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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省直考区审核和省辖市考区审核,省直考生审核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20日,各省辖市考区审核时间及地点由各省辖市人社局与业务主管部门商定,要求5月中旬前审核完毕。
关于堪察设计、一级消防、执业药师、审计、统计、下半年翻译、会计考后资格审核的通知
一、审核对象
审核2017年度初次报名且通过的考生和异地考生(省外转入河南的老考生)。
二、审核办法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省直考区审核和省辖市考区审核。为方便考生审核,各考区职称管理部门要联合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联合审核,实现一站式审核服务。
三、审核时间及地点
省直考生审核时间及地点:2018年4月16日至20日在人社厅服务大厅进行审核(农业南路与祥盛街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
各省辖市考区审核时间及地点由各省辖市人社局与业务主管部门商定,并在各省辖市职称网公布,要求5月中旬前审核完毕。
四、考生考区划分
根据省考试中心提供的数据划分,考生在哪个考区就去哪个考区进行资格审核,具体要求请关注所在考区人社部门职称网通知。
五、资格审核所需要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籍档案、单位工作经历证明、考试报名表或考生报名汇总审批表(河南人事考试网考试通知附件下载)。免试考生还需提供报考条件中所需的材料。
六、要求
一是每个考生要认真学习通知,及时关注各考区职称网发布的资格审核通知,按照时间要求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审核;
二是各考区要严密组织,人社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要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要让考生省跑腿,做到一站式服务;
三是各考区要严格审核标准,严把学历专业和实际工作经历,严格落实考试政策。严禁向考生索要各种奇葩证明,本着谁质疑谁举证的原则,要立足自身核查考生的学历、工作经历及社保;
七、结果处理
对于考后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成绩,对于不来参加审核者,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启用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41号)规定保留证书5年,期间不得参加同专业资格考试,满五年仍未来参加资格审核的,证书销毁。各考区审核结束后将审核结果及时报省人社厅。
附件:2017年会计中级合格人员名单.xls 查看其他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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