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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携手疫情防控——涉税红利一路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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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课程介绍
    课程介绍

    面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财税部门近期联合发布系列公告,明确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一系列聚焦疫情防控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国家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让纳税人实实在在享受到相关税收优惠。

    本课程全面聚焦解读疫情防控关键领域和重点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易懂又好记的案例、图表、思维导图等多样化形式将内容详细展示;精选案例剖析,将典型案例进行细致解读,理论紧贴实际,通俗易懂;通过循序渐进的授课方式,清晰明了的讲解让您轻松掌握疫情防控的涉税优惠。

     

    上课时间
    2020-02-18 19:00-20:30
    培训对象
    公司高管、财务(税务)总监、财务(税务)经理、主管会计(税务)人员等。
    课程大纲

    一、支持防护救治的税收优惠政策

    1.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2.个人取得单位发放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医药防护用品等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

    3.案例剖析实务中应如何操作才能恰好的享受此项涉税优惠政策,并重点关注涉税风险点。

    二、支持物资供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1.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的相关规定;

    2.对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收入免征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及发票开具的相关处理;

    3.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及居民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相关规定;

    4.对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的相关规定,案例剖析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应如何享受此项税收优惠进行纳税申报?以后年度纳税申报时需重点关注的涉税事项;

    5.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的涉税规定。

    三、鼓励公益捐赠的税收优惠政策

    1.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的相关规定;

    2.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的相关规定;

    3.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相关规定;

    4.扩大捐赠免税进口范围的相关规定。

    四、支持复工复产的税收优惠政策

    1.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至8年的相关规定;

    五、税收征管新规

    1.纳税申报期限的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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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校特邀嘉宾,涵盖各个辅导,希望我们能成为你财会路上的一束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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