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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中级会计实务》学习:以现金清偿债务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3/31 09:16:41 字体:

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日-30日,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26日。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以现金清偿债务

1.会计处理原则

①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②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坏账准备的多提额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2.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3.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①所收款额小于债权的账面价值时

借:银行存款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贷:应收账款

②所收款额大于债权的账面价值但小于账面余额时

借:银行存款(实收款额)

坏账准备(已提准备)

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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