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正保会计网校

正保会计网校

当前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 中级会计职称 > 试题中心 > 经济法 > 正文

2016中级会计师《经济法》试题:诉讼时效(06.23)

2016/06/23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字体:  打印

中级会计师试题·单选题

甲将一工艺品寄存乙处。2012年2月10日,乙告知甲寄存的工艺品丢失。2012年8月2日,乙找到了丢失的工艺品并将其归还给甲,甲发现工艺品损毁严重。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甲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自2012年2月10日至2013年2月10日

B.自2012年8月2日至2013年8月2日

C.自2012年2月10日至2014年2月10日

D.自2012年8月2日至2014年8月2日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推荐阅读: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不要慌 免费题库帮你忙

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各章考试难度及命题规律分析

2019年中级会计职称新课开通啦! 2019中级会计职称资料免费下载 2019中级VIP签约特训计划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2024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