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4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学习: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2/19 11:56:27 字体: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进项税额转出的计算

(1)如果知道原进项税额——直接转出

(2)如果不知道原进项税额——通过转出应税货物或劳务的成本确定进项税额

(3)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单选题

某工业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3月份同时生产免税甲产品和应税乙产品,本期负担外购燃料柴油50吨,已知该批柴油外购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87300元,税额为14841元,当月实现产品销售收入总额为250000元,其中甲产品收入100000元,已知乙产品适用13%税率,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额为()。

A.17659元

B.13563.6元

C.4659元

D.10595.4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额=(250000-100000)×13%-(14841-14841×100000÷250000)=10595.4(元)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