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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动产物权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8/06/20 10:51:44 字体:

嗨,伙计们,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进入基础攻坚阶段,复习的怎么样了呢?备考过程中难免会有疑惑,不要着急。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特从课程答疑板中精选了中级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并给出详细答疑。以下是关于《经济法》“登记的动产物权”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提问

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不适用诉讼时效,不明白原因,请解释一下,是登记的本来就属于这个人的原因吗?

回复

登记的动产物权,比如汽车,汽车被人借走了一直不还,汽车所有人通过诉讼收回该汽车都是受法律支持的,不存在诉讼时效限制。但是未登记的动产物权是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比如电脑被人借走了一直不还,电脑所有人通过诉讼收回该电脑是受诉讼时效限制的,诉讼时效届满后再打官司也很难维护自身权益了。

: 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网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更多答疑精华: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答疑精华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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