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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精讲: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概述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2/08 14:40:30 字体:

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备考开始啦,网校经济师频道特别整理了中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专业教材的重点考点,希望提前掌握,以备迎接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

  一、资源性国有资产管理概述

  1.基本规定

  (1)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2)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3)国务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对资源性国有资产的所有权。

  2.资源性国有资产的特点

  ①天然性;

  ②有用性,它是能够为人类所利用和消费并产生一定经济价值的;

  ③有限性,大多数资源性资产都是稀缺性资源;

  ④可计量性,即可以用货币或实物计量;

  ⑤垄断性,即资源性资产由国家垄断;

  ⑥价值多重性,国有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是相辅相成、互相制约的。

  3.资源性国有资产的分类

  从管理的角度划分,资源性国有资产分为国有土地资源、国有矿产资源、国有水资源和国有森林草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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