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网校我的家
该直播未开始 12月16日 15:00-16:30
此课为付费课,购买后学习完整内容
期待幸运锦鲤属于你!
即将开始
秒杀活动多多!赶快去登录吧
签到倒计时: 00:00
题干部分请参考文档或直播视频
扫一扫 下载APP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个人所得税改革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确保纳税人顺利完成新税制实施后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年度汇算”),税务总局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参照国际通行做法,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公告》)
2019-12-16 15:00-16:30
全体财会人员
1.文件(征求意见稿)管辖的时间范围是怎样规定的? 2.文件(征求意见稿)颁布的依据是哪些? 3.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范围是什么? 4.哪些纳税人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5.哪些纳税人必须办理年度汇算? 6.哪些税前扣除可以继续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7.2019年度汇算清缴办理的时间规定有哪些? 8.2019年度汇算清缴应该怎样办理? 9.2019年度汇算清缴办理的渠道都有哪些? 10.自然人可以在哪些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 11.汇算清缴出现补税或退税,应该怎样办理? 12.纳税人在办理首次汇算清缴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您也可以扫码预约微信提醒,于直播前1小时通知
答题测试暂未开始哦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证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