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0 苹果版本:8.7.3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4证券从业《证券发行与承销》预习:企业股份制改组法律要求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12/30 11:13:29 字体:

201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第三章 企业的股份制改组

  知识点二:企业股份制改组的法律、法规要求

  (一)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法规要求

  (二)改组为拟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律、法规要求

  1.上市公司的形成来源证监会要求在股票发行工作中实行“先改制运行,后发行上市”。

  2.《证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要求:

  (1)公司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额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相关链接:

201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发行与承销》预习知识点汇总

机考模拟系统

24小时内答疑

疑问及时解决

全真模拟 应对机考

模拟考场环境,提前熟悉流程

自动判分

系统自动批阅显示得分

点击购课

限时免费资料

  • 报考指南

    报考指南

  • 学习计划

    学习计划

  • 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

  • 高频考点

    高频考点

  • 科目特点及备考建议

    科目特点及备考建议

  • 习题精选

    习题精选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

报考小助理

关注公众号
了解更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