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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关于公布2013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和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2014-04-02 11:38 来源: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打印 | 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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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交通与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机动车检测维修、造价工程师、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设施类)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0号)文件,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我省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建设工程计价

120

72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140

84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100

6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

土建

100

60

安装

100

60

  二、我省俞洪标等216人成绩合格,取得造价工程师资格,现予以公布。

  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件下载:2013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xls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2月28日

纠错 责任编辑:tr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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