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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江西2016年中级审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9:00至6月22日17:00。江西2016年中级审计师考试现场审核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至6月23日。
关于做好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江西考区考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182号)及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审考办字〔2016〕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2016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和高级资格评价均定于10月16日(周日)举行,具体时间如下:
初、中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09:00-11:30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审计理论与务实。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
上午:09:00-12:00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下午:14:00-17:00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二)报名时间
网上注册登记时间:6月13日9:00-22日17:00;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6月14日-2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
网上缴费时间:资格审查确认通过后至6月28日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10日9:00-14日17:00。
我省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考点在南昌设置。请各地按照《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安排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审计署、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审人发〔2003〕4号)》及《高级审计师资格评价办法(试行)》(人发〔2002〕58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该项考试(附件2,摘录)。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
实行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曾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获取考试资格或取得证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或注销证书。
三、报名办法
本项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登记、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四个阶段。
(一)网上注册登记。应试人员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www.jxpta.com)查看有关考试文件及报名流程。进入应试人员注册页面,填写本人真实情况及拟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核对信息无误后,上传应试人员本人近期(一年以内)电子照片,记下系统自动生成的报名序号(报名序号及本人身份证号将作为应试人员的登陆标识),注册成功的应试人员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
(二)现场资格审查及网上确认。
1.设区市应试人员资格审查。设区市及以下应试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到设区市审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由审计部门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报名表交至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2.省直、中直应试人员资格审查。在昌省直、中直单位应试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到省审计厅审计干部培训中心(地址:南昌市叠山路209号,联系电话:0791—86812078、)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南昌市以外的省直、中直单位应试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盖章后按属地原则到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资格审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备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备原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审计工作年限证明;
4.报名表一式3份;
5.学历查询认证证明(附件3)。
(三)网上缴费。应试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报名详细页面查看审查网上确认结果,网上确认通过的应试人员,可进入缴费页面进行缴费,未通过网上确认的应试人员将无法进入缴费页面。已缴费的应试人员可使用身份证号及报名序号登录应试人员详细信息页面,查看缴费是否成功。未在网上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报名无效。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试人员,可按规定时间登陆江西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用书
为方便报考人员,凡需购买相关考试用书及辅导资料的报考人员,可与江西省审计厅审计干部培训中心取得联系,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胡平华 0791-86812078。
五、信息管理
考试信息采用新版《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进行管理,类别、级别、专业科目代码为:
类别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050.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 01.初级 | 01.考二科 | 1、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2、审计理论与务实 |
02.中级 | 01.考二科 | 1、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2、审计理论与务实 |
|
03.高级 | 01.考二科 | 1、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2、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
六、有关注意事项
(一)《审计专业相关知识》、《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试卷可作草稿纸,不另配。《审计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均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配草稿纸,考后收回。
考试配有“准考证号条形码胶条”和“考场号条形码胶条”,其中“准考证号条形码胶条”粘贴到应试人员“答题卡”的相应位置,“考场号条形码胶条”粘贴到“考场情况记录卡”的相应位置。
(二)应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可携带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报考人员索取,考后统一回收。
(三)根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财政厅《关于降低我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赣发改收费〔2013〕584号)精神,初级和中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人每科50元;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人每科70元。
(四)严格考试纪律。对违反有关考试纪律的应试人员,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场规则》和《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处理办法》(赣人社发〔2011〕39号)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五)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报考人员查分申请。
各地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附件:1.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2.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3.学历查询认证证明
江西省审计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5月 4 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6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江西考区考务工作计划
6月13日9:00-22日17:00 | 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注册登记 | |
6月14日-23日 (工作日上班时间) |
各地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 |
资格审查确认通过至6月28日17:00 | 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 | |
10月10日9:00-14日17:00 | 报考人员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 |
8月31日前 | 向审计署考试中心报送试卷预订单 | |
考 试 时 间 |
10月16日 | 初、中级资格考试时间: 9:00-11:30审计专业相关知识 14:00-16:30审计理论与务实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 9:00-12:00经济理论与宏观经济政策 14:00-17:00审计理论与审计案例分析 |
10月24日前 | 寄送试卷 | |
12月底前 | 接收考试合格标准和成绩库 | |
12月底前 | 公布成绩 |
附件2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摘录)
一、初、中级资格报考条件
第一条 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无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从事审计、财经工作。
第二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第三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二、高级资格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2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4年;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5年;
(四)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审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审计工作满6年;
(五)对虽不具备上述条件规定的学历、任职资格或从事审计工作年限,但审计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其破格报名条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审计、人事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审计署、人事部备案。
附件3
学历查询认证证明
根据贯彻《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社发〔2013〕27号)要求,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学历须按下列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1、大专及以上学历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查询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留学人员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
3.其他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相应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纸质认证报告。
4.查询认证情况经所在单位相关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与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学历学位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未经查询认证学历一律不予认可。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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