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在工程造价管理中既是宏观管理主体,也是政府投资项目的微观管理主体,工程造价管理始终是各级政府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我国政府有一个十分严密的组织系统对工程造价进行管理,设置了多层管理机构,并规定了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我国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的政府组织系统是由国务院统一管理的,再由专业部委、建设部及各省政府对造价相关部门进行管理。基本是属于政府职能,体现出集中领导、分级管理和多部门、多层次管理的基本模式。从管理权限的划分上,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是归口领导机构,其主要职能是:
(1)组织制定工程造价管理有关法规、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
(2)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和部管行业经济定额的制订、修订计划;
(3)组织制定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和部管行业经济定额:
(4)监督指导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和部管行业经济定额;
(5)制定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标准并监督执行,提出工程造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
(6)管理全国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工作,负责全国甲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审定。
辅导班次 | 班次介绍 | 购买 |
特色班 | 特色通关班 550元/科 特色无忧班 990元/科 |
购买 > |
精品班 | 精品通关班 880元/科 精品无忧班 1500元/科 |
购买 > |
实验班 | 实验通关班 1200元/科 实验无忧班 2200元/科 |
购买 > |
定制班 | 定制通关班 2000元/科 定制无忧班 3600元/科 |
购买 > |
移动班 | 手机/平板电脑专属课程,有效利用零散时间,10分钟学习一个知识点! 260元/科 | 购买 > |
上一篇:设备购置费的构成有哪些?
下一篇:企业管理费具体概念是什么?
1、凡本网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tougao@chinaacc.com
电话:010-82319999-2110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