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指数的内容及编制
1、各种单项价格指数(个体指数、质量指标指数)
这种价格指数的编制可以直接用报告期价格与基期价格相比后得到。包括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指数和企业管理费及工程建设其他费费率指数。
单项价格指数= Pn/ P0
Pn—报告期价格(费率)
P0—基期价格(费率)
2、设备、工器具价格指数(质量指标、总指数、综合指数)
考虑到设备、工器具的规格、品种不同,不能同度量。采用总指数,综合指数的形式。
综合指数计算需要两个因素:一是指数所要研究的对象,为指数化因素,另一个将不能同度量的现象过度为同度量,为同度量因素。
同度量因素:报告期同度量因素、基期同度量因素。
1、凡本网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tougao@chinaacc.com
电话:010-82319999-2110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