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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校小编特整理了中级经济师人力专业考试常考的一些知识点,希望对您备考2016年经济师有帮助!
【试题】关于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A.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公布后,即对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
B.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公布后,无需告知职工即可实施
C.在劳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认为不适当的内容,用人单位应当按工会要求予以修改
D.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规定,应当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劳动规章制度要具有法律效力,应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内容合法,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二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三是要向劳动者公示。选项A错误。《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选项B错误。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选项C错误。参见教材P244.
【知识点扩展】
用人单位劳动规章制度
一、劳动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均规定,国有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应当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对非国有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法律没有强制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全国总工会等部门2012年颁布的《企业民主管理规定》规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包括:审议企业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二、劳动规章制度的公示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決I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三、劳动规章制度的效力
劳动规章制度要具有法律效力,应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内容合法,不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二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三是要向劳动者公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四、违反劳动规章制度的处理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定制度出现违法情形时,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允许劳动者以此为由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二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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