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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职称《经济法》试题:公司法律制度(04.22)

2016/04/22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下列情形时,不符合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条件的是( )。

A、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2/3时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

C、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请求时

D、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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