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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名称:合伙人的入伙与退伙★★★
考核年份:2024年第一批、2023年第一批、2022年第一批、2022年第二批、2022年第三批、2022年延考
常考题型: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
学习提示:本知识点属于第三章内容,考试常见思路为,给出选项,判断属于哪种退伙情形;给出情形,判断其关于入伙责任、退伙责任的表述是否正确。学习时,主要掌握入伙的程序与责任承担,退伙的类型与责任承担;区分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
【知识点内容】
1.入伙前债务的对“外”责任(法定)
(1)普通合伙人。
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退伙后的责任承担
(1)普通合伙人退伙。
退伙人对退伙前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退伙。
退伙人对退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经典题目】
【单选题】甲、乙、丙、丁四人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经营长途运输,后甲介绍其弟戊加入合伙企业,甲、乙、丙同意,丁不同意。戊以多数人同意为由在合伙企业开车从事运输。2023年8月,戊因超速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戊主张每人承担1万元。关于该笔损失的承担,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应由甲、乙、丙、丁、戊每人承担1万元损失
B.应由甲、乙、丙、戊每人承担1.25万元损失
C.应由甲和戊每人承担2.5万元损失
D.应由戊自行承担5万元损失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本题中,丁不同意戊入伙,因此,戊不是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于戊造成的损失,应由戊自行承担,其他合伙人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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