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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人力资源专业精讲:生育保险待遇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3/25 10:33:23 字体:

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备考开始啦,网校经济师频道特别整理了中级经济师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材的重点考点,希望提前掌握,以备迎接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

  二、生育保险待遇

  1.生育保险的构成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但未就业职工配偶不享受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

  ①生育的医疗费用;②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其中医疗费包括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

  3.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指女职工因生育离开工作岗位中断收入时,给予定期的现金补助。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①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②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③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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