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报名时间:2016年8月9日09:00—8月18日16: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2日24:00。准考证打印时间:考试前5日起。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37号)精神,为做好2016年度我省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和《关于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发〔1998〕8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诚信报名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
3.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和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4.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二)必须在《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下发之日前(即1996年底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两个科目(报考级别为“免2科”):
1.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5年;
2.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0年;
3.1970年(含)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5年。
二、报名
考试报名使用全国统一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主要环节有:注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全部达标后现场资格复审,通过考后现场资格复审后办理领取证书事宜等。
(一) 注册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完成注册后即可选择考试项目。之前在此网站注册过的考生,应使用原注册账号登录报名。
(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8月9日09:00—8月18日16:00
考生应确定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提示信息,严格遵守诚信承诺书,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核对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操作。
(三)网上资格初审
此步骤是对考生网上填写个人信息的初步比对,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不代表报考人员一定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全部达标的考生还需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四)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即可在网上交费,确认已缴费后即可视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2日24:00。
(五)准考证打印
所有确认已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考试前5日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即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和时间
2016年度的考试于10月15、16日举行。
10月15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计价
10月16日
上午: 9:00—11: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下午: 14:00—17:0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客观题)、建设工程计价(客观题)、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客观题)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其中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2个子专业,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选报其一。
(二)考试地点
考试地点统一设在昆明市(含呈贡区),由我中心负责相关考务工作。参加考试人员请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三)参加考试人员注意事项
1.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2.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科目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在作答时应注意:(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不按相关要求及规定作答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包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其他和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或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考试。
关于“其他和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解释:考生报名时填写的“证件类型”一栏为其他证件的,如军官证等,“证件号码”一栏应填写相应证件号码,考试时必须携带相应证件原件。
(四)成绩公布
考生可于2016年12月16日前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即报名网站)查询成绩,成绩公布起始时间以此网站公布时间为准。
(五)成绩管理
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报考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
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
3.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
4.其他按规定不应给予达标认定的。
四、现场资格复审
考试成绩全部达标的考生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www.ynrsksw.cn)上填写合格人员登记表后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均达到各科试卷总分的60%(即每个科目均达到该科目试卷满分的60%)的考生必须在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地点是考生报名时所选择的“审核点”,审核点地址和联系方式请考生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om、www.ynrsksw.net、www.ynrsksw.cn)查询。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规定,按自动放弃考后复审处理,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
考后现场资格复审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按人社部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规定,将取消相应科目的成绩。
考后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一)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统一格式见附件1);(二)有效期内身份证;(三)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证明;(四)其他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在复审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式各1份。
五、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地点为考生报名时选择的“审核点”。为确保考生利益,合格证书需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若委托他人代领取证书的,受委托人须携带委托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六、考试用书
考试使用2013年版《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和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2013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2013版)、《建设工程计价》(2013版)(2014年修订)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13版)(2014年修订),《建设工程计价》和《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本次考试不涉及“营改增”的政策变化部分,仍以上述教材为准。
七、考试收费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等17项考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38号)规定,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客观题61.00元/每人每科,主观题69元/每人每科。
八、考试咨询
考生请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在“考试动态”栏目中点击“云南省各审核及证书领取地点咨询电话、地址”查询联系方式。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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