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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诉讼时效(06.15)

2016/06/15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经济法》练习题·多选题

下列情形中,可以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 )。

A、权利人提起诉讼

B、当事人一方向义务人提出请求履行义务的要求

C、权利人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权利

D、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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