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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会计主体与法人(09.08)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9/08 14:57:18 字体: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微笔记:

  会计主体与法人的区别

  法人是一种享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组织,法律赋予它等同于自然人一样的人格,以便于其独立地行使权力并承担自身的义务。成为一个法人首先在经济上是独立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法人肯定是会计主体,但仅仅独立核算是无法足以支撑其成为法人资格的,所以,法人一定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人。

  比如:企业集团、企业独立核算的车间均是会计主体而非法人。

  会计主体假设的内涵

  简言之,就是会计应当仅为特定的会计主体服务。会计主体假设要求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反映企业本身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明确界定会计主体是开展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工作的重要前提。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到了冲刺阶段,你准备好了吗?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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