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优先股(6.06)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多选题
下列关于优先股的说法,符合规定的有( )。
A、同一公司可以既发行强制分红优先股,又发行不含强制分红条款优先股
B、公司累计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C、公司对累计减少注册资本超过10%的事项进行决议时,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D、优先股股东在分配利润、分配剩余财产、参与公司决策上享受优先权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