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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证券从业《证券发行与承销》预习:企业股份制改组法律要求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12/30 11:13:29 字体:

201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三章 企业的股份制改组

  知识点二:企业股份制改组的法律、法规要求

  (一)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法规要求

  (二)改组为拟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法规要求

  1.上市公司的形成来源证监会要求在股票发行工作中实行“先改制运行,后发行上市”。

  2.《证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要求:

  (1)公司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额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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