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

当前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中级会计职称 > 试题中心 > 经济法 > 正文

2016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试题:合同约定(06.22)

2016/06/22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中级会计职称试题·单选题

北京甲公司与河北乙公司签订了一专利转让合同,合同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提交华北地区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公司向天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乙公司则向甲公司所在地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立案受理后,甲公司对该院管辖权提出异议。这种情况下,该法院应如何处理 (   )。

A.裁定驳回起诉

B.裁定不予受理

C.裁定本院具有管辖权

D.裁定管辖权异议成立,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机关受理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推荐阅读: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不要慌 免费题库帮你忙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各章考试难度及命题规律分析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开通啦! 2019中级会计职称资料免费下载 2019中级VIP签约特训计划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