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公司成立失败的法律后果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3/07/06 08:50:22 字体:

  多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因故未成立,相关债权人的请求权利中正确的有( )。

  A、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债权人只能请求部分有过错的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债权人必须请求全体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点击进入“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专家点评>>

   

     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财务管理》(2013-07-06)

     中级会计职称:每日一练《中级会计实务》(2013-07-06)

   正保会计网校
   2013-07-06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