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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董事会决议(11.20)

2015/11/20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单选题

刘某、关某、张某、朱某和赵某是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某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决议为股东王某提供借款事宜,刘某、关某和张某表示同意,朱某明确表示反对,赵某弃权,会议召开情况被详细记载于会议记录,王某在还款前逃匿,甲公司遭受严重损失,应对甲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A.刘某等5人

B.刘某、关某、张某和赵某

C.刘某

D.5人均不承担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相关链接: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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