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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答疑精华:合格投资者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8/07/11 11:24:32 字体:

嗨,伙计们,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时间越来越紧张了,大家复习的怎么样了呢?备考过程中难免会有疑惑,不要着急。为了帮助大家高效备考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正保会计网校特从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课程答疑板中精选了中级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并给出详细答疑。以下是关于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合格投资者”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提问

不同合格投资者的条件要求?  

回复

债券的合格投资者:

具备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知悉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并符合下列资质: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

(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

(3)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法人、合伙企业;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5)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6)名下金融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

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①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②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①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②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③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④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 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网校老师会针对已购课学员提出的问题进行答疑。(网校答疑板使用攻略) 

更多答疑精华: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答疑精华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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