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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备战2013中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签章要求 | 票据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 ||
自然人 | 个人的签名或盖章 | ||
票据上的签字应当为当事人的本名 | |||
单位 | 银行 | 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签章 | |
银行本票的出票人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签章 | |||
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的出票人以及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未盖规定的专用章而加盖该银行的公章,签章人应承担票据责任,效力依然存在 | |||
企业 | 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或者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 ||
支票的出票人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 |||
支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未加盖与单位在银行预留签章一致的财务专用章而加盖该出票人公章的,签章人应当承担票据责任,效力依然存在 | |||
签章不符合规定承担的责任 | 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 | ||
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或者无民事行为的人、限制民事行为的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盖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 |||
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后手的签章即使符合规定,也没有票据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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