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定于6月11日开始发放省直考区2013年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一、领取证书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
3、职称证书原件(用于资格复审)。
4、填写完整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1份(可在《资料下载》中下载,必须用A4型纸张)。
5、提供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寸各二张(一张照片贴在登记表上,另一张照片贴在证书上)。
6、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以上相关材料。
二、领取证书时间:
2014年6月11日至2014年7月31日,每周二、三、四全天领取,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办理。
三、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B座(辽宁省人事考试局一楼大厅)
附件:
注:各市合格人员请按各市要求到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部门领取。
沈阳市考生请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二○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1、凡本网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本网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必须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网部分资料为网上搜集转载,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对于本网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的,请作者与本网站联系,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本网转载之作品,并不意味着认同该作品的观点或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请与著作权人联系,并自负法律责任。
3、本网站欢迎积极投稿。
4、联系方式:
编辑信箱:tougao@chinaacc.com
电话:010-82319999-2110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