床为大型机床: ①中心高500mm及以上(加工直径1000mm及以上)的普通车床; ②全部立式车床; ③全部多轴自动车床; ④花盘直径2000mm及以上的端面车床; ⑤钻孔直径75mm及以上的摇臂钻床; ⑥全部卧式搪床(包括落地搪床); ⑦加工件直径400mm、长2000mm及以上的外圆磨床;加工件直径500 mm、2000mm、及以上万能外圆磨床; ⑧工作台宽400、长2000mm及以上的平面磨床; ⑨全部导轨磨床; ⑩加工直径1000mm及以上的滚齿机; ⑾加工直径800mm及以上的插齿机; ⑿加工直径800mm及以上的伞齿轮加工机床; ⒀全部龙门铣床; ⒁龙门宽1000mm及以上的龙门刨床,工作台宽1000及以上的单臂刨床; ⒂行程1000mm及以上的插床; ⒃拉力40吨及以上卧式拉床;拉力20吨及以上的立式拉床; ⒄其他相当于上列范围的专用机床等。 (2)上列品种以外的金属切削机床,一律按重量计算,达到10吨及以上的通称 大型机床。 高精度机床中的大型机床,不列为大型机床,而应列入高精度机床中。 (3)在大型机床中的重型机床是指每台重量达到30 吨及以上的机床。 2.高精度机床划分标准 (1)座标搪床及座标磨床,包括: ①单柱座标搪床; ②程序控制单柱座标搪床; ③双柱座标搪床; ④程序控制双柱座标搪床; ⑤座标磨床。 (2)齿轮磨床,包括: ①圆柱齿轮磨床; ②内齿轮磨床; ③直齿锥齿轮磨床; ④弧齿锥齿轮磨床。 (3)螺丝磨床,包括: ①丝锥磨床; ②千分尺螺丝磨床; ③滚刀铲磨床; ④万能螺丝磨床; ⑤丝杆磨床; ⑥蜗杆磨床; ⑦内螺丝磨床。 (4)高精度滚齿机是指加工齿轮精度达到新标准3~4级(相当老标准0级和0 级以上)的滚齿轮机。包括: ①高精度立式滚齿机; ②高精度卧式滚齿机。 (5)高精度丝杆车床是指加工丝杆达到1级精度的丝杆车床。 (6)高精度刻线机,包括: ①高精度长刻线机是指刻线精度误差在0.005/1000mm以下的长刻线机; ②高精度圆刻线机是指刻度误差在±1秒以下的圆刻线机。 (7)高精度外圆磨床是指加工精度误差小于或等于0.002mm,椭圆度小于 或等于0.005mm,光洁度12~14的外圆磨床。 (8)高精度平面磨床是指加工精度误差小于或等于0.005/1000mm, 光洁度10以上的平面磨床。 (9)高精度车床是指加工精度误差小于或等于0.002/1000mm,椭圆 度小于或等于0.001mm的车床。 此外,高精度机床也包括一部分高精度机床的变型,如丝杠母机、涡轮母机等。 在高精度机床中不包括数控机床。数控机床指用电子计算机自动程序控制的机床。 3.大型锻压设备划分标准 (1)凡符合下列标准的锻压设备,一律视为大型锻压设备。 ①机械压力机 全部闭式单点压力机、双点压力机及带侧滑块压力机、压力在63 吨及以上双动作或多动作拉伸压力机、全部热模锻压力机、压力在400吨及以上的精 压机、压力在250吨及以上双盘摩擦压力机等。 ②液压机 全部锻造液压机(包括自由锻造液压机及模锻液压机)、全部冲压液压 机、压力在100吨及以上四柱万能液压机,全部挤压液压机、压力在250吨及以上 塑料制品液压机、压力在250吨及以上粉末制品液压机等。 ③冷镦机 12mm及以上自动冷镦机、8mm及以上螺帽自动冷镦机。 ④锻锤 落锤重量在560kg及以上的空气锤、落锤重量在630kg以上的单 柱汽锤、落锤重量在3吨以上的汽动薄板模锻锤、全部双柱汽锤、全部模锻锤、全部桥 式锻锤、全部无钻座锤等。 ⑤锻机 全部平锻机、500mm及以上双支承辊锻机、630mm及以上扩孔机 等。 ⑥剪断机 可剪板料厚度10mm、宽3200mm及以上的剪板机、压力在25 0吨以上的棒料剪床。 ⑦整形机 压力在100吨及以上板料折弯压力机、可滚板料厚度10mm、宽3 200mm及以上的三辊滚板机、全部四辊滚板机、全部多辊板料校平机等。 (2)上列品种以外的锻压设备,一律按重量计算,达10吨及以上的,通称大型 锻压设备。 (三)工业动力设备 1.工业动力设备统计的意义 对动力设备进行全面的观察,可以了解工业企业用于工业生产的动力设备情况,研 究动力设备的构成;研究能源的转换和消费;计算用于生产过程的动力总能力,计算工 人的动力装备程度,反映工业生产过程的机械化程度。 2.工业动力设备的统计范围 工业动力设备的统计范围是指工业企业生产部门(如生产车间、机修车间、厂内运 输、化验室)拥有的动力设备。不包括用于非工业生产部门(如基本建设、文教福利等 部门)拥有的动力设备。 工业企业生产部门动力设备,包括单独装置的动年机械,直接与生产机械相结合的 动力机械)如轧钢设备中的电动机、机床、起重机、卷扬机、风机、泵、破碎设备、研 磨设备、纺纱机及织布机等用的电动机),以及厂内运输方面的各种动力设备(如汽车 上的内燃机、机车上的蒸汽机、内燃机等)。因为厂内运输也是直接服务于生产过程, 厂内运输工人作为生产工人,所以厂内运输工具中所用的动力设备,也应包括在工业动 力设备总数内,以便全面观察生产工人的动力装备程度。如本企业的交通运输工具,用 于厂内运输与厂外运输分不清时,可全部算为厂内运输。 3.工业动力设备的分类 (1)蒸汽锅炉 蒸汽锅炉是蒸汽原动机的一个不可缺少的构在部分。它是指直接 用于工业生产的蒸汽锅炉,包括电站用及一般工业用锅炉,不包括暖气锅炉和烧开水锅 炉,但主要作为动力而兼供应蒸汽取暖的锅炉,应包括在蒸汽锅炉内。蒸汽锅炉的能力 计算单位,用每小时生产的蒸汽数量(蒸发量t/h)表示。 (2)原动机 原动机是指利用自然界的动力资源(如煤炭、石油、天然气、水力 、风力、核能等)产生机械能的动力机械。它是产生动力的最初来源,因此,原动机也 称为第一次原动机。原动机按其所利用的动力资源及其使用方式不同,分为水轮机、汽 轮机、燃气轮机、蒸汽机、锅驼机、内燃机及其他原动机七类。七类原动机能力之和即 为全部原动机能力的总计。原动机的能力计算单位均用“kW”表示。各种原动机包括 范围如下。 ①水轮机 它是利用从高处流向低处的水流冲动其转子而产生机械能的一种原动机 。不包括木制水轮机。 ②汽轮机 它是利用蒸汽冲动其转子而产生机械能的一种原动机。 ③燃汽轮机 它是利用液体或气体燃料在增压空气内燃烧,产生高温气体推动涡轮 转动而产生机械能的一利原动机。 ④蒸汽机 它是利用蒸汽的压力在汽缸内推动活塞作往复运动而产生机械能的一种 原动机。包括厂内运输用蒸汽机、车上的蒸汽机,不包括锅驼机上的蒸汽机。 ⑤锅驼机 蒸汽机与蒸汽锅炉相连接的可以移动使用的一种原动机。 ⑥内燃机 它是利用液体燃料及气体燃料等,直接在汽缸内燃烧而产生机械能的一 种原动机。按其使用燃料不同可分为柴油机(包括柴油煤气机)、汽油机(包括汽油煤 气机)、煤气机、煤油机四种。厂内运输用的内燃机和汽车上的内燃机,应根据其性质 分别列入上述内燃机中。 ⑦其他原动机 不属于上述六类的其他原动机。如风力发动机(不包括木制风力发 动机及风车)等。 (3)发电机 发电机是利用原动机的机械能转变成电能的设备。包括汽轮发电机 、水轮发电机、一般交流发电机和直流发电机。不包括手摇发电机、电动发电机(如变 波机、调相机)、0.5kW及0.5kW以下的发电机。发电机的能力计算单位用“ kW”表示。 (4)电动机(亦称马达) 电动机是利用电能转变成机械能的动力设备。不包括 电动发电机、电动整波机、0.5kW及0.5kW以下的微型电机。电动机的能力计 算单位用“kW”表示。 发电机和电动机习称为第二次原动机,它们是把第一次原动机所产生的动力转变为 另外一种动力,而不是直接利用天然动力资源转变为动力的。例如:发电机就是把第一 次原动机所产生的机械动力转变为电力。 (5)电气器械 电气器械包括电炉(包括电阻炉、电弧炉和感应电炉)、电解槽 、电镀槽、电焊机等。不包括能力在0.5kW及0.5kW以下的电气器械。电气器 械本身不是动力机械,但它是直接利用电能来工作的机械,并且耗用大量的电力,所以 列入动力设备内。电气器械的能力计算单位用“kW”表示。 (6)变压器 变压器是变换电压的电器设备。包括升压变压器和降压变压器。不 包括能力在5kVA及5kVA以下的变压器。变压器的能力计算单位用“kVA”表 示。 (7)整流设备 整流设备一般是指将交流电变为直流电或直流电变为交流电的调 整电流的设备。包括整流器、电动发电机及整流电动机。整流设备的能力计算单位用“ kW”表示。 4.工业动力设备的能力 (1)设计能力 设计能力即铭牌能力。凡是设计能力未改变的,应按设计能力计 算。由于技术革新或其他原因已超过原设计能力,或者由于设备陈旧或其他原因不能达 到原设计能力时,则按主管机关批准的查定能力计算;如没有查定能力,可按实际达到 的能力计算。 ┌───┐ ┌───┐ │工作机├←──┤原动机│ └───┘ └─┬─┘ ┌───────┐ │ │厂内运输工具 │ ↓ │ 中的原动机 │ ┌─┴─┐ └───────┘ │发电机│ └─┬─┘ 向外部供电 ┌───┐ 外来电力 ← ────────┤ ├←───────── ┌────┤变压器├─────────┐ │ └┬─┬┘ │ ↓ │ └─→┐ ↓ ┌───┐ │ ┌──┴──┐ ┌─┴──┐ │照明 │ │ │整流设备 ├─→┤电气器械│ │及杂用│ │ └┬────┘ └────┘ └───┘ ↓ ↓ ┌─┴──┴─┐ │ 电动机 │ └──┬───┘ ↓ ┌─┴──┐ │工作机 │ └────┘ 企业动力的来源转换和消费略图 为便于计算动力机械总能力及各种动力设备进行比较,除蒸汽锅炉及变压器外,均 以“kW”为计算单位。若原是以公制“马力”计算的,可按马力(公制)=0.73 6kW折算;原是以英制“马力”计算的,可按马力(英制)=0.746KW折算; 原是以KVA”计算的,可按1KVA=0.9KW折算。 (2)动力机械总能力 动力机械总能力是表现企业动力装备的综合指标,可用以 计算工人动力装备系数,反映工人的动力装备程度。为了说明动力机械总能力的计算方 法,首先要了解一下企业动力来源转换和消费的一般结构。 企业的原动力把自己的动力,一部分直接传导于工作机。一部分经发电机把机械动 力转化为电力,分配给电动机、电气器械及其他器械等,或向外部送电。电动机又将电 力转化为机械动力。以带动工作机。 计算企业的动力机械总能力,只计算原动机、发电机、电动机、电气器械的能力, 不包括蒸汽锅炉、变压器和整流设备的能力。但由于原动机、发电机、发动机三者之间 存在着能力的互相转化,如果将三者能力直接相加,就会造成重复计算。因此,必须扣 除重复部分,其计算公式如下 动力机械总能力(指已安按的)(KW)=原动机总能力(KW)-用以推动发电 机的原动机能力(KW)+电动机总能力(KW)+电气器械总能力(KW) 在计算动力机械总能力时,如果只知道发电机的容量,而不知道用以推动发电机的 原动机能力,可将发电机的容量加上10%,即用以推动发电机的原动机能力(KW) =发电机的容量(KW)×(1+10%),作为用以推动发电机的原动机能力。因为 发电机将机械动力转化为电力的过程中,动力是有损失的,根据测算,其损失一般为1 0%。 没有自备发电设备的企业,也没有能力间的互相转化,因此这类企业的动力机械总 能力就等于原动机、电动机和电气器械的能力之和。 电力工业企业因是动力输出企业,因而以其第一次原动机的能力作为动力机械总能 力,不必扣除用以推动发电机的原动机能力,也不必加上本企业的电动机和电气器械的 能力。 5.劳动的动力装备程度 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与动力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人借助自然之力来工作,会 取得更大的成果。计算劳动的动力设备装备程度指标,就是为了反映动力机械总能力和 动力总量与工业企业的劳动力数量之间的比例关系。 劳动的动力装备程度指标,即劳动的动力装备系数,是指平均每个工人或每个单位 工作时间,能获得多少动力来帮助工作。既可根据动力设备的能力计算,也可以根据实 际所消耗的动力计算。前者称为潜在的装备系数,后者称为实际的装备系数。其基本计 算公式为 动力机械总能(KW) 劳动的潜在劳动装备系数=——————————————————— 最大班的工人数〔或平均工人数(人)〕 动力总量(KW.h) 劳动的实际动力装备系数=—————————————— 实际工作工时数(工时) 在实际工作中“劳动的潜在动力装备系数”,通称“每个工人装备的动力机械总能 力”,是比较常用的反映劳动的动力装备程度的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动力机械总能力(KW) 每个工人装备的动力机械总能力(KW/人)=———————————— 平均工人数(人) (四)电子计算机 电子计算机是能自动、高速、精确地进行数值运算、数据处理、信息存贮和加工及 模拟仿真的具有大量功能的电子设备。电子计算机按运算速度和内存容量等技术性能可 分为巨型、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不包括单板机)几类。它们的特点分别是:①巨 型机:是具有超高速运算速度(一般每秒1亿次)、超大存贮容量、功能很强的计算机 系统;②大型机:字长32位至64位之间,运算速度每秒100万次以上,高档大型 机可达1000~2000万次;③中型机:字长一般32位,处理速度一般为每秒5 0~100万次;④小型机:字长为16位,处理速度一般在每秒50万次以下,少数 可达100万次;⑤微型机:字长有4位、8位、16位,体积小,重量轻。 电子计算机,按用途又可分为数字机、模拟机、控制机。 1.国内制造 是指国内生产全部部件或从国外进口部分和全部部件。由国内企业 总装完成的电子计算机。 2.国外制造 是指从国外进口、由国外企业总装完成的电子计算机。 3.技术状况 电子计算机按技术状况分为四代。第一代为电子管的;第二代为晶 体管的;第三代为集成电路的;第四代为大规模集成电路的。 4.使用情况 是指企业的电子计算机用于生产、经营管理、科研及其他等方面的 情况。 5.年内开机时间 是指报告年电子计算机的实际作业时间,根据计算机的开机作 业记录填报。 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 (一)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的概念和意义 工业产品生产能力是指企业生产某种产品的全部设备的综合平衡能力,即企业生产 某种产品的全部设备(包括主要生产设备、辅助生产设备、起重运输设备、动力设备及 有关的厂房和生产用建筑物等)在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充分、劳动力配备合理、以 及设备正常运转和条件下,可能达到的年产量。 工业产品生产能力有设计能力、核定能力和查定能力。设计能力是指企业进行新建 、扩建或技术改造时,设计任务书和技术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产品生产能力,它是在规定 的产品方向与品种构成,在正常情况下可能达到的年产量。核定能力是指由于进行设备 改造、技术革新等措施,企业产品生产能力已超过原设计能力,或者由于设备条件、地 质情况发生变化,基本建设设计或施工有缺陷,达不到原来的设计能力,在主管机关组 织领导下,对企业产品生产能力重新进行核定,并经企业主管机关批准后的产品生产能 力。查定能力是指企业既没有设计能力,也没有核定能力,或者由于生产技术条件变化 较大,使目前生产水平与原设计能力或核定能力相差较大,由企业根据化工产品生产能 力的计算原则和方法,自行查定后报主管机关备案的产品生产能力。企业在填报工业产 品生产能力时,有以下三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原有设计能力未经重大技术改造的,用设 计能力填报;经过技术改造后,有技术改造后设计能力的,填报技术改造的设计能力。 第二种情况,原有设计能力已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有核定能力的,按核定能力填报。第 三种情况,既没有设计能力、也没有核定能力,或原设计能力(或原核定能力)已与实 际生产水平相差很大,按查定能力填报。如果属于后者原因,新查定的能力低于原设计 能力或原核定能力的,必须经主管机关批准后才能填报,否则仍按原设计能力或原核定 能力填报。 对化工企业的产品生产能力进行统计,是为了取得比较准确、全面的主要产品能力 资料,为正确编制生产计划,进行产品的社会生产与社会需要之间的平衡,以及正确地 安排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挖掘企业的生产潜力,提供可靠的依据。 (二)工业产品生产能力与设备能力、计划产量、实际产量的区别 1.工业产品生产能力不同于设备能力 化工产品生产能力是在一个企业范围内生 产某种产品的综合能力,是生产某种产品的全部设备综合平衡后可能达到的生产量。而 设备能力是不考虑与其他设备的平衡问题,它是指某种设备在单位时间内可能生产的产 中品数量,也就是说,某种设备在单位时间内的工作量,即一般所称的设备效率或设备 生产率。 2.工业产品生产能力不同于计划产量 计划产量要考虑国家对这种产品的需要量 、自然条件、外运情况,可能供应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和劳动组织的状况等,然后确 定计划产量。生产能力则不考虑这些因素。 3.工业产品生产能力不同于实际产量 实际产量可能因为某些因素(如原材料供 应、劳动组织等)影响达不到生产能力,也可能由于充分发挥设备潜力(如计算生产能 力规定按两班而实际开三班,延长设备修理间隔,缩短修理时间等)而超过生产能力。 生产能力的计算不考虑这些外界因素,计算生产能力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原则和方法。 因此,企业在填报化工产品生产能力时,既不能用单项设备能力,也不能用计划产 量或实际产量代替。 (三)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的表示方法 根据不同行业工业企业的生产、设备的具体情况,为较准确地反映其生产能力,化 工产品生产能力采用三种不同的表示方式:1.产品生产量(实物量或折合量);2. 原料处理量;3.设备数量(容量或实物量)。 1.用产品生产量表示 是用企业在一定时间内生产的产品实物量或折合量来表示 产品的生产能力。如烧碱(折100%)用吨,轮胎外胎用万条,电影胶片(折35m m)用万米表示等等。这种表示方法,适用于可以长年生产且产品能够贮存,又不是联 产品的行业的产品。它是表示产品生产能力的基本方法,只要能用这种方法表示的产品 ,就不要用其他表示方法。 用产品生产量表示生产能力有三种具体形式:①用实物量表示,这种形式主要用于 同种产品的规格型号很多,难以用折合量表示,或品种规格质的差异不大,对观察分析 产品生产能力情况影响不大的产品;②用折合量表示,这种形式主要用于同种产品的规 格型号很多,且质的差异较大,又需要准确分析其生产能力,而且能够计算折合量的产 品,如化肥、农药等等;③用实物量和折合量表示,这种形式主要用于同种产品的规格 型号虽然很多,便需要从两个方面同时观察分析其生产能力,而又能够计算两种生产量 的产品。这三种表示形式,第一种和第二种的基本的、常用的形式,第三种是对某些少 数产品采用的形式。 2.用原料处理量表示 是用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处理原料数量来表示产品的生产能 力。这种表示方法一般适用于原料单一,但在同一生产过程中产出多种产品,且各种产 品比重因原料工艺和生产要求不同的变化,不便于用产量表示生产能力的情况下使用, 如炼油等。 3.用设备数量表示 是用企业在某一时间点已安装的主体设备的数量来表示产品 生产能力。有两种形式,一是用设备容量表示,如发电企业用配套的发电机组装机容量 表示;二是用设备实物量表示。这种方法中适用于受外界条件影响较大,且生产某种产 品的主体设备单一的企业。 (四)计算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的原则 工业企业在计算产品生产能力时,一般要遵守下列几项原则。 1.必须将企业生产某种产品和各个环节及其设备进行综合平衡化工产品生产能力 是工业企业生产某种产品的各个环节及其设备协同工作的结果,是经过平衡后的结果。 生产过程较复杂的产品一般都由若干个生产环节进行生产。每个生产环节又由若干个主 体设备和一些辅助设备进行生产。生产这类产品的企业,在核算化工产品生产能力时, 首先要在计算各种设备生产能力的基础上,对产品生产过程各个环节中的各种主体设备 的能力进行平衡,以确定每个生产环节的生产能力。一般情况下,当各主体设备的生产 能力完全配套时,可以用主体设备的生产能力作为某一环节的生产能力;当主体设备的 生产能力不配套时,应对生产能力薄弱的主体设备采取积极调整设备或工艺流程和技术 措施等技术组织措施,并按采取措施后提高的薄弱主体设备的生产能力,作为某一环节 的生产能力。各个生产环节的生产能力确定后,要在此基础上,对产品整个生产过程中 的主要生产环节的生产能力进行平衡(不考虑次要环节的能力如何),以确定某种产品 的企业综合平衡生产能力,即企业的工业产品生产能力。一般情况下,当主要生产环节 的生产能力完全平衡时,可以用主要生产环节的平衡能力作为企业的某种产品生产能力 ;当主要环节的生产能力不平衡时,即有的环节能力高,有的环节能力低,要以薄弱生 产环节(如果某一薄弱环节有固定的专业化协作厂或能够发外加工,则不应做为平衡本 企业生产能力的薄弱生产环节)的生产能力为基础,积极调整设备或工艺流程,采用先 进经验和技术措施,提高薄弱环节的能力,用提高后的薄弱环节生产能力,作为企业某 种产品的生产能力。 产品生产过程比较简单,每个环节的主体设备又是单一的企业,只需把全部主体设 备的生产能力进行综合平衡后,即可作为企业的某种产品的生产能力,而不需要进行两 次平衡。 2.不考虑原材料、燃料的供应、劳动力的配备以及企业外部条件的影响 计算工 业产品生产能力,是指正常生产条件下达到的产量。所谓正常生产条件,是指原材料、 燃料、动力供应正常,劳动力配备合理。核算生产能力所以不考虑各种不正常的外部因 素,是因为企业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的供应,劳动力配备和厂外运输等条件,只影响 企业生产能力的利用程度,不影响生产能力本身的高低。 3.必须确定企业的产品方向和品种构成 产品生产能力,大多是用产品的实物量 来表示。在一般情况下,企业应按照原设计规定或上级规定的产品方向及品种构成计算 产品生产能力。如果产品方向或品种构成发生重大的、方向性的(不是暂时性的)改变 ,则应按正式改变后的产品或品种构成核算产品生产能力。有些企业原设计规定的产品 方向及品种构成没有改变,由于生产任务不足,增加生产其他产品设备,并且已经形成 批量生产的能力,则这些企业除了核算原设计规定的产品生产能力外,还要核算新增加 产品的生产能力。如果产品方向已经确定,只是产品的品种构成不固定,在这种情况下 ,可按过去一般的品种构成计算产品的生产能力。某些企业的生产方向不固定,可根据 实际情况计算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 (五)工业产品生产能力具体计算 1.决定化工产品生产能力的基本因素 某种设备的生产能力大小,决定于三个因 素:设备的数量、设备的有效工作时间和设备生产率。 (1)设备的数 生产效率相同的设备一般用台表示,对于生产效率差别较大的设 备,则按有效的计算单位表示,例如按容积(如碳化塔)、按面积(如造气炉)等等。 计算产品生产能力的设备数量,是生产该产品的某种设备的已安装数,但不包括: ①由于严重损坏而不能修复使用的设备;②由于生产任务改变而停止使用、封存待调的 设备;③按规定必须配备的备用设备;④用于机修、工具等辅助生产部门所使用的设备 ;⑤正在进行基本建设或技术改造尚未验收投产的设备。 (2)设备的有效工作时间 设备的有效工作时间,是指设备全年最大可能运转的 时间,它是设备的制度工作时间总数扣除机器修理停工时间。不同工业行业的设备有效 工作时间并不相同。一般说来有些设备是连续开动的,设备的有效工作时间用下列公式 计算 连续开动设备的有效工作时间=365天×24小时-计划大修理小时 如果有些连续开动的设备,不按小时而以日为单位,上式则不必乘24。 有些设备是非连续开动,设备的有效工作时间用下列公式计算 非连续开动设备的有效工作时间=(365天-全年节假天数)×设备开动班次× 每班应开动的小时数-计划检修小时 设备开动班次和每班应开动时间,按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计算。 季节性生产的企业,除了要扣除节假日天数外,还要扣除季节性停工的天数。 (3)设备效率 设备效率,通常是指单台设备在单位时间内的最大可能产量。在 确定产品生产能力时,如果设备的设计能力(铭牌能力)能反映实际,设备效率可用设 备的设计能力;如果设备的设计能力不能反映实际时,设备效率应按正常情况下当年平 均先进技术定额或者按前三年平均先进技术定额计算。某些设备超负荷运转,造成设备 过早损坏的,要按正常负荷计算。设备效率所以要按正常情况下的平均先进技术定额计 算,在于使计算的产品生产能力既能反映实际水平,又避免设备超负荷运转。 根据上述三个基本因素,某种设备的生产能力,一般计算公式是 某种设备的生产能力=生产某种产品的设备数量×设备全年有效工作时间×设备效 率 2.计算产品生产能力的几个具体问题 (1)产品的代表品种和品种构成的确定 工业产品的生产能力绝大多数是用产品 的实物量表示。如果产品品种、规格比较单一,确定产品的生产能力可以直接用某种产 品的最大可能年产量来表示。如果生产的品种、规格比较复杂,就要首先确定代表品种 或品种构成。原设计条件没有变化的,按设计文件规定的代表品种或品种构成计算。没 有设计文件为根据的,可参照以下方法计算。 ①选择占产量比重大的品种作为代表品种,然后将不同的品种折算为某一代表品种。 ②根据生产技术条件确定标准产品,然后将不同的品种按照单位产品消耗量的比例 或加工时的比例折算成标准产品。 ③根据近几年实际生产的不同品种来确定各种品种之间的合理比例。 ④有的产品由不同的生产线分别生产,可以按批量大的几种主要品种分别计算产品 生产能力,然后将主要品种的生产能力相加,作为该产品的生产能力。 (2)联合企业、生产多种主要产品的非联合性企业以及全能(或整机)企业在计 算化工产品生产能力时,要按国家、部统一规定的化工产品生产能力目录分别计算其产 品的生产能力。本企业生产多种产品,虽然在本企业内还要继续加工,这些产品的能力 也要填报。企业在计算这些产品的生产能力时,不考虑这些产品之间的综合平衡关系, 例如合成氨应按本产品的设备计算能力,不考虑与加工产品之间的平衡,氨加工产品只 计算本产品设备的能力,不考虑与氨平衡的因素;电解烧碱应按烧碱设备计算能力,氯 气产品只计算本产品设备的能力,不考虑氯气平衡的因素等等,也不考虑这些产品的原 料(半成品)的供应情况等条件。因为这些产品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需要在各 企业之间进行产供销平衡,以便协调各企业的生产和建设。 (3)正在基建、技术改造而尚未投产工程,不计算化工产品生产能力。但分期投 产的基建工程,要计算投产的产品生产能力。 3.计算化工产品生产能力时应注意的几点 ①必须包括企业的全部设备,不论这些设备是正在生产、正在修理或因某种原因暂 时停止生产的,均计算在内。但不包括报废的设备、不配套的设备以及某些连续生产按 规定必须有的备用设备。 连续轮换检修的设备,如烧碱的电解槽,不包括在计算能力的设备中。 ②设备效率应按当年的平均先进技术定额计算。某些设备超负荷运转,造成设备过 早损坏的,应按正常负荷计算。 ③连续生产的化工产品设备的开动时间和工作班次,均按三班生产计算产品生产能 力。要考虑设备维护、检修所必要的休止时间,但不考虑由于劳动力、原材料、燃料、 动力等不足而开不了三班的因素。非连续生产的产品设备,按正常的开工班次计算生产 能力。 ④同一套设备可以交替生产两种产品时,应按全年全部生产一种产品可以达到的能 力,分别计算两个产品“全能力”,但应注明是一套设备。同时生产多规格的橡胶制品 ,不用此规定。 某些产品的设备几年大修一次,应将其大修停工日数平均分摊到每年的停工日数内 ,不能都算在一年内。 ⑤企业的某一产品的品种构成发生变化,就会直接影响产品的生产能力。在一般情况 下,企业应按照原设计规定的或上级规定的产品方向及品种构成计算产品生产能力。如 果产品方向或品种构成发生重大的、方向性的(不是暂时性的)改变,则应按正式改变 后的品种构成核算其生产能力。若产品方向已经确定,只是产品的品种构成不固定,可 按过去一般的品种构成计算产品生产能力。凡由于品种构成的变化而影响生产能力改变 的,应加以说明。 (六)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的主要统计指标 1.年初生产能力 年初生产能力,是指企业在报告年初全部设备的最大可能年产 量。在企业生产方向和产品品种构成无变化情况下,产品的年初生产能力一般应等于上 年年底的生产能力;在生产方向已决定改变或品种构成发生重大的、方向性的改变的情 况下,其年初生产能力应按照本年的生产方向,产品品种构成重新进行核算,以使本年 年初能力与本年年底能力可以对比。 2.本年新增能力 本年新增能力,包括这一年由于基建新增加的生产能力,更新 改造措施新增加的能力,以及从其他企业调入或租用设备而新增加的生产能力等。 基本新增能力,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拨款、自筹资金、国内外基本建设贷款以 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新建、扩建项目及有关工程,并已竣工投产而增加的生产能力。 计算新增生产能力必须具备下述三个条件。 (1)设计文件或计划方案中规定的形成生产能力所必须的主体工程、主体设备和 配套设备均已建成(即产品生产作业线建成),具备生产设计规定的部分产品或全部产 品的条件。 (2)经过负荷试运转,并由有关部门验收鉴定合格,或经负荷试运转,证明已具 备正常生产(或运转)条件,并正式移交生产部门。 (3)设计规定配套建设的三废治理的环境保护工程同时建成并移交生产。 如果生产作业线已经基本建成,只是其中个别次要生产环节比较薄弱,或附属设备 配套不全,采取某些措施后,经过负荷试运转,证明已具备正常生产条件,并正式移交 生产部门的工程,也应计算新增生产能力。 下列情况不能计算新增生产能力。 (1)主体工程虽已建成,但设备尚不配套或缺乏正常生产的附属辅助工程,因而 不具备正常生产条件。 (2)虽然已生产了设计规定的产品,但系采取临时措施(如厂房尚未建成,临时 安装部分设备,或缺乏主体配套设备临时利用代用设备等),不能保证正常生产。 基建新增生产能力原则上应按设计能力计算。设计能力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正常 情况下能够达到的生产能力,在计算新增生产能力数量时,不论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在 本年何月何日建成投入生产,其新增生产能力都应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全年的生产能力计 算,而不应从本年建成投入生产的日期计算,也不能按照投入生产后实际达到的产品产 量计算。 建成投产的工程,各生产环节的设备已经配齐,符合计算新增能力条件的,应该按 工程的全部设计能力计算;各生产环节的设备虽未按设计全部配套建成,但保证生产所 需的主体设备、配套设备、主体工程、附属工程都已部分完成,已形成生产作业线,经 负荷试运转交付使用单位正式投入生产的,只计算设备配齐部分的能力。改建或扩建的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新增生产能力,按设计文件规定新增能力计算。如无设计能力资料 ,可根据验收时鉴定的净增能力计算,即改建、扩建后全部生产能力(或可能达到的年 产量)减去改建、扩建前的原有的实际生产能力(或年产量),为改建或扩建项目的新 增生产能力。 更新、改造措施新增能力,是指利用企业基本折旧基金、国家更新改造措施预算拨 款、企业自有基金、国内外技术改造贷款等资金,对现有企业原有设备进行技术革新和 技术改造、或更新原有设备而增加的生产能力。 3.本年减少能力 本减少的能力,包括企业因设备报废、拆除而减少的生产能力 ,化学矿山由于地质情况发生变化而减少的能力,以及由于企业关、停或自然灾害等其 他原因而减少的能力。关闭企业的生产能力,不论这些设备暂时由关闭企业保管、调往 其他工业企业、移作另一种用途或已破损不能使用,均应全部计入减少的生产能力。另 外,关闭企业由于年底已撤消,生产能力已全部废弃不用,因而年底生产能力应作为“ 0”计算。 凡是减少的能力,一定要经过上级主管机关批准。 4.年底生产能力 年底生产能力,是指在本年底企业生产某种产品综合平衡能力 。其计算公式为 年底生产能力=年初生产能力+本年新增能力-本年减少能力 在开工企业中,年底季节性停工企业和年底临时性停工企业,要按本年内正常生产 时的情况计算年底生产能力。年底生产能力中,包括暂时停工企业的生产能力,不包括 已经关闭停止生产的企业,也不包括因缩小生产规模而外调的生产能力。 5.全年平均生产能力 全年平均生产能力是研究生产能力利用程度的基础。由于 新增加和减少设备的时间有先有后,参加当年生产的时间就有多有少。为了反映新增能 力和减少能力对报告年产品生产能力的实际影响,在计算生产能力利用率时,就需要计 算年平均生产能力。其计算公式为 年平均生产能力=年初生产能力+当年新增的年平均生产能力-当年减少的年平均 生产能力 基本建设新增 基本建设 由基建完工投入生产到年底的月数 = ×———————————————— 的年平均能力 新增能力 12 当年新增(减少)的年平均能力=新增(减少)设备的年生产能 自增加(减少)那一个月到年底的月数 力×———————————————————— 12 6.生产能力的利用率 化工产品全年平均生产能力,只表明生产某种产品的可能 性,与工业产品全年实际生产量进行,可以表明产品生产能力的利用程度。其计算公式 为 产品生产能力 本年实际生产量 =—————————×100% 利用率(%) 全年平均生产能力 生产能力利用程度的高低,可以为进一步挖掘潜力,安排生产提供必要的资料。分 析时,要结合企业当年生产的具体情况,如当年生产任务的安排、原材料及动力供应情 况、劳动力的配备与出勤情况、以及设备的维修质量等。对此要进行具体分析、并采取 必要的措施,以提高企业产品生产能力的利用。 (七)主要化工产品生产能力计算的具体规定 1.硫铁矿、磷矿、硼矿 硫铁矿、磷矿、硼矿生产能力应按原矿和标准矿分别计 算能力。原矿能力以设计能力或上级批准的查定能力为准;标准矿能力应以原矿能力为 基础乘设计出矿品位或资源变化后的出矿品位,再除以标准品位(硫铁矿标准品位折S 35%,磷矿标准品位折P2O530%,硼矿标准品位折B3O312%)而得。 计算硫铁矿、磷矿、硼矿生产能力的条件是:应是资源已经探明,有正式设计,经 上级机关批准,通过基本建设(或更新改造措施)已全部完工,装备了采、掘(剥)、 装、运、提升、运输(需进行选矿和破碎加工的,应有选矿、破碎加工装置)等生产设 备或手段,具备了正常生产条件并已投产的矿山。 凡没有正式设计和上级机关批准的,未经过基本建设(或更新改造措施)装备一定 的生产设备和手段的;主要采用手工作业(如用大锤、钢钎凿岩,手推矿车或畜力车, 手摇绞车提升等)进行生产的矿山均不应计算生产能力。 为了维持简单再生产(即维持原有生产能力),对矿井露天采场进行的开拓延深工 程,不论其费用来源如何,均不计算新增生产能力。 采,选(或破碎加工)联全企业,在分别计算出采、选(或破碎加工)能力后,还 应进行采、选(或破碎加工)能力之间的平衡,然后确定产品的综合生产能力。不能以 采、选(或破碎加工)能力来代替产品综合生产能力。 产品在完成整个生产工艺过程后,需要经过运输环节才能抵达交货发运的车站、码 头时,还应计算属于企业承担范围的运输能力,然后再与采、选(或破碎加工)能力进 行综合平衡,计算出产品的综合生产能力。 2.硫酸 硫酸的生产能力应以扣除本企业其他产品自用的和外供的SO2和SO3 以后,焙烧炉、转化器、SO3 鼓风机和塔设备的平衡能力确定。扣除自用和外供SO 2和SO3的数量,按当年实际水平确定。 3.烧碱 烧碱的生产能力应按设计能力或查定能力计算。凡超过设计能力或查定 能力的,以原材料;燃料、动力正常供应,劳动力正常配备,全部设备正常运转情况下 正常的日产能力乘以工作日计算。烧碱日产能力应以主要专业设备中比较薄弱的设备能 力来确定。 设备日产能力=单台设备能力×已安装设备台数 已安装设备台数的确定:电解槽是烧碱生产过程中台数比较多的设备,经常轮流检 修,因此电解槽数量应减掉轮流检修数量;其他设备如蒸发罐、固碱锅不需要每天检修 ,设备数量按已安装的全部设备数量计算。 工作日计算 工作日=日历天数-正常检修停工天数 电解槽工作日=日历天数-电解停电检修天数 在填报电解烧碱能力的同时要附报与氯气产品平衡的能力,作为编制计划的参考。 氯气产品只计算本产品设备的能力,不考虑氯气平衡的因素。生产固烧碱的企业还应列 出其中固碱的生产能力。 4.纯碱 纯碱的生产能力必须按氨碱法纯碱、联碱法纯碱分别计算。 氨碱法纯碱生产能力应按澄清桶,石灰窑、碳化塔、蒸馏塔、锻烧炉、滤碱机、压 缩机设备平衡的薄弱环节来确定。 联碱法纯碱的生产能力应以碳化塔、滤碱机、结晶器、滤铵机、锻烧炉、干铵炉、 压缩机平衡的薄弱环节来确定。 5.合成氨 合成氨的生产能力应按其设备确定,不考虑氨与加工产品之间的平衡 。但为了编制计划的需要,同时附报一个与氨加工产品相平衡的能力。其确定的办法是 :①合成氨能力小于氨加工产品总用氨能力时,合成氨的生产能力应以造气炉、高压机 ,合成塔主要设备平衡的薄弱环节来确定,合成氨设备的能力就是“平衡能力”;②合 成氨能力大于氨加工产品总用氨能力时,则以氨加工产品的总用氨能力来确定合成氨的 “平衡能力”。 小合成氨只计算本产品的生产能力,不考虑氨与加工产品的平衡。小合成氨达不到 设计能力的均按设计能力计算,超过设计能力的,应重新核算其能力。 以实物量表示的氨加工产品能力(如尿素、硝酸铵等)均以本产品的设备计算能力 ,不考虑氨的平衡问题。 6.氮肥(折氮100%) 凡以合成氨加工氮肥的企业,均以合成氨能力为基础 计算氮肥(折氮100%)的能力。计算公式为 氮肥(折氮100%)能力=(合成氨能力-工业用氨量)×折氮系数 上式中:(1)工业用氨量包括:①工农两用的氨加工产品的用氨量,如商品氨量 、工业氨水折氨量、工业硝酸铵折氨量等,可按近几年的实际平均用量,确定一个稳定 数值,不宜年年变动;②本企业非农业产品的用氨量,如浓硝酸,己内酰铵、丙烯腈等 应以各该产品的能力乘其设计耗氨定额计算。 (2)折氮系数统一规定为:大型企业0.75,中小型企业0.74。 其他氮肥:包括焦化、页岩干馏副产硫酸铵、石灰氮等均按本产品的设备平衡计算 ,但不包括工业用部分。 7.磷肥(折P2O5100%) 计算磷肥能力的条件为普通过磷酸钙必须具备从 粉碎到熟化完整的工艺过程(矿粉定点供应的企业可不具备粉碎、球磨工序),以及工 艺所必须的破碎、球磨、混合、化成、熟化库(包括机动翻堆设备)等主要设备的企业 ;钙镁磷肥必须具备从配料到磨碎包装完整的工艺过程,以及工艺世所必须的高炉、风 机、烘干机、球磨机等主要设备的企业。工艺不完整或主要设备不全的企业不能计算磷 肥能力。 磷肥折有效磷100%的生产能力应以产品的实物能力为基础,按当年实际或下一 年度计划的成品的有效磷含量进行折算,但不得低于12%。 8.化学农药(折有效成分100%) 计算化学农药的生产能力时,应扣除各农 药品种之间转制加工引起的重复因素。如自产敌百虫再加工敌敌畏,应将敌百虫能力扣 除进一步生产敌敌畏的自用部分,只填报敌百虫商品量的能力(折有效成分100%)。 例如:某厂敌百虫能力为3000t,敌敌畏能力为1000t,则敌敌畏使用敌 百虫的能力为1000×1.5=1500t,因此,某厂化学农药合计能力应为:1 000t+(3000t-1500t)=2500t。其他农药品种有类似情况的同 此处理办法。 9.电石(折300L/kg) 电石生产能力的计算,以电炉变压器的容量为依 据,并用下式计算之 _ W=K×N 式中:_ W--为电石(300L/kg)生产能力,t; N--为电炉变压器容量,KVA; K--按以下情况分别采用不同的系数。 ①电炉变压器容量≤25000KVA时,K=1.8; ②电炉变压器容量>25000KVA时,K=1.7; ③两台电炉变压器并联不能充分发挥能力时,K=1.6; ④电炉变压器经过技术改造,能力超过原铭牌容量时,应按改造后达到的容量,再 分别按①或②计算。 10.氨联醇与精甲醇 (1)氨联醇的生产能力应按合成氨、甲醇的共用设备(煤气炉、高压机)与氨、 醇各自的合成塔以及甲醇精馏设备能力平衡确定。如果氨、醇合成塔和甲醇精馏设备的 能力大于共用设备时,则以共用设备为基础平衡,反之,则以后部设备能力确定。 (2)精甲醇生产分为粗甲醇合成及蒸馏两部分,计算其生产能力时: ①蒸馏能力大于粗甲醇合成能力时,其生产能力应以造气炉、高压机、合成塔设备 平衡的薄弱环节来确定。 ②蒸馏能力小于粗甲醇合成能力时,在充分考虑挖掘潜力的基础上以蒸馏能力确定 ,但需加以说明。 11.橡胶制品 计算橡胶制品能力时应按炼胶、成型、硫化等专业设备中比较薄 弱的环节来确定。某些橡胶制品手工操作较多,不易按设备计算时,可按劳动工时计算。 橡胶制品的生产能力除按事物形态表示外,还应计算以生胶消耗量表示的橡胶制品 总能力(即以主要原料处理量表示的能力),其计算方法如下: (1)轮胎、力车胎、带、管、胶鞋等定型产品,均以成品实物能力为基础,乘以 统一规定的生胶消耗定额。 (2)不定型的橡胶杂品,按平均先进的耗生胶定额计算。 附 统一规定的生胶消耗定额 ━━━━━━━━━━━━━━━━┳━━━━━━━━━━━━━━━ 产 品 及 规 格 ┃ 定 额 ━━━━━━━━━━━━━━━━╋━━━━━━━━━━━━━━━ 轮胎 ┃ (kg/套) 24.00-35-24N ┃ 340 17.00-32-18N ┃ 175 21.00-24-12N ┃ 175 18.00-25-20N ┃ 157 18.00-25-18N ┃ 150 18.00-24-14N ┃ 124 18.00-24-12N ┃ 94 16.00-20-12N ┃ 72 16.00-24-16N ┃ 85 14.00-20-14N ┃ 65.5 12.50-20-10N ┃ 45 9.00-16-8N ┃ 18.5 8.25-15-12N ┃ 19.5 8.25-15-8N ┃ 16 8.25-12-8 ┃ 12.9 8.25-10-10 ┃ 15.8 7.50-16-6R ┃ 12.9 7.50-10-6N ┃ 9.3 7.00-12-8N ┃ 11 7.00-9-8R ┃ 7 7.00-9-6R ┃ 6.8 6.00-9-8N ┃ 6.2 6.00-9-6N ┃ 6 5.00-15-4 ┃ 5.5 13.00-20-12N ┃ 52.2 ━━━━━━━━━━━━━━━━┻━━━━━━━━━━━━━━━ ━━━━━━━━━━━━━━━━┳━━━━━━━━━━━━━━━ 产 品 及 规 格 ┃ 定 额 ━━━━━━━━━━━━━━━━╋━━━━━━━━━━━━━━━ 13.00-20-10N ┃ 55 12.00-24-12 ┃ 50 12.00-22-12 ┃ 44 12.00-20-12 ┃ 42 12.00-18-8N ┃ 33 11.00-20-12N ┃ 36.5 11.00-20-10N ┃ 33.5 10.00-20-10N ┃ 31.5 10.00-20-8N ┃ 29 10.00-15-12N ┃ 28 11.00-18-5R子午线 ┃ 31.5 9.75-18-8N ┃ 26 9.00-20-10N ┃ 26.5 9.00-20-8N ┃ 24.5 9.00-20-6N ┃ 22.6 9.00-20-8N ┃ 24.2 9.00-20-10M ┃ 26.5 9.00-20-6G子午线 ┃ 25.5 9.00-20-活胎面 ┃ 21.4 9.00-16-8M ┃ 18.5 8.25-20-10M ┃ 21.5 8.25-20-8N ┃ 20.5 7.50-20-6N ┃ 20 7.50-20-10R ┃ 19 7.50-20-8N ┃ 18 7.50-20-6N ┃ 17 7.50-16-8N ┃ 14.5 ━━━━━━━━━━━━━━━━┻━━━━━━━━━━━━━━━ ━━━━━━━━━━━━━━━━┳━━━━━━━━━━━━━━━ 产 品 及 规 格 ┃ 定 额 ━━━━━━━━━━━━━━━━╋━━━━━━━━━━━━━━━ 7.50-16-6N ┃ 12.9 7.50-16-4N ┃ 11 7.00-16-8 ┃ 12 8.90-15-6N ┃ 13 8.00/8.20-15-6N ┃ 10 7.00/7.60-15-6R ┃ 10 7.50-17-8R ┃ 13 6.70-15-4N ┃ 7.5 6.70-13-4N ┃ 6.6 6.50-16-8M ┃ 11 6.50-16-6M ┃ 9.7 6.00-16-6M ┃ 8.1 6.40-15-6R ┃ 7.5 6.25-15-6 ┃ 7 6.95-14-4 ┃ 8 6.00-16-8M ┃ 9.7 摩托车胎 ┃ 4.00-19-4R ┃ 3.8 3.75-19-4M ┃ 3.9 3.50-19-4M ┃ 3 3.25-16-4M ┃ 2.5 4.00-12-4M ┃ 3.2 马车胎32X6-10M ┃ 13.3 手扶拖拉机 ┃ 7.50-16-6M ┃ 12.9 6.50-16-6M ┃ 10 6.00-16-6 ┃ 8.3 ━━━━━━━━━━━━━━━━┻━━━━━━━━━━━━━━━ ━━━━━━━━━━━━━━━━┳━━━━━━━━━━━━━━━ 产 品 及 规 格 ┃ 定 额 ━━━━━━━━━━━━━━━━╋━━━━━━━━━━━━━━━ 6.00-12-4 ┃ 6.8 5.50-17-4 ┃ 7.2 5.00-12-4 ┃ 4.5 4.50-16-4 ┃ 5.5 4.00-12-4 ┃ 3.5 5.00-8-4 ┃ 4 4.00-8-4 ┃ 2.2 4.00-10-4 ┃ 3 3.50-5-4 ┃ 1 脱拉机胎 ┃ 18.4/15-30-8N ┃ 80 15.00-24-6N ┃ 51 14.00-28-8M ┃ 60 13.00-28-8M ┃ 46 13.6/12-32-8M ┃ 43.4 12.00-38-8M ┃ 52.5 12.4/11-28-6M ┃ 35.5 11.00-38-6M ┃ 44 11.00-32-6M ┃ 40.5 11.00-32-6高花纹 ┃ 60 11.00-8-4 ┃ 50 11.25-24-6 ┃ 31.2 11.2/10-28-6 ┃ 32 10.00-28-6 ┃ 30 10.00-28-4 ┃ 28 9.5/9-24-6 ┃ 22 9.00-8-4 ┃ 9 ━━━━━━━━━━━━━━━━┻━━━━━━━━━━━━━━━ ━━━━━━━━━━━━━━━━┳━━━━━━━━━━━━━━━ 产 品 及 规 格 ┃ 定 额 ━━━━━━━━━━━━━━━━╋━━━━━━━━━━━━━━━ 9.00-36-6M ┃ 32 6.50-20-6 ┃ 12.3 6.50-16-6 ┃ 10 6.00-16-6 ┃ 8.3 6.00-20-6 ┃ 10 5.50-16-6 ┃ 7 5.00-15-4 ┃ 5.9 4.00-19-4 ┃ 5.2 4.00-16-4 ┃ 5 手推车胎 ┃ 26X2.5"外胎 ┃ 1.18(kg/条) 26X2.5"内胎 ┃ 0.24(kg/条) 自行车胎 ┃ (kg/套) 28X1.5"软边加重 ┃ 0.7 28X1.5"软边普通 ┃ 0.634 28X1.5"硬边加重 ┃ 0.62 28X1.5"硬边普通 ┃ 0.57 26X1.5"软边普通 ┃ 0.62 26X1.75"软边普通 ┃ 0.73 26X1.375"硬边普通 ┃ 0.46 23X2"硬边 ┃ 0.72 20X1.5"硬边 ┃ 0.4 运输带类 ┃ (kg/m2) 普通运输带 ┃ 0.56 高强力运输带 ┃ 0.628 钢丝绳运输带 ┃ 0.9 钢缆运输带 ┃ 0.8 ━━━━━━━━━━━━━━━━┻━━━━━━━━━━━━━━━ ━━━━━━━━━━━━━━━━┳━━━━━━━━━━━━━━━ 产 品 及 规 格 ┃ 定 额 ━━━━━━━━━━━━━━━━╋━━━━━━━━━━━━━━━ 传动带 ┃ 0.31kg/m2 三角带 ┃ 0.038kg/Am 风扇带 ┃ 0.13kg/条 胶管类 ┃ (kg/in.m) 排吸管 ┃ 0.23 夹皮管 ┃ 0.23 棉线缠绕管 ┃ 0.23 钢丝编织管 ┃ 0.4 钻探管 ┃ 1.2 排泥管 ┃ 0.6 胶鞋类 ┃ 解放鞋 ┃ 0.15kg/双) ┃ (40码) 工农雨鞋 ┃ 0.178kg/双 ┃ (40码) ━━━━━━━━━━━━━━━━┻━━━━━━━━━━━━━━━ 十一、工业劳动生产率 (一)工业劳动生产率的概念 工业劳动生产率是工业劳动者在单位时间内提供的生产成果,是劳动消耗量与劳动 成果之间对比关系的经济指标,是反映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 工业劳动生产率指标有两种基本表现形式。 1.正指标:用单位劳动消耗量所生产的产品数量表示。 产品产量 工业劳动生产率=—————————— 劳动消耗量 2.逆指标:用单位产品的劳动消耗量表示。 劳动消耗量 工业劳动生产率=—————————— 产品产量 在实际统计工作中,一般常用工业劳动生产率正指标来反映工业劳动生产效率。 工业劳动生产率指标,依据不同的生产量指标(工业产品实物量、工业总产值、工 业净化值)可以计算实物量劳动生产率和价值量劳动生产率;依据不同的人员范围(全 部职工、工业生产人员、生产工人)可以计算全员劳动生产率、生产人员劳动生产率和 工人劳动生率;依据不同的时间单位(年、季、月、日、时等)可以计算年劳动生产率 、季劳动生产率和月劳动生产率等。 (二)价值量劳动生产率 用价值量表示的劳动生产率是根据产品的价值量计算的劳动生产率指标(简称为劳 动生产率)。产品的价值量指标可以综合多种不同使用价值的实物产量,因而用价值量 计算的劳动生产率可以做为劳动生产率的综合指标。 在实际统计工作中,价值量劳动生产率依据不同的人员范围指标进行计算,一般有 以下三种形式: 报告期工业总产值(或净产值) 全员劳动生产率=————————————————— 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报告期工业总产值(或产净产值) 生产人员劳动生产率=————————————————————— 报告期工业生产人员平均人数 报告期工业总产值(或净产值) 工人劳动生产率=———————————————— 报告期工人平均人数 (三)实物量劳动生产率 用实物量表示的劳动生产率是根据某种产品的实物量(或标准实物产量)计算的劳 动生产率指标(简称实物劳动生产率)。实物劳动生产率依据不同的人员范围指标进行 计算,一般有以下两种形式。 报告期产品产量 全员实物劳动生产率=————————————— 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工人实物 报告期产品产量 =—————————————————————— 劳动生产率 报告期工业生产工人(包括学徒)平均人数 (四)计算化工劳动生产率的一些具体规定 1.产品产量的计算 产品产量的指报告期生产的,并经检验符合质量标准或合同 规定技术要求的合格产品产量,不包括不合格的废品的数量。 产品产量只限于正式投产的产品,不包括试制新产品、科研产品、以及正式投产以 前试生产的产品。 2.全部职工、工业生产人员和工人的范围 (1)全部职工是指在工业企业工作并由工业企业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包括固定 职工、合同制职工和其他职工。不论由企业哪个部门领导,不论其工资由企业哪个部门 开支和由哪项费用(工资科目、材料费、搬运费等)开支的人员,也不论编制定员内外 和出勤与否均应包括在内,但不包括由基建费开支的基建部门的职工。 (2)工业生产人员是工业企业全部职工的主要组成部分,它是指工业企业中直接 从事工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工人、学徒、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不论是固定职工 、合同制职工和其他职工均应包括在内,但不包括服务人员和其他人员。 工业生产人员的计算,一般可以从全部职工中减去职工分类中的“服务人员”和“ 其他人员”求得,也可以把职工分类中的工人、学徒、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同相加求 得。有些企业有从事厂外运输和厂房建筑物大修理等非工业生产活动的人员,还需要从 工人、学徒、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扣除这部分人员。 (3)工人是工业生产人员的主要组成部分,它是指企业生产某种工业产品所占用 的工人,包括从该产品的原料进入头道工序到成品包装入库为止所占用的全部工人数。 计算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时,工人数中包括学徒工的人数。工人(学徒也同此范围)一 般包括: ①原材料预处理加工(如原材料拣选整理、粉碎、熔化、精制、配制等)人员; ②各生产工序操作人员; ③车间内的化验(校验)分析人员及保全、保养人员; ④车间内的原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运送人员及灰渣、废弃物处理和排送人 员; ⑤生产过程中其他辅助人员(如为本产品生产直接使用的除尘岗位人员及车间清扫 人员等)。 工人中不包括: ①进厂原料和出厂成品的仓库保管人员; ②进厂原料和出厂成品的科、室化验(校验)分析人员; ③综合利用、多种经营生产其他产品的人员; ④为全厂服务的专职的设备制造、维修和检修人员; ⑤为全厂烧锅炉、配电的人员; ⑥生活服务人员; ⑦脱离生产岗位从事非生产活动半年以上的工人和学徒; ⑧连续半年以上的援外、出国学习人员及病伤人员; ⑨参加企业生产劳动的军工和学生; ⑩发外加工的产品的生产人员。 3.平均人数的计算 “平均人数”与期末人数不同。“平均人数、是指报告期内 平均拥有的人数,其计算方法如下。 (1)月平均人数 以报告月内每天实有人数相加之和除以报告月的日历日数,或 用月初与月末人数相加之和除以2求得。节(假)日的实有人数应以节(假)日前一天 的人数计算。 (2)季平均人数 以报告季内3个月的月平均人数相加之和除以3求得。 (3)年平均人数 等于12个月平均人数相加之和除以12(或用4个季度的平 均人数相加之和除以4)求得。 开工不满全月的,在计算报告月平均人数时,应以开工后各天实有人数之和除以报 告月的日历日数(尽管其开工不足全月,但仍以全月日历数去除)。开工不满全季、全 年的,在计算季或年的平均人数时,应按同一原则类推计算。 4.工业劳动生产率的计算 在计算工业劳动生产率时,所使用的报告期产品产量 (或总产值)与报告期平均人数两项指标的时间必须一致,即报告期必须相同。 十二、技术经济指标 化工产品的技术经济指标,是按照某种化工产品的生产工艺、技术条件分别设置的 。它是系统地反映化工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原材料、燃料、动力的投入,产品制造加工和 成品产出效果的指标。从投入的意义上说,也是全面考查某一生产成果对生产过程的三 要素(劳动对象、劳动者、生产工具)占有情况的指标。因此,主要化工产品技术经济 指标的核算范围,基本上是按每种产品的生产工序起止岗位来确定,即只核算该产品生 产过程以内的三要素占用及其产出效果,除个别指标外,一般不涉及生产过程以外的因 素。 化工产品的技术经济指标,一般包括:产品质量指标,单位产品原材料、燃料、动 力消耗指标,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指标,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指标,设备利用情况指 标,以及其他技术经济指标等六类。 (一)产品质量指标 产品质量是指产品的好坏程度。提高产品质量,不仅给生产企业增加效益,同时也 可以更大限度地满足社会需要,增加社会效益。产品质量统计的任务就是搜集整理和分 析产品质量的状况,反映产品质量的实际水平和变化趋势。因此要做好产品质量的经常 统计和分析研究工作,为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提供必要的统计资料。 1.化工产品质量的标准 化工产品质量的高低往往由若干个质量参数控制,对这些质量参数作的统一规定就 是质量的技术标准。在我国,重要产品的质量标准,是由国家或工业部门制定的,称为 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部颁标准);有些产品,国家和工业部门没有规定标准,由企业 自行制定标准经主管部门批准后使用的,称为企业标准;还有一些规格特殊的产品,则 在部颁标准基础上,根据企业和用户所签订的订货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作为质量标准。 为保证出厂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企业对每种零部件以至每道加工工序,也制订有一定 的质量标准,这是企业内部的标准。 国际标准,是指某些国际组织规定的质量标准,或某些有较大影响的公司规定的并 且被国际组织所承认的标准。这些标准一般也由国家统一规定。对于某种进口产品,经 检验后取得的质量参数,只能用于分析研究产品质量的参考,不能作为国际标准。 化工产品必须按质量标准执行,任何单位不得随意修改标准,更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凡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订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的产品(指按标准中规定的检验规 则和检验方法检验后,符全标准中规定的全部技术条件及其指标项目),就是合格品, 否则就是不合格品或废品。不经检验出厂的或不按标准规定的规则和方法检验的产品, 也不能算合格品。不合格品是指那些不完全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但尚能按原定用途使 用或降格使用的产品,否则就是废品。废品是不能按原定用途使用的产品。一种产品的 质量指标(如合格率、一级品率等),只能是按同一的质量标准为依据衡量的结果、因 此,个别允许另订标准检验的自用产品,在考核其质量指标时仍应按原有的统一标准执 行。 合格品按符合质量标准的程度,可分为优等品、一级品、二等品等。 2.化工产品质量的基本统计指标 反映化工产品质量的常用指标,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点。 (1)某种产品平均技术性能指标 产品的平均技术性能指标,是指通过计算某种 产品的某种主要质量特性的平均值来反映其质量水平的指标。例如:磷矿石平均品位、 硝酸铵平均含氮量、电石平均发气量、粗甲醇平均纯度等。 产品的平均技术性能指标,多是根据抽样检验取得的技术参数,这些参数的平均值 采用加权算术平均方法求得。基本公式如下 产品平均有效成分含量或平均纯度(%)= 各批〔产品实物量×有效成分含量或纯度(%)〕之和 ——————————————————————————×100% 各批产品实物量之和 注:①子项的有效成分含量若为干基分析数据,则应从实物量中先扣去水分重量, 再乘有效成分含量%。公式子项即改为 各批〔产品实物量(1-水分%)×干基有效成分含量或纯度%〕之和 ②子、母项产品实物量均包括不合格产品。 (2)产品合格率 产品合格率,是指合格品数量占全部合格品、不合格品与废品 总量的百分比。计算产品合格率的基本公式为 合格品数量 产品合格率(%)=——————————————————×100% 合格品数量+不合格品量+废品量 注:①子、母项均按实物量计算。 ②不合格品应包括清理设备时清出的清塔料、清釜料等和清扫场地收集的扫地料、 清沟料等。 ③不合格品和废品还应包括不需检验即可判定的不合格品和废品。 (3)产品等级率 产品等级率,是指某等级产品的产量占全部合格品产量的百分 比,如顺丁橡胶一级品率、电石一级品率、苯酚一级品率等。计算产品等级率的基本公 式为 某等级产品产量 产品等级率(%)=—————————×100% 合格品产量 (4)正品率 某些高分子聚合物的质量标准,是按用途不同分型号制定的。生产 每种型号的产品,其工艺条件和配方均不相同。按一定型号的工艺条件和配方生产出该 型号的产品,叫正品。否则,用这一型号的工艺条件和配方生产出其他型号的产品,叫 转 型品。因此,正品率是反映工艺操作质量的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各型正品产量 正品率(%)=————————×100% 合格品产量 注:合格品产量包括正品产量的转型号(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转型品)产量。 (5)损失率 损失率是反映半成品在加工过程中的损失情况指标,如烧碱的碱损 失率。计算产品损失率的基本公式为 半成品损失量 损失率(%)=——————————————×100% 成品产量+成品损失量 3.计算质量指标的产品,只限于正式投产的产品 试制阶段的新产品、科研产品,以及正式投产以前试验生产的产品,不论质量是否 合格,一律不计算产品质量指标。因此,计算质量指标的合格品产量与计算产量指标的 合格品产量,允许有些出入。 4.关于返修品和产品退货处理的规定 ①未出厂前的返修品是在制品,不参与除返修率以外的其他质量指标的计算。返修 后经检验,如果是合格品,应计入合格品内,否则应计入不合格品或废品。 ②出厂后不合格退货的产品,应按以下两种情况处理:凡经整修后可以成为合格品 的,可不必调整过去已经上报了产品质量指标的数字,整修为合格品也不用重复统计质 量指标;凡属无法整修 的废品,不论是报告期生产的或报告期以前生产的,均需于发 现月中按废品统计,并在累计数中扣除合格品产量。 化工产品质量计算方法举例 1.磷矿石品位:一般按干基分析数据计算,公式如下 各批〔磷矿石实物量(1-水分 %)×矿石干基含P2O5%〕之和 磷矿石位(%)=—————————————————×100% 磷矿石实物总量(扣去水分重量) 2.烧碱合格率:按隔膜固碱、液碱、水银固碱、液碱、苛化固碱、 液碱的不同规格分别计算合格率,其基本计算公式如下 烧碱合格品实物量(t) 烧碱合格率(%)=——————————————————×100% 烧碱(合格品+不合格品)实物量(t) 3.纯碱一级品率:按联碱和氨碱分别计算。 纯碱一级品产量(t) 纯碱一级品率(%)=———————————————×100% 纯碱合格品产量(t) 4.尿素合格率(%) 尿素硝酸铵合格品实物量(t) =———————————————————×100% 尿素(合格品+不合格品)实物量(t) 5.硝酸铵合格率 (%) 硝酸铵合格品实物量(t) =———————————————————×100% 硝酸铵(合格品+不合格品)实物量(t) 6.碳酸氢铵一级品率(%) 碳酸氢铵一级品实物量(t) =———————————————×100% 碳酸氢铵合格品实物量(t) 7.普通过磷酸钙合格率(%) 普通过磷酸钙合格品实物量(t) =——————————————————————×100% 普通过磷酸钙(合格品+不合格品)实物量(t) 8.普通过磷酸钙有效磷平均含量(%) 各批(普钙实物量×实际有效磷含量%)之和 =—————————————————————×100% 普通过磷酸钙(合格品+不合格品)实物量 9.钙镁磷肥合格率(%) 钙镁磷肥合格品实物量(t) =—————————————————————×100% 钙镁磷肥(合格品+不合格品)实物量(t) 10.钙镁磷肥有效磷平均含量(%) 各批(钙镁磷肥实物量×实际有效磷含量%)之和 =———————————————————————— ×100% 钙镁磷肥(合格品+不合格品)实物量 11.电石合格率(%) 电石合格品实物量(t) =————————————————————×100% 电石(合格品+不合格品+废品)实物量(t) 12.电石平均发气量(L/kg) 各批(电石实物量×实际发气量)之和(L) =———————————————————————×100% 电石(合格品+不合格品+废品)实物量(kg) 注:粒度50mm以下的电石发气量,应将测定值加7L/kg后,再进 行计算。 13.聚氯乙烯合格率(%) 聚氯乙烯合格品产量(t) =——————————————————————×100% 聚氯乙烯(合格品+不合格品+废品)总量(t) 注:聚氯乙烯废次品包括:①粘度合格,其他一项或几项达不到 质量标准规定的产品;②不同型号的混合料;③粘度不符合质量标准 或订货合同规定的产品;④爆炸性聚合产生的大块树脂;⑤扫地料、掏 塔料、筛头料等。 14.聚氯乙烯正品率(%) 各型正品产量之和(t) =————————————×100% 合格品产量(t) 注:合格品包括各型号的正品和符合质量标准的转型品。 15.合成橡胶合格率(%) 合成橡胶合格品产量(t) =————————————————————×100% 合成橡胶(合格品+不合格品)总量(t) 注:①废次品指清釜胶、落地胶等。 ②分别按顺丁、丁苯、丁腈、氯丁橡胶计算合格率。 16.轮胎外胎合格率(%) 轮胎外胎合格品产量(条) =——————————————————————×100% 轮胎外胎(合格品+不合格品+废品)总量(条) 注:①不同规格的各种轮胎外胎,计算合格率时其子项、母项可以分别相加计算综 合合格率 ②轮胎外胎合格率是以外观质量检验的数据计算的。 (二)单位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指标 单位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统计,是为了检查消耗定额执行情况,促使企业 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操作技术,采用新技术,经济合理地利用原材料、燃料、动力 ,为节约消耗,制订物资消耗计划提供必要的依据。 1.单位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量的计算 单位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简称“单耗”,是指单位合格产品平均实际消 耗的某种原材料、燃料、动力的数量,计算公式如下 某种原材料、燃料、动力总消耗量 产品单耗=——————————————————— 合格产品产量 例如:合成氨耗煤、烧碱耗盐、电石耗电炉电、聚乙烯耗乙烯等,都是计算单耗的 指标。 2.计算产品单耗的一些具体规定 (1)计算产品单耗的产品,只限于正式投产的产品。试制阶段的新产品、科研产 品以及正式投产以前试验生产的产品,不计算单耗指标。 (2)原材料、燃料、动力总消耗量(以下简称总消耗量),是指生产该产品自投 料开始至制成成品的整个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某种原材料(或燃料、动力)的全部数量。 在总消耗中必须包括:①生产合格品、废次品的全部消耗;②原材料被加工后发生 的边角余料等;③在生产过程中物料、半成品、在制品的储存和运送所发生的损耗;④ 由于设备检修、开工、停工引起的物料消耗;⑤返修改制不合格品的消耗;⑥生产过程 中发生事故的损耗。 在总消耗量中不应包括:①原材料进厂以前运输过程中的在途损耗;②进入生产过 程以前在工厂料场仓库中的储运与事故损耗;③已完成但未检验的产品所消耗的原材料 以及半成品、在制品所消耗的原材料;④科学试验、技术革新、非标准设备制造劳动保 护、大修理作业等消耗的原材料。 (3)使用同一原材料或燃料、动力,同时生产多种产品,在计算某一产品所耗用 的原材料、燃料、动力时,可通过测定,按一定的比例分摊计算。 (4)循环使用的物料以第一次投入量算消耗,回收再用的物料不重复计算其消耗 量。回收物料不同于原产品生产时,不得从投料量中扣除;返回原产品生产时,亦不重 新计入消耗。个别有机产品的回收物料量较大而又不返回原产品生产时,其单耗可以另 算一个扣除的作参考。 循环水是经再加工后(冷却、输送)重新使用,与一次水的作用相同,应视同一次 水如实计算消耗。 二次使用的蒸汽(如蒸汽透平压缩机使用蒸汽的动能后,又利用其热能)要分次计 算其消耗。 (5)总消耗量的计算应按“先进先出”原则处理。具体计算办法是:上期结转到 本期的物料加本期投料减去本期结转到下期的物料。连续生产的化工产品,每个报告期 都有上期结转的物料,也有本期结转到下期去的物料。即使未检验的产品、半成品和在 制品的结存量不变,而其单耗也往往是不同的。为了尽可能准确反映本期单耗的实际情 况,所以计算总消耗量时必须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 (6)为便于各企业之间对比,有些原材料、燃料应按规定折合标准量计算,如硫 酸、烧碱要折成100%,原材煤及焦炭要折成固定碳84%,燃料煤要折成7000 kcal(29308kJ/kg)的标准燃料;电石要折成300L/kg等。作为 被消耗的原材料、燃料在折合标准量时均按实际有效成分含量折算,具体折算方法有两 种。 ①有效成分含量为干基时,其公式如下 实物量(1-水分含量%)×干基分析有效成分含量% 标准量=————————————————————————— 标准含量% ②有效成分含量为湿基时,其公式如下 实物量×湿基分析有效成分含量% 标准量=—————————————————— 标准含量% 化工产品单耗计算方法举例 1.每吨硫酸耗硫铁矿(kg) 硫铁矿(折硫35%)总消耗量(kg) =———————————————————————— 硫酸(折100%)产量(t) 硫铁矿总消耗量中,包括从投入焙烧炉开始到成品为止的全部消耗和损失矿量,也 包括掺烧硫黄和长期维持炉火的用矿量,但不包括非硫酸用的SO2SO3以及氧化锌烧 渣占用的矿量和亚硫酸氢铵用矿。其扣除数量的计算办法如下 100%SO2 产量(kg)0.5005 SO2 用矿量(kg)=—————————————————————— 烧出率(%)×净化收率(%)×35% SO3 用矿量(kg) 100%SO3 产量(kg)×0.4005 =————————————————————————— 烧出率(%)×净化收率(%)×转化率(%)×35% 式中0.5005为SO2 的理论含硫量; 0.4005为SO3 的理论含硫量 氧化锌烧渣占用矿量(kg) =氧化锌烧渣量(kg)×烧渣中硫酸盐含硫量(%)÷0.35 2.每吨纯碱耗原盐(kg) 原盐(折100%)总消耗量(kg) =————————————————— 纯碱产量(t) 原盐总消耗量中不包括用海水、咸井水化盐时带入的盐量。按联碱和氨碱分别计算。 3.每吨隔膜(水银)液碱(固碱)耗原盐(kg) 原盐(折100%)总消耗量(kg) =————————————————————————— 隔膜(水银)液碱(固碱)产量(折100%)(t) 原盐总消耗量中包括隔膜烧碱生产过程中自用碱还原为原盐的量,蒸发折出的盐返 回使用时,不再计入原盐消耗量中。 水银烧碱生产过程中的自用碱不还原为原盐,而另外计算自用碱单耗。 烧碱产量中一律不包括自用碱量。 4.每吨隔膜(水银)液碱(固碱)耗直流电(实际)(度) 直流电(实际)总消耗量(度) =—————————————————————————— 隔膜(水银)液碱(固碱)产量 (折100%)(t) 直流电消耗按实际电流密度的消耗量计算。 5.每吨隔膜(水银)液碱 (固碱)耗直流电(标准)(度) 直流电(标准)总消耗量(度) =———————————————————————— 隔膜(水银)液碱(固碱)产量(100%)(t) 隔膜烧碱石墨阳极标准电流密度定为800A/平方米,密度每增减100A/平 方米,铅底电槽直流电减增70度,铁底电槽直流电减增80度。金属阳极暂不定标准 电流密度,只按实际直流电消耗计算。 水银烧碱标准电流密度定为6000A/平方米,电流密度每增减100A/平方 米,直流电减增20度。 6.每吨合成氨耗实物全煤(kg) 合成氨耗全煤(或全焦)总量(kg) =——————————————————— 合成氨产量(t) 合成氨实物全煤(或全焦)消耗总量,是指投炉前未过筛的煤或焦的总量,既包括 投炉的白煤(或焦炭),也包括筛下不能投炉的粉煤(或粉焦),但不包括途耗、库耗 。总量按原煤(或原焦)的实称重量计算,不折算成标准的固定碳。 使用焦炭(包括土焦)制氨,计算方法一致。使用煤球制氨,不计算全煤单耗。 回收合成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气体(如贮罐气、吹出气、林德气等)作燃料使用时 ,不能将其热量折煤、焦从消耗量中扣除;但自系统中引出原料气作它用时可按用量折 煤、焦从氨耗中扣除。 返焦(二炭)不再计入消耗,不回炉使用的也不扣除。 氨联醇企业,粗醇(100%)与氨共用的物料,按1.1∶1的比例分摊。 上述规定适用于其他氨单耗指标的计算。 7.每吨合成氨耗实物入炉煤(或焦)(kg) 合成氨耗入炉煤实物总量(kg) =————————————————— 合成氨产量(t) 入炉煤(或焦)是指投入造气炉的无烟煤(或煤炭),不包括入炉前筛出的粉煤( 或粉焦)。以实物吨计量。 使用焦炭(包括土焦)、煤球制氨,计算方法同此,但应扣除煤球中所含的粘结剂 (如石灰、水泥等)重量。 8.每吨合成氨耗标准入炉煤(kg) 合成氨耗标准入炉煤总量(kg) =——————————————— 合成氨产量(t) 合成氨耗标准入炉煤的范围与实物煤相同。其总量=各批〔入炉煤实物量(1-水 分%)×干基含炭%÷0.84〕之和。使用焦炭(包括土焦)、煤球制氨,计算方法 与此一致。 9.每吨合成氨耗实物重油(kg) 合成氨耗实物重油总量(kg) =————————————————— 合成氨产量(t) 合成氨耗实物重油总量,只包括用于造气的原料重油,不包括用作锅炉燃料的重油。 使用原油、轻油造气,计算方法同此。 10.每吨合成氨耗天然气(立方米) 合成氨消耗天然气总量(立方米) =————————————————— 合成氨产量(t) 合成氨消耗天然气总量,包括制气用的原料气,也包括加热转化炉管使用的燃料气 ;但不包括蒸汽锅炉使用的燃料气。 使用油田气、焦炉气、炼厂气制氨,计算方法同此。 11.每吨合成氨耗蒸汽(kg) 合成氨消耗蒸汽总量(kg) =———————————————— 合成氨产量(t) 合成氨耗蒸汽包括氨生产过程中各工序(包括碳化工序)的工艺耗汽、物料加热、 设备及管道保温等用汽,但不包括碳化煤球、硫黄等副产品,油再生等非氨生产直接用 汽和生活采暖用汽。 氨生产中副产的蒸汽(不包括自备电厂副产汽),用于氨生产时不计算消耗量,外 供时可从氨耗蒸汽总量中扣除(或折燃料煤扣除)。 小合成氨装置不计算蒸汽单耗,但计算燃料煤(油)单耗。 12.每吨合成氨耗实物燃料煤(kg) 合成氨耗实物燃料煤总量(kg) =—————————————————— 合成氨产量(t) 包括范围与指标“11”相同。实物总量指入炉实际重量。 掺烧的燃料煤返炭、炉渣、煤矸石不计入消耗,从锅炉烧余物中拣回的返炭也不从 消耗中扣除。 燃料油计算方法同此。 13.每吨合成氨耗标准燃料煤(kg) 合成氨耗标准燃料煤总量(kg) =————————————————— 合成氨产量(t) 子项包括范围与耗实物煤相同。 合成氨耗标准燃料煤总量=各批〔入炉实物量(kg)×实际低位发热量÷700 0(或29.308)〕之和 实际低位发热量以入炉煤取样分析的数据为准,以kcal/kg或kJ/kg表 示。7000kcal/kg(29308)为标准燃料。 14.每吨合成氨耗电(度) 合成氨耗电总量(度) =—————————————— 合成氨产量(t) 合成氨总耗电量,包括从原料场、库运料开始及预处理、造气、脱硫、变换、脱碳 、低压水洗、压缩、铜洗(或氢分洗、液氮洗)、合成、冰机到氨库止各工序用电;各 工序的车间照明、安全通风、采暖、排风降温、车间办公室、分析化验和烘烤电机等用 电;计划中、小修(不包括大修)和事故停修的修理作业用电(如起重、电焊)以及因 检修(包括大修)引起的开停车过程点火、烘炉、升温、热备用、置换等额外消耗或损 失的电量。合成氨耗电不包括生产煤球、氧气及副产硫黄用电,碳化工序及碳化氨水用 电,为商品液氨增开冰机和灌装用电,油回收用电,蒸汽锅炉和供水、冷却循环水泵用 电,扩建、技措工程和大修理作业用电。 15.每吨合成氨耗水(t) 合成氨耗水总量(t) =————————————— 合成氨产量(t) 水的消耗总量以进入生产过程头道工程仪表计量为准。 水的单耗应分别按一次水、循环水、化学软水计算。循环水中应包括补充的新鲜水。 16.每吨普通过磷酸钙耗硫酸(kg) 普通过磷酸钙耗硫酸(100%)总量(kg) =—————————————————————— 普通过磷酸钙产量(折有效磷100%)(t) 硫酸消耗总量按投入配酸槽的实物酸量近100%计算,磷矿粉带入的硫酸根不折 硫酸计算消耗。 17.每吨普通过磷酸钙耗磷矿(kg) 普通过磷酸钙耗磷矿(30%)总量(kg) =—————————————————————— 普通过磷酸钙产量(折有效磷100%)(t) 磷矿消耗总量按投入混合器的矿粉开始计算,不包括破碎、磨粉的损失,但应包括 用作中和剂的磷矿。 子项=各批〔磷矿实物量(1-水分%)×磷矿中全磷干基含量%〕之和/0.3 18.每吨钙镁磷肥耗磷矿(kg) 钙镁磷肥耗磷矿(30%)总量(kg) =————————————————————— 钙镁磷肥产量(折有效磷100%)(t) 磷矿消耗量按入炉量计算。 子项=各批〔磷矿实物量(1-水分%)×磷矿中全磷干基含量%〕之和/0.3 19.每吨钙镁磷肥耗焦炭(kg) 钙镁磷肥耗焦炭(84%)总量(kg) =—————————————————————— 钙镁磷肥产量(折有效磷100%)(t) 子项=各批〔焦炭实物量(1-水分%)×焦炭干基含炭量%〕之和/0.84 使用白煤代替焦炭时,计算方法同此。 20.每吨电石耗炭素原料(kg) 电石耗炭素原料总量(kg) =——————————————————— 电石产量(300L/kg)(t) 炭素原料包括焦炭、石油焦、白煤等,并按实物量和折固定碳84%的标准量分别 计算单耗。实物全焦单耗包括未入炉的破碎加工损失量在内,入炉标准单耗不包括未入 炉的破碎加工损失量。 21.每吨电石耗电炉电(度) 电石耗电炉电总量(度) =—————————————————— 电石产量(折300L/kg)(t) 电石耗电指电炉工艺用电,包括炉眼烧穿用电,不包括动力电,动 力电另外计算单耗。 22.每吨聚氯乙烯耗电石(kg) 聚氯乙烯耗电石总量(kg) =—————————————— 聚氯乙烯产量(t) 电石总量按标准发气量(300L/kg)计算。 23.每吨乙烯耗裂解料(kg) 乙烯耗裂解料总量(kg) =———————————— 乙烯产量(t) 裂解料为气体原料的应按重量计算消耗。联产品、副产品的消耗也包括在内。但循 环使用的原料不重复计算。 母项只按乙烯产量计算,不包括丙烯等联产品。 (三)单位产品产量综合能源消耗指标 1.单位产品产量综合能源消耗量 是指报告期内单位产品产量平均实际消耗的各 种能源数量,各种能源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分别折算为同一标准单位后的消耗总和。它 全面反映了投入的能源与产出产品之间的定量关系;综合反映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生产技术水平、能源利用情况。它是考核耗经济效益的重要依据。 2.单位产品产量综合能源消耗量计算公式 单位产品产量 某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总量(标准煤) =——————————————————— 综合能源消耗量 某种合格产品产量 某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总量 是指报告期内生产某种产品所直接消耗的各种能源, 以及摊销在该产品的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的总和。包括以 下各项: ①从投料到制成产品的整个生产过程,直接用于该产品的原料、燃料、动力和工艺 用的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耗能工质; ②分摊在该产品的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消耗的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耗能 工质; ③分摊在该产品的企业内部的亏损能源; ④次品和废品所消耗的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耗能工质。 不包括下列各项: ①非工业生产用能源,如基本建设、生活用能源; ②各种余热、余气的回收利用及工业废渣的利用。 某种合格产品产量 是指在报告期内生产的经验收合格,办理入库手续的有效产品 ,不包括废品和次品。 化工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量计算方法举例 1.每吨合成氨综合能耗(公斤标煤) 合成氨工艺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输出能源量)(公斤标煤) =—————————————————————————————— 合成氨产量(t) 合成氨工艺消耗的能源总量=(入炉原料量×入炉原料低位发热量+合成氨生产过 程耗电量×2828+燃料消耗量×燃料低位发热量)÷7000 入炉原料,是指投入造气炉的无烟煤(或焦炭、碳化煤球)、原料油(重油、石脑 油)、原料气,也包括加热转换炉管使用的燃料气。但不包括入炉前筛出的粉煤或焦粉 ,也不包括锅炉用燃料油(重油或轻油)、燃料气。以煤球为原料时,还要扣除其中粘 结剂的重量。各种入炉原料都应按实测应用基低位发热量(没有时,按规定的参考系数 )折算标准煤。 合成氨生产过程耗电量,计算范围同合成氨耗电(单耗),还包括合成氨生产过程 消耗水或其他耗能工质所消耗的电量(注意不要重复计算);工业锅炉耗电(或引风机 、鼓风机耗电),应按合成氨生产所消耗的蒸汽量合理分摊到合成氨耗电量中;碳化煤 球生产用电。 合成氨耗电不包括:副产品(如硫黄、干冰)用电;为商品液氨增开冰机和灌装用 电;油回收用电;扩建、技措工程和大修理作业用电;碳化工序中氨水泵、吸氨、离心 机和包装岗位用电;合成氨生产系统余热发电等系统自用的电量。 燃料消耗量,指合成氨生产过程中用来发生蒸汽以满足合成氨工艺耗汽、物料加热 、设备管道保温、厂房采暖等所消耗的燃料,如果一个工业锅炉发生的蒸汽全供合成氨 生产使用,则锅炉的燃料(煤、油或可燃性气体)消耗应全部计入合成氨耗能量;如果 发生的蒸汽是多用户的,合成氨只分摊自己所消耗的部分;如果发生的蒸汽先发电后供 汽的,仿照前两种情况处理。合成氨消耗的外购蒸汽按进入本企业时蒸汽的状态参数、 汽量和供气锅炉效率来计算燃料量。合成氨生产过程中消耗的载能工质,如压缩空气、 氧气、氮气、冷凝液等,它们所消耗的蒸汽也应折成燃料量计入合成氨综合能耗中;生 产石灰、碳化煤球所消耗的燃料量也应计入。 合成氨燃料消耗不包括:副产品(如硫黄、油再生)等非合成氨生产直接用汽和生 活采暖用汽或燃料;碳化工序所消耗的蒸汽;合成氨生产副产蒸汽而又用于本系统中以 及放空的蒸汽,不计消耗也不扣除。 输出能源量,指合成氨装置运行过程中利用余热余压发生二次能源(如电、蒸汽、 可燃性气体),并将其输送到装置外作为能源使用的数量。计算合成氨综合能耗时,应 将这部分输出能源扣除。 2.每吨烧碱综合能耗(公斤标煤) 烧碱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公斤标煤) =—————————————————— 烧碱产量(折100%)(t) 烧碱综合能源消耗量是用于烧碱 生产的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后的总和。包括烧碱生 产工艺系统耗能量和为烧碱生产服务的辅助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耗能量。 烧碱生产工艺系统耗能量的统计范围,以进入化盐桶前的一级皮带输送算起,包括 盐水制备、整流、电解、蒸发、蒸煮至成品烧碱包装入库为止的所有工艺用的电解用交 流电、动力用电、蒸汽、水、压缩空气、油、煤等的实际消耗量。不包括自用烧碱、氯 氢处理的耗能。水、冷冻量及压缩空气等载能工质计入动力用电中。 烧碱生产的辅助系统和附属系统耗能量计算范围包括:电槽修理、隔膜吸附、阳极 组装、炭极加工、阳极片制作、石棉绒回收、电槽管理组、车间检修、车间分析、车间 办公室、休息室、更衣室等的各种耗能量。 烧碱产量一律不包括自用碱,并按质量标准含量折100%计算。 该指标按隔膜法和水银法分别计算。 3.每吨纯碱(分联碱法、氨碱法)综合能耗(公斤标煤) 纯碱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公斤标煤) =————————————————— 纯碱产量(t) 纯碱综合能源消耗量是联碱(或氨碱)生产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按规定 进行综合计算所得的能源消耗量。 联碱(或氨碱)生产工艺系统耗能量的统计范围,从原料、燃料、材料及动力投入 开始到成品包装入库的整个联碱(或氨碱)工艺过程消耗的能源量。 辅助系统耗能量,是指与联碱(氨碱)生产有关的部门(包括车间检修、车间分析 室、车间办公室等)所消耗的能源量,还应包括供给二氧化碳气的石灰窑所消耗的能源 量。 附属系统耗能量,是指为联碱(或氨碱)生产服务的部门(包括储运系统、动力系 统、机电仪表检修系统及厂检验管理指挥部门等)以及厂区内为联碱(或氨碱)生产服 务的生活设施(包括休息室、浴室、食堂、开水房等)所消耗的能源量。对于综合性生 产厂,按联碱(或氨碱)总综合能耗量占全厂总综合能耗量的比例分摊其附属系统的耗 能量。 损失的能源量,包括途耗、库耗、变压器及供电线路损失、蒸汽管网损失等。 检修及停、开车所消耗的能源量。 联碱(氨碱)综合能耗中不包括:基本建设、挖潜改造工程及新产品试制所耗的能 源量;劳动服务公司、贸易公司及其他不是为联碱(氨碱)生产而设立的单位所耗的能 源量;联碱(氨碱)生产系统回收的余热和化学反应热;输送到外企业或本厂非联碱( 氨碱)生产部门使用的能源或载能工质(如燃料、水、电、汽、可燃气和冷凝水等)。 4.每吨电石综合能耗(公斤标煤) 电石综合能源消耗总量(公斤标煤) =————————————————————— 电石产量(折300L/kg) 电石综合能源消耗总量是电石生产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及耗能工质按规定进行综合 计算所得的能源消耗量。 电石生产工艺系统耗能量包括以下各项。 (1)电石耗电,包括工艺耗电、动力和照明用电,也包括变压器及供电线路损失。 (2)生产电石耗炭素原料,包括用作原料的焦炭、石油焦、无烟煤和电极糊等。 数量从进入生产界区后第一道工序为计量点。均按实测应用基低位发热量(没有时,按 规定的参考系数)(下同)。 (3)烧石灰耗燃料,耗用的石灰量按全料量并折CaO92%计算。破碎产生的 粉末不扣除,但不是为电石生产用的石灰所消耗的燃料不包括在内。烧石灰用的燃料( 如焦炭、无烟煤、可燃气等)按进入电石生产界区第一道工序为计量点。外购石灰的企 业,不计算烧石灰的燃料,但在填报电石综合耗能时,应注明“外购石灰”以示区别。 (4)干燥焦炭耗燃料,热值和计算起点同上。如用电石生产的余热干燥焦炭时, 其余热不计算燃料消耗。 (5)电石生产系统中消耗的各种耗能工质,包括冷却水、氧气、氮气、压缩空气 、其热值按规定的等价热值计算。 (6)辅助生产系统消耗的能源,包括电石生产界区内自石灰进厂到电石成品入库 止,各辅助工序所消耗的能源及耗能工质,但注意在前项中计算过的不得重复统计。 (7)附属生产系统消耗的能源,包括电石生产界区内维修工段、化验室、控制室 、库房及办公室等消耗的能源及耗能工质。 总综合能耗中不包括向外输出的能源、密闭炉气和回收的余热、限于向电石生产界 区外输出部分,按向外输出能源计算。调出的焦(煤)粉,可以顶替供应指标的,按向 外输出能源计算。热值按实测低位热值计算。 (四)实物劳动生产率 实物劳动生产率是根据某种产品的实物产量(或标准实物量)计算的劳动生产率指 标。它反映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效率,表明平均每一工人(包括学徒)在单位时间内生 产的产品数量。实物劳动生产率具有鲜明、具体的特点,而且受劳动效率以外的因素( 如转移价值、价格、生产起点等的变化)影响较小、使其在同种产品范围内无论是企业 间、地区间都可以直接对比,是评价一个企业、一个行业生产效率水平可比性较强的劳 动生产率指标。 实物劳动生产率统计的基本任务,就是要定期地及时反映工业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水 平,分析劳动生产率的变动及其原因,为挖掘潜力,提高劳动生产率提出积极的建议。 关于实物劳动生产率的概念、计算公式和产量、人员范围的原则规定,参照本计算 方法第十部分“工业劳动生产率”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化工产品实物劳动生产率具体计算方法举例 1.硫酸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吨/人×年或月、季) 硫酸(100%)产量(吨) =—————————————————————————— 硫酸工人(包括学徒)平均人数(人) 硫酸工人包括自矿石吊车运矿、干燥、破碎开始,经焙烧、净化、转化、吸收到酸 罐储运、灰渣排运、尾气回收和分解为止的全部工人和学徒,也包括除尘、除雾、整流 机岗位占用人数;供其他产品用SO2、SO3、亚硫酸氢铵占用的人数,应按用矿比例 分摊后扣除。 2.纯碱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吨/人.年或月、季) 纯碱产量(吨) =———————————————————— 纯碱工人(包括学徒)平均人数(人) 纯碱工人包括从原盐、石灰石、焦炭、白煤往头道工序运送开始,经盐水、石灰窑 、碳化、分离、蒸馏、锻烧到成品包装交库为止所占用的人数;也包括CO2压缩机和排 放废液占用的人数,但不包括联产品氯化铵等占用的人数。石灰窑岗位的人数应扣除苛 化烧碱使用石灰占用的人数。 联碱系统,从事纯碱和氯化铵生产的人员划分原则,Ⅰ过程(纯碱生产过程)为纯 碱生产人员;Ⅱ过程(氯化铵生产过程)为氯化铵生产人员。 本指标按氨碱法与联碱法分别计算。 3.电解烧碱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吨/人×年或月、季) 电解烧碱(100%)产量(吨) =———————————————————— 电解烧碱工人(包括学徒)平均人数(人) 电解烧碱工人包括自运盐开始,经盐水、电解、蒸发、熬碱,到成品包装交库和氯 氢气干燥输送为止所占用的工人和学徒,也包括整流岗位和浇铅、拆装电槽、吸附隔膜 等修槽工人和学徒。固碱和液碱占用的人数,应按使用的浓碱量比例分摊。 本指标应按隔膜法液碱、固碱和水银法液碱、固碱分别计算。 4.合成氨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吨/人×年或月、季) 合成氨产量(吨) =———————————————————— 合成氨工人(包括学徒)平均人数(人) 合成氨工人包括从原料运送开始,经造气、脱硫、变换、净化、压缩、合成、冰机 等工序到氨库为止所占用的人数,不包括联产品、副产品和制造煤球占用的人数。氨与 联醇共用岗位的人数按氨:粗醇(100%)=1∶1.1分摊。 本指标应按煤焦、油、气等不同的原料路线分别计算。 5.碳酸氢铵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吨/人×年或月、季) 碳酸氢铵(折100%)产量(吨) =——————————————————— 碳酸氢铵工人(包括学徒)平均人数(人) 碳酸氢铵工人包括低压机、吸氨、碳化、分离、泵房、包装、堆包等岗位所占用的 人数。 6.尿素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吨/人×年或月、季) 尿素(实物)产量(吨) =——————————————————— 尿素工人(包括学徒)平均人数(人) 尿素工人包括CO2压缩、高低压泵、循环、蒸发、造粒、扒料、包装入库等工序的 人数。 7.硝酸铵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吨/人×年或月、季) 硝酸铵(实物)产量(吨) =———————————————————— 硝酸铵工人(包括学徒)平均人数(人) 硝酸铵工人包括酸泵、中和、洗涤、蒸发、真空结晶、造粒、皮带运输、包装入库 以及清塔等岗位占用的人数,但不包括稀硝酸生产工人。 8.普通过磷酸钙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吨/人×年或月、季) 普通过磷酸钙(折P2O5100%)产量(吨) =—————————————————————— 普通过磷酸钙工人(包括学徒)平均人数(人) 普通过磷酸钙工人包括磷矿运送、破碎、碾磨、配酸、混合、化成、切削、打散、 翻堆、中和、皮带运输及氟吸收岗位占用的人数,但不包括氟盐生产工人。 9.钙镁磷肥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钙镁磷肥(折P2O5100%)产量(吨) =————————————————————— 钙镁磷肥工人(包括学徒)平均人数(人) 钙镁磷肥工人包括原料运送、破碎、配料、高炉鼓吹烘干、研磨、包装入库等岗位 的人数。 10.电石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吨/人×年或月、季) 电石(折300L/kg)产量(吨) =———————————————————— 电石工人(包括学徒)平均人数(人) 电石工人包括从原料破碎、配料、加料、出炉、冷却、破碎到包装入库为止的人数 ,也包括电极管理的仪表操作工人,但不包括自产自用的生石灰生产工人。 11.聚氯乙烯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吨/人×年或月、季) 聚氯乙烯产量(吨) =——————————————————————— 聚氯乙烯工人(包括学徒)平均人数(人) 聚氯乙烯工人包括电石破碎、乙炔发生、氯化氢、合成、精馏、聚合、分离、干燥 、包装入库等岗位占用的人数,也包括冷冻和触媒岗位人数。 12.乙烯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吨/人×年或月、季) 乙烯产量(吨) =————————————————————— 乙烯工人(包括学徒)平均人数(人) 乙烯工人包括自裂解原料往头道工序运送开始,经预处理、裂解、压缩、粗分、精 馏等分离工序,直到成品入库为止的人数,也包括自制催化剂的人数。 乙烯生产过程的联产品,不参加实物劳动生产率的计算,子项只以乙烯产量表示。 (五)设备利用情况指标 化工设备利用指标是反映工作状态及生产效率的技术经济指标。影响设备利用程度 的高低,有两个因素:一是受操作人员的素质、设备的维护保养等管理水平的影响;二 是受设备本身的质量、技术装备水平的影响。进行设备利用情况统计,对于搞好企业生 产,提高生产效率,挖掘生产潜力,促进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降低产品成本都有重要 意义。 研究设备利用情况主要是从设备的数量、时间、能力及综合利用等几个方面进行统 计分析。生产设备利用指标包括三类:一类是化工设备时间利用率指标;一类是化工设 备能力利用指标;一类是设备综合利用指标。 1.化工设备时间利用率统计 化工设备时间利用率(又称作业率)指标,是指设 备实际工作时间对规定工作时间的百分率,用以反映化工设备按规定应工作的时间实际 被利用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化工设备时间利用率 实际工作时间 =——————————×100% (作业率)(%) 规定工作时间 设备规定工作时间,因各工业企业的生产情况不同而有所区别。 (1)不间断连续作业的化工专业生产设备,如碳化塔、电石炉、造气炉、电解槽 等,其规定工作时间通常采用日历时间或日历工作时间(日历时间减去大修理时间)。 (2)可间断作业的设备,如化工机械厂的金属切削机床等,其规定工作时间采用 制度工作时间(即从日历时间中扣除节、假日的时间)或计划作业时间(即从制度工作 时间中再扣除大修理计划停开时间。在制度工作时间内,每天设备开动时间是按一班、 两班还是三班计算,应根据有关部门的统一规定执行。 实际工作时间包括:(1)设备有负荷运转进行生产的时间:(2)生产过程中必 须的辅助时间,如间断生产设备必须的加料和清洗设备的时间。但不包括连续生产的转 动设备的无负荷空车运转时间和连续生产的静止设备开车时的升温、 还原、调试、备 用和待用的时间。 2.化工设备能力利用统计 设备能力利用统计是研究设备利用情况的一个重要方 面,设备能力利用的好坏,主要是反映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能力的发挥程度。 由于生产设备各不相同,生产能力的表示方法也不相同,有的用单位设备或单位设 备能力在单位时间的产量表示;有的用有效面积或容积表示;还有些设备则是以某一关 键装置的能力表示(如电石炉的变压器)。 用单位设备或单位设备能力在单位时间的产量来表示的化工生产设备能力,又称单 位设备的生产效率,常用的指标为设备台时产量。基本公式为 合格品产量 设备台时产量=———————— 设备实际开动台时 设备实际开动台时,包括所有开动的设备、临时排除故障及小修理的台时。 设备能力利用指标,一般来说,只考核设备开动时设备能力(铭牌能力)的利用情 况,不包括设备修理和各种原因停机的因素。 3.化工设备效率统计 用设备的单位容积或有效面积在一定时间内的产品产量来 表示的化工生产设备能力,又称化工设备效率(通称设备利用系数)。基本公式为 设备利 产品产量(或原料处理量、半成品产量) =——————————————————————————— 用系数 各设备(容积、面积、容量×实际工作时间)之和 子项:是以最终产品产量或以本设备直接的产品数量或以本设备的原料处理量表示 ,均按分产品的具体规定执行。 母项:设备的容积(立方米)、面积(平方米)、铭牌出力(容量),一般均以设 计数据、铭牌数据为准,但经技术改造增加时,应以改造后的实际数据为准。 分产品具体计算方法举例 (1)硫酸钒触媒容积利用系数(t/立方米昼夜) =[硫酸(100%)产量+外供SO3折硫 酸(100%)量一净化系统产稀硫酸(100%)量](t)/各转器[钒触媒容积(立方米)×实际作业昼夜]之和 注:① 每吨SO3(100%)折硫酸(100%)1.225t。 ② 净化系统产稀酸因未经过触媒转化,故不计算触媒利用系数。 ③ 实际作业昼夜=钒触媒实际作业小时/24,下同。 (2)纯碱碳化塔容积利用系数(t/立方米·昼夜) =纯碱产量(t)/各碳化塔[全容积(立方米)×实际作业昼夜]之和 注:① 碳化塔包括制碱塔与清洗塔,均参与本指标的计算。 ② 全容积(立方米)=3.1416×(塔圆柱部分内直径) 的平方(平方米)×全塔(包括水箱)高度(m)/4 (3)合成氨触媒容积利用系数(t/立方米·昼夜) =合成氨产量(t)/各合成塔[氨触媒容积(立方米)×实际作业昼夜]之和 (4)电石炉变压器利用系数(t/1000kVA·昼夜) =电石(折300L/kg)产量(t)/各变压器[容量(1000kVA)×实际作业昼夜]之和 注:① 变压器容量以铭牌数据为准,如经技术改造超过铭牌容量时,应以实际达到的容量为准。 ② 作业时间,包括车间内部小修及临时停修的停炉时间。 4.设备综合利用统计 设备综合利用指标,是综合时间和能力两个因素来反映生 产设备的利用情况,一般以设备单位日历时间或制度工作时间内的生产量来表示,其基 本计算公式为 设备利 合格产品产量 =———————————————————————— 用系数 设备数量(或表示能力的单位)×日历工作时间 日历工作时间=报告期日历时间-报告期大修理时间 设备综合利用率指标是既考虑设备的大小,又考虑工作时间的利用率指标。它往往 是单台(套)的生产能力利用率指标,来考虑企业内部各生产环节的平衡关系,因此与 生产能力利用率有所区别。 (六)其他技术经济指标 其他技术经济指标主要是采掘工业的一般特殊指标,由于采掘工业的生产过程与各 种加工工业差异很大,因此反映化学矿采选生产过程技术状况,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 不便归入上述五类,单独列出作为其他技术经济指标。 1.企业每万元产值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量的计算 化学矿采选企业除计算单 位产品原材料、燃料、动力消耗量以外,根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矿山企业内部矿石深加 工业逐步开展的需要,使“企业消耗”指标能更好地反映生产过程的真实情况,提高同 行业间指标的可比性,还需要计算企业每创造万元产值消耗原材料、燃料、动力的数量 。计算公式为 万元产值 企业消耗某种物料总量(物料单位) =—————————————————————— 单 耗 工业总产值(不变价格)(万元) 计算企业万元产值单耗的物料指标有:木材(立方米/万元)、钢材 (t/万元)、水泥(t/万吨)、备件(t/万元)、原煤(t/万元)、汽、柴油 (t/万元)、电力(度/万元)的消耗量。 2.开采回采率 开采回采率是考核矿山对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程度和保护矿产 资源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开采回采率是指采矿过程中采出矿石量占该采场或采矿区域 内地质储量的百分比。开采回采率愈高,则损失量愈低,说明丢失在矿井里的矿石越少 ,矿山的资源利用效益越好。开采回采率是指全矿区或矿坑、井田、中断的开采回采率 ,不要以掌子面或矿房的开采回采率填写。计算公式为 开采量 开采回采率(%)=—————————×100% 开采量+损失量 开采量 是指已完成采矿最后生产过程,从采矿场掌子面爆破(或冲采、挖掘)下 来的全部采出的矿石量(不包括围岩),而不是指采落量、选矿厂实收量或矿产的实际 销售量。 随某一矿产一起采出的共生或伴生矿产,不论是否运到选矿厂(或冶炼厂)选矿或 回收利用,均应统计在开采量中不作损失量处理。开采量应填写实测数字,没有实测数 字,可填写出矿量。 损失量 是指矿山开采过程中遗留于坑内(或采场),不能采出的储量,但不包括 地面运输及选矿过程中造成的损失。损失量包括:①留作矿柱损失,顶底板损失;②不 按开采程序而造成的损失;③采落的损失;④经过上级批准因地质结构断裂或地下水淹 没等地质条件而造成的不能采出的储量;⑤由于矿山技术条件等原因不能采出的储量; ⑥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凡矿区内由于铁路干线、重要建筑物和禁区(简称三下)的压矿,不能因其被压而 当作损失量,只有当矿山关闭时确实无法采出,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之后,才能作为 损失量处理。 3.贫化率 矿床在开采过程中,由于废石的混入(包括平衡表外矿石、矿化夹层 等)或高品位矿石的损失,造成采出矿石品位下降,称为贫化。矿石品位的降低数与应 采工业矿量品位的比值,称为贫化率。计算公式如下 应采工业矿量品位-采出矿石品位 贫化率(%)=—————————————————×100% 应采工业矿量品位 贫化率的详细计算方法及要求,由矿山地质测量部门按照部颁《化学矿山开采贫化 损失管理方法》规定进行计算。 4.选矿回收率 选矿回收率,是指精矿产品中有用组分占入选原矿有用组分的百 分数。它是反映选矿作业中有用组分回收程度,选矿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指 标。按实际回收率和理论回收率两项指标分别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1)实际回收率 是指从处理原矿到选出合格精矿的全部选矿过程的总回收率。 实际回收率(%) 精矿实物量(t)×(1-水分%)×精矿品位(%) =—————————————————————————×100% 原矿处理量(t)×(1-水分%)×原矿品位(%) (2)理论回收率 是用来验证实际回收率的精确程度和检查技术管理水平高低的 指标。 理论回收率(%) 工艺精矿品位(%)×[原矿石位(%)-尾矿品位(%)] =———————————————————————————×100% 原矿品位(%)×[工艺精矿品位(%)-尾矿品位(%)] 实际回收率与理论回收率两者的关系,从物料平衡来看为 理论回收率=实际回收率+工艺损失 如实际回收率大于理论回收率时,应检查采样、计量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并根据 检查出的误差进行合理调整并加以说明,决不允许无根据地调整处理量、尾矿量及品位 。在正常情况下,理论回收率大于实际回收率。 十三、财务成本 工业企业是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单位。工业生产过程,即是物质运动过程 ,也是资金运动的过程。财务成本统计,就是收集企业有关资金运动的资料,为反映工 业企业的经营成果,评价和考核工业企业的经济效益,分析研究提高工业企业经济效益 的潜力和途径,以及全面分析研究工业行业的经济情况提供依据。 (一)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指工业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用来影响或改变劳动对象的劳动资料。 包括企业拥有(指所有权)的各种主要劳动资料及用于职工生活福利设施等的各项固定 资产。在生产过程和使用过程中,它们保持着原来的实物形态,其价值以折旧的形式, 逐渐转移到所生产的产品中去。 企业使用的全部劳动资料,按其使用年限的长短和价值的大小,分为固定资金和低 值易耗品。属于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一般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①使用年限在一 年以上;②单位价值在规定的限额以上。不同时具备这两个条件的,属于低值易耗品。 根据企业规模大小,单位价值限额分为800元、500元及200元三个标准。企业 采用哪个限额,应根据行业特点、企业规模大小等情况,按照主管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 的共同规定执行。农村乡办工业、城市(镇)街道工业、农村合作经营工业、城市(镇 )合作经营工业等,一般可以200元为限额。但在以下情况下,应作特殊处理:①有 些企业生产设备的单位价值虽然低于固定资产的标准,但属主要生产设备,也应作为固 定资产计列;②有些劳动资料符合固定资产的两个标准,但使用期限较短,更换频繁、 容易损坏的(如玻璃器具等),可不作为固定资产,而作为低值易耗品计列;③同一规 格、型号的低值易耗品,只是由于采购地点和时间的不同,单位价值达到固定资产的限 额以上,也应作为低值易耗品计列。 企业的固定资产分为以下八大类。 (1)生产用固定资产 是指用于生产过程和管理、服务于生产过程的各种固定资 产。包括:①房屋:指企业生产车间和直接为生产服务的行政管理部门所使用的房屋( 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②建筑物:指除房屋以外的各种建筑物,如矿 井、坑道、铁路、公路、道路、桥梁涵洞、码头、船坞、停车场、油库、防波堤、水塔 、烟囱、围墙等;③机器、设备:包括动力设备、传导设备、工作机器及设备和运输设 备;④工具、仪器及生产用具:指具有独立用途的各种工作用具、仪器和生产用具;⑤ 管理用具:指计量用具、消防用具、办公用具,以及其他经营管理用器具等;⑥其他生 产用固定资产。 (2)非生产用固定资产 是指与企业生产活动无直接关系,用于非生产方面的各 种固定资产。包括职工宿舍、招待所、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俱乐部、食堂、浴室、 理发室、医院、疗养院、专设的科学研究试验机构等单位使用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 (3)租出固定资产 指按照规定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4)未使用固定资产 指尚未开始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调入尚待安装的固定资 产,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以及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不需用固定资产 指本企业不需用,经上级批准准备处理的固定资产。 (6)封存固定资产 指按照规定,经企业主管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封存不用 的设备。 (7)土地 指过去已经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因征用土地而支付的补偿费,应计 入与土地有关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内,不单独作为土地价值入帐。 (8)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指企业的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机器设备。 固定资产的价值指标常用的有以下八种。 1.固定资产原值 是指购买和建筑各种固定资产时,所实际支付的金额,以及以 后改建或扩建所追加投资金额的合计。 2.固定资产原值期末数 是指企业报告期末全部固定资产按原值计算的合计数。 3.全年新增固定资产原值 是指企业年内用基建拨款、基建借款、专用拔款、专 用基金、专用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原值以及用补偿贸易形式引进、无偿调入、其他单位 投资转来等新增的固定资产原值。 4.全年减少固定资产原值 是指企业年内由于固定资产无偿调出、有偿调出、报 废清理、向其他单位投资转出、盈亏毁损等而减少的固定资产原值。 报废清理的固定资产原值:指企业已经批准报废、开始清理的固定资产原值。 5.固定资产原值平均余额 是指企业全部固定资产原值报告期的平均数。月平均 数为本月月初、月末固定资产原值之和÷2;季平均数为季内3个月固定资产原值平均 余额之和÷3;年平均数为年内12个月固定资产原值平均余额之和÷12,或者 固定资产原值全年平均余额=1至12月各月月初、月末固定资产原值之和÷24 6.固定资产净值 是指固定资产原值减去历年已提折旧额后的净额。 7.固定资产净值期末数 是指企业报告期末全部固定资产的净值合计。 8.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 是指企业全部固定资产净值报告期的平均余额。报告 期为月,计算月平均数;报告期为季,计算季平均数;报告期为年,计算年平均数。计 算方法同固定资产原值平均余额。 (二)流动资金 工业企业为了进行生产,除了需要一定数量固定资产外,还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 金。工业企业的流动资金是用于购买原材料、支付工资和其他生不费用的资金。与固定 资产比较,流动资金不是长久地停留在一种使用形态上,而是随着生产过程和流通过程 的持续进行,不断地由一种形态转化另一种形态。如从原材料转化为在制品,从在制品 转化为半成品,从半成品转化为产成品,从产成品转化为货币,又从货币转化为原材料 等。正是由于这部分资金具有往复流动的特点,所以称为流动资金。 1.流动资金来源年末数 是指企业年末全部流动资金来源的合计数。包括国家流 动基金、企业流动基金、流动资金借款以及其他单位投入的流动资金、预提费用、各种 应付款等其他流动资金来源。 国家流动资金 是指国家拨给企业的流动资金。包括国家直接拨给企业的流动资金 、由建设单位用国家投资购入流动资产后交给企业所形成的流动资金,以及用应交利润 和固定资金占用费等归还建设单位转来的为购置流动资产所借入的基建借款而形成的流 动资金等。 企业流动资金 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专用基金中转出形成的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借款 是指企业为了满足生产的需要而向银行借入的各种流动资金借款。 2.流动资金期末占用数 是指企业报告期末占用的全部流动资产的合计数。包括 定额流动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 3.定额流动资金期末占用数 是指企业报告期末定额流动资产(不包括特准储备 物资)所占用资金的合计数。包括储备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以及超储积压物资和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储备资金 是指企业报告期末处于生产准备状态的流动资金。包括原材料、燃料、 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以及在途材料等。不包括特准储备物资。 生产资金 是指企业报告期末处于生产过程中的流动资金。包括在产品及自制半成 品、等摊费用及待摊税金等。 成品资金 是指企业报告期末待销产品所占用的流动资金。包括产成品以及企业产 品配套出售的外购商品等。 超储积压物资 是指企业所有在清仓查库、核定库存周转量后,清理划出的超储积 压物资的报告期末资金占用数。包括超储积压的各种原材料、燃料、包括物、低值易耗 品、产成品等的实际成本。 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 是指企业在清查财产中发现的尚待批准转销或作其他处理的 流动资产的盈亏和毁损,减去盘盈后的净损失。 4.其他流动资金期末占用数 是指企业在报告期末实际占用的其他流动资金。 包括:发出商品、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贷款、其他应收款等。 5.流动资金平均余额 是指企业占用的全部流动资金的平均余额。其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金月平均余额=月初、月末流动资金余额之和÷2 流动资金季平均余额=季内各月流动资金平均余额之和÷3 流动资金全年平均余额=1至12月各月月初、月末流动资金余额之和÷24 6.定额流动资金全年平均余额 是指企业占用的定额流动资金的平均余额。其计 算公式同流动资金平均余额的计算方法。 (三)专项资金 1.专用基金全年支用数 是指企业全年各种专用基金的实际支用数。企业专用基 金应包括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生产发展基金、后备基金、职 工福利基金、职工奖励基金、企业基金、育林基金以及其他专用基金。实际支用数应包 括购建完成的固定资产价值冲转数、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的运杂费、职工奖金、交纳的 奖金税、医药费和困难补助等支用数。不包括转入其他专用基金数、转作流动基金、能 源交通建设基金数、归还基建借款本息数、支付罚金支出、弥补盈亏包干不足数和其他 专用基金的减少数。 企业在填报这项指标时还应将专用基金全年用于新产品试制、生产发展、职工福利 、职工奖励等方面的实际支用数单列求出。这要通过查阅会计报表、帐簿、凭证,根据 以下公式求出: 专用基金全年用于某项数=某项专用基金全年支用数-某项专用基金全年支用数中 用于其他方面数+其他专用基金全年支用数中用于该项数 2.专用基金年末数 是指企业各种专用基金的年末余额。包括年末未完工程所占 用的专用基金和结余资金。 3.专用拨款年末数 是指企业所有由中央预算拨入、地方财政拨入、中央主管部 门和上级拨入的挖潜革新改造拨款、科技三项费用以及其他专项拨款的年末余额。 4.专项借款年末数 是指企业各种专用借款和应付引进设备款的年末余额。专用 借款指大修理借款、更新改造借款、小型技措借款、出口专项借款、进口设备短期外汇 借款、轻纺工业技措借款等等。 5.提取的折旧基金(也称折旧费) 是指企业按照核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计算提 取的折旧基金。按产量提取更新改造资金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基金,所提的更新改 造资金列入“折旧费”内。 6.提取的大修理基金 是指企业按核定的大修理基金提存率计算提取的大修理基 金。 (四)产品成本 产品成本是工业企业为生产和销售产品所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工资、固定 资产折旧等各种生产费用的总金额。产品成本的降低或提高,既受产品生产的多少,质 量的好坏,劳动生产率的高低,原材料和燃料动力消耗的节约或浪费,设备利用的好坏 ,资金运用是否合理等因素的影响,也受生产组织和劳动组织是否合理等因素的影响。 因此,产品成本是综合反映工业生产经营好坏的一个重要经济指标。 1.全部商品产品总成本 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全部商品产品所支出的成本总 额。全部商品产品是指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和次要产品的全部商品产品,包括可比产品 和不可比产品。全部商品产品总成本的构成分为:“原材料”、“燃料和动力”、“工 资及福利费”、“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等五个项目。 原材料 是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原料及主要材料(包括外购半成品)和辅助材料。 燃料和动力 是指直接用于产品生产的外购和自制的燃料和动力。 工资及福利费 是指工资与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之和。 工资 是指直接参与产品生产的工人的工资。 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是指直接参加产品生产的工人按规定从成本中提取的职工福 利基金。不从成本中提取职工福利基金的企业,本项目应填零。 车间经费 是指企业的基本生产车间和辅助生产车间为管理和组织车间生产所发生 的各项费用。包括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应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折旧费、修理费、办 公费、水电费、取暖费、租凭费、机物料消耗、保险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劳动保护费 、在产品盘亏和毁损(减盘盈)等等。 企业管理费 是指企业为管理和组织全厂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管理部门的 职工工资和应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取 暖费、试验检验费、设计制图费、租凭费、差旅费、外宾招待费、会议费、出国人员经 费、保险费、低值易耗品摊销、运输费、仓库经费、产品“三包”损失、材料产品盘亏 和毁损(减盘盈)、警卫消防费、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新产品试制费、技术研究 费、上级管理费、职工教育经费、排污费、坏帐损失、削价损失等等。 为了宏观分析的需要,企业计算产品成本的成本项目如与上面规定的成本项目不一 致,应按统一要求,将企业的成本项目进行计调整,该合并的应予以合并,该分解的应 予以分解,并将调整以后的数字填列在表中“原材料”、“燃料和动力”,“工资及福 利费”“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内,不应自行增列成本项目或将与上面规定不一 致的成本项目列作“其他”栏。 2.可比产品总成本 是指企业为生产可比产品所支出的成本总额。可比产品是指 去年正式生产过、本年继续生产的产品。去年仅属试制,尚未正常生产的产品,不得列 为可比产品,如果产品的用途不变,而制造产品的工艺过程或原材料种类有所改变,仍 应作为可比产品。 3.可比产品按上期实际平均单位成本计算的总成本 是指企业报告期各种可比产 品分别按上期实际平均单位成本计算的总成本。其计算公式为:∑(某种商品产品产量 ×该产品的上期实际平均单位成本)。 4.产品单位成本 是指单位产品的平均成本,如每吨硫酸单位成本,每吨尿素单 位成本等。产品单位成本分为:“原材料”、“燃料和动力”、“工资及福利费”、“ 车间经费”“企业管理费”等五个构成项目。这五个项目的口径范围和填报要求,与全 部商品成品总成本中的五个成本构成项目相同。 (五)利润和税金 利润和税金是指从工业企业的产品销售收入中扣除成本费用之后的余额。利润和税 金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两个最重的来源,其中税金是上交国家财政收入的利润转化形式。 在一定的条件下,利润和税金与成本成反比例关系。因此,利润和税金同产品成本都是 综合反映工业生产经营好坏的一个重要经济指标。 1.产品销售收入 是指企业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和工业性作业等商品产品的销售 收入。 2.产品销售税金 是指企业已销售的商品产品应交纳的产品销售税金。包括产品 税、增值税 、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金。 3.产品销售工厂成本 是指企业已销售的商品产品的实际工厂成本。 4.工资增长费用 是指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浮动的企业,按规定在成本 中列支的工资增长费用。由于经济效益下降而相应下浮的工资减少数,在本项目中以“ 一”表示。 5.产品销售费用 是指企业商品产品在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包装、运输、广告、 展览等各项费用,以及为销售本企业产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经常费用。 6.教育费附加 是指已销售产品应交纳的教育费附加。 7.技术转让费 是指企业按照技术转让协议规定,按产品销量或按利润的一定比 例提成,在该项产品增加的利润中支付的技术转让费。 8.产品销售利润 是指企业已销售的商品产品的销售利润(亏损 以“一”表示) 。其计算公式为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税金-产品销售工厂成本-工资增长费 用-产品销售费用-教育费附加-技术转让费 9.资源税 是指企业已销售产品应交纳的资源税。 10.利润总额 是指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亏损以“一”表示)。包括实行资金 有偿占用办法的企业按规定应从销售收入中交纳的固定资金占用费和流动资金占用费。 11.单项留利 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项留用的利润,包括留给企业的治 理三废产品的盈利净额、国外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留给企业的利润等。 12.归还基建借款的利润 是指实行基本建设贷款办法的企业按规定归还基建借 款本息的利润。 13.归还专项借款的利润 是指企业按规定用增加的利润归还各项专项借款(包 括各种专用借款和应付引进设备款)的实际还款数。 14.应交利、税、费 是指企业按规定应交预算的利润、所得税、调节税、承包 费、固定资金占用费和流动资金占用费等。包括原“以税代利”试点企业应交预算的资 源税、收入调节税,以及企业通过主管部门上交预算的利润。不包括本年应交预算的产 品销售税金和第二步利改税后开征的资源税,也不包括年初欠交的利、税、费。 15.企业留利 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留用的利润或超收减亏分成(包括提取的 企业基金)。企业如完不成包干任务,用专用基金自行弥补的包干不足数,应以“一” 表示。 16.已交利、税、费 是指企业实际交给预算的(包括交纳本年应交和年初欠交 的)利润、所得税、调节税、承包费、固定资金占用费和流动资金占用费等。包括原“ 以税代利”试点企业本年内实际交给预算的资源税、收入调节税,以及企业通过主管部 门交给预算的利润(不包括上交管理费和主管部门留利),不包括实交的产品销售税金 和资源税。 17.利润、税金总额 是指企业的产品销售税金、教育费附加、资源税和利润总 额四项之和。 18.应交烧油特别税 是指供油企业代收应交的烧油特别税。企业自产自用燃料 油应交纳的烧油特别税,以及企业购入未税油改作燃料用应补交的烧油特别税,也包括 在内。 19.按企业留利计算的应交能源交通建设基金 是指企业根据企业留利的数额计 算的应交能源交通建设基金。应以企业留利数乘规定上交比例计算求得。不包括企业留 利以外的其他预算外资金(如更新改造资金等)所应上交的能源交通建设基金。 (六)财务成本分析 1.企业亏损面 是指报告期末的亏损企业单位数占全部企业单位数百分比。其计 算公式为 亏损企业单位数 企业亏损面(%)=———————————————————×100% 全部企业(盈利企业和亏损企业)单位数 2.每百元固定资产原值实现的工业总产值 是指报告期全部工业总产值与同期固 定资产原值平均余额相除数。其计算公式为 每百元固定资产原值 工业总产值(元) =—————————————————— 实现的工业总产值(元) 固定资产原值平均余额(百元) 工业总产值(元) =——————————————————— 固定资产原值平均余额(元)×100 3.每百元固定资产原值实现的利润 是指报告期实现的利润总额与同期固定资产 原值平均余额相除数。其计算公式为 每百元固定资产原值 利润总额(元) =————————————————— 实现的利润(元) 固定资产原值平均余额(百元) 利润总额(元) =———————————————————— 固定资产原值平均余额(元)×100 4.每百元固定资产原值实现的利润和税金 是指报告期利润、税金总额与同期固 定资产原值平均余额相除数。其计算公式为 每百元固定资产原值 利润、税金总额(元) =——————————————— 实现的利润和税金(元) 固定资产原值平均余额(百元) 利润、税金总额(元) =—————————————————— 固定资产原值平均余额(元)×100 5.每百元工业总产值占用流动资金 是指报告期内全部流动资金平均余额与同期 全部工业总产值相除数。其计算公式为 每百元工业总产值 流动资金平均余额(元) =————————————————— 占用流动资金(元) 工业总产值(百元) 流动资金平均余额(元) =————————————————— 工业总产值(元)×100 6.定额流动资金周转速度 定额流动资金周转速度可以用一定时期内流动资金完 成几次周转和周转一次需要的天数两种方式表示。其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产品销售收入 定额流动资金周转次数=——————————————————— 报告期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额 报告期日历天数 定额流动资金周转天数=—————————————————— 报告期定额流动资金周转次数 日历天数×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额 =——————————————————— 产品销售收入 7.资金利润(或利税)率 是指报告期已实现的利润总额(或利润、税金总额) 占同期全部资金(固定资产净值与定额流动资金之和)平均余额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 为 资金利润(或利税)率(%) 利润总额(或利润、税金总额) =—————————————————————————×100% 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定额流动资金平均余额 8.产值利润(或利税)率 是指报告期已实现的利润总额(或利润、税金总额) 占同期全部工业总产值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产值利润(或利 利润总额(或利润、税金总额) = ——————————————————×100% 税)率(%) 工业总产值 9.销售利润(或利税)率 是指报告期已实现的利润总额(或利润、税金总额) 占同期全部产品销售收入的百分比。其计算公式为 销售利润(或利 利润总额(或利润、税金总额) =———————————————————×100% 税)率(%) 产品销售收入 10.成本利润率 是指报告期已实现的利润总额(或利润、税金总额)占同期产 品成本总额的百分比。产品成本总额可以分为:销售工厂成本(也称生产成本、销售成 本(也称完全成本或全部成本)和全部商品产品总成本三种。依据不同的成本总额可以 计算不同的成本利润(或利税)率。其计算公式分别如下 销售工厂成本利润 利润总额(或利润、税金总额) =————————————————×100% (或利税)率(%) 销售工厂成本总额 销售成本利润(或利税)(%) 利润总额(或利润、税金总额) =——————————————————————×100% 销售成本(销售工厂成本与销售费用之和)总额 总成本利润 利润总额(或利润、税金总额) =——————————————————×100% (或利税)率(%) 全部商品产品总成本 11.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 是指本年生产的可比产品总成本与本年生产的可比产 品按上年实际平均单位成本计算的总成本相比的降低程度。其计算公式为 可比产品成本降低率(%)= 本年可比产品总成本 (1- —————————————————————————)×100% 本年可比产品按上年实际平均单位成本计算的总成本 按上式的计算结果,如果为正数,表示可比产品成本降低;如果结果为负数,则表 示可比产品成本升高。 12.关于计算以上财务成本分析指标的几个具体问题 (1)上述指标只是实际统计工作中比较常用的几项,依据不同的统计资料还可以 计算许多其他的指标。如:百元销售收入上交利税费、百元销售收入的销售成本等。 (2)上述指标只列示了实际统计工作中比较常用的基本计算公式,在不违反其基 本原则的前提下,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根据各自的不同研究目的,可以依据不同的 统计资料进行计算(但要注明)。如涉及到工业总产值的指标,既可用不变价格总产值 ,也可用现行价格总产值,原则上用现价总产值较合理;涉及到固定资产的指标,既可 用原值,也可用净值。每百元固定资产实现工业总产值原则上用固定资产原值较合理, 资金利润(或利税)率用固定资产净值较合理。 十四、能源消费与节约 (一)统计能源消费量的基本原则 1.“谁消费、谁统计” 能源在哪个单位消费,就由哪个单位统计。凡属本单位 实际消费的能源,不论是计划分配的还是计划外购进的,不论是自产能源还是从外单位 借入的能源,只要是本单位消费的就要统计消费量。 2.回收利用的余热余能不作消费量统计 有些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回收利用各种余 热、余气及化学反应热等,因生产产品时已计算了能源消费量,所以不再重复统计。 3.凡是进入第一道生产工序,改变了原来的形状或性能或者已经实际投入使用的 就算消费 已拨给生产车间但在报告期末尚未消费的能源,应办理“假退料”手续,计 入库存量。 能源消费量中不包括:(1)委托外单位加工已拨出的能源;(2)调拨给外单位 的;(3)借出的;(4)拨交施工企业的能源。 4.企业自产能源凡作为本企业另一产品的原材料,又分别计算产量的应统计消费 量 如炼焦厂用焦炭制焦炉气等。但产品生产过程中消费的半成品和中间产品不统计消 费量,如炼油厂用原油生产的重油,又用重油生产润滑油,重油不计算消费量。 5.可以多次周转使用的能源,只统计第一次投入,以后重复使用不应统计消费量。 6.能源的标准量单位采用标准煤 标准煤的计算方法见“能源折算标准”。 (二)能源消费量主要指标 1.工业生产能源消费量 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直接用于产品生产过程的原材料、 燃料、动力消耗和工艺消耗,或构成新产品实体所消费的各种能源。按其在生产过程中 所起作用不同,又可分为基本生产系统能源消费量和辅助(附属)生产系统能源消费量。 基本生产系统能源消费量 是指企业内各基本生产车间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数量。基 本生产车间的活动是直接完成主要产品的生产而进行的生产活动。如合成氨厂的造气、 净化、合成等生产活动;化机厂铸造、切削加工、产品装配等生产活动。基本生产车间 消费的能源就是基本生产系统能源消费量。 辅助(附属)生产系统能源消费量 企业内除了直接生产产品的基本生产车间以外 ,还有一些部门和车间,它们不直接生产产品,而是专为生产车间生产产品提供一定的 生产条件。如运输部门负责厂内外产品、原料等物资的运输;动力部门负责全厂动力、 水、蒸汽的供应;设备部门负责全厂设备检修等等。企业中凡为生产车间提供原材料、 燃料、动力等生产性服务的生产活动都属辅助(附属)生产系统。这些部门或单位所消 费的能源就是辅助(附属)生产系统能源消费量。 2.购入能源消费量 是指报告期内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费的本年及本年以前 购入的(包括借入和调剂串换)各种一次能源、二次能源和耗能工质。包括产品生产过 程中用作原材料、燃料、动力和工艺的能源;用于加工转换二次能源的消费量;辅助生 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消费的能源。 购入能源消费不包括: (1)自产自用的二次能源; (2)各种余热、余能、可燃性气体的回收利用量。 3.自产二次能源自用量 是指报告期内能源加工转换企业(包括车间或分厂), 实际消费的用于生产方面的由本企业生产的二次能源数量。如炼焦厂(或车间)消费的 焦炭等,既可用作原材料,也可用作燃料动力。不包括外购二次能源消费量。 4.用作原材料 是指报告期内企业为生产产品用作原材料消费的能源数量。如用 于制造合成氨、电石、黄磷、钙镁磷肥反应过程中的无烟煤和焦炭;用于制造“三苯” 、“三烯”、合成氨反应过程中的轻质油(如拔头油、石脑油、煤油、轻柴油等轻组分 油品)和重油;用于制造合成氨反应过程中的天然气(包括加热转化炉管用的)、焦炉 气、炼厂气和合成氨的造气、变换用的蒸汽;制造炭黑时不完全燃烧反应中使用的天然 气、焦炉煤气、矿井瓦斯和油品等,这些能源作为原料投入生产过程后,通过一系列化 学反应,逐步生产成新的物质,构成新产品的实体。又如一些能源不构成产品实体,而 是作为材料使用,例如洗涤用的汽油、柴油等。但不包括这些企业的工艺用电,如生产 电石用电,制氯碱用电等。 5.用作燃料、动力 是指报告期内企业生产过程用于加热和动力所消费的能源。 如发电机用蒸汽;发电、炼焦用煤炭等。 (三)能源折算标准 各种能源由于原始计量单位不同,热值也不一样。因此,必须折算成同一标准计量 单位,才能进行汇总、对比和分析。 国际上习惯采用两种标准计量单位:一是标准煤,一是标准油。目前我国采用标准 煤作为能源的计量单位,即每公斤标准煤7000kcal。折算标准煤的方法是:将 各种能源的实际低位发热量按每公斤7000kcal折算。例如,某品种原煤的平均 低位发热量为5000kcal,折成标准煤为5000÷7000=0.7143( kg/kg)即每公斤原煤等于0.7143kg标准煤。 计算能源消费量,原则上要求实测各种能源的平均实际热值,分别求得能源折算系 数,再折算为标准煤。确有困难可参考《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四)能源节约 1.节能的概念 节能是指在满足相等需要或达到相同目的的条件下,使能源消费 量减少,这种减少就是节能,其减少的数量就是节能的数量。节能是一个相对比较的概 念。相对比较必须有一个前提,这就是满足相等的需要或达到相同的目的。例如,以生 产同样数量和质量的产品(或产值)为目的,尽可能地减少能源消费量,或者以同样数 量的能源,生产出更多、更好的符合社会需要的产品(或产值)。要进行具体的计算还 应把“相等的需要”或“相同的目的”用一个指标值表示出来。 2.计算节能量的基本原则 (1)根据综合能源消费量计算节能量 综合能源消费量是指报告期内实际消费的 各种能源实物量,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分别折算为同一标准能源单位的总和。目前用来 计算能源节约量的指标主要有三个:一是单位产值综合能源消费量;二是单位产品综合 能耗;三是单位产品单项能耗。 (2)计算单位 根据不同的要求,可以分别计算节煤量、节油量、节电量、节约 标准煤量等。计算单位可以采用实物单位或标准单位,但计算单位产值或产品综合节能 量时各种能源均应按规定折算成标准煤。 (3)对比基准 节能量是一个相对比较的量,节约或浪费总是相对某一比较基准 而言的。对能源消费量进行比较计算时,应根据不同的目的和要求,采用不同的比较基 准。例如与计划(或节约定额)对比,与上年同期(基期)对比。 3.节能量的计算方法 节能量的计算方法是以报告期的单位产值(产品或工作量 )综合能源消费量减去基期的单位产值(产品或工作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的差额乘以报 告期的总产值(产量或工作量)求得。其计算公式为 节能量=[报告期单位产值(产品或工作量)能源消费量 -基期单位产值(产品或工作量)能源消费量] ×报告期总产值(产量或工作量) 报告期能源消费量 基期能源消费量 =[—————————————— - —————————————] 报告期总产值(产量或工作量) 基期总产值(产量或工作量) ×报告期总产值(产量或工作量) 计算结果负值为节约,正值为超用。 4.企业节能量 企业节能量,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为获得同样或相等的生产 效果(如产量或产值),而减少的能源消费量。企业节能量可分为产品节能量、产值节 能量、产品结构节能量等。 (1)企业产品节能量 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产品 报告期某种产品单 基期某种产品单 =∑[ ( - ) 节能量 位产量综合能耗 位产量综合能耗 ×报告期该种产品产量] 需要指出,计算多种产品节能量时,报告期与基期的产品品种必须一致。若品种不 一致时,将不同产品折算为可比产品后计算。 (2)企业产值节能量 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产值节能量= 报告期能源消费量 基期能源消费量 [ ————————— - ————————————]×报告期工业总产值 报告期工业总产值 基期工业总产值 =(报告期单位产值综合能源消费量-基期单位产值综合能源消 费量)×报告期工业总产值 (3)企业技术措施节能量 其计算公式为 技术措施 采取技术措施后能源消费量 采取技术措施前能源消费量 =[——————————————————————— - ——————————————————————— ] 节 能 量 采取技术措施后生产(提供)的产品产量(工作量) 采取技术措施前生产(提供)的产品产量(工作量) ×采取技术措施后的产品产量(工作量) 技术措施前的能源消费量是指企业在技术改造措施项目开工之前一种或几种能源( 需综合)的实际消费量。 技术措施后的能源消费量是指企业在进行了某项技术改造措施后,而实际消费的一 种或几种(需综合)能源数量。 (4)企业产品结构节能量 是指假定在企业单位产值综合能源消费量不变的情况 下,由于企业产品生产结构变化而少用(或超用)的能源数量。其计算公式为 企业产品结构节能量= ∑[(报告期某产品产值占全部产值比重-基期某产品产值占全部产 值比重)×基期该产品单位产值综合能源消费量]×报告期全部产品产 值 (5)企业单位产品单项能源节能量 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单位产品消耗的某一种 能源,如煤、油、电等而节约的能源数量。其计算公式为 单位产品节煤量=(报告期某单位产品煤炭消耗量-基期某单位产品煤炭消耗量) ×报告期该产品产量 单位产品节电量、节油量的计算公式同上。 5.节能率 节能率是指节能量与相应的基期可比能源消费量之比率,它是反映能 源节约程度的综合指标。其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节能量 节能率=———————————————————×100% 基期单位产值能源消费量×报告期产值 报告期单位产值能源消费量 或节能率=(————————————— -1)×100% 基期单位产值能源消费量 节能率一般按年计算,如果要研究一个时期内的节能程度的一般水平,可计算年平 均节能率。其计算公式为 __________________ n | 报告期单位产值综合能源消费量 平均节能率=( | ————————————————— -1)×100% √ 基期单位产值综合能源消费量 式中n——基期与报告期间隔的年份数。 以上计算节能量和节能率时,均易受不可比产品增加或不同时期产品构成变化的影 响,因此,应以可比产品为范围,必要时进行构成因素影响的分析。 十五、化工产品技术经济指标目录及计算说明 化工产品技术经济指标目录及计算说明 (自1988年起使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硫酸(100%) ┃合格率 ┃ % ┃ ┃耗硫铁矿(35%) ┃ kg/t ┃ ┃耗冶炼烟气(折100%SO2) ┃ m3/t ┃ ┃耗硫黄(实物) ┃ kg/t ┃ ┃耗电 ┃ kW..h/t ┃ ┃.耗水 ┃ t/t ┃ ┃.耗硝酸(100%) ┃ kg/t ┃ ┃.耗钒触媒 ┃ m3/t ┃子项=上期换装触媒量 ┃ ┃ ┃母项=换装间隔期产量(100%) ┃触媒容积利用系数 ┃ t/m3.日 ┃子项=硫酸产量(100%)+其他 ┃ ┃ ┃产品SO3折酸量(100%)-净化产酸量 ┃ ┃ ┃母项=各[转化器触媒容积(m3)X作业昼夜]之和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母项包括自矿石吊车运矿、干燥、破碎开始到 ┃ ┃ ┃酸罐输送、灰渣排运、尾气回收和分解为止, ┃ ┃ ┃以及除尘、除雾整流机岗位占用的全部工人和 ┃ ┃ ┃学徒但供其他产品用的SO2、SO3、亚硫酸氢铵 ┃ ┃ ┃占用的人数,应按用矿比例分摊后扣除 ┃ ┃ ┃ ━━━━━━━┻━━━━━━━━━━━━━━━┻━━━━━┻━━━━━━━━━━━━━━━━━━━━ 带*者每年报一次,下同。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按折硫酸100%计酸 稀硫酸(100%) ┃耗氨(实物) ┃ kg/t ┃ ┃耗电 ┃ kW.h/t ┃ 浓硝酸(100%) ┃耗氨(实物) ┃ kg/t ┃指直接法 ┃耗电 ┃ kW.h/t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浓硝酸(100%) ┃耗稀硝酸(100%) ┃ kg/t ┃指间接法 硼酸 ┃耗硼砂(折100%) ┃ kg/t ┃子项=硼砂实际投入量X实际含量 ┃ ┃ ┃母项=硼酸本期实际产量 ┃耗硫酸(折100%) ┃ kg/t ┃子项=硫酸实际投入量X实际含量 ┃ ┃ ┃母项=硼酸本期实际产量 磷酸(85%) ┃合格率 ┃ % ┃ (热法磷酸) ┃耗黄磷(折100%) ┃ kg/t ┃指投入熔磷锅或黄磷计量槽内黄磷的数量,也 ┃ ┃ ┃包括熔磷、燃烧、吸收等生产过程损耗的黄磷 ┃耗双氧水 ┃ kg/t ┃ ┃耗电 ┃ kW.h/t ┃ ┃耗水 ┃ t/t ┃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母项包括从黄磷熔融到磷酸成品的全部人数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 氯磺酸 ┃耗硫铁矿(35%) ┃ kg/t ┃除全耗硫黄者外,均按硫铁矿(35%))计算 ┃耗硫磺 ┃ kg/t ┃ ┃耗氯化氢 ┃ kg/t ┃ 纯碱(氨碱法) ┃合格率 ┃ % ┃母项包括合格品不合格品 ┃一级品率 ┃ % ┃子项为一级品产量,母项为合格品产量 ┃耗原盐(100%) ┃ kg/t ┃不包括海水化盐带入的盐量 ┃耗石灰石(100%) ┃ kg/t ┃返是石量不论回收与否,均不增不减即以实际 ┃ ┃ ┃上窑量为准 ┃耗焦炭(白煤)(84%) ┃ kg/t ┃ ┃耗氨(100%) ┃ ┃ ┃耗电 ┃ kW.h/t ┃包括蒸氨用汽和其他辅助工艺用汽。汽动压缩 ┃耗蒸汽(工艺用) ┃ kg/t ┃机排出汽作工艺用时亦应包括。 ┃耗燃料(锻烧用) ┃ kgm3/t ┃按耗汽(kg)、重油(实物、kg)、煤(2930kJ/kg ┃ ┃ ┃)、天然气(m3)分别计算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 kg ┃子项包括从领运料开始,至成品入库为止,以 ┃ ┃ (标煤)/t ┃及为纯碱服务的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 ┃ ┃ ┃所耗用全部一次能源、二次能源、载能工质的 ━━━━━━━┻━━━━━━━━━━━━━━━┻━━━━━┻━━━━━━━━━━━━━━━━━━━━ 注:单位成本除说明中要求需折算的以外,均指实物量。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 ┃ ┃折标准煤量 ┃碳化塔容积利用系数 ┃ t/m3.日 ┃子项=纯碱合格品产量 ┃ ┃ ┃母项=各[碳化塔全容积(m3)X作业昼夜]之和 ┃ ┃ ┃碳化(包括制碱与清洗)塔容积=3.1416X(塔圆 ┃ ┃ ┃柱内径)2X全塔(包括水箱)高度/4 ┃ ┃ ┃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母项包括从领运料开始到成品包装交库为止所 x ┃ ┃ ┃占用的人数,还包括为纯碱服务的石灰生产、 ┃ ┃ ┃CO2压缩机以及排除生产中废弃物所占用的人 ┃ ┃ ┃数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纯碱(联碱法) ┃合格率 ┃ % ┃母项包括合格品和不合格品 ┃一级品率 ┃ % ┃子项为一级品产量,母项为合格品产量 ┃耗洗盐(100%) ┃ kg/t ┃母项按纯碱合格品产量计算(下同) ┃耗氨 ┃ kg/t ┃ ┃耗电 ┃ kW.h/t ┃ ┃耗燃料(锻烧用) ┃ kg/t ┃按耗中压蒸汽、重油(实物)分别计算 ┃ ┃ ┃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 kg标煤/t ┃计算说明与氨碱法同 ┃碳化塔容积利用系数 ┃ t/m3.日 ┃计算方法与氨碱法同 ┃ ┃ ┃ ┃.工人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母项包括自洗盐领运开始至成品包装入库为止 ┃ ┃ ┃所占用的全部人数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 ┃ ┃ 电解烧碱(100%)┃合格品率 ┃ % ┃母项包括合格品和不合格品 (按隔膜、水银 ┃一级品率 ┃ % ┃只计算固碱(分水银、隔膜)一级品率 、离子膜固碱液┃耗原盐(100%) ┃ kg/t ┃隔膜法自用碱应还原为盐计算单耗,蒸发析出 碱分别计算。其┃ ┃ ┃盐返回使用,不再计入或扣除。水银法只计算 中隔膜碱须分列┃ ┃ ┃自用碱单耗,自用碱不再还原为盐 金属阳极电槽)┃ ┃ ┃ ┃耗交流电 ┃ kW.h/t ┃交流电量以直流耗交流电表为准 ┃耗直流电(实耗) ┃ kW.h/t ┃按实际电流密度计算 ┃耗直流电(折标准电流密度) ┃ kW.h/t ┃按标准电流密度计算,隔膜法标准密度为 ┃ ┃ ┃800A/m2,每增减100A/m2:铅底电槽(-、+)70 ┃ ┃ ┃度,铁底电槽(-、+)80度。水银法标准电流密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 ┃ ┃度为6000A/m3:每增减100A/m2(+、-)20度 ┃耗蒸汽 ┃ kg/t ┃ ┃耗燃料(固碱用) ┃ kg/t ┃按煤(293008kJ)、重油(实物)分别计算 ┃ ┃ kg/t ┃子项=拆除电槽数量X每槽使用新电极数量 ┃ ┃ ┃母项=各拆除电槽电解碱产量(100%) ┃耗水银 ┃ kg/t ┃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 kg标煤/t ┃子项包括从领运料开始,至成品入库为止,以 ┃ ┃ ┃及为纯碱服务的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 ┃ ┃ ┃所耗用的全部一次能源、二次能源、载能工质 ┃ ┃ ┃的折标准煤量 ┃ ┃ ┃按隔膜固碱、液碱,水银固碱、液碱、离子膜 ┃ ┃ ┃固碱、液碱分别计算 ┃ ┃ ┃ ┃阴极电流效率 ┃ % ┃子项(t)=电解碱液实际产量(100%) ┃ ┃ ┃母项(t)=实际平均电流X实际平均开动槽数X ┃ ┃ ┃35.808X工作日 ┃ ┃ ┃ ┃阳极电流密度 ┃ A/m2 ┃子项(A)=实际平均电流X槽数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 ┃ ┃母项(m2)=电槽阳极面积(m2)X槽数 ┃ ┃ ┃ ┃电压效率(石墨阳极) ┃ % ┃隔膜法: ┃ ┃ ┃子项(V)=2.3(理论槽电压)X槽数 ┃ ┃ ┃水银法: ┃ ┃ ┃子项(V)=3.3(理论槽电压)X槽数 ┃ ┃ ┃母项(V)=实际总电压 ┃ ┃ ┃ ┃电压效率(金属阳极) ┃ % ┃子项=直流电量 ┃ ┃ ┃母项=直流电所消耗交流电量 ┃ ┃ ┃ ┃碱损失率 ┃ % ┃按隔膜固碱、液碱,水银固碱、液碱分别计算 ┃ ┃ ┃损失率 ┃ ┃ ┃子项=成品耗电解液量-成品量 ┃ ┃ ┃母项=成品耗电解液量 ┃ ┃ ┃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按隔膜固碱、液碱,水银固碱、液碱分别计算 ┃ ┃ ┃。母项包括自原料领运开始到成品包装为止占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 ┃ ┃用的人数。固、碱液人数按用浓碱量分摊 ┃ ┃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按固碱、液碱,水银、隔膜分别计算,并注明 ┃ ┃ ┃产品规格 苛化烧碱(按固 ┃合格率 ┃ % ┃ 、液碱分别计算┃一级品率 ┃ % ┃ ) ┃耗纯碱(100%) ┃ kg/t ┃ ┃耗石灰石(100%) ┃ kg/t ┃ ┃耗焦炭(白煤)(84%) ┃ kg/t ┃ ┃耗蒸汽 ┃ kg/t ┃ ┃ ┃ ┃ ┃耗燃料(熬固碱) ┃ kg/t ┃按耗煤(2930kJ),重油(实物)分别计算 ┃ ┃ ┃ ┃ ┃ ┃计算电流效率理论系数为50.232,计算消耗时 ┃ ┃ ┃其自用碱不再还原。耗电按实际量计算,不折 ┃ ┃ ┃算标准电流密度耗电量 苛性钾 ┃合格率 ┃ % ┃ ┃耗氯化钾(100%) ┃ kg/t ┃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耗直流电 ┃ kW.h/t ┃ ┃.耗电极(工业) ┃ kg/t ┃按烧碱办法计算 ┃合格率 ┃ % ┃ ┃平均纯度 ┃ % ┃子项=各批(黄磷产量X磷含量%)之和 ┃ ┃ ┃ 黄磷 ┃耗磷矿石(30%) ┃ kg/t ┃ ┃耗焦炭(84%) ┃ kg/t ┃ ┃耗硅石(100%) ┃ kg/t ┃ ┃耗磷炉电(交流) ┃ kW.h/t ┃ ┃耗电极(工业) ┃ kg/t ┃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母项包括自矿石加工到成品包装的全部人数 ┃ ┃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金属钠 ┃合格率 ┃ % ┃ ┃平均纯度 ┃ % ┃子项=各批(金属钠实物量X纯度)之和 ┃耗原盐(100%) ┃ kg/t ┃ ┃耗烧碱(100%) ┃ kg/t ┃ ┃耗电 ┃ kW.h/t ┃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氰化钠(氨钠法)┃合格率 ┃ % ┃ ┃耗金属钠 ┃ kg/t ┃ ┃耗石油焦 ┃ kg/t ┃ ┃耗液氨 ┃ kg/t ┃ ┃耗电 ┃ kW.h/t ┃ ┃ ┃ ┃ ┃.单位成本工厂成本 ┃ 元/t ┃ 无水硫酸钠 ┃合格率 ┃ % ┃ ┃耗芒硝 ┃ kg/t ┃ ┃耗燃煤(折29308kJ) ┃ ┃子项=实际耗煤总量X低位发热量/29308 ┃ ┃ ┃耗煤总量包括溶解、蒸发、干燥 ┃芒硝利用率 ┃ % ┃子项=产品产量X产品纯度 ┃ ┃ ┃母项=原料用量X原料纯度 ┃ ┃ ┃原料纯度指Na2SO4含量% ┃耗水 ┃ m3/t ┃ ┃耗电 ┃ kW.h/t ┃ ┃耗汽 ┃ ┃子项=总用汽量 ┃ ┃ ┃母项=总产量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生产强度 ┃ t/m2.日 ┃子项=总产量 ┃ ┃ ┃母项=[日(班)实际开动小时/24]X总传热面积 ┃ ┃ ┃(m2) ┃.车间单位成本 ┃ 元/t ┃以生产车间成本表示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 ┃ ┃ ┃ 硫化碱 ┃合格率 ┃ % ┃ ┃一级品率 ┃ % ┃子项=一级品产量 ┃ ┃ ┃母项=合格品产量 ┃ ┃ ┃ ┃耗芒硝 ┃ kg/t ┃子项=Na2SO4实际用量XNa2SO4含量% ┃(NaSO4折100%) ┃ ┃母项=Na2S实际产量(高于60%含量的Na2S 不再 ┃ ┃ ┃折算,低于60%的应折算)) ┃芒硝利用率 ┃ % ┃子项=Na2S产量XNa2S含量%X1.8201 ┃ ┃ ┃母项=工业Na2SO4用量XNa2SO4含量% ┃ ┃ ┃1.8201=(142.04(Na2SO4)/78.04(Na2S)) ┃ ┃ ┃ ┃耗原料煤(固定碳100%) ┃ kg/t ┃子项=原料煤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 ┃ ┃实际用量X固定碳% ┃ ┃ ┃母项=Na2S实际产量 ┃ ┃ ┃ ┃耗燃料煤(29308kJ) ┃ kg/t ┃子项=燃料煤用量X低位发热量(kJ)/29308 ┃ ┃ ┃母项=实际产量 ┃ ┃ ┃ ┃耗水 ┃ m3/t ┃子项=本期用水量 ┃ ┃ ┃母项=本期Na2S产量 ┃耗电 ┃ kW.h/t ┃子项=本期用电度数 ┃ ┃ ┃母项=本期Na2S产量 ┃耗汽 ┃ kg/t ┃子项=本期用汽量 ┃ ┃ ┃母项=本期Na2S产量 ┃生产强度 ┃ t/m3.日 ┃子项=Na2S实际产量 ┃ ┃ ┃母项=转炉总容积X设备开动时数/24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 ┃ ┃ ┃子项=本期Na2S实际产量 ┃ ┃ ┃母项=本期生产工人平均数(包括原燃料运输工 ┃ ┃ ┃、中控检验工、维修工)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车间单位成本 ┃ 元/t ┃所有原燃料都以进入生产系统的实物检斤数计 红钒钠 ┃转化率 ┃ % ┃子项=每天水溶性铬之和 (重铬酸钠) ┃ ┃ ┃母项=每天总铬之和 ┃侵出率 ┃ % ┃子项=月平均熟料水溶性铬-平均侵渣水溶性铬 ┃ ┃ ┃母项=平均侵渣水溶性铬 ┃合格率 ┃ % ┃子项=合格品产量 ┃ ┃ ┃母项=合格品产量+不合格品产量 ┃ ┃ ┃ ┃耗铬铁矿(折50%) ┃ kg/t ┃折算以Cr2O3为准 ┃耗纯碱(折100%) ┃ kg/t ┃返回碱量不计算在内 ┃ ┃ ┃ ┃耗硫酸(折100%) ┃ kg/t ┃返回硫酸氢钠量不计算在内,返硫酸氢钠工艺 ┃ ┃ ┃、碳化工艺补充酸量应在报表后说明 ┃耗油量(折29308kJ) ┃ kg/t ┃子项=入炉实物量X实际发热量(kJ/29308) ┃ ┃ ┃母项=产品产量 铬酸酐 ┃一级品率 ┃ % ┃子项=一级品产量 ┃ ┃ ┃母项=合格品产量 ┃耗红钒钠(折100%) ┃ kg/t ┃①以Na2Cr2O7·2H2O折算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 ┃ ┃②子项应以红钒钠的实际投料量折成100%计算 ┃耗硫酸(折100%) ┃ kg/t ┃子项=投入硫酸总量X含量 ┃ ┃ ┃母项=产品产量 ┃ ┃ ┃ ┃耗煤(折29308KJ) ┃ kg/t ┃子项=投入煤实物量X(1-水分%)X实际低位发热 ┃ ┃ ┃量(kJ/29308) ┃ ┃ ┃母项=产品产量 ┃ ┃ ┃ 硼砂 ┃分解率 ┃ % ┃子项=矿粉中B2O3含量%-矿渣中不溶性B2O3含 ┃ ┃ ┃量X泥渣率 ┃ ┃ ┃母项=矿粉中B2O3含量% ┃ ┃ ┃碳碱法泥渣率为1.05,加压碱解法泥渣率为 ┃ ┃ ┃0.95 ┃ ┃ ┃ ┃收得率 ┃ % ┃子项=本期成品产量X95%X36.5 ┃ ┃ ┃母项=本期耗矿粉总量(折B2O3100%) ┃ ┃ ┃ ┃钠利用率 ┃ % ┃子项=本期产量X36.5X57.44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 ┃ ┃母项=本期耗碱总量(折100%) ┃耗矿粉(折12%) ┃ kg/t ┃子项=矿粉实物量X实际含量%/12% ┃ ┃ ┃母项=本期实际产量 ┃耗纯碱(折100% ┃ kg/t ┃子项=纯碱实物量X实际含量% ┃ ┃ ┃母项=本期实际产量 ┃ ┃ ┃加压碱解法应为烧碱 ┃耗燃煤(折29308kJ) ┃ kg/t ┃子项=本期实际耗煤量X低位发热量/29308 合成氨(引进装 ┃耗天燃气 ┃ 10e6kJ/t ┃ 置) ┃耗天燃气 ┃ m3/t ┃ ┃耗电 ┃ kW.h/t ┃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 kg标煤/t ┃ ┃ ┃ ┃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 ┃.单位产品车间成本 ┃ 元/t ┃ ┃ ┃ ┃ 合成氨(大中型)┃耗焦炭(84%)(入炉) ┃ kg/t ┃子项=入炉标准量 ━━━━━━━┻━━━━━━━━━━━━━━━┻━━━━━┻━━━━━━━━━━━━━━━━━━━━ 注:如无煤气计量装置时,当半水煤气有效成分(CO+H2)为68~70%,则按每吨合成氨耗半水煤气3300~3200m3折 算. 水煤气有效成分(CO+H2)为85~87%,则按每吨合成氨耗水煤气2700~2600m3折算。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耗焦炭(实物)(全焦) ┃ kg/t ┃子项=入炉实物量+未入炉的筛出粉末量(下同) ┃ ┃ ┃ ┃耗白煤(84%)(入炉) ┃ kg/t ┃从造气炉排出的炉渣中回收的返焦(二炭),不 ┃耗白煤(实物)(全煤) ┃ kg/t ┃得从原炉量中扣除,返回造气炉中再使用时, ┃ ┃ ┃亦不重新计入 ┃ ┃ ┃ ┃耗土焦(84%)0(入炉) ┃ kg/t ┃氨联醇共用的原料气,在计算合成氨浩焦(白 ┃耗土焦(实物)(全焦) ┃ kg/t ┃煤)时,应扣除联醇的耗焦(煤)量,其分摊比 ┃耗褐煤(实物) ┃ kg/t ┃例为1:1.1 ┃耗重油(原油)(实物) ┃ kg/t ┃ ┃耗天燃气 ┃ m3/t ┃包括转化炉管加热用天燃气 ┃ ┃ ┃ ┃耗焦炉气 ┃ ┃ ┃耗炼厂气(甲烷、氢) ┃ ┃ ┃耗电(固定层与沸腾层分列) ┃ kW.h/t ┃包括自原料运送至液氨库为止的工序用电及车 ┃ ┃ ┃间照明电,不包括联产品、副产品用电。生产 ┃ ┃ ┃系统冷量不足时,因外供商品液氨而增开的冰 ┃ ┃ ┃机用电应扣除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耗汽 ┃ kg/t ┃包括设备管道保温用汽。合成氨生产中自用蒸 ┃ ┃ ┃汽不计消耗量,供其他产品使用时,可从氨耗 ┃ ┃ ┃汽中扣除 ┃ ┃ ┃ ┃*耗铜 ┃ kg/t ┃子项为报告期内向铜洗系统补充的铜量 ┃造气炉利用系数 ┃ m3/m2.日 ┃①子项=煤气产量(m3)XCO+H2)平均含量% ┃ ┃ t/m2.日 ┃ ┃ ┃ ┃②子项=氨产量 ┃ ┃ ┃母项=各[造气炉膛横断面积(m2)X作业日]之和 ┃ ┃ ┃。作业日=作业小时/24。作业小时包括加料、 ┃ ┃ ┃下灰、吹风等时间 ┃氨触媒利用系数 ┃ t/m3.日 ┃子项=氨产量,母项=各[合成塔触媒容积(m3) ┃ ┃ ┃X作业日]之和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 kg标煤/t ┃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母项包括从原料运送开始经造气、脱硫、变换 ┃ ┃ ┃、净化、压缩、合成、冰机等岗位到液氨库为 ┃ ┃ ┃止所占用的人数,氨与联醇共用岗位的人数按 ┃ ┃ ┃1:1.1的比例分摊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单位产品车间成本 ┃ 元/t ┃以全部氨产量为基础,并按原料路线、生产方 ┃ ┃ ┃法不同分别计算 ┃ ┃ ┃ 合成氨(小型) ┃耗原料煤(焦)(84%)(入炉) ┃ kg/t ┃子项=入炉实物X(1-水分%)X实际含碳%/0.84 ┃ ┃ ┃母项=氨产量 ┃耗原料煤(焦)(实物、全料) ┃ kg/t ┃ ┃耗燃料煤(29308KJ) ┃ kg/t ┃子项=入炉实物量×(1-水分%)×低位发热量 ┃ ┃ ┃(kcal)/29308,母项=氨产量。非合成氨生产用 ┃ ┃ ┃汽耗煤应扣除。但返焦、吹出气、贮罐气用作 ┃ ┃ ┃生产燃料时, 不能折成燃料煤扣除 ┃耗电(包括自发电) ┃ kW·h/t ┃包括原料运送、各工序及车间照明用电, 也包 ┃ ┃ ┃括车间起重、电焊、安全通风、排气和降温用 ┃ ┃ ┃电 ┃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 kg标煤/t┃ ┃耗铜 ┃ kg/t ┃ ┃造气炉利用系数 ┃ t/m2·日 ┃同中型方法 ┃氨触媒利用系数 ┃ t/m2·日 ┃包括辅助生产时间, 如加料、吹风、下灰、升 ┃ ┃ ┃温、还原、冲洗、吹净设备的时间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母项包括自煤焦运送至合成工序占用的人数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 注:小合成氨耗天燃气. 重油时,应按天然气(m3/t),重油(kg/t)计算单耗。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碳酸氢铵 ┃平均含氮量 ┃ % ┃子项=各批(碳酸氢铵实物量×含氮量)之和 ┃ ┃ ┃母项=碳酸氢铵实物量 ┃水分 ┃ % ┃子项=碳酸氢铵含水量 ┃ ┃ ┃母项=碳酸氢铵实物量 ┃合格率 ┃ % ┃ ┃一级品率 ┃ % ┃ ┃耗氨(实物) ┃ kg/t ┃子项:小型厂为:氨车间产量-(自用氨+商品液 ┃ ┃ ┃氨+氨水耗氨量)+-氨贮槽期初期末差额+-碳化 ┃ ┃ ┃各贮槽折氨期初期末差额 ┃ ┃ ┃母项=碳酸氢铵实物量×平均含氮量%×100% ┃耗电 ┃ KW·h/t ┃包括低压机、吸氨、碳化、离心包装及车间照 ┃ ┃ ┃明用电 ┃碳化塔容积利用系数 ┃ 日 ┃计算方法同纯碱。子项折氮100%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子项=碳酸氢铵(折氮100%)产量, ┃ ┃ ┃母项包括低压机、碳化、吸氨、泵房、离心、 ┃ ┃ ┃包装、堆包等占用的人数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耗氨(净) ┃ kg/t ┃子项扣除过剩氨回收量及副产品耗氨量 尿素(引进装置)┃耗二氧化碳 ┃ kg/t ┃ ┃耗电 ┃ kW·h/t ┃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氨利用率 ┃ % ┃子项=[尿素产量×(1-水分%)×0.5672(理论 ┃ ┃ ┃耗氨量) ┃ ┃ ┃母项=尿素总耗氨量(折氮100%)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尿素(中型) ┃平均含氮量 ┃ % ┃各批(尿素产量×含氮量)之和 ┃水分 ┃ % ┃各批(尿素产量×含水量)之和 ┃缩二脲含量 ┃ % ┃各批(尿素产量×含缩二脲)之和 ┃合格率 ┃ % ┃ ┃一级品率 ┃ % ┃ ┃耗液氨(全耗) ┃ kg/t ┃子项:不扣除过剩氨回收副产品耗氨 ┃ ┃ ┃母项=为尿素合格品实物产量 ┃耗液氨(净耗) ┃ kg/t ┃母项:扣除过剩氨回收量及副产品耗氨量 ┃ ┃ ┃母项=为尿素合格品实物产量 ┃耗电 ┃ kW·h/t ┃ ┃耗汽 ┃ kg/t ┃ ┃尿素合成塔容积利用系数 ┃ t/m3·日 ┃子项=尿素合格产量,母项=各[合成塔全容积 ┃ ┃ ┃(m3)×工作日]之和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母项包括CO2压缩、高低压泵房、循环、蒸发 ┃ ┃ ┃、造粒、扒料、包装等所占用的人数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硝酸铵 ┃平均含氨量 ┃ % ┃子项=各批(硝酸铵产量X含氨量)之和 ┃ ┃ ┃母项=硝酸铵产量(实物) ┃ ┃ ┃ ┃合格率 ┃ % ┃母项=合格品产量+不合格品产量 ┃耗氨(实物) ┃ kg/t ┃母项为硝酸铵合格品实物产量 ┃耗硝酸(100%)) ┃ kg/t ┃母项为硝酸铵合格品实物产量 ┃耗电 ┃ kW.h/t ┃母项为硝酸铵合格品实物产量 ┃ ┃ ┃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母项包括酸泵、中和、洗涤、蒸发、真空结晶 ┃ ┃ ┃、造粒、运输皮带、包装入库、清塔等岗位占 ┃ ┃ ┃用的人数。不包括稀硝酸工人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硫酸铵 ┃耗硫酸(100%) ┃ kg/t ┃母项为实物产量 ┃耗氨(实物) ┃ kg/t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 ┃ ┃ 石灰氨 ┃平均含氮量 ┃ % ┃ ┃合格率 ┃ % ┃ ┃一级品率 ┃ % ┃ ┃ ┃ ┃ ┃耗电石(300L/kg) ┃ kg/t ┃母项折100%,下同 ┃耗氮气 ┃ m3/t ┃包括氮化及保安用氮气 ┃耗电 ┃ tW.h/t ┃包括氮化炉及动力用电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 ┃ ┃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磷酸铵 ┃耗磷矿粉(30%) ┃ kg/t ┃母项为磷酸铵合格品实物产量 ┃耗硫酸(100%) ┃ kg/t ┃母项为磷酸铵合格品实物产量 ┃耗氨(实物) ┃ kg/t ┃母项为磷酸铵合格品实物产量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 ┃ ┃ 普通过磷酸钙 ┃平均有效P2O5含量 ┃ % ┃ ┃合格率 ┃ % ┃ ┃耗磷矿(30%) ┃ kg/t ┃包括投入混合器数量和作中和剂使用的磷矿。 ┃ ┃ ┃母项折100%,下同 ┃耗硫酸(100%) ┃ kg/t ┃只包括投入混合器的硫酸,磷矿粉中含的硫酸 ┃ ┃ ┃不计算 ┃ ┃ ┃ ┃耗电 ┃ kW.h/t ┃包括从矿石破碎开始到成品出厂止的用电,不 ┃ ┃ ┃包括氟盐用电;矿石粉碎同时供几个产品使用 ┃ ┃ ┃时,可按比例分摊 ┃ ┃ ┃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子项=折纯产量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 ┃ ┃母项:包矿原料运送、配酸、混合、化成、切 ┃ ┃ ┃削、打散、翻堆、中和、出厂皮带及氟吸收岗 ┃ ┃ ┃位占用的人数。不包括氟盐生产工人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实物) ┃ 元/t ┃ 钙镁磷肥 ┃平均有效P2O5含量 ┃ % ┃ ┃合格率 ┃ % ┃ ┃耗磷矿(30%) ┃ kg/t ┃母项=折纯产量,下同 ┃ ┃ ┃ ┃耗焦炭(白煤)(84%) ┃ kg/t ┃ ┃耗电 ┃ kW.h/t ┃ ┃耗蛇纹石 ┃ kg/t ┃ ┃耗白云石 ┃ kg/t ┃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实物) ┃ 元/t ┃ ┃ ┃ ┃ 敌百虫 ┃平均含量 ┃ % ┃ ┃一级品率 ┃ % ┃ ┃耗甲醇(实物) ┃ kg/t ┃母项折100%,下同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耗三氯化磷(实物) ┃ kg/t ┃ ┃耗三氯乙醛(实物) ┃ kg/t ┃ ┃ ┃ ┃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子项为折有效成分100%产量。母项为合成至包 ┃ ┃ ┃装的人数,不包括三氯化磷、三氯乙醇及甲烷 ┃ ┃ ┃、回收盐酸的人数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 敌敌畏 ┃原油平均含量 ┃ % ┃子项=折100%原油产量 ┃ ┃ ┃母项=原油实物产量 ┃ ┃ ┃ ┃耗敌百虫(100%) ┃ kg/t ┃母项折100%产量,下同 ┃耗烧碱(100%) ┃ kg/t ┃ ┃耗苯 ┃ kg/t ┃子项包括纯苯、甲苯、二甲苯总用量 ┃耗乳化剂 ┃ kg/t ┃ ┃ ┃ ┃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子项为折有效成分100%产量。母项包括合成至 ┃ ┃ ┃包装占用人数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 带*者每年报一次,下同。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乐果 ┃原油平均含量 ┃ % ┃子项=折100%原油产量 ┃ ┃ ┃母项=原油实物产量 ┃ ┃ ┃ ┃耗一甲胺(100%) ┃ kg/t ┃回收一甲胺不扣消耗量。母项折纯,下同 ┃耗甲纯(实物) ┃ kg/t ┃回收甲纯不扣消耗量 ┃耗氯乙酸(实物) ┃ kg/t ┃ ┃耗五硫化二磷(实物) ┃ kg/t ┃ ┃耗纯苯 ┃ kg/t ┃ ┃耗乳化剂 ┃ kg/t ┃ ┃ ┃ ┃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子项为折有效成分100%产量。母项包括硫化物 ┃ ┃ ┃生产至成品包装占用人数、不包括五硫化二磷 ┃ ┃ ┃、氯乙酸制造、一甲胺和甲纯回收占用人数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 ┃ ┃ 马拉硫磷 ┃原油平均含量 ┃ % ┃子项为100%原油产量 ┃耗顺酐(实物) ┃ kg/t ┃母项折100%产量,下同 ┃耗酒精(实物) ┃ kg/t ┃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耗甲醇(实物) ┃ kg/t ┃ ┃耗五硫化二磷(实物) ┃ kg/t ┃ ┃耗苯 ┃ kg/t ┃ ┃耗乳化剂 ┃ kg/t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 ┃ ┃ 甲基乙基1605 ┃原油平均含量 ┃ % ┃子项为100%原油产量 (甲基、乙基分 ┃耗三氯硫磷(实物) ┃ kg/t ┃母项折100%产量,下同 别计算) ┃耗五硫化二磷(实物) ┃ kg/t ┃ ┃ ┃ ┃ ┃耗甲醇 ┃ kg/t ┃ ┃耗无水酒精 ┃ kg/t ┃ ┃耗液碱(100%) ┃ kg/t ┃ ┃耗对硝基苯酚(100%) ┃ kg/t ┃ ┃耗固碱(实物) ┃ kg/t ┃ ┃耗纯碱(实物) ┃ kg/t ┃ ┃耗二甲苯 ┃ kg/t ┃ ┃耗乳化剂 ┃ kg/t ┃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 ┃ ┃ 甲胺磷 ┃原油平均含量 ┃ % ┃子项为各批(原油实物量X原油含量%)之和 ┃ ┃ ┃母项为原油实物量 ┃耗甲醇 ┃ kg/t ┃母项折100%产量,下同 ┃ ┃ ┃ ┃耗三氯化磷 ┃ kg/t ┃ ┃耗液碱(100%) ┃ kg/t ┃ ┃耗氨水(100%) ┃ kg/t ┃ ┃耗乳化剂 ┃ kg/t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 ┃ ┃ 磷化铝 ┃原粉平均含量 ┃ % ┃子项为各批(原粉实物量X原粉含量%)之和 ┃ ┃ ┃母项为原粉实物量 ┃耗铝粉 ┃ kg/t ┃母项折100%产量,下同 ┃耗赤磷(98.5%) ┃ kg/t ┃ ┃耗氨基甲酸铵 ┃ kg/t ┃ ┃ ┃ ┃ 稻瘟净 ┃原油平均含量 ┃ % ┃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耗三氯化磷(实物) ┃ kg/t ┃母项折100%产量,下同 ┃耗酒精(实物) ┃ kg/t ┃ ┃耗甲醇(实物) ┃ kg/t ┃ ┃耗硫黄(实物) ┃ kg/t ┃ ┃耗氯化苄(实物) ┃ kg/t ┃ ┃耗甲苯 ┃ kg/t ┃ ┃耗乳化剂 ┃ kg/t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 ┃ ┃ 异稻瘟净 ┃原油平均含量 ┃ % ┃ ┃耗三氯化磷(实物) ┃ kg/t ┃母项折100%产量,下同 ┃耗异丙醇 ┃ kg/t ┃ ┃耗液氯 ┃ kg/t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 ┃ ┃ 五氯酚钠 ┃合格率 ┃ % ┃ ┃耗三氯苯 ┃ kg/t ┃母项折100%产量,下同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耗烧碱(100%) ┃ kg/t ┃ ┃耗氯气 ┃ kg/t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 ┃ ┃ 三氯化磷 ┃耗黄磷 ┃ kg/t ┃ ┃耗液氯 ┃ kg/t ┃ ┃ ┃ ┃ 三氯乙醛 ┃耗酒精 ┃ kg/t ┃ ┃耗氯气 ┃ kg/t ┃ ┃耗硫酸(100%) ┃ kg/t ┃ 三氯硫磷 ┃耗黄磷 ┃ kg/t ┃ ┃耗氯气 ┃ kg/t ┃ ┃耗硫黄 ┃ kg/t ┃ 五硫化二磷 ┃耗黄磷 ┃ kg/t ┃ ┃耗硫黄 ┃ kg/t ┃ 电石 ┃合格率 ┃ % ┃子项=电石合格品产量(实物量) ┃ ┃ ┃母项=电石合格品产量(实物量)+电石不合格品 ┃ ┃ ┃产量(实物量)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一级品率 ┃ % ┃子项=一级品产量(实物量) ┃ ┃ ┃母项=电石合格品产量(实物量) ┃ ┃ ┃ ┃平均发电量 ┃ L/kg ┃子项=各批(电石实物量X实际发电量)之和 ┃ ┃ ┃母项=电石产量(实物量) ┃ ┃ ┃ ┃耗炭素原料(84%)(入炉) ┃ kg/t ┃子项包括焦炭、石油焦、白煤等炭素原料投炉 ┃ ┃ ┃量。母项折300L/kg,下同 ┃耗炭素原料(实物)(全料) ┃ kg/t ┃子项包括未入炉的破粹粉末量 ┃耗生石灰(92%)(入炉) ┃ kg/t ┃子项不包括破碎损失 ┃耗生石灰(实物)(全料) ┃ kg/t ┃子项包括破碎损失 ┃耗电炉电 ┃ kW.h/t ┃子项包括烧穿电极用电 ┃耗动力电 ┃ kW.h/t ┃ ┃耗电极电 ┃ kg/t ┃ ┃ ┃ ┃ ┃电炉变压器利用系数 ┃t/10e3kVA ┃子项为电极产量(30L/kg) ┃ ┃ .日 ┃母项包括变压器铭牌容量(10e3kVAX作业日) ┃ ┃ ┃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子项为电石产量(300L/kg) ┃ ┃ ┃母项包括从原料破碎到成品包装的全部人数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按折发气量(300L/kg)的标准产量计算 ┃ ┃ ┃ 粗甲醇 ┃平均纯度 ┃ % ┃子项=各批(粗甲醇实物量X纯度%)之和 ┃ ┃ ┃母项=粗甲醇产量(实物量) ┃耗焦煤(84%入炉) ┃ kg/t ┃计算方法参照合成氨说明。氨联醇企业,粗醇 ┃ ┃ ┃(100%)与氨共用的物料,按1:1.1的比例分摊 ┃ ┃ ┃ ┃耗焦煤(实物全焦煤) ┃ kg/t ┃子项=入炉实物量+未入炉的筛出粉末量 ┃耗重油(原油) ┃ kg/t ┃ ┃耗电 ┃ kW.h/t ┃ ┃耗蒸汽 ┃ kg/t ┃ ┃ ┃ ┃ ┃粗甲醇触媒利用系数 ┃ t/m3.日 ┃子项=粗甲醇产量 ┃ ┃ ┃母项=各[合成塔触媒容积(m3)X作业日]之和 精甲醇 ┃合格率 ┃ % ┃ ┃一级品率 ┃ % ┃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优级品率 ┃ % ┃子项=优级品产量 ┃ ┃ ┃母项=精甲醇产量 ┃ ┃ ┃ ┃耗粗甲醇(100%) ┃ kg/t ┃ ┃ ┃ ┃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子项为精甲醇产量(实物),母项包括粗甲醇及 ┃ ┃ ┃精甲醇全部人数。氨联醇的粗醇与氨共用人数 ┃ ┃ ┃,按1.1:1的比例分摊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 ┃ ┃ 乙烯(裂解法) ┃耗裂解原料油 ┃ kg/t ┃ (联产品不单独 ┃耗裂解原料气 ┃ t/m2.日 ┃ 计算) ┃砂子炉截面积利用系数 ┃ t/m2.日 ┃子项为乙烯产量 ┃ ┃ ┃母项=炉截面积(m2)X工作日 ┃ ┃ ┃ ┃管式炉加热面积利用系数 ┃ t/m2.日 ┃子项为乙烯产量 ┃ ┃ ┃母项=炉加热面积(m2)X工作日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子项为乙烯产量,母项包括从投料开始至分离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 ┃ ┃出合格品为止的全部人数按各联产品分摊计算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乙醛 ┃耗电石(300L/kg) ┃ kg/t ┃ ┃耗酒精 ┃ kg/t ┃ ┃耗乙烯 ┃ kg/t ┃ ┃耗汞(投汞) ┃ kg/t ┃ ┃ ┃ ┃ 丁二烯 ┃耗裂解碳四(抽提法) ┃ kg/t ┃ ┃耗碳四馏分(氧化脱氢法) ┃ kg/t ┃ ┃耗乙醇(酒精法) ┃ kg/t ┃ ┃ ┃ ┃ 冰醋酸 ┃合格品平均纯度 ┃ % ┃子项=各批(冰醋酸实物量X纯度%)之和 ┃ ┃ ┃母项=冰醋酸产量(实物量) ┃合格率 ┃ % ┃ ┃耗乙醛(实物) ┃ kg/t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 ┃ ┃ 醋酸酐 ┃合格率 ┃ % ┃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耗乙醛(实物) ┃ kg/t ┃ ┃耗醋酸 ┃ kg/t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 ┃ ┃ 辛醇 ┃合格率 ┃ % ┃ ┃耗乙醛(实物) ┃ kg/t ┃子项=乙醛实物消耗量-(丁醇产量X1.32) ┃ ┃ ┃母项=辛醇产量 ┃耗丙烯 ┃ kg/t ┃ ┃耗氢气 ┃ m3/t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联产丁醇可分摊费用 ┃ ┃ ┃ 苯酚(磺化法) ┃合格率 ┃ % ┃ ┃一级品率 ┃ % ┃ ┃耗纯苯 ┃ kg/t ┃ ┃耗硫酸(100%) ┃ kg/t ┃ ┃耗烧碱(100%) ┃ kg/t ┃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苯酚(异丙苯法)┃合格率 ┃ % ┃ ┃一级品率 ┃ % ┃ ┃耗纯苯 ┃ kg/t ┃ ┃耗丙烯(100%) ┃ kg/t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按苯酚、丙酮分摊费用计算 ┃ ┃ ┃ 丁醇、丙酮总溶┃一级品率 ┃ % ┃ 剂 ┃耗标准粮(65%) ┃ kg/t ┃子项包括全部粮食原料和代用原料,均折淀粉 ┃ ┃ ┃65%,但扣去胚芽淀粉含量。母项为总溶剂标 ┃ ┃ ┃准量(即丙酮折96%+乙醇折95%+丁醇实物量) ┃ ┃ ┃ ┃ ┃ ┃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子项为总溶剂产量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按丁醇、丙酮、乙纯比例分摊费用计算 苯二甲酸酐 ┃一级品率 ┃ % ┃ ┃耗萘(100%) ┃ kg/t ┃精萘不折,工业萘折100%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 ┃ ┃ 顺丁烯二酸酐 ┃一级品率 ┃ % ┃ ┃耗苯 ┃ kg/t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硝基苯 ┃合格率 ┃ % ┃ ┃耗纯苯 ┃ kg/t ┃ ┃耗硝酸(100%) ┃ kg/t ┃ ┃ ┃ ┃ 苯胺 ┃一级品率 ┃ % ┃ ┃耗硝基苯 ┃ kg/t ┃ ┃耗氢气 ┃ m3/t ┃ ┃耗铁粉 ┃ kg/t ┃铁粉为经筛选加工后的数量 ┃ ┃ ┃ 2-萘粉 ┃一级品率 ┃ % ┃ ┃耗精萘 ┃ kg/t ┃ ┃耗硫酸(100%) ┃ kg/t ┃ ┃耗烧碱(100%) ┃ kg/t ┃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氯化苯 ┃合格率 ┃ % ┃ ┃耗纯苯 ┃ kg/t ┃母项为一氯化苯产量,二氯化苯不负担消耗 ┃耗氯气 ┃ kg/t ┃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 ┃ ┃ 对硝基氯苯 ┃一级品率 ┃ % ┃ ┃耗氯化苯 ┃ kg/t ┃ ┃耗硝酸(100%) ┃ kg/t ┃ 二硝基氯苯 ┃一级品率 ┃ % ┃ ┃耗氯化苯 ┃ kg/t ┃ ┃耗硝酸(100%) ┃ kg/t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蒽醌 ┃一级品率 ┃ % ┃ ┃耗精蒽 ┃ kg/t ┃ 合成酒精 ┃耗乙烯 ┃ kg/t ┃ ┃耗硫酸(100%) ┃ kg/t ┃ ┃ ┃ ┃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乙二醇 ┃耗乙烯 ┃ kg/t ┃ 丙二醇 ┃耗丙烯 ┃ kg/t ┃ 环氧乙烷 ┃耗乙烯 ┃ kg/t ┃ ┃耗乙烯(酒精法) ┃ kg/t ┃ 环氧丙烷 ┃耗丙烯 ┃ kg/t ┃ 环氧氯丙烷 ┃耗丙烯 ┃ kg/t ┃ 乙苯 ┃耗乙烯 ┃ kg/t ┃ ┃耗苯 ┃ kg/t ┃ 聚氯乙烯 ┃合格率 ┃ % ┃ (悬浮法) ┃正品率 ┃ % ┃子项=正品产量,母项=合格品产量 ┃ ┃ ┃(即正品与符合质量标准规定的转型品产量之 ┃ ┃ ┃和) ┃优级品率 ┃ % ┃ ┃耗电石300L/kg ┃ kg/t ┃ ┃耗氯气 ┃ kg/t ┃ ┃耗氢气 ┃ kg/t ┃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母项包括从电石粉碎到成品包装为至的全部人 ┃ ┃ ┃数,也包括冷冻、氯化氢、触媒工人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 ┃ ┃ 高压聚乙烯 ┃合格率 ┃ % ┃ ┃一级品率 ┃ % ┃ ┃耗乙烯 ┃ kg/t ┃ ┃耗电 ┃ kW.h/t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 ┃ ┃ 低压聚乙烯 ┃合格率 ┃ % ┃ ┃耗乙烯 ┃ kg/t ┃ ┃耗汽油 ┃ kg/t ┃ ┃耗电 ┃ kW.h/t ┃ ┃ ┃ ┃ 聚丙烯 ┃合格率 ┃ % ┃ ┃耗丙烯 ┃ kg/t ┃ ┃耗电 ┃ kW.h/t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聚苯乙烯 ┃合格率 ┃ % ┃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耗苯乙烯 ┃ kg/t ┃ ┃耗电 ┃ kW.h/t ┃ 聚四佛乙烯 ┃合格率 ┃ % ┃ (悬浮法) ┃耗佛22 ┃ kg/t ┃ 有机玻璃 ┃合格率 ┃ % ┃ ┃一级品率(工业品) ┃ % ┃ ┃航空品合格率 ┃ % ┃子项=航空品产量,母项=航空品产量+工业品 ┃ ┃ ┃产量 ┃甲级大板合格率 ┃ % ┃子项=甲级大板产量 ┃ ┃ ┃母项=航空品产量 ┃ ┃ ┃ ┃耗丙酮氢醇(100%) ┃ kg/t ┃ ┃耗甲醇 ┃ kg/t ┃ ┃耗硫酸(100%) ┃ kg/t ┃ ┃耗硅玻璃(含钢化玻璃) ┃ m2/t ┃ 环氧树脂 ┃耗苯酚 ┃ kg/t ┃ ┃耗丙酮 ┃ kg/t ┃ ┃耗甘油 ┃ kg/t ┃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耗环氧氯丙烷 ┃ kg/t ┃ ┃耗硫酸(100%) ┃ kg/t ┃ ┃耗烧碱(100%) ┃ kg/t ┃ ┃ ┃ ┃ 尼龙1010 ┃一级品率 ┃ % ┃ ┃耗癸二酸 ┃ kg/t ┃ ┃耗液氨 ┃ kg/t ┃ ┃耗酒精 ┃ kg/t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 ┃ ┃ 聚甲醛 ┃合格率 ┃ % ┃ ┃耗甲醛(100%)(全耗) ┃ kg/t ┃子项不扣除联产品回收甲醛 ┃耗甲醛(100%)(净耗) ┃ kg/t ┃子项扣除联产品回收甲醛 ┃ ┃ ┃ 已内铣胺 ┃一级品率 ┃ % ┃ ┃耗环已酮 ┃ kg/t ┃ ┃耗液氨 ┃ kg/t ┃ ┃耗亚硝酸钠 ┃ kg/t ┃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耗液体二氧化硫 ┃ kg/t ┃ ┃耗发烟硫酸 ┃ kg/t ┃ ┃耗电 ┃ kW.h/t ┃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环已酮 ┃耗苯酚 ┃ kg/t ┃ ┃耗氢气 ┃ m3/t ┃ 尼龙66 ┃一级品率 ┃ % ┃ ┃耗苯酚 ┃ kg/t ┃ ┃耗硝酸(100%) ┃ kg/t ┃ ┃耗液氨 ┃ kg/t ┃ ┃耗酒精 ┃ kg/t ┃ ┃耗氢气 ┃ m3/t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 ┃ ┃ 对苯二甲酸 ┃耗苯酐 ┃ kg/t ┃ ┃耗对二甲苯 ┃ kg/t ┃ ┃耗硫酸 ┃ kg/t ┃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耗苛性甲(100%) ┃ kg/t ┃ 涤纶树脂 ┃一级品率 ┃ % ┃ ┃合格率 ┃ % ┃ ┃耗对苯二甲酸 ┃ kg/t ┃回收物料不扣除,送回使用不再计入 ┃耗对苯二甲酸二甲酯 ┃ kg/t ┃ ┃耗甲醇 ┃ kg/t ┃ ┃耗乙二醇 ┃ kg/t ┃ ┃耗电 ┃ kW.h/t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丙烯腈 ┃耗丙烯 ┃ kg/t ┃ ┃耗液氨 ┃ kg/t ┃ ┃耗硫酸(100%) ┃ kg/t ┃ ┃耗电 ┃ kW.h/t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聚乙烯醇 ┃平均纯度 ┃ % ┃ ┃合格率 ┃ % ┃ ┃纤维品率 ┃ % ┃子项为纤维级产品 ┃耗乙炔 ┃ m3/t ┃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耗乙炔折电石(300L/kg) ┃ kg/t ┃ ┃耗醋酸 ┃ kg/t ┃回收醋酸不扣,返回再用不加 ┃耗甲醇 ┃ kg/t ┃回收的甲醇,不从投料量中扣除,再返回使用 ┃ ┃ ┃,亦不再甲 ┃耗烧碱(100%) ┃ kg/t ┃ ┃耗硫酸(100%) ┃ kg/t ┃ ┃耗活性炭 ┃ kg/t ┃ ┃耗乙烯 ┃ kg/t ┃ ┃耗电 ┃ kW.h/t ┃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丁苯橡胶 ┃合格率 ┃ % ┃ ┃耗丁二烯 ┃ kg/t ┃ ┃耗丁二乙烯 ┃ kg/t ┃ ┃耗电 ┃ kW.h/t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分摊号计算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母项包括从苯乙烯、丁二烯配料开始到成品包 ┃ ┃ ┃装的全部人数。包括提浓丁二烯岗位人员,但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 ┃ ┃不包括松香生产人原 丁腈橡胶 ┃合格率 ┃ % ┃ ┃耗丙烯腈 ┃ kg/t ┃ ┃耗丁二烯 ┃ kg/t ┃ ┃耗电 ┃ kW.h/t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分摊号计算 顺丁橡胶 ┃合格率 ┃ % ┃ ┃一级品率 ┃ % ┃ ┃耗丁二烯 ┃ kg/t ┃ ┃耗溶剂油 ┃ kg/t ┃ ┃耗电 ┃ kW.h/t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氯丁橡胶 ┃合格率 ┃ % ┃ ┃一级品率 ┃ % ┃ ┃耗电石(300L/kg) ┃ kg/t ┃ ┃耗氯化氢 ┃ kg/t ┃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耗电解铜 ┃ kg/t ┃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母项包括自电石投料到成品包装入库为止的全 ┃ ┃ ┃部人数。包括专门处理DVA清漆的人员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还原咔叽2G ┃原染料色光合格率 ┃ % ┃子项=原染料色光合格率产量,母项=原染料总 ┃ ┃ ┃产量(包括不合格品) ┃原染料平均强度 ┃ 分 ┃子项=各批(原染料产量X强度)之和 ┃ ┃ ┃母项=原染料总产量(包括不合格品) ┃耗蒽醌 ┃ kg/t ┃母项为成品染料(拼混后的)合格产量 ┃ ┃ ┃子项包括回收的原料 ┃耗1-氨基蒽醌 ┃ kg/t ┃母项为成品染料(拼混后的)合格产量 ┃ ┃ ┃子项包括回收的原料 ┃耗三氯化铝 ┃ kg/t ┃母项为成品染料(拼混后的)合格产量 ┃ ┃ ┃子项包括回收的原料 ┃耗红矾钠 ┃ kg/t ┃母项为成品染料(拼混后的)合格产量 ┃ ┃ ┃子项包括回收的原料 ┃耗液氯 ┃ kg/t ┃母项为成品染料(拼混后的)合格产量 ┃ ┃ ┃子项包括回收的原料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耗硫酸(100%) ┃ kg/t ┃母项为成品染料(拼混后的)合格产量 ┃ ┃ ┃子项包括回收的原料 ┃耗扩散剂 ┃ kg/t ┃母项为成品染料(拼混后的)合格产量 ┃ ┃ ┃子项包括回收的原料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按成品染料计算 还原橄榄绿B ┃原染料色光合格率 ┃ %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原染料平均强度 ┃ 分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耗1-氨基蒽酮 ┃ kg/t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耗苯绕蒽酮 ┃ kg/t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耗苛性钾(100%) ┃ kg/t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耗溴素 ┃ kg/t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按成品染料计算 还原蓝RSN ┃原染料色光合格率 ┃ %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原染料平均强度 ┃ 分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耗2-氨基蒽酮 ┃ kg/t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耗苛性钾(100%) ┃ kg/t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耗烧碱(100%) ┃ kg/t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耗保险粉 ┃ 元/t ┃按成品染料计算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按成品染料计算 ┃ ┃ ┃ 还原灰BG ┃原染料色光合格率 ┃ %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原染料平均强度 ┃ 分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耗还原橙RX ┃ kg/t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耗苯甲酰化物 ┃ kg/t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 ┃ ┃ 还原绿FFB ┃原染料色光合格率 ┃ %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原染料平均强度 ┃ 分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耗苯绕蒽酮 ┃ kg/t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耗溴素 ┃ kg/t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耗丁醇 ┃ kg/t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耗苛性钾(100%) ┃ kg/t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耗硫酸(100%) ┃ kg/t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耗碳酸钾 ┃ kg/t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耗三氯化苯 ┃ kg/t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耗二氧化锰 ┃ kg/t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 ┃ ┃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还原棕BR ┃原染料色光合格率 ┃ %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原染料平均强度 ┃ 分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耗1,4二氨基蒽酮 ┃ kg/t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耗三氯化铝 ┃ kg/t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耗1-氯蒽酮 ┃ kg/t ┃同还原咔叽2G说明 ┃ ┃ ┃ 萘酚AS ┃合格率 ┃ % ┃ ┃耗苯胺 ┃ kg/t ┃ ┃耗2:3酸 ┃ kg/t ┃ ┃耗氯化苯 ┃ kg/t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安安蓝VB ┃合格率 ┃ % ┃ ┃耗对硝基氯苯 ┃ kg/t ┃ ┃耗对硝基苯甲醚 ┃ kg/t ┃ ┃耗发烟硫酸(实物) ┃ kg/t ┃ ┃耗工业硫酸(100%) ┃ kg/t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 ┃ ┃ ┃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硫化青、硫化蓝┃原染料合格率 ┃ % ┃原染料的色光、强度、水分达到或好于标准质 ┃ ┃ ┃量指标者为合格 ┃耗二硝基氯苯、耗苯酚 ┃ kg/t ┃ ┃耗硫化碱(63.5%) ┃ kg/t ┃ ┃耗邻甲苯胺 ┃ kg/t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按成品染料计算 ┃ ┃ ┃ 直接耐晒翠蓝GL┃耗酞菁酮 ┃ kg/t ┃ ┃耗发烟硫酸(20%) ┃ kg/t ┃ 酸性橙II ┃原染料色光合格率 ┃ % ┃ ┃原染料平均强度 ┃ 分 ┃ ┃耗β-萘粉 ┃ kg/t ┃ ┃耗对氨基苯磺酸 ┃ kg/t ┃ ┃耗亚硝酸钠 ┃ kg/t ┃ ┃耗盐酸 ┃ kg/t ┃ ┃ ┃ ┃ 活性艳红K-2BP ┃原染料色光合格率 ┃ % ┃ ┃原染料平均强度 ┃ 分 ┃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耗 H 酸 ┃ kg/t ┃ ┃耗三聚氯氰 ┃ kg/t ┃ ┃耗邻氯苯胺 ┃ kg/t ┃ ┃耗邻氨基苯磺酸 ┃ kg/t ┃ ┃ ┃ ┃ 油漆 ┃一次合格率 ┃ % ┃子项=一次合格品产量 ┃ ┃ ┃母项=一次合格品产量+返工合格品量+不合格 ┃ ┃ ┃品量+废品量 ┃油脂消耗率 ┃ % ┃子项=油脂总消耗量 ┃ ┃ ┃母项=产品总量 ┃*万元产值能耗(折标煤) ┃t标煤/万元┃子项=耗能源总量(折标准煤吨) ┃ ┃ ┃母项=工业总产量(万元) ┃树指反应釜利用系数 ┃ t/万升. ┃子项=油漆产品产量(包括成品、半成品), ┃ ┃ 昼夜 ┃母项=各树脂反应釜容量之和X实际作业昼夜 ┃研磨利用系数 ┃ t/m3. ┃子项=油漆产品产量(包括成品、半成品), ┃ ┃ 昼夜 ┃母项=各树脂反应釜容量之和X实际作业昼夜 ┃树脂反应釜作业率 ┃ % ┃子项=各树脂反应釜实际作业时间(h), ┃ ┃ ┃母项=日历时间(h)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砂磨作业率 ┃ % ┃子项=砂磨实际作业时间(h) ┃ ┃ ┃母项=日历时间(h)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子项=油漆合格品产量 ┃ ┃ ┃母项=生产工人平均人数(包括学徒) 油溶性彩色电影┃合格率 ┃ % ┃ 胶片(折35mm) ┃耗片基 ┃ kg/t ┃ ┃耗硝酸银 ┃ kg/t ┃ 盒式录音磁带 ┃合格率 ┃ % ┃子项=合格品产量(10e4盒),母项=合格品产量 (C60) ┃ ┃ ┃(10e4盒)+不合格品产量(10e4盒) ┃耗带基 ┃ kg/10e4盒┃ ┃耗磁粉 ┃ kg/10e4盒┃ ┃ ┃ ┃ 硫酸钒催化剂 ┃耗五氧化二钒 ┃ kg/t ┃ 天然气一、二段┃耗金属镍 ┃ kg/t ┃ 转化催化剂 ┃ ┃ ┃ 轻油、炼厂气转┃耗氧化铝 ┃ kg/t ┃ 化催化剂 ┃ ┃ ┃ 低温变换催化剂┃耗电解铜 ┃ kg/t ┃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耗锌锭 ┃ kg/t ┃ ┃耗纯碱 ┃ kg/t ┃ 中温变换催化剂┃耗铬酸酐 ┃ kg/t ┃ ┃耗硫酸亚铁 ┃ kg/t ┃ ┃ ┃ ┃ 甲烷化催化剂 ┃耗电解镍 ┃ kg/t ┃ ┃耗纯碱 ┃ kg/t ┃ 氧化锌脱硫剂 ┃耗碳酸锌 ┃ kg/t ┃ ┃耗氧化锌 ┃ kg/t ┃ ┃耗氧化镁 ┃ kg/t ┃ 氨合成催化剂 ┃耗磁铁矿(精砂) ┃ kg/t ┃ ┃耗铁条 ┃ kg/t ┃ ┃耗电 ┃ kW.h/t ┃ 联醇催化剂 ┃耗电解铜 ┃ kg/t ┃ ┃耗锌锭 ┃ kg/t ┃ ┃耗纯碱 ┃ kg/t ┃ 铂网催化剂 ┃耗铂 ┃ g/kg ┃ (氨氧化催化剂)┃耗铹 ┃ g/kg ┃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耗钯 ┃ g/kg ┃ ┃ ┃ ┃ 防老剂甲 ┃合格率 ┃ % ┃ ┃耗苯胺 ┃ kg/t ┃ ┃耗甲萘胺 ┃ kg/t ┃ 防老剂丁 ┃合格率 ┃ % ┃ ┃耗苯胺 ┃ kg/t ┃ ┃耗2-萘酚 ┃ kg/t ┃ 促进剂D ┃一级品率 ┃ % ┃ ┃耗苯胺 ┃ kg/t ┃ ┃ ┃ ┃ 促进剂M ┃合格率 ┃ % ┃ ┃耗邻硝基氯苯(或耗苯胺) ┃ kg/t ┃ ┃耗CS2 ┃ kg/t ┃ ┃耗硫酸(100%) ┃ kg/t ┃ ┃耗烧碱(100%) ┃ kg/t ┃ ┃ ┃ ┃ 促进剂DM ┃一级品率 ┃ % ┃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耗邻硝基氯苯(或耗苯胺) ┃ kg/t ┃ ┃耗CS2 ┃ kg/t ┃ ┃耗硫酸(100%) ┃ kg/t ┃ 促进剂TMTD ┃一级品率 ┃ % ┃ ┃耗二甲胺 ┃ kg/t ┃ ┃耗CS2 ┃ kg/t ┃ ┃ ┃ ┃ 炭黑(分品种计 ┃合格率 ┃ % ┃ 算) ┃一级品率 ┃ % ┃ ┃耗原料油 ┃ kg/t ┃ ┃耗粗蒽(萘) ┃ kg/t ┃ ┃耗天然气 ┃ m3/t ┃ ┃耗煤气 ┃ m3/t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t ┃按品种分别计算 ┃ ┃ ┃ 轮胎 ┃轮胎外胎综合合格率 ┃ % ┃子项为轮胎合格品产量 ┃轮胎内胎综合合格率 ┃ % ┃母项为轮胎合格品产量和次废品量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 ┃ t/人.年 ┃子项为生胶总耗量,母项为工人平均人数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三胶耗煤 ┃ t/t ┃母项为三胶加工总量 ┃三胶耗水 ┃ t/t ┃ ┃三胶耗电 ┃ 10e3W.h/t┃ ┃ ┃ ┃ 轮胎外胎(分规 ┃合格率 ┃ % ┃ 格计算) ┃耗生胶 ┃ kg/条 ┃ ┃耗帘布 ┃ kg/条 ┃ ┃ ┃ ┃ 自行车外胎 ┃合格率 ┃ % ┃ (按28X1.5、 ┃耗生胶 ┃ kg/条 ┃ 26X1.5) ┃耗帘布 ┃ kg/条 ┃ 手推车外胎 ┃合格率 ┃ % ┃ (按26X2.5尼龙)┃耗生胶 ┃ kg/t ┃ ┃耗帘布 ┃ kg/t ┃ 输送带、传动带┃合格率 ┃ % ┃ ┃一级品率 ┃ % ┃ ┃耗生胶 ┃ kg/m2 ┃ ┃耗帆布 ┃ m2/m2 ┃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耗炭黑 ┃ kg/m2 ┃ ┃耗钢丝 ┃ kg/m2 ┃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m2 ┃ ┃ ┃ ┃ ┃合格率 ┃ % ┃ ┃一级品率 ┃ % ┃ ┃耗生胶 ┃kg/Am (条)┃ ┃耗帘布 ┃kg/Am (条)┃ ┃耗帆布 ┃kg/Am (条)┃ ┃耗炭黑 ┃kg/Am (条)┃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kg/Am (条)┃ ┃ ┃ ┃ 胶管(按夹布、 ┃合格率 ┃ % ┃ 吸引、面线编织┃一级品率 ┃ % ┃ 、钢丝编织胶管┃耗生胶 ┃ kg/m (标)┃ 分别计算) ┃耗帘线 ┃ kg/m (标)┃ ┃耗帆布 ┃ m2/m (标)┃ ┃耗炭黑 ┃ kg/m (标)┃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耗钢丝 ┃ kg/m (标)┃ ┃*单位产品工厂成本 ┃ 元/m (标)┃ ┃ ┃ ┃ 胶鞋 ┃综合合格率 ┃ % ┃ ┃综合一级率 ┃ % ┃ ┃三胶耗煤 ┃ t/t ┃ ┃三胶耗水 ┃ t/t ┃ ┃三胶耗电 ┃ 10e3W.h/t┃ ┃ ┃ ┃ 冷粘橡塑 ┃合格率(综合) ┃ % ┃ 微孔凉鞋 ┃一级品率(综合) ┃ % ┃ 其中25# ┃耗生胶 ┃ kg/双 ┃ 男凉鞋、旅游鞋┃耗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 ┃ ┃ ┃合格率(综合) ┃ % ┃ ┃一级品率(综合) ┃ % ┃ 其中25# ┃耗生胶 ┃ kg/双 ┃ ┃耗帆布(鞋面布) ┃ m2/双 ┃ ┃耗帆布(鞋里布) ┃ m2/双 ┃ ━━━━━━━┻━━━━━━━━━━━━━━━┻━━━━━┻━━━━━━━━━━━━━━━━━━━━ 续表 ━━━━━━━┳━━━━━━━━━━━━━━━┳━━━━━┳━━━━━━━━━━━━━━━━━━━━ 产品名称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单位 ┃ 计 算 说 明 ━━━━━━━╋━━━━━━━━━━━━━━━╋━━━━━╋━━━━━━━━━━━━━━━━━━━━ 轻便靴(注明模 ┃合格率(综合) ┃ % ┃ 压或辊底) ┃一级品率 ┃ % ┃ 其中25#胶靴┃耗生胶 ┃ kg/双 ┃ ┃耗棉毛布 ┃ m2/双 ┃ ┃耗帆布 ┃ m2/双 ┃ ┃ ┃ ┃ ┃ ┃ ┃ ┃ ┃ ┃ ┃ ┃ ┃ ┃ ┃ ┃ ━━━━━━━┻━━━━━━━━━━━━━━━┻━━━━━┻━━━━━━━━━━━━━━━━━━━━ 附录一 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 一、特大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 ━━━━━━━━━┳━━━━━━━━━━━━━━━━━━┳━━━━━━━━━━━ ┃ ┃ 行业类别 ┃ 特 大 型 企 业 标 准 ┃ 备 注 ┃ ┃ ━━━━━━━━━╋━━━━━━━━━━━━━━━━━━╋━━━━━━━━━━━ ┃①生产能力:两种及两种以上产品的年生┃ 化工联合企业 ┃产能力达到大一标准; ┃ ┃②固定资产原值5亿元及以上 ┃ ━━━━━━━━━╋━━━━━━━━━━━━━━━━━━╋━━━━━━━━━━━ ┃ ┃ 石化联合企业 ┃①年产能力: ┃生产能力其中一项达到标 ┃ 原油加工500万吨及以上, ┃准即可 ┃ 化纤单体、聚合物20万吨及以上, ┃ ┃ 基本有机原料20万吨以上, ┃ ┃ 乙烯30万吨及以上, ┃ ┃ 合成橡胶20吨及以上; ┃ ┃②固定资产原值8亿元及以上 ┃ ┃ ┃ ━━━━━━━━━┻━━━━━━━━━━━━━━━━━━┻━━━━━━━━━━━ 二、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化学工业) ━━━━┳━━━━━━┳━━━━━━━┳━━━━━━━┳━━━━┳━━━━━━ ┃ ┃ 大 型 ┃ 中 型 ┃ ┃ 行业名称┃ 计算单位 ┣━━━┳━━━╋━━━┳━━━┫ 小型 ┃ 备 注 ┃ ┃ 大一 ┃ 大二 ┃ 中一 ┃ 中二 ┃ ┃ ━━━━╋━━━━━━╋━━━╋━━━╋━━━╋━━━╋━━━━╋━━━━━━ 合成氨企┃合成氨(加甲 ┃ 30及 ┃15-30 ┃ 6-15 ┃ 4-6 ┃ 4以下 ┃ 业 ┃醇)年产能力 ┃ 以上 ┃ 以下 ┃ 以下 ┃ 以下 ┃ ┃ ┃万吨 ┃ ┃ ┃ ┃ ┃ ┃ 硫酸企业┃硫酸(折100%)┃ -- ┃ 32及 ┃16-32 ┃ 8-16 ┃ ┃硫酸用作本厂 ┃年产能力, ┃ ┃ 以上 ┃ 以下 ┃ 以下 ┃ 8以下 ┃磷肥原料, 不 ┃万吨 ┃ ┃ ┃ ┃ ┃ ┃计生产能力 磷肥企业┃普通过磷酸钙┃ -- ┃ 50及 ┃30-50 ┃20-30 ┃ 20以下 ┃ (普钙) ┃年产能力万吨┃ ┃ 以上 ┃ 以下 ┃ 以下 ┃ ┃ (钙镁) ┃钙镁磷肥年产┃ -- ┃ 50及 ┃30-50 ┃20-30 ┃ 20以下 ┃ ┃能力万吨 ┃ ┃ 以上 ┃ 以下 ┃ 以下 ┃ ┃ 烧碱企业┃烧碱(折100%)┃ 10及 ┃ 5-10 ┃ 3-5 ┃ 1-3 ┃ 1以下 ┃ ┃年产能力万吨┃ 以上 ┃ 以下 ┃ 以下 ┃ 以下 ┃ ┃ 纯碱企业┃纯碱年产能力┃ 50及 ┃30-50 ┃15-30 ┃ 4-15 ┃ ┃用联碱法生产 ┃万吨 ┃ 以上 ┃ 以下 ┃ 以下 ┃ 以下 ┃ 4以下 ┃纯碱,不计算 ┃ ┃ ┃ ┃ ┃ ┃ ┃合成氨生产能 ┃ ┃ ┃ ┃ ┃ ┃ ┃力 电石企业┃电石年产能力┃ -- ┃ 10及 ┃ 6-10 ┃ 2-6 ┃ 2以下 ┃ ┃万吨 ┃ ┃ 以上 ┃ 以下 ┃ 以下 ┃ ┃ ━━━━┻━━━━━━┻━━━┻━━━┻━━━┻━━━┻━━━━┻━━━━━━ ━━━━┳━━━━━━┳━━━━━━━┳━━━━━━━┳━━━━┳━━━━━━ ┃ ┃ 大 型 ┃ 中 型 ┃ ┃ 行业名称┃ 计算单位 ┣━━━┳━━━╋━━━┳━━━┫ 小型 ┃ 备 注 ┃ ┃ 大一 ┃ 大二 ┃ 中一 ┃ 中二 ┃ ┃ ━━━━╋━━━━━━╋━━━╋━━━╋━━━╋━━━╋━━━━╋━━━━━━ 油漆企业┃油漆年产能力┃ -- ┃ 4及 ┃2.5-4 ┃1-2.5 ┃ 1以下 ┃树脂漆须超过 ┃万吨 ┃ ┃ 以上 ┃ 以下 ┃ 以下 ┃ ┃50% 炼焦化学┃焦炭年产能力┃150及 ┃90-150┃60-90 ┃20-60 ┃20以下 ┃ 企业 ┃万吨 ┃以上 ┃ 以下 ┃ 以下 ┃ 以下 ┃ ┃ 轮胎企业┃年产能力(标 ┃100及 ┃60-100┃40-60 ┃20-40 ┃20以下 ┃按部颁标准胎 ┃准胎),万套 ┃以上 ┃ 以下 ┃ 以下 ┃ 以下 ┃ ┃折算 ┃ ┃ ┃ ┃ ┃ ┃ ┃按部颁标准折 力车胎企┃年产能力(标 ┃ -- ┃1400及┃700- ┃300- ┃ ┃算,大二企业 业 ┃准胎),万条 ┃ ┃ 以上 ┃ 1400 ┃ 700 ┃300以下 ┃同时具备固定 ┃ ┃ ┃ ┃ 以下 ┃ 以下 ┃ ┃资产原值3000 ┃ ┃ ┃ ┃ ┃ ┃ ┃万元及以上 胶鞋企业┃年产能力,万 ┃ -- ┃1800及┃1200- ┃600- ┃600以下 ┃按部颁标准, ┃双 ┃ ┃ 以上 ┃ 1800 ┃ 1200 ┃ ┃大二企业同时 ┃ ┃ ┃ ┃ 以下 ┃ 以下 ┃ ┃具备固定资产 ┃ ┃ ┃ ┃ ┃ ┃ ┃原值2500万元 ┃ ┃ ┃ ┃ ┃ ┃ ┃及以上 磷矿 ┃年产能力,万 ┃200及 ┃100- ┃60-100┃30-60 ┃30以下 ┃ ┃吨 ┃以上 ┃ 200 ┃ 以下 ┃ 以下 ┃ ┃ ┃ ┃ ┃ 以下 ┃ ┃ ┃ ┃ ━━━━┻━━━━━━┻━━━┻━━━┻━━━┻━━━┻━━━━┻━━━━━━ ━━━━┳━━━━━━┳━━━━━━━┳━━━━━━━┳━━━━┳━━━━━━ ┃ ┃ 大 型 ┃ 中 型 ┃ ┃ 行业名称┃ 计算单位 ┣━━━┳━━━╋━━━┳━━━┫ 小型 ┃ 备 注 ┃ ┃ 大一 ┃ 大二 ┃ 中一 ┃ 中二 ┃ ┃ ━━━━╋━━━━━━╋━━━╋━━━╋━━━╋━━━╋━━━━╋━━━━━━ 硫铁矿 ┃年产能力,万 ┃200及 ┃100- ┃60-100┃30-60 ┃30以下 ┃ ┃吨 ┃以上 ┃ 200 ┃ 以下 ┃ 以下 ┃ ┃ ┃ ┃ ┃ 以下 ┃ ┃ ┃ ┃ 其他化学┃ ┃ ┃ ┃ ┃ ┃ ┃ 工业企业┃ ┃ ┃ ┃ ┃ ┃ ┃ ①胶管、┃ ┃ ┃ ┃ ┃ ┃ ┃ 胶带、橡┃ ┃ ┃ ┃ ┃ ┃ ┃ 胶杂品、┃ ┃ ┃ ┃ ┃ ┃ ┃ 农药、助┃固定资产原值┃10000 ┃4000- ┃2000- ┃1200- ┃1200以下┃ 剂、试剂┃万元 ┃及以上┃ 10000┃ 4000┃ 2000┃ ┃ 溶剂、无┃ ┃ ┃ 以上 ┃ 以下 ┃ 以下 ┃ ┃ 机盐、塑┃ ┃ ┃ ┃ ┃ ┃ ┃ 料加工及┃ ┃ ┃ ┃ ┃ ┃ ┃ 钾矿、硼┃ ┃ ┃ ┃ ┃ ┃ ┃ 矿、矾矿┃ ┃ ┃ ┃ ┃ ┃ ┃ 等 ┃ ┃ ┃ ┃ ┃ ┃ ┃ ━━━━┻━━━━━━┻━━━┻━━━┻━━━┻━━━┻━━━━┻━━━━━━ ━━━━┳━━━━━━┳━━━━━━━┳━━━━━━━┳━━━━┳━━━━━━ ┃ ┃ 大 型 ┃ 中 型 ┃ ┃ 行业名称┃ 计算单位 ┣━━━┳━━━╋━━━┳━━━┫ 小型 ┃ 备 注 ┃ ┃ 大一 ┃ 大二 ┃ 中一 ┃ 中二 ┃ ┃ ━━━━╋━━━━━━╋━━━╋━━━╋━━━╋━━━╋━━━━╋━━━━━━ ②有机原┃ ┃ ┃ ┃ ┃ ┃ ┃ 料、合成┃ ┃ ┃ ┃ ┃ ┃ ┃ 材料、染┃固定资产原值┃15000 ┃5000- ┃3000- ┃1500- ┃ ┃ 料及染料┃万元 ┃及以上┃ 15000┃ 5000┃ 3000┃1500以下┃ 中间体、┃ ┃ ┃ 以下 ┃ 以下 ┃ 以下 ┃ ┃ 感光材料┃ ┃ ┃ ┃ ┃ ┃ ┃ 等 ┃ ┃ ┃ ┃ ┃ ┃ ┃ ━━━━┻━━━━━━┻━━━┻━━━┻━━━┻━━━┻━━━━┻━━━━━━ 三、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石化企业) (万吨) ━━━━┳━━━━━━┳━━━━━━━┳━━━━━━━┳━━━━┳━━━━━━ ┃ ┃ 大 型 ┃ 中 型 ┃ ┃ 行业名称┃ 计算单位 ┣━━━┳━━━╋━━━┳━━━┫ 小型 ┃ 备 注 ┃ ┃ 大一 ┃ 大二 ┃ 中一 ┃ 中二 ┃ ┃ ━━━━╋━━━━━━╋━━━╋━━━╋━━━╋━━━╋━━━━╋━━━━━━ 合成纤维┃年产能力 ┃ 7及 ┃4-7 ┃ 2-4 ┃ 1-2 ┃ 1以下 ┃ 企业 ┃ ┃ 以上 ┃以下 ┃ 以下 ┃ 以下 ┃ ┃ 合成橡胶┃年产能力 ┃ 6及 ┃3-6 ┃ 2-3 ┃ 1-2 ┃ 1以下 ┃ 企业 ┃ ┃ 以上 ┃以下 ┃ 以下 ┃ 以下 ┃ ┃ 乙烯企业┃年产能力 ┃ 20及 ┃10-20 ┃ 7-10 ┃ 3-7 ┃ 3以下 ┃ ┃ ┃ 以上 ┃以下 ┃ 以下 ┃ 以下 ┃ ┃ 基本有机┃年产能力 ┃ 10及 ┃5-10 ┃ 2-5 ┃ 1-2 ┃ 1以下 ┃包括苯、醇、 原料企业┃ ┃ 以上 ┃以下 ┃ 以下 ┃ 以下 ┃ ┃酚、丙酮等, ┃ ┃ ┃ ┃ ┃ ┃ ┃按最终产品产 ┃ ┃ ┃ ┃ ┃ ┃ ┃量(商品量)相 ┃ ┃ ┃ ┃ ┃ ┃ ┃加之和计算, ┃ ┃ ┃ ┃ ┃ ┃ ┃即不包括本企 ┃ ┃ ┃ ┃ ┃ ┃ ┃业进一步加工 ┃ ┃ ┃ ┃ ┃ ┃ ┃的自用量 ━━━━┻━━━━━━┻━━━┻━━━┻━━━┻━━━┻━━━━┻━━━━━━ 说明: 1.本标准摘自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劳动人事部,198 8年4月7日经企[1988]240号“关于发布《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的 通知中附件一“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中化学工业和石化工业部分。 2.本标准从1988年工业统计年报开始执行。同时,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 项目和大中型划分标准》,国家统计局及国务院全国工业普查领导小组的《大中小型工 业企业划分标准》停止使用。 3.生产有机原料、合成材料的企业,因产品品种繁多,难以按石化工业的有机原 料、合成材料的生产能力划分,可按固定资产原值标准划分。 4.按生产能力划分两个品种达到同一档次,可升一档次,如企业中两个品种分别 是达到中一标准,可升为大二。 5.磷肥厂(普钙):有自产硫酸的,其小型标准为10万吨以下。 6.凡规定按生产能力划分的行业,不能因其能力低、固定资产原值高,而改按固 定资产原值划分。凡按生产能力划分的大型企业,除生产能力要达到标准外,还应具备 固定资产原值2000万元以上的条件。 7.按固定资产原值划分规模的企业,属于1986年以后新建企业,应考虑扣除 固定资产价格增长因素。 附录二 工业行业分类和代码(摘录) ━━━━┳━━━━┳━━┳━━━━━━━━┳━━━━┳━━━┳━━━━━━━━━━━━ 大 类 ┃ 中 类 ┃小类┃ 类 别 名 称 ┃ 重或轻 ┃甲或乙┃ 说 明 ━━━━╋━━━━╋━━╋━━━━━━━━╋━━━━╋━━━╋━━━━━━━━━━━━ 12 ┃ ┃ ┃建筑材料及其他非┃ ┃ ┃ ┃ ┃ ┃金属矿采选业 ┃ ┃ ┃ ┃ 121 ┃ ┃土砂石开采业 ┃ ┃ ┃ ┃ ┃1211┃采石业 ┃ 重(采) ┃ 甲 ┃包括石灰石、大理石等的开 ┃ ┃ ┃ ┃ ┃ ┃采 ┃ ┃1212┃耐火土石开采业 ┃ 重(采) ┃ 甲 ┃包括白云石等的开采 ┃ 122 ┃ ┃化学矿采选业 ┃ ┃ ┃ ┃ ┃1221┃硫矿采选业 ┃ 重(采) ┃ 甲 ┃包括硫铁矿、硫黄矿等的采 ┃ ┃ ┃ ┃ ┃ ┃选 ┃ ┃1222┃磷矿采选业 ┃ 重(采) ┃ 甲 ┃包括磷灰石、乌粪层等的采 ┃ ┃ ┃ ┃ ┃ ┃选 ┃ ┃1223┃天然钾盐采选业 ┃ 重(采) ┃ 甲 ┃ ┃ ┃1224┃硼矿采选业 ┃ 重(采) ┃ 甲 ┃ ┃ ┃1229┃其他化学矿采选业┃ 重(采) ┃ 甲 ┃包括天然碱、天然芒硝、天 ┃ ┃ ┃ ┃ ┃ ┃然硝石、明矾石等的采选 34 ┃ ┃ ┃石油加工业 ┃ ┃ ┃ ┃ 341 ┃3410┃人造原油生产业 ┃ 重(原) ┃ 甲 ┃ ┃ 342 ┃3420┃原油加工业 ┃ 重(原) ┃ 甲 ┃包括天然原油、人造原油的 ┃ ┃ ┃ ┃ ┃ ┃加工 35 ┃ ┃ ┃炼焦、煤气 ┃ ┃ ┃ ┃ ┃ ┃及煤制品业 ┃ ┃ ┃ ━━━━┻━━━━┻━━┻━━━━━━━━┻━━━━┻━━━┻━━━━━━━━━━━━ 续表 ━━━━┳━━━━┳━━┳━━━━━━━━┳━━━━┳━━━┳━━━━━━━━━━━━ 大 类 ┃ 中 类 ┃小类┃ 类 别 名 称 ┃ 重或轻 ┃甲或乙┃ 说 明 ━━━━╋━━━━╋━━╋━━━━━━━━╋━━━━╋━━━╋━━━━━━━━━━━━ ┃ 351 ┃3510┃炼焦业 ┃ 重(原) ┃ 甲 ┃包括独立炼焦厂 ┃ 352 ┃ ┃煤气生产和供应业┃ ┃ ┃包括独立煤气厂和煤气公司 ┃ ┃3521┃煤气生产业 ┃ 重(原) ┃ 甲 ┃ 36/37 ┃ 361 ┃ ┃基本化学原料制造┃ ┃ ┃ ┃ ┃ ┃业 ┃ ┃ ┃ ┃ ┃3611┃无机酸制造业 ┃ 重(原) ┃ 甲 ┃包括硫酸、硝酸、盐酸、氯 ┃ ┃ ┃ ┃ ┃ ┃磺酸、氢氟酸等的生产 ┃ ┃3613┃碱产品制造业 ┃ 重(原) ┃ 甲 ┃包括烧碱、氢氧化钾、纯碱 ┃ ┃ ┃ ┃ ┃ ┃碳酸氢钠以及其他碱类的生 ┃ ┃ ┃ ┃ ┃ ┃产 ┃ ┃3615┃无机盐制造业 ┃ 重(原) ┃ 甲 ┃包括硫化物及硫酸盐类、硝 ┃ ┃ ┃ ┃ ┃ ┃酸盐、氯化物及氯酸盐类、 ┃ ┃ ┃ ┃ ┃ ┃磷化物及磷酸盐类等的生产 ┃ ┃ ┃ ┃ ┃ ┃。三聚磷酸钠及盐化工产品 ┃ ┃ ┃ ┃ ┃ ┃的氯化钾等的生产包括在本 ┃ ┃ ┃ ┃ ┃ ┃类内 ┃ ┃3619┃其他基本化学原料┃ 重(原) ┃ 甲 ┃包括氧化物、单质(黄磷、 ┃ ┃ ┃制造业 ┃ ┃ ┃赤磷、金属钠、金属镁、硫 ┃ ┃ ┃ ┃ ┃ ┃黄、活性炭等)、工业气体 ┃ ┃ ┃ ┃ ┃ ┃(氢气、氧气、氮气、氦气, ━━━━┻━━━━┻━━┻━━━━━━━━┻━━━━┻━━━┻━━━━━━━━━━━━ 续表 ━━━━┳━━━━┳━━┳━━━━━━━━┳━━━━┳━━━┳━━━━━━━━━━━━ 大 类 ┃ 中 类 ┃小类┃ 类 别 名 称 ┃ 重或轻 ┃甲或乙┃ 说 明 ━━━━╋━━━━╋━━╋━━━━━━━━╋━━━━╋━━━╋━━━━━━━━━━━━ ┃ ┃ ┃ ┃ ┃ ┃氖气、氪气、氩气、氙气、 ┃ 362 ┃ ┃化学肥料制造业 ┃ ┃ ┃氯气、一氧化碳等)的生产 ┃ ┃3621┃氮肥制造业 ┃ 重(加) ┃ 甲 ┃ ┃ ┃3622┃磷肥制造业 ┃ 重(加) ┃ 甲 ┃ ┃ ┃3623┃钾肥制造业 ┃ 重(加) ┃ 甲 ┃ ┃ ┃3624┃复混肥料制造业 ┃ 重(加) ┃ 甲 ┃ ┃ ┃3625┃微量元素肥料制造┃ 重(加) ┃ 甲 ┃ ┃ ┃ ┃业 ┃ ┃ ┃ ┃ ┃3629┃其他化学肥料制造┃ 重(加) ┃ 甲 ┃包括制造磷矿粉肥和腐植酸 ┃ ┃ ┃业 ┃ ┃ ┃肥料等。 ┃ 363 ┃ ┃化学农药制造业 ┃ ┃ ┃包括制造防治农作物病虫害 ┃ ┃ ┃ ┃ ┃ ┃的杀虫剂、杀菌剂及除草剂 ┃ ┃ ┃ ┃ ┃ ┃植物生长刺激素、微生物农 ┃ ┃ ┃ ┃ ┃ ┃药、杀鼠剂等 ┃ ┃3631┃农药原药制造业 ┃ 重(加) ┃ 甲 ┃ ┃ ┃3633┃农药制剂制造业 ┃ 重(加) ┃ 甲 ┃ ┃365/366 ┃ ┃有机化学产品制造┃ ┃ 甲 ┃不包括合成材料制造业 ┃ ┃ ┃业 ┃ ┃ ┃ ┃ ┃3651┃有机化工原料制造┃ 重(原) ┃ 甲 ┃包括有机中间体的生产。烷 ┃ ┃ ┃业 ┃ ┃ ┃基苯、羟甲基纤维素及合成 ┃ ┃ ┃ ┃ ┃ ┃酒精的生产包括在本类内 ━━━━┻━━━━┻━━┻━━━━━━━━┻━━━━┻━━━┻━━━━━━━━━━━━ 续表 ━━━━┳━━━━┳━━┳━━━━━━━━┳━━━━┳━━━┳━━━━━━━━━━━━ 大 类 ┃ 中 类 ┃小类┃ 类 别 名 称 ┃ 重或轻 ┃甲或乙┃ 说 明 ━━━━╋━━━━╋━━╋━━━━━━━━╋━━━━╋━━━╋━━━━━━━━━━━━ ┃ ┃3653┃涂料及颜料制造业┃ 轻(非) ┃ 甲 ┃包括制造各种油漆、油墨等 ┃ ┃ ┃ ┃ ┃ ┃涂料和颜料 ┃ ┃3655┃染料制造业 ┃ 轻(非) ┃ 甲 ┃ ┃ ┃3656┃化学试剂制造业 ┃ 重(原) ┃ 甲 ┃ ┃ ┃3658┃催化剂及各种化学┃ 重(原) ┃ 甲 ┃ ┃ ┃ ┃助剂制造业 ┃ ┃ ┃ ┃ ┃3661┃粘合剂制造业 ┃ 重(原) ┃ 甲 ┃ ┃ ┃3662┃磁性记录材料制造┃ 轻(非) ┃ 乙 ┃ ┃ ┃ ┃业 ┃ ┃ ┃ ┃ ┃3669┃其他有机化学产品┃ 重(原) ┃ 甲 ┃ ┃ ┃ ┃制造业 ┃ ┃ ┃ ┃ 372 ┃ ┃合成材料制造业 ┃ ┃ ┃ ┃ ┃3721┃塑料制造业 ┃ 重(原) ┃ 甲 ┃ ┃ ┃3723┃合成橡胶制造业 ┃ 重(原) ┃ 甲 ┃ ┃ ┃3725┃合成纤维单(聚合)┃ 重(原) ┃ 甲 ┃ ┃ ┃ ┃体制造业 ┃ ┃ ┃ ┃ ┃3729┃其他合成材料制造┃ 重(原) ┃ 甲 ┃ ┃ ┃ ┃业 ┃ ┃ ┃ ┃ 375 ┃3750┃林产化学产品制造┃ 重(原) ┃ 甲 ┃包括拷胶、松香、松节油、 ┃ ┃ ┃业 ┃ ┃ ┃松焦油、木材水解酒精等的 ┃ ┃ ┃ ┃ ┃ ┃生产 ━━━━┻━━━━┻━━┻━━━━━━━━┻━━━━┻━━━┻━━━━━━━━━━━━ 续表 ━━━━┳━━━━┳━━┳━━━━━━━━┳━━━━┳━━━┳━━━━━━━━━━━━ 大 类 ┃ 中 类 ┃小类┃ 类 别 名 称 ┃ 重或轻 ┃甲或乙┃ 说 明 ━━━━╋━━━━╋━━╋━━━━━━━━╋━━━━╋━━━╋━━━━━━━━━━━━ ┃ 376 ┃3760┃炸药及火工产品制┃ 重(原) ┃ 甲 ┃包括炸药、雷管、导火索、 ┃ ┃ ┃造业 ┃ ┃ ┃导爆索等的生产 ┃377/378 ┃ ┃日用化学产品制造┃ ┃ ┃ ┃ ┃ ┃业 ┃ ┃ ┃ ┃ ┃3771┃感光材料制造业 ┃ 轻(非) ┃ 乙 ┃包括制造电影胶片、胶卷、 ┃ ┃ ┃ ┃ ┃ ┃X光片、感光纸、照相用化 ┃ ┃ ┃ ┃ ┃ ┃学药品等 40 ┃ ┃ ┃化学纤维工业 ┃ ┃ ┃ ┃ 402 ┃ ┃合成纤维制造业 ┃ ┃ ┃ ┃ ┃4021┃绵纶纤维制造业 ┃ 轻(非) ┃ 甲 ┃ ┃ ┃4022┃涤纶纤维制造业 ┃ 轻(非) ┃ 甲 ┃ ┃ ┃4023┃腈纶纤维制造业 ┃ 轻(非) ┃ 甲 ┃ ┃ ┃4024┃维纶纤维制造业 ┃ 轻(非) ┃ 甲 ┃ ┃ ┃4029┃其他合成纤维制造┃ 轻(非) ┃ 甲 ┃包括制造氯纶、丙纶等 ┃ ┃ ┃业 ┃ ┃ ┃ 41/42 ┃ ┃ ┃橡胶制品业 ┃ ┃ ┃ ┃ 411 ┃4110┃轮胎制造业 ┃ 重(加) ┃ 甲 ┃包括制造汽车轮胎、农业机 ┃ ┃ ┃ ┃ ┃ ┃械轮胎、工程机械轮胎、摩 ┃ ┃ ┃ ┃ ┃ ┃托车轮胎、马车轮胎等 ┃ 413 ┃4130┃力车胎制造业 ┃ 轻(非) ┃ 乙 ┃包括制造自行车胎、手推车 ┃ ┃ ┃ ┃ ┃ ┃胎等 ━━━━┻━━━━┻━━┻━━━━━━━━┻━━━━┻━━━┻━━━━━━━━━━━━ 续表 ━━━━┳━━━━┳━━┳━━━━━━━━┳━━━━┳━━━┳━━━━━━━━━━━━ 大 类 ┃ 中 类 ┃小类┃ 类 别 名 称 ┃ 重或轻 ┃甲或乙┃ 说 明 ━━━━╋━━━━╋━━╋━━━━━━━━╋━━━━╋━━━╋━━━━━━━━━━━━ ┃ 414 ┃4140┃橡胶板、管、带制┃ 重(加) ┃ 甲 ┃ ┃ ┃ ┃品业 ┃ ┃ ┃ ┃ 416 ┃4160┃橡胶零件制造业 ┃ 重(加) ┃ 甲 ┃ ┃ 418 ┃4180┃再生橡胶制造业 ┃ 重(加) ┃ 甲 ┃ ┃ 421 ┃4210┃橡胶靴鞋制造业 ┃ 轰(非) ┃ 乙 ┃ ┃ 423 ┃4230┃日用橡胶制造业 ┃ 轰(非) ┃ 乙 ┃包括制造橡胶服装、橡胶手 ┃ ┃ ┃ ┃ ┃ ┃套、热水袋等 ┃ 428 ┃ ┃橡胶制品修理业 ┃ ┃ ┃ ┃ ┃4281┃轮胎修理业 ┃ 重(加) ┃ 甲 ┃ ┃ ┃4289┃其他橡胶制品修理┃ 重(加) ┃ 甲 ┃不包括日用橡胶制品修理 ┃ ┃ ┃业 ┃ ┃ ┃ ┃ 429 ┃4290┃其他橡胶制品业 ┃ 重(加) ┃ 甲 ┃ 53/55 ┃ ┃ ┃机械工业 ┃ ┃ ┃ ┃538/541 ┃ ┃工业专用设备制造┃ ┃ ┃ ┃ ┃ ┃业 ┃ ┃ ┃ ┃ ┃5381┃矿山设备制造业 ┃ 重(加) ┃ 甲 ┃ ┃ ┃5392┃石油设备制造业 ┃ 重(加) ┃ 甲 ┃ ┃ ┃5393┃化工设备制造业 ┃ 重(加) ┃ 甲 ┃ ┃ ┃5394┃化学纤维设备制造┃ 重(加) ┃ 甲 ┃包括制造合成纤维设备、纤 ┃ ┃ ┃业 ┃ ┃ ┃维素纤维设备等 ━━━━┻━━━━┻━━┻━━━━━━━━┻━━━━┻━━━┻━━━━━━━━━━━━ 续表 ━━━━┳━━━━┳━━┳━━━━━━━━┳━━━━┳━━━┳━━━━━━━━━━━━ 大 类 ┃ 中 类 ┃小类┃ 类 别 名 称 ┃ 重或轻 ┃甲或乙┃ 说 明 ━━━━╋━━━━╋━━╋━━━━━━━━╋━━━━╋━━━╋━━━━━━━━━━━━ ┃ ┃5395┃橡胶工业专用设备┃ 重(加) ┃ 甲 ┃ ┃ ┃ ┃制造业 ┃ ┃ ┃ ┃ ┃5396┃塑料工业专用设备┃ 重(加) ┃ 甲 ┃ ┃ ┃ ┃制造业 ┃ ┃ ┃ ━━━━┻━━━━┻━━┻━━━━━━━━┻━━━━┻━━━┻━━━━━━━━━━━━ 说明:1.本分类摘自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统计局、国家标准局批准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4754-8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 2.本分类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工业行业的实际情况,增列了“重或轻”、 “甲或乙”两个栏目,以注明每个行业小类分别属重工业或轻工业,属生产资料工业(甲部 类)或消费资料工业(乙部类)。在每个行业小类后的这两栏中,分别标有重(采)、重 (原)、重(加)、轻(非)和甲、乙字样,以表明每个行业小类分属于重工业中的采掘工业、 重工业中的原材料工业、重工业中的加工工业、轻工业中以非农产品为原料的工业和甲部类 工业、乙部类工业。 附录三 化学工业部行业分类和代码 ━━━┳━━━━━━━━┳━━━━━━━━━━━━━━━━━━━━━━━━━━ 代 码┃ 类别名称 ┃ 说 明 ━━━╋━━━━━━━━╋━━━━━━━━━━━━━━━━━━━━━━━━━━ 12000┃非金属矿采选业 ┃ 12100┃土砂石开采业 ┃指化工系统管理的石灰石、白云石等的开采 12200┃化学矿采选业 ┃指硫铁矿、磷矿、天然钾盐、硼矿、天然碱、天然芒硝、天 ┃ ┃然硝石、明矾石以及砷矿等的采选 36100┃基本化学原料工业┃指无机酸、碱产品、无机盐、氧化物、单质、工业气体等的 ┃ ┃生产 36200┃化学肥料工业 ┃指氮肥、磷肥、钾肥、复混肥料、微量元素肥料及磷矿粉肥 ┃ ┃、腐植酸肥料等的生产 36210┃氮肥工业 ┃ 36211┃小氮肥工业 ┃ 36220┃磷肥工业 ┃ 36230┃钾肥工业 ┃ 36240┃复混肥料工业 ┃ 36300┃化学农药工业 ┃指农药原药和农药制剂的生产 36500┃有机化学产品工业┃不包括合成材料、感光材料的生产 36510┃有机化工原料工业┃指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及杂环烃,还包括醇、酚、醚 ┃ ┃醛、酮、羧酸、羧酸酐、羧酸盐、酯、胺、酰胺、硝基化合 ┃ ┃物、磺化物及元素有机化合物等原料的生产。有机中间体生 ┃ ┃产、烷基苯、羧甲基纤维素及合成洒精的生产包括在本类内 36530┃涂料及颜料工业 ┃包括各种油漆、油墨和无机颜料,但不包括炭黑 36550┃染料工业 ┃包括各种纤维用、皮革用及电影胶片用的有机颜料 ━━━┻━━━━━━━━┻━━━━━━━━━━━━━━━━━━━━━━━━━━ 续表 ━━━┳━━━━━━━━┳━━━━━━━━━━━━━━━━━━━━━━━━━━ 代 码┃ 类别名称 ┃ 说 明 ━━━╋━━━━━━━━╋━━━━━━━━━━━━━━━━━━━━━━━━━━ 36560┃化学试剂工业 ┃ 36580┃催化剂及各种化学┃包括各种催化剂及载体,以及各种助剂。炭黑做为橡胶补强 ┃工业 ┃剂列在助剂行业 36610┃粘合剂工业 ┃ 36620┃磁性记录材料工业┃ 36690┃其他有机化学品工┃ ┃业 ┃ 37200┃合成材料工业 ┃指塑料、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单(聚合)体等的生产 37710┃感光材料工业 ┃包括制造电影胶片、照相胶片(卷)、X光片、专用胶片、感 ┃ ┃光纸、照相用化学药品等 41000┃橡胶制品工业 ┃包括制造轮胎、力车胎、橡胶板、胶管、胶带以及橡胶零件 ┃ ┃、再生橡胶、橡胶(化学)靴鞋及日用橡胶制品等 53930┃化工机械工业 ┃指化工系统直接管理的化工机械厂生产的矿山设备、化工设 ┃ ┃备、橡胶工业专用设备等 90000┃其他工业 ┃指化工系统管理的原油加工、焦化产品、林产化学品、火工 ┃ ┃产品、塑料制品、合成纤维抽丝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