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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答疑精华:消费税核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10/29 11:44:33 字体: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展开,时间日益紧迫。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第六章中“消费税核算”内容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答疑精华

 中级会计职称:消费税核算

  详细问题描述:

  消费税如何核算,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计税基础相同吗?不是说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吗?请问如何理解二者区别? 

  答疑老师回复:

  1.从价的情况下,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计税基础是相同的。

  2.消费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

  3.为您举个例子,比如一件消费品,不含税价(指的是不含增值税)是100.增值税率17%,消费税率10%。则增值税为100*17%=17,消费税为100*10%=10。17是100之外的,也就是说该商品含税(增值税)价为117,而10是包含在商品的不含税(增值税)价100之内的。

  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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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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