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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实务》基础学习:建造合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4/04 09:40:52 字体:

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日-30日,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26日。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

1.建造合同的概念

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或数项在设计技术、功能等方面密切相关的资产而签订的合同。主要是房屋,道路、桥梁等。

2.建造合同的类型

①固定造价合同,风险主要由建造承包方承担。

②成本加成合同,风险主要由发包方承担。

3.合同的分立与合并

(1)合同分立的条件

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时应将各项资产分立为单项合同:

①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②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③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2)合同合并的条件

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

①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②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③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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