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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诉讼时效(10.27)

2015/10/27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单选题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B.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C.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债权人的债权随之消灭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落下帷幕,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不要输在起跑线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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