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学习:增值税的起征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2/21 09:36:45 字体: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增值税的起征点

适用范围

限于个人

具体标准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要求

未达起征点:免;达到起征点:全额征收

单选题

以下有关增值税的起征点的说法,错误的是()。

A.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未达到规定的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

B.小规模纳税入的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应就其销售全额缴纳增值税

C.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超过起征点的,应就其销售全额缴纳增值税

D.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超过起征点的,应就其超过起征点的销售额部分缴纳增值税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未达到规定的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则应就其销售全额纳税。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