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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考试规律分析及应试技巧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6/23 14:30:18 字体:

经济法

  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悄然溜走,学习总是在有计划或无秩序地进行之中,我们无法断言,通过考试一定得按部就班地在学习的大道上奔跑(教材—听课—做题—考前模拟)。为了方便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生们的复习,正保会计网校特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这个科目的考试规律及应试技巧总结如下,希望会对大家的复习有所帮助,预祝考生朋友们梦想成真!

一、总体情况

《中级经济法》是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一门应用性较强的科目,注重考核与财务会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体现在考试的题型中,无论是简答题或综合题之类的主观性试题,还是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或者判断题之类的客观性试题,都不是单纯的考查死记硬背和机械的识记,而是要求考生从适当理解的基本点出发,牢固掌握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并能解决会计工作中涉及的相关法律简单问题。

二、教材各章内容及最新变化

2016年本课程的部分章节进行了调整,教材整体变化较大,下面就2016年教材各章节调整的情况进行详细介绍。

1.第一章总论

本章基本没有变化。

2.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本章没有变化。

3.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本章变动较大,删除了第三节的内容。

4.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本章变化较大,根据新的法规进行了调整、增加了《保险法》司法解释的内容。

5.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本章变化不大。其中在“抵押财产”与“抵押权的实现”中,分别新增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的规定。另外,借款合同中对于借款利息增加了一些重要性规定。

6.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

本章总体变化很大。主要是根据最新的营改增政策进行了大幅度调整。

7.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本章变动较大,主要是特殊扣除项目增加了一段;企业重组特殊规定增加了100%直接控制母子公司的各种计税基础的确定;优惠政策有新增;另外增加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内容。

8.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

本章变化较大。新增第一节预算法;对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定义做了相应调整;另外增加了新《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三、学习方法与应试技巧

(一)解题技巧

不同的题型应有不同的答题对策和技巧,我们这里可以结合古代《三十六计》兵法中的几计来阐述相关题型的答题思路,希望对考生有所裨益。

1.单项选择题——“浑水摸鱼”

在浑浊的水中鱼会晕头转向,这时捉鱼是最好的时机,做此题型时也是一样,单项选择题是各类题型中难度最小的一种题型。由于此类题型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答案是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考生在考试时可以广泛应用“排除法”进行解题,命题者在出题时为了凑足四个备选答案,有些备选答案往往就显得荒谬和拙劣(水比较浑),将那些荒谬的、显然是不正确的备选答案予以剔除,剩余的就是正确答案了(趁机摸鱼)。如按照上述方法将不正确的备选答案剔除一项或两项后实在无法再加以剔除时,则可考虑采用“猜测法”,即按照自己的理解,去选择一个你认为最正确的答案,而此时排除的备选答案越多,猜测正确答案的成功率也就越高。哪怕确实无法猜测时,也千万不要轻易放弃。因为放弃不答永远都不会得分的,而即使答错了,也不会倒扣分的。另外,由于此类题型相对较为容易,考生应当在较短的时间内作出解答,尽可能多得分,并注意合理分配时间(一个单项选择题往往在数十秒钟内就应做出正确的选择)。在此题型中过多占用时间,即使答对了也仅得1分,是得不偿失的。

2.多项选择题——“反客为主”

根据考试要求,多项选择题的备选答案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答案符合题意,考生多选、少选、错选、不选都不得分。相对单项选择题而言,其考试的难度较大,得分不易,因为此类题型至少有两个备选答案是正确的,所以也可以采用“排除法”,即将不正确的备选答案排除后,剩余可选择的备选答案就少了,正确率也就相对提高了,但需要注意,这并非是化解此题的“良药”,多选题是考试通过的关键所在,其分值占到了总分数的30%,因此考生必须在平时复习时多注意积累和巩固,注重将法律规定准确理解,要努力做到化被动为主动,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反客为主”,积极的占有得分主动权。

3.判断题——“走为上”

走为上,指敌我力量悬殊的不利形势下,采取有计划的主动撤退,避开强敌,寻找战机,根据考试要求,判断题每小题判断结果正确的得1分,判断结果错误的扣0.5分,不判断的不得分也不扣分。因此,考生在做此类题型时,应慎重作答,对有把握的题目应毫不犹豫地回答,而对似是而非自己又没有十分把握的题目宁可放弃,也不要凭想象或感觉猜测,以免失分,真正做到该计策中“以退为进”的思想。另外,由于法律规定中有一些除外规定,如“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法律另有规定者外”,或者有“一般”、“原则上”等词语,故试题命题中如有“无论”、“全部”、“一定”、“在任何情况下”等绝对性词语时,通常可以认为这一命题是不正确的。相反如在试题命题中含有“一般”、“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等非绝对性词语时,考生应格外注意,仔细判断。同时,还应注意判断题应就整个完整的命题加以判断,只要完整的命题中有一处有误,整个命题就应该判断为错误。

4.简答题——“趁火打劫”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法》的简答题命题往往是设计一个较为简单的模拟情景,要求考生据此运用相关法律制度的规定简要回答有关问题,虽然这是主观题,需要考生自己动手写出相应的解答,但其属于非常简单的案例应用分析,这类简答题与综合题相似,但比综合题的答题要求相对简单些,基本上是问什么就答什么,不需要过多的展开和详细分析,因此,考生应利用该题型较为容易分析的特点“趁火打劫”,果断地打击本科目几大势力在此留下的“软肋”,尽快夺取这里的分数,扩大自己的优势。

5.综合题——“擒贼擒王”

综合题的答题要求较高,其目的是考核考生运用法律规定分析判断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实务操作能力,由于涉及的概念和法律规定较多,且将不同章节的内容联系起来进行考核,是本科目考试难度最大的一种题型。在考试命题时,综合题的叙述文字较多,涉及的法律关系又较为复杂,有些考生乍一看题目,就会感觉头脑发昏,理不出头绪,越看越乱,无从落笔,既影响情绪,又浪费时间,而“擒贼擒王”计策认为攻打敌军主力应直接捉住敌人首领,这样就能瓦解敌人的整体力量。因此在综合题答题时,建议考生先看综合题的答题要求,因综合题往往会问几个问题,每个问题又问得很明确。看了答题要求后,就会知道本题的考核要求和重点,然后带着这些问题有针对性地去审题,迅速找到题目中的“贼首”,抓住相关要点,并在一些重要的关键点和词语上作上相应的记号引起警示,这样既能抓住解题的要点,又能节约时间。另外,考生在分析时,应紧扣案情,根据题目给定事实运用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千万不能虚构案情内容,任意给题目假设条件。综合题的答题技巧是很重要的,既不能过于简单,也不能思路混乱。一般而言,对综合题中所提的问题,为了快速的得分,可以采用“两步走”的方式来解答。即:第一步,得出正确的判断结论(回答某行为合法或不合法);第二步,引述具体的法律规定(不必指出具体的法律条文,只需写明“根据法律规定”或“根据规定”即可,并讲明法律规定的具体内容),考试时考生只要能写出这两步即可,判断正确且法律规定引述正确即可得分,要做到以“闪击战”的方式“一语中的”,而不是洋洋洒洒的写论文发表“高论”。另外,在答题时应注意语言表述的规范性和准确性,并善于运用法律术语和规范语言答题。

6.计算分析类题目——“釜底抽薪”

生活中要使锅中的水沸腾,在锅底生火并加柴草即可。若不想让水沸腾,可以抽掉锅底的柴草,即釜底抽薪,从根本上消除了水沸的基础或依靠物。

计算分析类题目主要体现考生对税法全面、透彻的理解和灵活、综合的运用,考生平时训练仅仅从计算形式、所谓的公式上进行学习是远远不够的,就像往沸水中添加凉水,水一时凉了,很快又会再沸,没有从根本上止沸,只能起到“扬汤止沸”的作用,因此考生除了需要掌握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各个计算思路和公式的运用、计税依据的选择、税率的运用、优惠政策的规定之外,还要有跨章节思考的意识,要清楚这几个税种虽然由章节分割开来,但他们之间是有自然的关联的,一个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会涉及增值税等流转税的缴纳,同时,在月末或年底时这些缴纳流转税的收入项目又成为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此前缴纳过的税费可能成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中的扣除项目,另外在具体做计算分析类题目时,要学会理清思路,综合分析,把握案例的来龙去脉,尤其是要抓住文字、数字、时间这三个主要信息,要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并进而思考哪些事情与纳税有关,哪些事情是迷惑性与纳税无关,把握这些主要信息的一个技巧就是寻找动词性词语。在答题时,可在试卷上对发现的动词边看边圈。例如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主要是销售、进口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因此在审题时对“进口货物”、“销售或发出”、“修理加工”等动词要第一时间迅速抓住,然后才是与之有关的金额方面的信息。将这些内容全部灵活运用是“抽薪”的关键。

总之,掌握答题技巧和训练方法对考生能够取得理想的成绩有着密切的关系。

(二)学习态度与应试技巧

1.关于学习目标——认清自己的角色

从考生拿到2016年中级经济法教材开始复习的那一刻起,首先一定要清楚自己的角色是什么,即是一名参加中级经济法考试,准备通过2016年考试获得中级会计资格的考生,而不是要成为法律研究工作者。为什么一上来就要说这点呢?因为历年来很多考生在一步步的深入学习过程中很容易迷失自己的学习方向,踏上一条“研究”而非“学习”的道路,没有按照考试需要掌握的程度来复习而耗费精力和时间接触大量的非考试要求的内容,法律明确规定的内容没有掌握好却要去研究法律没有规定的内容,这样考试复习是不可能顺利的,也浪费了自己宝贵的时间,因此提醒大家一定要在有限的学习时间里面记忆尽可能多的内容,而绝不能天天“钻牛角尖”,天天搞研究。记住,中级经济法的学习目标是为了通过考试最终取得中级会计技术资格证书,而不是去搞法律理论的研究工作,因此学习中一定要认真考虑自己的投入与产出比。咱们的考试是以教材为依据来设置题目,历年考试中都是如此,因此谁能在最短的时间里面将教材复习透彻并达到一定的记忆量,谁最终就能通过考试。第一次参加考试的考生也可能会说,我自己是为了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考试不是目的,这个没错,但是解决实际问题必然是基础性理论与实践结合才能达到的层次,说到底,只有在规定的年限里面取得了三科的合格才能获得更高一级的技术资格,你才有可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去参与更深一步的实践活动从而掌握更深的实践和理论知识,考试通过获得的机遇是因,而最终有资格参与更高一个层次的经济活动提升自己这才是果,面对考试复习万不可本末倒置,咱们的中级经济法教材不是“神物”,它囊括不了我国经济法律层面的所有内容,也解决不了我国所有的经济法律问题,更不可能是考生人生的全部,它只能帮助考生通过考试,仅仅是生覆盖的匆匆过客,仅此而已。中级会计技术资格的三门课是一盘棋,因此希望考生做好全盘考虑,明确目标、稳扎稳打、步步为营,通过考试,提早获得精彩人生。

2.关于学习态度——“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经济法课程涉及大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又涉及大量需要理解的法理性内容,还有很多数字、比例、时间等纯记忆内容,因此考生在学习过程中遇到困难是很正常的,切不可一遇到困难就灰心,怀疑自己,认为自己能力不行。考生要清楚,教材内容对于所有人来说都是一样的,每个人的记忆能力和理解能力不同,遇到困难比你多的人肯定还有很多,因此遇到困难时一定要努力克服,能够通过考试的人无一不是一路披荆斩棘走过的,学习本身就是一个痛苦挣扎后破茧而出的过程,在此送大家一句励志名言:“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3.关于学习中的遗忘——反复记忆

任何的学习都是一个循序渐进,螺旋式上升的过程,都需要一定量的积累后才能达到质变,人类的记忆遗忘规律非常有特点,根据权威研究结果,记忆遗忘规律呈现“先快后慢”的趋势,因为人的大脑有短时记忆和长期记忆两种功能,刚开始学习知识的时候大部分都是靠短时记忆记住的,因此遗忘比较快,而随着反复复习,反复强化,短时记忆最终会转化为长期记忆,尤其是对于经济法这样记忆性内容比较多的科目,考生刚开始学了后面的内容却忘记前面的知识是非常正常的情况,可以说是一种正常人的“大脑生理”现象,因此一定不要着急,也不要埋怨自己记忆力为什么这么差,这里归纳起来就两个字“反复”,不要小看这两个字,这可以说是宇宙中最强大的力量,地球经过不断的反复演化带走了混乱与黑暗,迎来了壮丽与震撼、人类经过不断的反复发展带走了饥饿与荒蛮,迎来了科技与文明。任何事物发展都有一个过程,而不是一蹴而就的,学习也是一样,因此建议大家一定要不断的反复学习,这样才能从量变到质变,实现考场上的成功。

4.关于教材——“一块大蛋糕”

相信大家在独自品尝美味的大蛋糕时,都有这样的感觉,就是刚开始吃比较甜美顺口,但越吃感觉越腻,其实教材就像是这块大蛋糕,虽然会腻,但必须要吃完,因为教材是考试出题最直接的依据,也是一切辅导的基础,因此学习中要紧扣教材,以教材的讲解为主。对辅导教材可分三步阅读:第一步通读,即从头至尾认真阅读,对教材的体系、内容能大致了解;第二步细读,即对具体的重要法律规定一定要细看、弄懂;第三步精读,即对重点章节的内容要花工夫重点研读。看教材确实是一个痛苦的过程,谁也逃避不了,对于经济法教材,往往都是看第一遍的时候很痛苦、看第二遍的时候很无奈、看第三遍的时候很轻松、看第四遍的时候感觉像小说,看第五、第六遍……的时候基本上感觉就像自己写的,至理名言“读书百遍,其义自见”的道理也正在于此。

5.关于练习——“蛋糕上的樱桃”

如果经济法教材是一块大蛋糕的话,那么经济法练习就像是蛋糕上的一个樱桃,认真做练习起到的是锦上添花的作用,但大家万不可放弃蛋糕而单纯的去追求樱桃,这样是得不偿失的。这里必要的习题演练是增强记忆、形成能力和检验学习成果的有效手段。我们不能以完成任务的心态去做习题,不要每做一道题就马上去查看答案,这样做习题的效果将会大打折扣。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先将教材某一章的内容弄通看懂,再将该章“同步系统训练”中的某一类题型全部做完后,与题后所附的参考答案进行比较。特别注意要弄懂自己的答案与参考答案不一致的地方,要真正搞清楚自己错在哪里?为什么会错?正确的表述应当是什么?这样才能找到自己在学习中的薄弱环节,然后再有针对地加以补习。只有运用正确的习题演练方法,才能真正掌握教材中涉及的相关知识点。满足于一知半解,只求自己完成的习题答案与《应试指南》所附参考答案的机械一致,做题的效果将受到影响。需要指出的是,教材中的考点毕竟是有限的,而考试的题型却是千变万化的,命题角度也是多种多样的,只有通过同步系统训练,在理解的基础上举一反三,才能更好地应对考试中的各种变化。考前两周左右应当选择做几套模拟试题,全面检验自己的学习成果,以适应考试的题型和题量,巩固所学的知识,并找出自己的薄弱环节,努力攻克学习中的盲点。

另外,考生在进行习题训练尤其是税法的计算分析类题目中切不可有一蹴而就的想法,金庸笔下《神雕侠侣》中的杨过当年在海边独自练习木剑时,以木剑发出的劲风与巨浪对抗,开始练时木剑不响,最后练到了剑上发出潮涌之声,再由响到静、由静到响反复七次,终于练出了欲静则静、欲响则响的木剑境界。考试做题训练也是如此,刚开始看到习题时可能会不知所措,没有任何的想法和思路,再到后来可能会碰巧做出一两道计算题,但不会100%做对,再经过大量的训练实践后就可以以正确的思考角度、解题思路和方法做出正确的答案。

6.关于历年试题——“罐头食品,注意保质期”

考生仍然可以将最近3年的试题和答案作为参考,认真仔细阅读研究历年试题及答案。一方面,历年试题及答案能够反映近年考试的出题思路,规范我们的答题思路和方法;另一方面,历年试题及答案能够帮助我们熟悉、研究考试的题型,掌握出题规律和把握试题的总体难度。但要注意,过早的试题(公司法、合伙企业法)所涉及的法律规定也有过时的情况,这些已经“过期”的食品请不要再吃,以免中毒,本应试指南各章中的“历年试题解析”栏目严格按照2016年教材的内容要求,对以前年度的试题进行筛选“新鲜出炉,保质期为1年”,考生可以此栏目的题目为准进行学习。

四、2016年命题趋势预测

中级《经济法》科目的考试考点分布广、题量大,但其考试命题也是有一定的规律可循。考试大纲的重点内容必定会在试卷中得以充分的体现,分值也会较高,掌握了这些重点内容,对通过本年度的《经济法》科目考试有着重要意义。按照各章的重要性排列,本课程的内容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非常重要的内容,要求考生一定要掌握的。该层次的内容共有5章,包括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和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其中,《公司法律制度》和《合同法律制度》以综合题的形式考核的可能性很大,《金融法律制度》仍然会单独出现综合题和简答题,其余的税法章节则以计算分析类题目的形式考核。该部分内容估计分值比例约为75%。

第二层次:次重要的内容。该层次的内容为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本章可能会出简答题。该部分内容估计分值比例约为15%。

第三层次:非重点章。该层次的内容共有2章,为第一章《总论》、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这两章涉及内容比较多,但是整体难度不大。该部分内容估计考试分值比例约为10%。

考场好比战场,考试就如作战,而作战的胜负常取决于场内、场外各项有利条件的创造和利用。我们相信,各位考生能以充足的学习时间来增强自己的实力,以正确的学习方法来完成高明的战略部署,以正常的临场发挥来掌控战场的主动性,那么,获取考试的成功,就应该如同探囊取物一般轻而易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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