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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会计师考试《财务管理》基础学习:筹资方式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2/27 14:56:12 字体: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筹资方式

最基本的筹资方式:股权筹资和债务筹资。

股权筹资形成企业的股权资金,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取得;

债务筹资形成企业的债务资金,通过向银行借款、发行公司债券、利用商业信用等方式取得。

至于发行可转换债券等筹集资金的方式,属于兼有股权筹资和债务筹资性质的混合筹资方式。

(一)吸收直接投资

企业以投资合同、协议等形式定向地吸收国家、法人单位、自然人等投资主体资金的筹资方式。

提示:不以股票这种融资工具为载体,通过签订投资合同或投资协议方式,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适用于非股份制公司筹集股权资本。

(二)发行股票

企业以发售股票的方式取得资金的筹资方式,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发行股票。

(三)发行债券

企业以发售公司债券的方式取得资金的筹资方式。

(四)向金融机构借款

企业根据借款合同从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取得资金的筹资方式。

(五)融资租赁

也称为资本租赁或财务租赁,是指企业与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从租赁公司取得租赁物资产,通过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取得资金的筹资方式。

(六)利用商业信用

企业之间在商品或劳务交易中,由于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货所形成的借贷信用关系。

(七)留存收益

企业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以及从企业可供分配利润中留存的未分配利润。

提示:以上(一)、(二)、(七)属于股权筹资方式;其余的属于债务筹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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