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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奖励职工(06.15)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6/15 12:30:34 字体:

《经济法》练习题·单选题

2008年5月15日,某股份有限公司依股东大会决议收购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奖励公司职工。该公司现有已发行股份总额8000万股。下列关于该公司收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奖励职工的表述中,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

A、公司可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400万股

B、公司可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800万股

C、公司用于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资金可以从公司的税前利润中支出

D、公司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应在2010年5月15日之前转让给职工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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