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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章节练习:第八章4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5/28 15:07:47 字体:

网校整理了“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财政税收》章节辅导习题及解析”,方便广大考生备考中级经济师!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BC

[解析]:选项A、D属于税收保全措施。选项E,不属于税收强制执行的措施,属于税收强制执行的程序。

2、[答案]:ABCD

[解析]:纳税担保的适用对象

(1)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限之前,责令限期缴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应纳税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2)欠缴税款的纳税人需要出境的。

(3)纳税人从事临时经营以及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工程承包或提供劳务的。

(4)外来经营者需要在本地购买发票。

3、[答案]:ADE

[解析]:因纳税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3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5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

4、[答案]:CD

[解析]:执行税收保全措施的物品范围: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税收保全措施范围之内;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

5、[答案]:ACDE

[解析]: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等国家机关不得作为纳税担保人。

6、[答案]:BCDE

7、[答案]:ABDE

[解析]:增值税专用发票检查的一般方法:①鉴别真伪;②逻辑审核;③就地调查;④交叉传递;⑤双重稽核。

8、[答案]:AD

[解析]: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机关如实提供相关证件、资料,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9、[答案]:ABCE

[解析]:“出口货物”具备3个条件:(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货物;(2)必须报关离境;(3)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

10、[答案]:ABD

[解析]:经营规模小的纳税人实际困难也要设置账簿。一般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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