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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职称《中级会计实务》知识点: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6/06 17:24:44 字体:

  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巩固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的存货,计入存货成本的内容包含:

1.收回委托物资时一定计入存货成本

(1)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成本

(2)加工费

(3)往返运杂费

2.收回委托物资时不一定计入存货成本

(1)消费税:支付的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支付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2)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交纳的增值税按中级会计实务规定可以抵扣,不计入存货成本。小规模纳税企业交纳的增值税不可以抵扣,计入存货成本。

单选题

(2010年试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月1日,甲公司发出一批实际成本为2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对外出售。2009年5月30日,甲公司收回乙公司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并验收入库。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乙公司支付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另支付消费税28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收回该批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

A.252

B.254.04

C.280

D.282.04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如果收回后用于直接出售或者是生产非应税消费品,那么消费税计入收回物资的成本。甲公司收回应税消费品的入账价值=240+12+28=2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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