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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习题:诉讼时效期间(07.06)

2015/07/06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单选:

  2013年4月30日,甲到某商店买衣服,该商店故意隐瞒实情,将一件有隐蔽质量问题的衣服卖给了甲,甲仔细检查后未发现。5月6日甲穿该衣服上班,单位同事发现该衣服存在质量问题。甲找商店退货,被拒绝。于是甲于6月1日向人民法院起诉了该商店。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述观点正确的是(  )。

  A.甲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B.诉讼时效期间自2013年4月30日开始计算

  C.诉讼时效自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止

  D.诉讼时效自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断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整理的论坛学员为大家整理的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备考日益紧张,你准备好了吗?为了让考生有充足的时间备考,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已抢先开通(免费试听>>)!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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