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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合伙企业债务清偿(11.17)

2015/11/17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单选题

  下列有关普通合伙企业和合伙人进行债务清偿的表述中,不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是()。

  A.合伙企业应先以其全部财产清偿企业债务

  B.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个人债务的,债权人可自行接管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D.合伙人之间约定的亏损分担比例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相关链接: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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