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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山西人事考试网公布2016年经济师网上报名为8月15日至8月29日;网上交费:8月15日至8月30日,考试费用收取标准为:每人122元,现场确认:9月8日至9月9日;准考证打印:10月28日至11月3日。
根据《关于做好山西省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晋人考函[2016]21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6年11月5日
上午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客观题)
下午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客观题)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简称经济专业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建筑经济15个专业。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规定的人员均可参加考试。
三、考试组织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管理
本次考试在全省11个设区市设置考区,考点设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报考人员须按照工作单位隶属原则选择报名地市进行报名。
(二)属地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报名、属地报名确认、参加考试、资格审核按照工作单位属地原则进行。
在山西省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工作单位须在山西省并有山西户籍或居住证等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符合以上属地管理报名要求的报考人员,网上报名选择省份时须选择“山西省”,报名地市按照工作单位所在地选择。网上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户籍信息进行比对,并对非山西户籍的报考人员进行网上公告、现场确认,逾期未到现场确认或经确认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按原交费渠道退返考试费用,取消报名。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8月15日至8月29日
网上交费:8月15日至8月30日
公告确认名单:9月7日公告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名单
现场确认:9月8日至9月9日(具体地址见附件)
(注:报名确认仅对非山西户籍的报考人员)
公示确认结果:9月19日
准考证打印:10月28日至11月3日
票据发放:10月31日至11月4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到准考证所示报名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见附件)
成绩查询:2017年1月6日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查询
资格审核:2017年1月10日发布成绩合格人员资格审核公告
现场审核:2017年1月12日至1月17日(双休日不办公)
(四)报名流程
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简称报名平台),报考人员可直接登陆报名平台,或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的链接登陆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简化报名流程,倡导诚信考试,报考人员承诺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即可报考;报名资格审核待考试成绩发布后直接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审核。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按照上传照片、网上填报信息、网上信息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流程进行。
(五)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登录报名平台时,首次使用该平台的报考人员必须进行注册方可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牢记用户名和密码),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报考人员报名时无需重新注册。
2、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必须使用网报平台提供的“证件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方可被网报平台识别并上传。
3、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交费成功的,表明已完成本次报名,届时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即可参加考试。
4、报考人员须谨慎填写报考信息,未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已确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可自行取消报名信息确认,修改报名信息。交费成功后,任何信息不得修改。
四、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公告将于2017年1月10日在山西人事考试网发布。
资格审核工作由各考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审核对象为考试当年全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人员,成绩合格人员须于2017年1月12日至1月17日(双休日不办公)持相关材料到准考证所示报名地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成绩合格人员在考试当年须符合报考条件,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给予全部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
成绩合格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持资格审核材料到指定的地点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有关审核材料、审核注意事项及审核地点见资格审核公告。逾期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按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
对在现场资格审核过程中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不严格掌握报考条件、以不正当手段协助他人通过资格审核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严肃查处。
五、考试收费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社厅函﹝2015﹞278号),山西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规定,考试费用收取标准为:每人122元。
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放弃报名。
需领取发票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准考证所示报考地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详细地址见附件),逾期不再受理。
六、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试时,应携带黑色迹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配有草稿纸,考后统一收回。
(二)各级别、专业的试题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须严格按照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未填涂或填涂错误的,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
(三)考试结束后,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被认定的雷同试卷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第12号令)给予当次考试科目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考。
(四)本次考试我省各级人事考试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2016年度经济考试大纲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2种:
1、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将提供经济考试大纲的电子书,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
2、中国人事考试网()将以网页形式发布经济考试大纲,供公众免费浏览。
七、其他
有关网上报名、报考条件等方面的问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0283;
考后管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四科负责,
联系电话:0351—7339662;
有关资格审核的方面的问题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联系电话见附件。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8月5日
附件:山西省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属地确认和考试发票领取地址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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