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定于5月26日开始发放省直考区2014年造价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
一、领取证书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位证及复印件1份。(用于资格复审)。
4、填写完整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可在《资料下载》中下载,必须用A4型纸张)。
5、提供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一张照片贴在登记表上,另一张照片贴在证书上)。
6、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材料。
二、领取证书时间:2015年5月26日至2015年6月30日,每周二、四全天领取,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办理。
三、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辽宁省人事考试局一楼大厅第4窗口办理)。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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