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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了?补吗?一起“补亏”备考中级会计职称财务管理知识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5/25 15:28:39 字体: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补报名入口已陆续开通(查看详情>>)。小保在备考《财务管理》时被“补亏”绕晕了,不知道同在备考的你有没有绕明白,对于这个问题,网校论坛的东北虎老师有话要说。一起来听东北虎老师专业且详细的讲解吧!

按照规矩,先做一道题目(题目答案已被隐藏)。这个题目中在答疑板里有好多同学会问,补亏到底怎么补?这个5年到底是要怎么考虑的呢?

某企业本年初未分配利润借方金额为100万元(其中20万元是5年前的亏损),本年实现净利润500万元,法定公积金计提比例为10%,则本年计提的法定公积金为( )万元。

A.50

B.40

C.42

D.48

  

@东北虎 东北虎老师对这个知识点有专业且详细的讲解,好好学习一下!

让我们用专业的话来概括说明一下:进行利润分配时的“补亏”是按照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

是不是还是不太明白呢?没有关系,再来看下面的具体解释吧!

(1)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是税法概念,含义是对于以前年度五年内的亏损,可以用本年的税前利润弥补。目的是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进一步计算所得税费用和净利润。

(2)利润分配“补亏”是公司法的概念,含义是对于以前年度的亏损(不管是五年内的,还是五年前的)都用本年的税后利润弥补。目的是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进一步进行利润分配。

(3)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与利润分配时的“补亏”是两个阶段的处理,前者是计算净利润过程的处理,后者是进行利润分配时的处理,计算出净利润之后才进入利润分配补亏阶段。

〔举例〕假设某企业成立于2004年,2004年亏损10万元,2005~2009年累积亏损40万元,2010年初的账面累计亏损为50万元,2010年的税前利润为100万元,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事项,所得税税率为25%。

则2010年的应纳税所得额=100-40=60(万元)(这是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所得税费用=60×25%=15(万元),净利润=100-15=85(万元)。

接下来,进行利润分配时,可供分配的利润=85-50=35(万元)(这是利润分配时的“补亏”)

怎么样,这样解释下来是不是很清楚了呢?如果还是不清楚,就进论坛一起讨论吧!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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