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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协商约定(06.15)

2016/06/15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经济法》练习题·单选题

甲与乙协商约定,乙为实际出资人,甲为名义股东,后甲没有与乙商量,私自将其名下股权低价转让于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丙可以取得股权的所有权

B、甲的该行为造成乙的损失,乙有权向甲要求赔偿

C、乙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确认甲的该处分股权行为无效

D、丙不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股权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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